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中的蜂蜜馥郁芳香,甜而不腻,仔细品尝,就能发现其中暗含百花香味,不像一些掺了假的蜂蜜,硬生生加了糖进去,把蜂蜜特有的香味完全掩盖住了;有些糖尿病人听了医生的话,要买蜂蜜吃,孰不知一旦买了这种假蜂蜜,病情反会加重,简直就是害人。
老孙家的蜂蜜是出了名的纯正,自然不会搞那种加糖的把戏,用来招待客人的蜂蜜更是金黄粘稠、十分的新鲜,都是一等一的上品。柳絮和趴在地上的金大官人已经很是满意了,可周易还是暗暗摇头,这蜂蜜比很多大超市出售的还要好些,却还是没有达到他的要求。听到葛方替自己问了,便也放下碗,望着孙家爷爷。
这位老蜂人比葛老人还高了一辈,年龄也大的多,可身体却还是很棒,不知是不是常年喝蜂蜜吃蜂胶的原因;听了葛方的问话,不由失笑道:“野蜂群?小方子,你小子是不是混蛋了?忘记了养蜂人家的规矩,要讨打是不是?”
孙女跟葛方的好事已基定下,孙老人把他看成自家的孩子一样,说话自然不会客气。
“对不起爷爷是周先生想问的,周先生是想做些蜜饯,已经在安马村订了好多水果。”
“做蜜饯?还要找野蜂?有钱人就是要求高啊”
孙老头火气还不小,瞪眼看着周易:“我老孙家的蜂蜜远近闻名,难道就比野蜂蜜差了?周先生要找野蜂就不该来问养蜂人,你难道不知道,养蜂人最怕的就是遇到野蜂群麽?”
蜂类的地盘观念最强,所以养蜂人一旦发现附近有野蜂群,必然会想尽办法将其消灭。否则自己养的蜂难免就会和野蜂发生战斗导致大量死亡。养蜂人见到野蜂群,那眼睛都是会红的。周易放着他家出名的蜂蜜不考虑,却要找什么野峰,在孙老人看来,这简直就是裸的打脸和侮辱。
“呵呵,养蜂人家为了产量,会想尽办法保护蜜蜂,蜜蜂在得到重重保护的同时,也就失去了竞争力。无法飞得更远、采集到更多种类的花蜜,所以产出的蜂蜜品质是无法和野蜂蜜相比的。”
周易笑道:“孙老先生是养蜂世家,这个道理其实比我更加明白的。”
“你倒是个行家。”
孙老头抬头看看周易:“也养过蜂?”
“蜂就没有,不过也喜欢搞些饲养,要是见到好的蜂种。那也不妨试试,到时还要麻烦老先生多多指教呢。”畜牧副职业包含的可不仅仅是驴马猪羊,说到弄这些才虫子,周易也是大行家,不过在老人面前,那还是要表示出足够的谦虚。周易看出来了,老头儿的脾气可不太好。
“附近的几窝野蜂早被我家端掉了。不过”
孙老人看看周易,似乎有点忸怩,不便明言的样子。
“呵呵,老人家有什么话只管说。我不是行内人,您不用顾虑。”周易笑道。
“成,反正也没什么外人,你又不是行家。我就直说了。”
孙老人晃动着手中的蜜碗道:“我家之所以在这里养蜂,就是因为南面三十里。有个低谷,比这边的地势还要低,就算到了冬天也很温暖,有很多花草开放;我家的蜜蜂也经常爱去这个‘百花谷’采蜜,可是在两三个月前,这个谷内却突然多了种奇怪的野蜂,连我这个养蜂大半辈子的人都没见过。这些野蜂非常霸道,我家的蜜蜂被蛰死很多,再也没法去谷里采蜜了”
“老人家不是有办法对付这些野蜂麽?”
柳絮听得好奇,蜜蜂再厉害,那也厉害不过‘全副武装’的养蜂人,一个火把就能把蜂窝给端了,怎么还会让孙老人这样为难?
“去过多少次了抓是抓了几只,可蜂窝却始终找不到,说出来都丢人啊”
孙老人脸一红,养蜂养了大半辈子,连个野蜂窝都找不到,要是被同行知道还不得笑死?若非看周易和柳絮不是行内人,那是打死他都不肯说的。
“哦?老人家可以把抓到的野蜂给我看一看麽?”周易顿时来了兴趣。
“这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蜂类,样子像,就是个头儿太大了,抓了十几只,大部分都被小红烤来吃了,好在还剩下几只。小红,剩下的你没吃吧?”
“没呢爷爷,准备晚上烤了孝敬您的,还有四只呢。”那个见到葛方就会脸红的大眼睛女孩探头进来,笑嘻嘻地道:“要拿来招待客人麽?”
