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有位苟老板,单名寻,年二八。
管理着全国最大米铺行稻本仓。
苟寻身材高大,貌比潘安,是不少城中大小姐们心里的优秀对象,可惜,他不爱女人,只爱同性,当时民众对同性之恋认可度很高,倒是也不妨碍他公开。
早些年时,苟寻一门心思发展米铺事业,顾不上个人感情,最近两年不想狗了,开始陆续相亲,截止到今晚为止,总计被介绍了108个相亲对象。
能凑够一山好汉了。
这拿着第108号号码牌的,是个据说精通各种疑难杂症的中医大夫,苟寻特意在城中最有派头的一家酒楼设宴款待,流程目前走到,嗯,他给他倒酒——
“听说你喜欢喝酒,为了表示第一次见面的诚意,我特意准备了一瓶百年老酿,来,试试味道,别跟我气,”顿了顿,苟寻补了句,“挺贵的,别浪费。”
中医大夫……
大夫长相白净,斯斯文文,可能不太擅长与生意人打交道,这场高标准的宴席,确实也让他有些不自在,“……这,让苟老板您破费了。”
苟寻豪迈大笑,“没事,钱就是要花在刀刃上,我也不是那种扣扣索索的人,”摆了摆手,他又直接问道,“怎么样,见面之后,对我印象如何?”
大夫假装听不懂,“什么?”
“媒人说,你很想见我,我才在百忙之中抽了个时间出来,既然大家都是老大不小的年纪了,那就有效率一点,相亲嘛,开门见山总没错的。”
迷之自信如苟寻。
不知含蓄为何物。
大夫本来笑得就有点僵硬的脸,更不自然了,为了不扫苟寻的面子,他硬着头皮,“这才是咱们第一次见面,不太好讲。”
见他如此,苟寻还以为是不好意思,打量了大夫全身行头一眼,行为本就不礼貌,哪知换了个话题,更无礼,“你在医馆看病人,一年挣多少?肯定比我少吧。”
“……”
大夫保持着尴尬的微笑,没有回答。
苟寻自顾自表达意见,“我是个自力更生的人,不会要求对方收入比我高,只要他自己能养活自己就行,不吃软饭即可,”说到这,闷哼一声,“不像上次我见的那个对象,虽说也是个富家子弟,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就只知道啃老,对这种人我是最鄙视的……”
大夫扯着嘴角笑了笑,深呼吸了一口气。
空气里,弥漫着无话可说。
沉默许久,他才问了句,“苟老板之前见过很多对象?”
苟寻非常耿直,“对,从去年年初开始,就陆续被安排上了,你是大夫,其余的人有跟我一样经商的,有做官的,有留洋回来教书的,有专门倒腾古董的……基本凑满三百六十行吧,只不过我只亲自见了其中一百多个……”
凑满三百六十行
大夫大概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
他镇定地拿起酒杯子,轻轻抿了抿。
隐藏在饭桌底下的脚尖。
已经偏向了包厢门口。
苟寻像是没有察觉道似的,回忆正浓,“上次的见面十分不愉快,最后我还教育了那二世祖一番,不过我们这次见面很可以,可以近一步有些接触。”
商品体验不错,我有意向购买
他脸上,就是这种表情。
半小时不到,一顿才刚刚开始的饭局就结束了。
大夫以自己突然记起来医馆里还有个病人在等着他为由,匆匆离席。
见桌上几乎没怎么动过筷子的食物,苟寻觉得浪费,他唤来隔壁包厢吃瓜群众一号,堂妹苟小琴过来跟自己一起吃。
“老板,这次这男人怎么样?”
“说了,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就叫我堂哥。”
苟寻嘴里还咀嚼着食物,发出来的声音混混沌沌,今天白天他一直在办公室对账,没顾得上吃饭,到达这酒楼之前,早饿得跟孙子似的,刚才是为了显得有礼貌才忍着没狼吞虎咽,这下可好,放开腮帮子,快快活活。
“这不是怕叫习惯了,在米铺误口,招来不必要的误会嘛,堂哥,不要转移话题,来,说说,刚才跟那大夫都聊了些什么?”
苟小琴八卦相不要太露骨了,苟寻斜着眼睛看了她一眼,“刚才你就一直在隔壁,这里的隔音也就这样,我们聊了什么,你跟我说你不知道?”
吐了吐舌头,苟小琴继续八,“我就是想知道你对对方的感觉如何?”
苟寻吐槽,“聊着感觉是不错,不过是不是也太不入世了,连个笔名也没有?刚才我都主动说要跟他通信了,他竟然说他没有笔名,也不通信,难道是因为做大夫太忙?这,我管理着那么多米铺,不也是没什么时间?时间不都是挤出来的?”
