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排练结束的早,米玉一完事就跑去程希家蹲点,最近在学校里又听说了关于希爷不少骇人听闻的小道消息,有说他已经加入了□□,还有看见他在酒吧帮人看场子的,米玉听了只想大笑三声,程希加入□□?开什么玩笑?

    不说他有多嫉恶如仇吧,但是好人坏蛋总归还是拎的清的,不过要说是被□□强迫的倒也不是没有可能,米玉想到前天放学在路上碰到的那个骑摩托的不良社会份子,以及他口中的“四哥”,心下一凛,还是决定要找程希好好问个清楚。

    另一方面,学校解决了晚会节目的排练场地,提前将礼堂对外开放,这样一来势必又面临着和去年彩排遇到的同样的问题,由于排队排练的班级节目众多,插队情况时而有之,在众多埋怨声中,新上任的学生主席——一名来自高一年级曾身为优秀学生代表学弟充分展示了他的大将之风,把在场所有人安排的明明白白的,外加亲眼目睹了学弟的主持风姿,米玉想到去年的自己,从头到尾的那副凌乱囧样,为自己感到深深惭愧的时候,也从心中产生了一股由衷的欣慰。

    今年十三班的节目依然是蔡晶菁带队参加,有关希爷的不少八卦也是从她班女生嘴里听来的,有一次,米玉正在后台挑捡演出道具——由于舞台上要呈现出海水和火焰,因此孙麦绞尽脑汁想了一个最省事也最省钱的办法,用手电筒裹上红布或蓝布,在舞台灯光全部关闭的情况下手动挥舞,虽然效果差了点,但配上旁白后也还算可以。

    米玉正觉得自己跟个红孩儿似的,蔡晶菁突然找到了她。开门见山,三两句将她以及她们班的“破烂”节目鄙视了一顿,然后话锋一转,无不责怪的怒视着她。

    “程希的事你知道吗?”

    “才听说。”都分手一学期,男朋友都换了一茬了,还来找前前前任的茬?

    “你是他发小,他的事你才听说?你有没有心!”

    蔡晶菁看起来非常生气,“听我哥说他得罪了四哥,混蛋,自己喝多了撒酒疯,也不看看是在什么地方,是谁的场子?四哥问他怎么赔,说不要他胳膊也不要他腿,看他是个学生,但是必须得有个交代,他这个混蛋,居然主动说要跟着四哥混,这几天四哥带着他到处挑事儿,把自己弄的头破血流的,四哥看他一副打架不要命的样子,本来还有犹豫着要不要收他,结果现在也同意了!”

    蔡晶菁说着背过身去抹了一把眼泪,转过身抽抽鼻子继续:“我跟他现在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他的事我管不着!我也没资格管……但是你……”她忽然提了口气:“你是他最好的朋友!米玉!你必须要管!你得救他,我们马上就高三了,虽然我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但是我知道,再这么下去,他就完蛋了!”

    米玉撑着木箱愣了愣,很久很久,感觉大脑嗡的一声,小时候看到滚滚被车撞死,烈日下一声倒地,七八个日夜昏昏沉沉的那种感觉又再次袭来,她觉得头有点痛,很努力想要回想起什么事,但是又想不起来的那种痛,又像很多记忆从她的脑子里慢慢流失,想要抓住却又怎么都留不下来的那种无力的痛……

    蔡晶菁有些慌张的退后一步,问她,你怎么了?我可没对你怎么样……她从来没见过米玉这幅样子,眉头深锁,脑门瞬间布满了细汗。要说怎么样,应该是米玉这个名副其实的班霸对她怎么样才对……

    米玉锤锤胸口,朝她挥了挥手:“没事,我就突然有点难受,喘不上气……”

    “一个两个的,真是!我去你班给你找人,等着。”

    蔡晶菁跑走,米玉却没等她,她扶着桌椅一路向外,经过礼堂出口的时候,回头一看,视线正好落在舞台侧方,孙麦正在台下对冯大国进行一对一指导,大国同学一到关键时刻就忘词,惹得孙麦直骂他烂泥扶不上墙,冯大国压根不吃这套,吊儿郎当的像个大爷似的,一会儿朝孙麦做个鬼脸,一会儿懒洋洋地打个呵欠,孙麦简直要吐血。

    陆言呢?没有陆言。

    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五月份的校园,月季和丁香开的正盛,海棠和石榴也不甘示弱,粉嫩欲滴,梨黄淡白的颜色将校园点缀的清新可爱,米玉走在校园里,大口大口呼吸着室外的新鲜空气,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才觉得好受了些。

    身后有人喊她,声音很轻,但她还是听的很清楚,她回过头,看到陆言。

    “你去哪?”