“还真是女生外向,刚才还说要孝敬我,现在就招待客人了?心里惦记着葛家小子吧?”孙老头儿瞪了女孩一眼:“客人要看,快拿过来。”
一个小蜂格中,放了只通体幽黄的蜜蜂,周易看到都吓了一跳,这么大?普通野蜂,也就是成人半个小指长短,一般蜜蜂还要更小些,可这只蜜蜂却足足有他的小指长,尾部更有三根毒针,其中两根已经失去,剩下那根却在微微泛着玉光。
接过蜂格时,这只怪蜂忽然动了一下,刚好映上透入门缝的一道阳光,仿佛美玉雕成的工艺品一般,看得柳絮眼睛发直:“好美啊的蜜蜂啊?”孙老人哼了一声。他可没看出美来,就知道这些怪蜂曾经蛰死了他家四分之一的蜜蜂,简直就是生死大仇,必须要食其肉才能解恨。
“哈哈哈,好,好!”
周易观察了好一会儿,忽然放声大笑,猛然站起身来:“孙老先生,能带我去那个‘百花谷’看看麽?”
“你要去找这些怪蜂?还是算了吧”
孙老人连连摇头道:“这些蜂古怪地很,虽然经常在‘百花谷’出没,却找不到它们的蜂窝。我这个老行尊都不行,周先生你去也是白去啊。你要用蜂蜜,我可以帮你挑选最高品质的原浆蜜,保证货真价实。”老头儿没忘了兜售自家的蜂蜜,当然也是好心,不想周易白跑一趟。
‘百花谷’气候温热,有很多蛇虫出没,要是伤了周易和柳絮,他这个指路人也要自责的。
“呵呵,孙老先生家的蜂蜜品质不错,我自然是要买的;不过野蜂蜜也要寻找,实在找不到也没关系,就当是游山玩水好了”
周易已经暗中用畜牧副职业下的辨识技能查看过了——枫谷玉蜂、蜂中之王,特产玉蜂浆,能补益中元,治疗内外伤病
竟然是玉蜂!金大侠没瞎掰啊?可这枫谷究竟在哪里,这些玉蜂又怎么会出现在云水山区,却是有些奇怪回头看看柳絮,想象着媳妇儿一身素装手抚瑶琴脑袋上飞舞着百千玉蜂的景象,周易不觉有些神往。
带路党是孙小红,这个爱笑的姑娘在葛方身边变得忸怩了许多,一路上总是低着头,不过脚程还算快,三十里山路很快走完,到了谷口,才与周易他们告别,回头看看葛方欲言又止。
周易肚里暗笑:“葛方,百花谷你就不用去了,大山里不安全,你就陪小红回去吧,我们很快就回来的。”
“不不是,俺爹说”
葛方面红耳赤,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呵呵,这里没有你爹,可有小红妹妹呢”柳絮轻笑起来:“再说了,我们可不希望身边有个电灯泡跟着,你明白的哦?”
“明白,我明白”
葛方鼓足了勇气,深情脉脉地望着孙小红:“小红,我送你回家。”
“嗯”
孙小红的声音像是蚊子哼哼。
ps:感谢‘汗血宝马’‘言言魔’书友的月票支持:)
感谢‘汗血宝马’‘依然如故’两位书友的慷慨打赏:)
今天还是三更,感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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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老蜂人比葛老人还高了一辈,年龄也大的多,可身体却还是很棒,不知是不是常年喝蜂蜜吃蜂胶的原因;听了葛方的问话,不由失笑道:“野蜂群?小方子,你小子是不是混蛋了?忘记了养蜂人家的规矩,要讨打是不是?”
孙女跟葛方的好事已基定下,孙老人把他看成自家的孩子一样,说话自然不会客气。
“对不起爷爷是周先生想问的,周先生是想做些蜜饯,已经在安马村订了好多水果。”
“做蜜饯?还要找野蜂?有钱人就是要求高啊”
孙老头火气还不小,瞪眼看着周易:“我老孙家的蜂蜜远近闻名,难道就比野蜂蜜差了?周先生要找野蜂就不该来问养蜂人,你难道不知道,养蜂人最怕的就是遇到野蜂群麽?”
蜂类的地盘观念最强,所以养蜂人一旦发现附近有野蜂群,必然会想尽办法将其消灭。否则自己养的蜂难免就会和野蜂发生战斗导致大量死亡。养蜂人见到野蜂群,那眼睛都是会红的。周易放着他家出名的蜂蜜不考虑,却要找什么野峰,在孙老人看来,这简直就是裸的打脸和侮辱。
“呵呵,养蜂人家为了产量,会想尽办法保护蜜蜂,蜜蜂在得到重重保护的同时,也就失去了竞争力。无法飞得更远、采集到更多种类的花蜜,所以产出的蜂蜜品质是无法和野蜂蜜相比的。”
周易笑道:“孙老先生是养蜂世家,这个道理其实比我更加明白的。”
“你倒是个行家。”
孙老头抬头看看周易:“也养过蜂?”
