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队长!”一个清脆的声音忽然喊道,凌云初一个激灵,连忙将那团纸塞进裤袋,抬头就看见个大美女在不远处对他笑,正是本剧的女一号苗思晴。

    集训了二十来天,长眼睛的都看出苗思晴对凌云初有意思,奈何神女有梦,襄王无情,苗大美女一腔热情付流水却始终痴心不改的样子让大家背地里唏嘘不断。

    凌云初也是,大龄单身狗一只,对这么一位要钱有钱要貌有貌的大美人的倒追竟无动于衷,也是个狼人。

    “凌队长,让我们看看领导的本事呗!”苗思晴热情邀请。

    “他打不了。”不等凌云初回答,王远山便黑着脸打断了这场邀约。

    “怎么了嘛?”苗思晴嘟着嘴不高兴,她刚才打得不错,还得了王远山的夸,怎么就邀请个凌云初,姓王的又黑脸了。

    “说打不了,就打不了!哪儿那么多为什么!有没有点上下级观念!”王远山继续训斥。

    “不行就不行呗,还这么上纲上线,真把我们当大头兵了……”苗思晴不服地嘟囔。

    王远山当然不会惯着她的大小姐脾气,还待开口再训,胳膊就被走过来的凌云初拉了一下。

    苗思晴见凌云初走过来,眼睛一亮,得意地剜了王远山一眼,欢欢喜喜地凑到喜欢的人身边。

    凌云初没看她,他垂眸看向满桌子拆散的枪械零件,缓缓地伸出手,轻轻覆在套管上,一件件细细摸过去,像抚过/阔别多年的情人面颊,目光复杂而温柔。

    最后他的手落在枪身之上,众人只听见几声金属撞击的碎响,一把完整的□□就出现在凌云初手里。等大家反应过来时,他已经给自己压好了子弹,这样的速度比刚才教官示范还快了许多,令人震惊不已。

    苗思晴眼中倾慕大盛,带头鼓起掌来,旋即,掌声和称赞声大起。

    可凌云初却充耳不闻,他只端详着手里的枪,像在看他的全世界。

    “来一个!来一个!”演员中,不知道谁先起了哄。

    “来一个!”

    “凌队,打一个!”

    “凌队,你没事吧?”乱哄哄的起哄声中,凌云初听见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抬头发现季淮正关切地看着他。

    年轻人的眼神澄澈明净,像面能透视人心的镜子。凌云初看着那双瞳孔中映出的自己,怔愣了一瞬。

    半晌,他浅笑一声,答非所问道:“如果你参军的话,一定是个非常优秀的军人。”

    说完,他立姿站定,双手持枪,瞄准前方,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哎呦!谁打中个兔子!蒙太准了吧!这破子弹还能打中脑袋!牛逼!哈哈哈,今晚能加餐了!”不远处响起报靶员兴奋的声音。

    看了一天废物们的脱靶擦边,百无聊赖的报靶员对此极为兴奋,他连忙拎起兔子,这才发现不是谁单纯蒙准了,而是一整个弹夹的橡胶弹全落在了兔子的脑门上,他连忙抬头,发现开枪的正是自家领导,遂大喜,将兔子高高举起,一路颠颠颠地跑过来:“凌队!兔子!哈哈哈,功力不减啊!”

    他就这么一路鲜血淋漓地奔了过来。

    随着他的靠近,被掀了天灵盖的倒霉兔子拉镜头般呈现在大家眼前,连杀鸡都没见过的演员们哪见过这样红白交杂的阵仗,顿时一阵反胃。

    离凌云初最近的苗思晴被恶心的脸色青白,干呕了两声,眼泪瞬间飚出来,冲着凌云初没头没脑地大叫:“你杀兔子干嘛啊!兔子这么可爱……”

    话音未落,她听见一阵重重的咳嗽,只见她心心念念的梦中人猛地吐了一大口血,仰天倒下。

    “啊——”女人的惨叫响彻靶场。

    好在凌云初身边还站了个季淮,在他倒下的一刻,季淮第一时间伸手抱住,拉着凌云初胳膊顺势往自己背上一扛,对着那群当兵的大喊:“去开车!”