近两年,全国流行以笔交友。
但凡跟点潮流的人,都会有个笔名,用来跟别人通信用,为此,有看准商机的商人专门养了大批信鸽,只要花费一定钱财,就可以让信鸽跟通信人进行绑定,一对一的护送信函。
听到这里,苟小琴明白了:凉凉。
“看来下次见面,得给他起个笔名了。”见苟寻好像还在想着下一次约会的事情,苟小琴有些犹豫,欲言又止,“这个,堂哥啊……”
苟寻没注意到她表情有变,吞下一口甲鱼汤,以商务口吻道,“这样吧,你跟这次安排的媒人说一声,就说我这边已经认可了,让对方找个有空的时间再聚。”
?
苟小琴得让堂哥断了这念想。
“我觉得吧,咱们还是不要跟他继续往来了,堂哥,你看看他的面相,一看就是招惹桃花的类型,指不定在外面惹了多少风流债呢,不靠谱。”
“会吗?”苟寻想了想,摆了摆手,“面相什么的,年轻人不要太迷信了,就按照我说的去联系。”苟小琴摇头,“我这不是迷信,堂哥,你都舒舒服服自由自在这么多年了,怎么去年初突然转性?”
听到堂妹这么问,苟寻闷哼了一声,没有回答。
苟氏家族历代经商,基业庞大,他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物,自己在事业方面也很争气,是家族史上最年轻的当家,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
只有一个短板——
狗,太狗了。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说苟寻身上天生就自带孤独终老体质,二十八年了,以他的条件,硬是连半个星点的小绯闻都没有,家里长辈着实捉急,毕竟他们都觉得,他超过适婚年龄很久了,还拖着,家族还要不要开枝散叶了?
直到后面苟寻公开了自己的性取向。
答案倒是很肯定了,开不了枝,也散不了叶。
他想得很开,让他结婚生子,无非就是想苟家的血脉能把家业继承下去,稻本仓能一直都是苟家人的。
这想法对苟寻来说,过时了。
他思想还是很开明的,米铺将来是不是由自己的后代继承,不重要,重要的是需要一个真正有能力的人,合适的人去管理,这个人可以跟苟家没有半点血缘关系。
单狗苟寻,是家族长辈最大的一块心病,他自己也知道,不过没有因此改变自己不找女人的想法,只是认为也是时候有个同性伴了,有了,也好彻底断掉长辈们的念想。
“堂哥,反正我就觉得,刚才那个大夫不适合你,真的,就不要再联系了。”那大夫婉拒得非常明显,也就只有在这方面毫无悟性,且过度自信的堂哥感觉不出来,如果他真不识趣再去联系别人——
“不合适我?那什么样的人才合适?”
苟寻一边继续吃,一边回想刚才的相亲过程。
他没觉得有哪里不妥。
“反正我觉得你俩不搭,再说了,以你这么好的条件,何必这么快就吊死在一棵树上?”苟小琴的话让苟寻沉默了一会,他单手托腮,很认真地反问了一句,“我条件真的好?如果是真的,那为什么到现在还是孤家寡人?”
“……”
一时之间,苟小琴不知如何作答。
诚然,以堂哥的条件,孤寡至今,是要从自身找找问题,他最大的问题,出在性格上,还有为人处世上的一些“耿直”,太不会转弯了,别说谈情说爱,就算在米铺里,处理人际关系,也有不少员工对他颇有微词。
不过,经历了社会多年毒打的苟小琴,一般不会直接指出堂哥毛病。
“米铺事情太多了,堂哥你平时打理上下,太忙,以后多抽点时间,多见见不同人,肯定能找到个合适的。”苟寻摇头,“我年纪不小了,又不喜欢女的,那大夫不也喜欢男人?正好凑一起。”
苟小琴有点无语,“这要求也太低了吧?!”