    “回家。”

    陆言走向前,一手撑起她的下巴,端祥起她这张有些汗涔和苍白的小脸,冷淡的表情瞬间有了不悦。

    “你生病了。”

    他刚才在礼堂,等着排练的间隙,躺在最后一排的椅子上闭眼听歌,有女孩不要命的打扰了他,擅自取下他的耳机,他现在的脾气变得好了许多,不再像从前一样动不动就异常暴躁。

    他皱了皱眉,女孩很快说了许多,说她和米玉是小学同学,初中同学,说她一直以为米玉有一个男朋友,她们是小学同桌,在那个春心还普遍未曾萌芽的小学时期,他们的亲密关系几乎人人有目共睹。

    那个男孩是外地来的转学生,家里颇有些权势,为了和米玉在一起,还专门在她们家的大院儿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地址是……后来他又转学离开了,听说是出了国,也听说她们时常通信。

    总结是,她才没有那么单纯,从小学就开始谈恋爱的她,还一直和希爷不清不楚。女孩说完,小心翼翼的观察他的眼色,察觉到什么后,慌张的把手心那一枚精致的银灰色蓝牙耳机还给了他,递过去的手在半空中颤抖着晾了几秒,陆言起身却将另一只抛入了角落的垃圾桶。

    米玉把他的手放下,重复了遍蔡菁菁的话,“听完后,我就觉得心发慌,很闷,所以出来走走,走着走着就想回家。”

    她回头看他,又说“我没找到你,以为你已经回家了,我现在好了很多,没事了。”

    本来周六下午就应该在家睡大觉的。

    陆言握着她的手:“走吧,一起。不要坐车了,我们散散步。”

    她头痛,不想说话,两个人默默牵着手埋头走路,他也没有打扰她。

    路过了一条小巷,他停下脚步,歪头看了看。

    她下意识抬起了头。

    在破败腐烂的残砖瓦墙下,他微笑着说:“这里有一个恐怖传说,是不是?”

    她眺望几许,只闻到一股腐烂的气息。

    感觉头又痛了起来。

    有些什么事,想记起又记不全,想遗忘又忘不了,就那么的,像荆棘一般杂乱无章的横亘在大脑最深处,野蛮生长着。

    传说,99年的一场大火,连烧了这里四户人家,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由于久久查不到火因,便有一些鬼神作祟的说法流传出来,后来这里的住户渐渐搬了家,如今只剩了一座座空落的宅院,想卖也卖不掉,传说久了,连人也很少从这儿路过了。

    其实只要穿过这里,再走两分钟,就能到大院儿。

    很近,是不是?

    米玉一脚踏入巷中,面无表情的向前走着,无所畏惧般。

    “东方夜谭而已,你信吗?”

    路过了哪户人家,她甚至丝毫没有留恋。

    陆言眯眼看着不远处那一抹瘦弱小小,却好像牟足了气力,走起路来呼呼带风的身影,她头也不回的独自昂首着,一步步穿越过这片年久阴森的残破,在小巷尽头的落日余晖中停下脚步,回过头来对他微笑。

    这样问心无愧的笑容,让他觉得,他真的,真的非常可恶。

    他将双手插进口袋,一步步走向她,一如走向那个手持弹弓,突然从天而降拯救他于“水火”的美少女战士。

    她不知道陆言今天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光明大道不走,突然绕了大半条马路带她走进了这条小巷。但是现在,她却对他有了全新的认识。

    果然,一个人身体内与生俱来的腹黑因子果然不会因为其他因素的介入而发生改变。

    想到这些她竟有些无力,或许是想到了同样的事情,而刚刚那样的行为也让他沉默了许久,看的出,她的女孩故意不想理他了。

    他委屈巴巴、可怜兮兮地讨好她。揪她头发,拽她衣角,拉着她的胳膊不让她往程爷爷家的方向走去。

    “你好久都没有陪我吃饭了,今天过来好不好?”

    她只好无奈地点了头,因为他真的很会装可怜。

    他觉得她一定是原谅他了,其实他根本不知道她从来没有生过他的气。他开心地咧嘴一笑,上前一把勾住了她的脖子,往怀中霸道的带了去。她顿时像只小鸡似的被夹在他的怀里,由于姿势太不得体,只好手脚并用胡乱拍打着他,嘴角不停抗议:“在家呢在家呢,注意形象。”

    他却不理,两人打打闹闹进了屋,直到他把她按在椅子上,才重重呼了口气:“都是吃一样的大米饭,怎么你倒越长越结实?”

    她弯了弯小臂,做出一个不太标准的举重动作:“那当然了,因为我不挑食呀”,说着拿起了筷子,对着一大块红烧肉就咬了下去,好像将所有的烦恼和不快都抛到了身后,眼下只有美好的食物能慰藉她受伤的心灵以及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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