“蜂就没有,不过也喜欢搞些饲养,要是见到好的蜂种。那也不妨试试,到时还要麻烦老先生多多指教呢。”畜牧副职业包含的可不仅仅是驴马猪羊,说到弄这些才虫子,周易也是大行家,不过在老人面前,那还是要表示出足够的谦虚。周易看出来了,老头儿的脾气可不太好。
“附近的几窝野蜂早被我家端掉了。不过”
孙老人看看周易,似乎有点忸怩,不便明言的样子。
“呵呵,老人家有什么话只管说。我不是行内人,您不用顾虑。”周易笑道。
“成,反正也没什么外人,你又不是行家。我就直说了。”
孙老人晃动着手中的蜜碗道:“我家之所以在这里养蜂,就是因为南面三十里。有个低谷,比这边的地势还要低,就算到了冬天也很温暖,有很多花草开放;我家的蜜蜂也经常爱去这个‘百花谷’采蜜,可是在两三个月前,这个谷内却突然多了种奇怪的野蜂,连我这个养蜂大半辈子的人都没见过。这些野蜂非常霸道,我家的蜜蜂被蛰死很多,再也没法去谷里采蜜了”
“老人家不是有办法对付这些野蜂麽?”
柳絮听得好奇,蜜蜂再厉害,那也厉害不过‘全副武装’的养蜂人,一个火把就能把蜂窝给端了,怎么还会让孙老人这样为难?
“去过多少次了抓是抓了几只,可蜂窝却始终找不到,说出来都丢人啊”
孙老人脸一红,养蜂养了大半辈子,连个野蜂窝都找不到,要是被同行知道还不得笑死?若非看周易和柳絮不是行内人,那是打死他都不肯说的。
“哦?老人家可以把抓到的野蜂给我看一看麽?”周易顿时来了兴趣。
“这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蜂类,样子像,就是个头儿太大了,抓了十几只,大部分都被小红烤来吃了,好在还剩下几只。小红,剩下的你没吃吧?”
“没呢爷爷,准备晚上烤了孝敬您的,还有四只呢。”那个见到葛方就会脸红的大眼睛女孩探头进来,笑嘻嘻地道:“要拿来招待客人麽?”
“还真是女生外向,刚才还说要孝敬我,现在就招待客人了?心里惦记着葛家小子吧?”孙老头儿瞪了女孩一眼:“客人要看,快拿过来。”
一个小蜂格中,放了只通体幽黄的蜜蜂,周易看到都吓了一跳,这么大?普通野蜂,也就是成人半个小指长短,一般蜜蜂还要更小些,可这只蜜蜂却足足有他的小指长,尾部更有三根毒针,其中两根已经失去,剩下那根却在微微泛着玉光。
接过蜂格时,这只怪蜂忽然动了一下,刚好映上透入门缝的一道阳光,仿佛美玉雕成的工艺品一般,看得柳絮眼睛发直:“好美啊的蜜蜂啊?”孙老人哼了一声。他可没看出美来,就知道这些怪蜂曾经蛰死了他家四分之一的蜜蜂,简直就是生死大仇,必须要食其肉才能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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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观察了好一会儿,忽然放声大笑,猛然站起身来:“孙老先生,能带我去那个‘百花谷’看看麽?”
“你要去找这些怪蜂?还是算了吧”
孙老人连连摇头道:“这些蜂古怪地很,虽然经常在‘百花谷’出没,却找不到它们的蜂窝。我这个老行尊都不行,周先生你去也是白去啊。你要用蜂蜜,我可以帮你挑选最高品质的原浆蜜,保证货真价实。”老头儿没忘了兜售自家的蜂蜜,当然也是好心,不想周易白跑一趟。
‘百花谷’气候温热,有很多蛇虫出没,要是伤了周易和柳絮,他这个指路人也要自责的。
“呵呵,孙老先生家的蜂蜜品质不错,我自然是要买的;不过野蜂蜜也要寻找,实在找不到也没关系,就当是游山玩水好了”
周易已经暗中用畜牧副职业下的辨识技能查看过了——枫谷玉蜂、蜂中之王,特产玉蜂浆,能补益中元,治疗内外伤病
竟然是玉蜂!金大侠没瞎掰啊?可这枫谷究竟在哪里,这些玉蜂又怎么会出现在云水山区,却是有些奇怪回头看看柳絮,想象着媳妇儿一身素装手抚瑶琴脑袋上飞舞着百千玉蜂的景象,周易不觉有些神往。
带路党是孙小红,这个爱笑的姑娘在葛方身边变得忸怩了许多,一路上总是低着头,不过脚程还算快,三十里山路很快走完,到了谷口,才与周易他们告别,回头看看葛方欲言又止。
周易肚里暗笑:“葛方,百花谷你就不用去了,大山里不安全,你就陪小红回去吧,我们很快就回来的。”
“不不是,俺爹说”
葛方面红耳赤,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呵呵,这里没有你爹,可有小红妹妹呢”柳絮轻笑起来:“再说了,我们可不希望身边有个电灯泡跟着,你明白的哦?”
“明白,我明白”
葛方鼓足了勇气,深情脉脉地望着孙小红:“小红,我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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