苟寻撇了撇嘴,“……我有自知之明。”
看到堂哥突如其来的低落,苟小琴将手搭在他肩膀上进行无声安慰,苟寻没有再说什么了,拿起桌上的那杯酿酒,往嘴里灌了一口。
他平时是个不怎么喝酒的人,还是因为听说大夫喜欢喝,才托朋友找到一瓶十分难得的珍藏,现在再品味道吧……顿时觉得,美酒苦涩。
“堂哥……”
苟小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她理解,其实那个大夫没做错什么,只是“对堂哥不感兴趣”,仅此而已,对不喜欢的人委婉拒绝,算得体了。
而且她清楚,就凭堂哥刚才跟对方聊天的那些奇葩言论——
真的,堂哥情商很低。
“我吃饱了,走吧。”
管理着全国最大米铺行稻本仓。
苟寻身材高大,貌比潘安,是不少城中大小姐们心里的优秀对象,可惜,他不爱女人,只爱同性,当时民众对同性之恋认可度很高,倒是也不妨碍他公开。
早些年时,苟寻一门心思发展米铺事业,顾不上个人感情,最近两年不想狗了,开始陆续相亲,截止到今晚为止,总计被介绍了108个相亲对象。
能凑够一山好汉了。
这拿着第108号号码牌的,是个据说精通各种疑难杂症的中医大夫,苟寻特意在城中最有派头的一家酒楼设宴款待,流程目前走到,嗯,他给他倒酒——
“听说你喜欢喝酒,为了表示第一次见面的诚意,我特意准备了一瓶百年老酿,来,试试味道,别跟我气,”顿了顿,苟寻补了句,“挺贵的,别浪费。”
中医大夫……
大夫长相白净,斯斯文文,可能不太擅长与生意人打交道,这场高标准的宴席,确实也让他有些不自在,“……这,让苟老板您破费了。”
苟寻豪迈大笑,“没事,钱就是要花在刀刃上,我也不是那种扣扣索索的人,”摆了摆手,他又直接问道,“怎么样,见面之后,对我印象如何?”
大夫假装听不懂,“什么?”
“媒人说,你很想见我,我才在百忙之中抽了个时间出来,既然大家都是老大不小的年纪了,那就有效率一点,相亲嘛,开门见山总没错的。”
迷之自信如苟寻。
不知含蓄为何物。
大夫本来笑得就有点僵硬的脸,更不自然了,为了不扫苟寻的面子,他硬着头皮,“这才是咱们第一次见面,不太好讲。”
见他如此,苟寻还以为是不好意思,打量了大夫全身行头一眼,行为本就不礼貌,哪知换了个话题,更无礼,“你在医馆看病人,一年挣多少?肯定比我少吧。”
“……”
大夫保持着尴尬的微笑,没有回答。
苟寻自顾自表达意见,“我是个自力更生的人,不会要求对方收入比我高,只要他自己能养活自己就行,不吃软饭即可,”说到这,闷哼一声,“不像上次我见的那个对象,虽说也是个富家子弟,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就只知道啃老,对这种人我是最鄙视的……”
大夫扯着嘴角笑了笑,深呼吸了一口气。
空气里,弥漫着无话可说。
沉默许久,他才问了句,“苟老板之前见过很多对象?”
苟寻非常耿直,“对,从去年年初开始,就陆续被安排上了,你是大夫,其余的人有跟我一样经商的,有做官的,有留洋回来教书的,有专门倒腾古董的……基本凑满三百六十行吧,只不过我只亲自见了其中一百多个……”
凑满三百六十行
大夫大概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
他镇定地拿起酒杯子,轻轻抿了抿。
隐藏在饭桌底下的脚尖。
已经偏向了包厢门口。
苟寻像是没有察觉道似的,回忆正浓,“上次的见面十分不愉快,最后我还教育了那二世祖一番,不过我们这次见面很可以,可以近一步有些接触。”
商品体验不错,我有意向购买
他脸上,就是这种表情。
半小时不到,一顿才刚刚开始的饭局就结束了。
大夫以自己突然记起来医馆里还有个病人在等着他为由,匆匆离席。
见桌上几乎没怎么动过筷子的食物,苟寻觉得浪费,他唤来隔壁包厢吃瓜群众一号,堂妹苟小琴过来跟自己一起吃。
“老板,这次这男人怎么样?”
“说了,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就叫我堂哥。”
苟寻嘴里还咀嚼着食物,发出来的声音混混沌沌,今天白天他一直在办公室对账,没顾得上吃饭,到达这酒楼之前,早饿得跟孙子似的,刚才是为了显得有礼貌才忍着没狼吞虎咽,这下可好,放开腮帮子,快快活活。
“这不是怕叫习惯了,在米铺误口,招来不必要的误会嘛,堂哥,不要转移话题,来,说说,刚才跟那大夫都聊了些什么?”
苟小琴八卦相不要太露骨了,苟寻斜着眼睛看了她一眼,“刚才你就一直在隔壁,这里的隔音也就这样,我们聊了什么,你跟我说你不知道?”
吐了吐舌头,苟小琴继续八,“我就是想知道你对对方的感觉如何?”
苟寻吐槽,“聊着感觉是不错,不过是不是也太不入世了,连个笔名也没有?刚才我都主动说要跟他通信了,他竟然说他没有笔名,也不通信,难道是因为做大夫太忙?这,我管理着那么多米铺,不也是没什么时间?时间不都是挤出来的?”
