顾明璋听说十四拿钱让手下请客吃饭的事情,立刻也自掏腰包,让顾家镖局的人也请他们的猎物去搓一顿。

    再过不久就要合作了,提前搞好关系是个明智之举。虽然这些人不一定在去神都的队伍里,但都是孟家的人,给孟家人留个好印象肯定是没错的。

    他又找十四商量了一下,提议干脆两家合成一家,凑在一起更热闹。

    十四也没反对,所以这顿饭是三家的人一起吃的,和孟刺史设下的宴席规模不相上下。

    决定合在一起之后林三又作为群众意见代表来请十四,说大家都想肖娘子也一起去吃酒。

    但被十四婉拒了:“我就不去了,你们好好吃好好放松。”

    “我已经答应了阿砚要带他去逛古梁县,已经承诺的事情,不好食言。”

    “肖娘子对小郎君可真好!”

    十四闻言笑道:“那是我儿子,我不对他好对谁好?”

    林三带着羡慕回去了,还有跟秦三辩论的底气。

    肖娘子对小郎君凶?

    他就没有见过比小郎君更幸福的孩子。

    有个这样的娘,比生在金银窝里都强。而且肖娘子能赚钱,本身就是个金银窝。

    他越想越觉得,阿砚小郎君真的是太幸运了,怎么这么会投胎呢?

    ……

    听说十四要带着肖砚出来逛街,孟夫人自荐当导游。

    “我也好久都没有出去逛逛了,不如一起去?”她道,“这古梁县我住了也有几个年头了,还是比肖娘子你熟悉一些的。”

    十四没怎么接触过像孟夫人这样的贵夫人,但是也觉得,想她这么和蔼又没有架子的贵夫人不多见。所以也没有拒绝,和她一起出了门。

    女人对于逛街有着天生的热衷,即便是十四这样的个性,也喜欢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闲逛,或者陪着喜欢的人逛。

    两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跟一群仆从,从早上逛到了正午也没觉得疲惫。怕引起不必要的喧哗,小砚被十四留在刺史府了。

    “还是跟女子在一起逛更开心。”孟夫人感慨道,“我家夫君自年轻起就不喜欢陪我到外面逛,但那个时候我缠着他还能每隔几个月出来一回。”

    “后来他拿公务繁忙做借口,已经好多年没有陪我出来过了。不过他公务繁忙也是真的,我也不忍心多让他劳累。”

    “我只后悔没生个女儿。要是有个像肖娘子这样的女儿,那我的日子应该会有趣很多。”

    “夫人把我看成小辈,我却很难把夫人看成长辈。”十四说的是真心话,“你太年轻了,让我当成姐姐还差不多。”

    昨天听她和孟二郎对话,她今年应该三十七八岁。大概是因为保养得宜,所以一点儿也不显老,看上去也就三十出头的样子。

    而她为人和蔼不端架子,想来少年时应该是个活泼性子,到现在也还有一些影子留在身上。

    所以十四跟她相处起来,是真的很难把她当成隔辈人。

    “肖娘子可真会哄人开心。”女人总是喜欢别人夸自己年轻的,孟夫人听到十四的话,脸上的欢喜马上要溢出来。

    “我没有特意说好听的,是真心话。”十四说。

    她的正经面容,更是让孟夫人乐不可支。

    “跟肖娘子在一起真的是太开心了,我都不想让你走了怎么办?”

    “不过一想你要护送我一路,再护着我回来,我就开心。路上一个多月的时候,能让咱们好好谈心。”

    “还有阿砚,听闻肖娘子护镖的时候都是把阿砚带在身边的,这次也是吗?”

    十四点头。

    “那就更好了。”孟夫人无比赞成,“有你们陪着我,我就不会觉得路途长远难熬了。”

    “走吧,这家是古梁县最好的酒楼,里面有几道菜做的一绝。我请客,你和阿砚都尝尝看合不合胃口。”

    ……

    中午在酒楼吃过饭之后休息了一会儿,下午接着逛。一直逛到太阳落山,才施施然打道回府。

    孟夫人这次出来带了两个小厮两个侍女,出去的时候都两手空空,回来的时候卸下了半马车的东西,四个人八只手提满了。

    十四一开始没打算买什么东西,她和肖砚没什么紧缺的,只想着带他出去逛逛,看看他有没有什么感兴趣的小玩意儿,遇到了就买回来。

    但是队伍里增添了一个孟夫人,女人的购买欲在她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她不仅给自己以及孟刺史还有孟二郎添置东西,还热衷于给肖砚买东西。

    秋冬穿的衣裳鞋袜、小孩子爱吃的零嘴儿、爱玩儿的玩具、束发用的发带、金银镯子金银项圈……简直是看见肖砚可以穿戴或者吃用的东西就要给他买。

    是十四一直拦着,说肖砚不习惯戴饰品,不怎么爱吃零嘴儿,对于那些幼稚的玩具也没什么兴趣,她才作罢。

    尽管如此,一天下来,她还是给肖砚买了两套衣裳,秋冬各一套。

    还有三个形式不同的鲁班锁、一只九连环、两双鞋、两对青红双色带刺绣的发带以及两支上等狼毫。

    她还看重了一支金镶玛瑙头钗,说是适合十四干练英气的风格,要买下来送她。

    被十四连忙拒绝了:“夫人,不是我不接受你的好意。而是这样的首饰给我,完全是糟蹋了。”

    “宝钗配美人,怎么能叫糟蹋呢?”孟夫人反驳十四的话,“这样简单大气的式样,正要肖娘子这样的气质才衬得起来。”

    “我是做镖师的,平日里山林里跑泥地上滚,任何首饰戴在我头上,最后都是沙场折戟或者跌落山林的下场,不是糟蹋是什么?”

    “可是我当真觉得这钗子特别适合你。”

    十四笑着按着她的手把头钗放回它原本的位置:“它应该等着更适合它的主人。”

    孟夫人被十四说服了,答应了不买簪钗了,打算给她挑几根发带。

    可是挑了一下午,也没有遇见合适十四的。那些发带要么料子不够好,要么式样她看不上。

    料子跟式样都差不多的,她又嫌颜色不够大气,花红柳绿的配不上十四的气质。

    这样倒合了十四的意,因为要用发带束发,她上次直接买了一把,都在空间里放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丢完。

    孟夫人看中的那些发带的价格,跟一开始那个玛瑙头钗都差不离了,让她戴上去滚泥吗?

    回了刺史府之后,她带着肖砚和买回来的东西回房间。吃过晚饭之后,一个小丫鬟捧着托盘过来了。

    十四一看,是白天陪他们去逛街的小丫鬟。

    “夫人说从她的梳妆匣子里找到了几根还没用过的发带,很适合肖娘子,让给肖娘子送过来。”

    托盘上放着三根发带,十四看不出是什么材质的,第一感觉就是精致的很。一根宝蓝缀白玉的,一根天青绣卷云纹的,还有一根银白素雅款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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