    靶场顿时一片大乱,谁也没料到凌云初会突然吐血昏迷,好在军人们的反应及时,连忙接过自家领导抱上车,一路轰着鸣笛向医院飞驰而去。

    季淮看着路上未尽的烟尘,又抹了把自己肩上的血,眉头沉重地拧了起来。至于身后乱哄哄的哭声和议论声,他完全顾不得了,只想找个地方好好静静。

    下午,季淮没跟大部队去市里改善生活,而是自己趿拉着凉鞋,漫无目的地在小镇的街上闲逛,傍晚的风舒适惬意,江风吹散燥热,昏黄的夕阳将拥挤的路边小摊镀上一层温暖模糊的光晕,在热热闹闹的人群中,季淮觉得自己沉郁的心情似乎好了那么一点。

    斜阳隐没,天幕渐渐向深蓝过度,季淮随意找了个小摊,要了碗凉拌米线,女老板手脚麻利,很快就端了上来。

    半人高的小桌子上大喇喇地摆着几瓶盐醋白糖,季淮拿起醋想给自己加点料,拿起后,却被醋掩住的辣椒酱扎了眼睛,鲜红的颜色让他想起凌云初。

    凌队是个好人,但好人却没有好报。

    尽管接触的不多,但他对这位军衔过分高的带队教官很有好感,两个都是认真的人,经常聊得很畅快,但凌云初常常体力不济,季淮原先觉得是因为他刚刚手术没多久,哪想到居然会恶化到吐血昏迷?

    一个都能出院休养的人会有这么大的意外症状吗?他的伤到底多重?谁把一个特种部队的队长伤成这样的……满心疑问渐渐凝成难过,季淮忽然又想起江夏。

    遇见她后,他发现曾经的生活真的很理想国,待她无情地撕开家世为他缔造的保护罩,他才明白这世上的许多无可奈何,它的名字叫生死,叫未知,叫离别,叫恐惧……

    季淮出着神,眼前忽然一亮,他本能地躲了下,这才发现是老板娘家的小屁孩正在用镜子晃他。

    镜中的人容颜清俊,眉目疏朗,模样未曾改变,只是曾经青涩不忿的躁郁消失殆尽,被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凝重取代,竟有了些年龄感。

    我怎么变成这样了?季淮微微蹙眉,但他发现他并不讨厌现在的自己,甚至,很喜欢,宝剑锋从磨砺出,迈出桃花源,迎接的是森然的磨刀石,也是更有底气的自己。

    他不再是季少了,他是季淮。

    “小宝,别闹!”女老板见自家儿子又在调皮,没好气地把小孩拎到自己身后,歉意地冲季淮笑笑。

    季淮并不生气,拿出两颗刚买的李子放在手心里,伸向小男孩,被母亲刚刚教训的小屁孩看着李子黑红的外皮吞了吞口水,求助地看向妈妈。

    “不要不要……”女老板笑着摆手,“不能这么惯……”

    “砰——!”

    一声突兀的爆裂巨响打破小街的安闲。

    “哪个脑壳有病的在这里放炮!”闻声,女老板一收和颜悦色的母亲相,没好气地骂起来,人群中类似的声音此起彼伏,并无人觉察异样。

    只有季淮脑子嗡得一声,从头激灵到脚——枪!

    国人安定习惯了,对这个声音并不敏感,但他不一样,现在没人比他更熟悉这个声音!

    季淮猛地扑倒还在看热闹的女老板母子,同时大喊:“有枪,快跑!”

    几乎同时,街道尽头就乱了起来,一个踉跄的人影疯狂地撞进人群,一路跑一路掀摊子,喧嚷的人群在满天烤串水果中怔了一瞬,下一秒便在季淮的喊声中炸开了锅。

    而冲过来的匪徒也像在证实般,爆裂声再次响起!有眼尖的人也看清,那些人手里真的拿着枪!

    众人惊叫着,顿做鸟兽散,季淮拿刚才吃饭的小桌当盾牌,护着女老板母子往外撤。

    人群吵嚷,乱推乱挤,季淮也记不清自己是被撞了多少次,在尖叫和慌乱中,一大波人哗啦摔倒在他的小桌子前,借着银白的月光,他猛然看清最上面那人的脸——顾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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