近两年,全国流行以笔交友。
但凡跟点潮流的人,都会有个笔名,用来跟别人通信用,为此,有看准商机的商人专门养了大批信鸽,只要花费一定钱财,就可以让信鸽跟通信人进行绑定,一对一的护送信函。
听到这里,苟小琴明白了:凉凉。
“看来下次见面,得给他起个笔名了。”见苟寻好像还在想着下一次约会的事情,苟小琴有些犹豫,欲言又止,“这个,堂哥啊……”
苟寻没注意到她表情有变,吞下一口甲鱼汤,以商务口吻道,“这样吧,你跟这次安排的媒人说一声,就说我这边已经认可了,让对方找个有空的时间再聚。”
?
苟小琴得让堂哥断了这念想。
“我觉得吧,咱们还是不要跟他继续往来了,堂哥,你看看他的面相,一看就是招惹桃花的类型,指不定在外面惹了多少风流债呢,不靠谱。”
“会吗?”苟寻想了想,摆了摆手,“面相什么的,年轻人不要太迷信了,就按照我说的去联系。”苟小琴摇头,“我这不是迷信,堂哥,你都舒舒服服自由自在这么多年了,怎么去年初突然转性?”
听到堂妹这么问,苟寻闷哼了一声,没有回答。
苟氏家族历代经商,基业庞大,他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物,自己在事业方面也很争气,是家族史上最年轻的当家,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
只有一个短板——
狗,太狗了。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说苟寻身上天生就自带孤独终老体质,二十八年了,以他的条件,硬是连半个星点的小绯闻都没有,家里长辈着实捉急,毕竟他们都觉得,他超过适婚年龄很久了,还拖着,家族还要不要开枝散叶了?
直到后面苟寻公开了自己的性取向。
答案倒是很肯定了,开不了枝,也散不了叶。
他想得很开,让他结婚生子,无非就是想苟家的血脉能把家业继承下去,稻本仓能一直都是苟家人的。
这想法对苟寻来说,过时了。
他思想还是很开明的,米铺将来是不是由自己的后代继承,不重要,重要的是需要一个真正有能力的人,合适的人去管理,这个人可以跟苟家没有半点血缘关系。
单狗苟寻,是家族长辈最大的一块心病,他自己也知道,不过没有因此改变自己不找女人的想法,只是认为也是时候有个同性伴了,有了,也好彻底断掉长辈们的念想。
“堂哥,反正我就觉得,刚才那个大夫不适合你,真的,就不要再联系了。”那大夫婉拒得非常明显,也就只有在这方面毫无悟性,且过度自信的堂哥感觉不出来,如果他真不识趣再去联系别人——
“不合适我?那什么样的人才合适?”
苟寻一边继续吃,一边回想刚才的相亲过程。
他没觉得有哪里不妥。
“反正我觉得你俩不搭,再说了,以你这么好的条件,何必这么快就吊死在一棵树上?”苟小琴的话让苟寻沉默了一会,他单手托腮,很认真地反问了一句,“我条件真的好?如果是真的,那为什么到现在还是孤家寡人?”
“……”
一时之间,苟小琴不知如何作答。
诚然,以堂哥的条件,孤寡至今,是要从自身找找问题,他最大的问题,出在性格上,还有为人处世上的一些“耿直”,太不会转弯了,别说谈情说爱,就算在米铺里,处理人际关系,也有不少员工对他颇有微词。
不过,经历了社会多年毒打的苟小琴,一般不会直接指出堂哥毛病。
“米铺事情太多了,堂哥你平时打理上下,太忙,以后多抽点时间,多见见不同人,肯定能找到个合适的。”苟寻摇头,“我年纪不小了,又不喜欢女的,那大夫不也喜欢男人?正好凑一起。”
苟小琴有点无语,“这要求也太低了吧?!”
苟寻撇了撇嘴,“……我有自知之明。”
看到堂哥突如其来的低落,苟小琴将手搭在他肩膀上进行无声安慰,苟寻没有再说什么了,拿起桌上的那杯酿酒,往嘴里灌了一口。
他平时是个不怎么喝酒的人,还是因为听说大夫喜欢喝,才托朋友找到一瓶十分难得的珍藏,现在再品味道吧……顿时觉得,美酒苦涩。
“堂哥……”
苟小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她理解,其实那个大夫没做错什么,只是“对堂哥不感兴趣”,仅此而已,对不喜欢的人委婉拒绝,算得体了。
而且她清楚,就凭堂哥刚才跟对方聊天的那些奇葩言论——
真的,堂哥情商很低。
“我吃饱了,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