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大帅背着手,巡视着放在帐内地上的武器。

    十四支原版水连珠,三支驳壳枪,一把大师级的弯刀。

    水连珠也还罢了,也就装备半个排。那三支驳壳枪,都是中级枪炮师魔改的特种武器,加上那把大师级弯刀,兰迪捐献的这些武器加起来价值得超过三千五百金币。

    左大帅对此非常欢喜,不过皱了皱眉头,自己没什么可赏的了啊。

    “大帅,这些军用武器乃是缴获所得,不能流落在民间。我都是贵族了,给大军捐点武器是分内的事。”

    兰迪要是主动邀赏,左大帅反而知道怎么对付,这如此懂事,左大帅终于不好意思了。

    伸手摸出一支黑色的令牌,“这是我的私人信物,官府、军队是不认的。

    不过左某为官一生,还是有几个后辈、弟子有出息的。你将来要是有什么难处,拿着这个令牌求到哪个,都能看左某三分薄面,多多少少帮帮你。

    我和你小子投缘,贤侄也叫了好几声了,这个令牌你收下,你以后可以自称左某的后辈。老夫都一百多岁了,这不算辱没了你吧?”

    “长者赐,不可辞,多谢大帅眷顾,晚辈感激不尽。”

    帐中的将军们羡慕得眼睛发绿。这块令牌值钱么?一文不值,可是这代表了朝廷中的“左系”势力。

    别看这小子现在不当官,哪天想通了,入了官场,有无数的左系官员照应,一定会青云直上。

    额,自己也是左系官员,将来兰迪求到我,帮不帮呢?

    这个咬牙也得帮,否则拒绝兰迪的事情传出去,就没法在左系混了。

    这小子原来就是“曾系”的入室弟子,曾子成的宠物老虎都给了他了。刚才入帐的时候,那个畜生还从宠物空间里往外探头探脑的。

    要是没有曾子成给的超级魔兽,凭他一个初级剑师能立下这么多,这么大的功劳?

    这个让人眼红的家伙,同时获得了曾门八千弟子和左系门生的照顾,在大夏不是可以横着晃?我要是他,还当个锤子雇佣兵?真是不会利用资源啊。

    …………

    “老大,这个左大帅人看着挺威风,怎么这么抠门啊?一个金币都没给,就给了这么两个破牌子?”

    “这三毛你就外行了,贵族身份很有用的。而且这个左系的令牌,多少钱也买不来。”亨利本人就是个贵族,懂的还是比较多的。

    “我看没啥大用,你们不是天天说后夏没多少日子了么?老大又不在后夏当官,后夏一倒,这些左系的官员不就帮不上什么忙了?”

    “没有那种事,铁打的贵族,流水的皇帝。后夏就算完蛋了,地方上说了算的还是那些贵族豪绅。除非兰迪老大和二斤的理想实现了,穷人真的当家作主了。

    别看我是贵族,那样的世界我也想啊。可是这玩意当个理想行,能在几十年内实现么?”

    “我看还是亏本。那个骑都尉一年才给一百一十两银子,也就相当于二百多金币。咱们后两个功劳至少值两万金币吧?得一百年才能回本。

    兰迪老大你一定得晋剑圣啊,否则就赔了。”

    兰迪很不好意思,“后夏不一定能挺那么久。不是还给了副黄金甲么?要是卖了的话就差不多了。这次赏赐都是给我的东西,这次委托结束后分钱,我就不要了。”

    “没有这个规矩。佣兵的收获向来是适合谁的装备就归谁,钱另算。我和奥斯曼、小桂子一直没收装备,是因为原来的装备太好了,没碰到合适的,不是跟你气。”

    “兰大人,兰大人!哈哈哈,兰老弟,终于可以管你叫兰大人了。一下子就正四品的骑都尉,我就知道有这么一天,没想到这么早。”

    不久前同行的曾佳益走了过来,远远地就打招呼。

    “曾大人,您还是跟我叫兰老弟吧,您这个三品大理寺少卿管我叫大人我浑身不舒服。”

    曾佳益这次换了身雪白的西装,兰迪从他身上看到了兰之的影子。不过兰之土地主家出身,洋气得有点故意做作。

    曾大人是真正的世家,一举手一投足都表现出真正的优雅,就是那种苏美美极力推崇的。

    “好,兰老弟,恭喜你成了贵族,我请你喝顿酒去。我亲自来请,你可一定要给我这个面子。”

    看着兰迪和曾佳益离开的背影,三毛捅了捅亨利,“白大哥,这个曾大人对兰迪老大好得过分,听老大说,以前他们只是认识,也没那么好的交情啊?”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他就是看上咱们能打了。

    他最厉害的两个侍卫才是中级枪炮师,和兽人谈判,心里没底。你瞧着,兰迪老大回来,咱们肯定会多一个委托。”

    曾佳益请的地方远离军营,在巩乃斯河畔。

    远处是连绵起伏的天山山脉,近处抬望眼是一片碧绿的草原,草原上羊群像一朵朵白云飘过。河边摆了一套轻便的精灵国产现代风格桌椅,两人相对而坐。

    “尝尝我带回来的波尔多红酒,这东西是新法兰克产的,越过海峡,卖到敬业城,价格就翻了两倍,精灵们还是趋之若鹜。

    我同时兼着大夏驻精灵国和新法兰克的大使,在敬业城和康拂城两面跑。这是新法兰克的外交部长泰奥菲勒送我的,兰老弟你尝尝。”

    兰迪最喜欢的酒是石兰溪小烧,兰霸天虽然是土豪劣绅,他家里酿的酒着实不错。

    在剑丘和同学们喝黄酒,就非常喝不惯。这种红酒前些天缴获了不少,都归了亨利了,兰迪尝都没尝。

    不过曾大人请,还是要给面子的。学着曾大人托着高脚玻璃杯的样子,将刚倒了个底的红酒一饮而尽,觉得味道像刷锅水,言不由衷地夸了两句。

    曾大人拿着刀叉,正在切牛排,放下手里的刀指着兰迪笑,“兰老弟你不用跟我气,喝不惯没什么。这东西啊,你得多喝,才能慢慢品出味道。

    就像这西餐,一开始我也吃不惯。时间长了,就慢慢适应了。不过我还是想念家乡的红烧肉,想念剑丘的酱汁肉。剑丘啊,说没就没了,老爷子半辈子的心血啊。

    说到剑丘,有个消息兰迪你一定想听。剑丘学院的解散可不简单,差点血流成河。还有,你那个同学瑞元,这回可出了大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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