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誉已经决定离开湘西回大理,原因有二:
其一,他和木婉清本就是这里匆匆过客,况且湘西武林太小,猛虎终得归林,潜龙总得入渊;
其二则是段誉估计了下时间,若再不回大理,估计鸠摩智就要去大理天龙寺抢夺“六脉神剑”剑谱了,到时枯荣大师担心失败,为了不让此秘笈落入鸠摩智之手,就以一阳指的内力逼得六张图谱焚烧起火,甘心将这镇寺之宝毁去,决不让之落入敌手。
若真的回去晚了,剑谱已毁,段誉就失去了学到“六脉神剑”的大好机会。
虽然六位天龙寺高僧心中分别记得一路剑法,待强敌退去,可以再行默写出来,但是段誉怎能说服得了枯荣大师这些天龙寺高僧将剑谱默写出来给他呢?
或许枯荣大师会觉得没这个必要,许多年来,大理段氏之中都难以找出一人练成六脉神剑,岂会听他这个后辈子弟之言呢?
既然段誉已经决定要走,张君宝和老道士也留不住他,大伙儿商量了一下,决定在阮陵城最大的酒楼河阳楼饮酒告别。
河阳楼正面是青石铺就的街道,背面则是临近辰河,段誉和朋友们在河阳楼第三层的靠窗位置的桌边围坐,叫了一桌子湘西很有特色的酒菜。
有道是,离人心上秋意浓。
段誉望着窗外流转不息的辰河,其上雾气缭绕,枫叶荻花秋瑟瑟。竹筏和帆船在水面之上静静的从流飘荡,摇橹人的歌声在水面之上回响,与流水之声交织。
夕阳西下,余晖照耀在河面,流光溢彩。
“段大哥何必怔怔望着河面出神,你们文人雅士不是经常说,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来,咱们今天不醉不归。”张君宝举杯相敬。
虽然他认识段誉才几天,但是意气相投,如同多年故交好友一般。
段誉跟张君宝连干三杯之后,笑道:“君宝兄弟真是率真逍遥之人,以后你若有空,可以来大理逛逛,当然我若得空,也会来湘西看你的。”
老道士道:“看你们这样子,莫非是谁发个言,就要连干三杯么?也好,我老道士今天就舍命陪君子了。”
段誉摊手表示无奈,老道士非得跟他这么喝,总不能拒绝人家的好意,那样就太让人寒心了,因此段誉又连喝三杯。
“道长,你刚发了言,我也对你发个言如何?”段誉笑着又回敬。
木婉清在一旁感到很无奈,她难以理解为何这些男人如此不要命的喝酒。
离别之酒,最是让人难以推却,岂不闻,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辰河岸边刚靠岸的一艘船走出一个手持琵琶的女子,她以青纱蒙面,莲步款款的走到河阳楼的第三层。
酒兴正浓,老道士就让琵琶女弹奏一曲,琵琶女点头,就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抱着琵琶,素手轻拨,初为霓裳,后六幺。如同辰河流水一般的琵琶声就弥漫开来,让人在朦胧的酒意里感到渔舟唱晚的意境。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段誉如今还不会六脉神剑,因此不能用手指将酒水逼出来,他这次喝得伶仃大醉,昏沉沉的睡了。
翌日清晨,段誉悠悠醒转,但见自己躺在床上,而木婉清就在旁边守候着。
“木姑娘,你就这样守了一夜么?”段誉问道。
“当然咯,昨晚你醉得跟死鱼似的,我让小二帮忙才将你抬进屋子呢!行走江湖还是莫要喝的这般醉,万一有人乘机杀你,该如何是好?”木婉清如水的双眸凝视着段誉,郑重的道。
如此柔情款款的关切,段誉心中不由得一暖,虽是在萧瑟的秋天,却如同仲春时节的美好。
“多谢你的提醒,其实跟你们这些知己在一起,我有什么可惧?离别酒已经喝过,咱们这就出发吧。”段誉道。
“难道不跟老道士和张君宝打个招呼么?”木婉清道。
“他俩估计醉成了死狗,不必去打扰。”段誉笑道。
阮陵古城由青石铺就的街道之上,响起了嗒嗒的马蹄声,段誉骑着黑马,木婉清骑着白马,缓缓前行,毕竟在狭窄街道上不便纵马。
“段郎,为何咱们这段时间都没遇到罗飞虎?名剑山庄的守卫不是说他也去参加猎杀大蟒蛇的行动了么?”木婉清忽然想起此事。
“或许罗兄跟他师父早一步或者晚一步到了辰河边,咱们没遇到罢了,他没见到那惨烈的场景算是幸运的了。我很希望下次若有机会再到湘西,能够再见到罗兄,他可是个爽快的好汉。”段誉悠然笑道。
出得阮陵古城之后,他们先是连人带马乘着帆船走水路,待得行出辰河流域之时,就上岸继续纵马赶路。
九天之后,已经来到蜀南地界,再向南行两百多里,就是云南大理了。
蜀南之地虽在秋天,仍然有些湿热,竹林遍布,民风也很彪悍。
深夜,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段誉和木婉清在一家竹楼客栈里休息,这客栈虽然规模挺小,但在竹林中的官道旁,倒也方便,而且环境雅致。银白的月光将竹影映在窗纸上,婆娑而斑驳。
段誉推开窗户,仰望天穹,欣赏这旖旎的景致。突然“江昂、江昂、江昂”三响,段誉忽然想起只有“莽牯朱蛤”是这样的吼叫声。
传说莽牯朱蛤是瘟神爷的坐骑,那也是说说罢了。文殊菩萨骑狮子,普贤菩萨骑白象,太上老君骑青牛,这莽牯朱蛤是万毒之王,神通广大,毒性厉害,古老相传,就说它是瘟菩萨的坐骑,其实也未必是真的。
段誉心中一凛:“原著之中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段誉,尚且能成功吞掉“莽牯朱蛤”,以至于百毒不侵,我可不能错过这个机会。百毒不侵对于一个江湖中人的意义,太重大了,有了更多化险为夷的机会。
他行出里许,乍听得吱吱两声,眼前灰影晃动,一只小兽迅捷异常的从身前掠过,依稀便是钟灵的那只闪电貂,只是它奔得实在太快,看不清楚,但这般奔行如电的小兽,定然非闪电貂不可。
段誉心道:“钟姑娘到处找你不着,原来你这小家伙逃到了这里。我抱你去还给你主人,她一定喜欢得不得了。”学着钟灵吹口哨的声音,嘘溜溜的吹了几下。
灰影一闪,一只小兽从高树上急速跃落,蹲在他身前丈许之外,一对亮晶晶的小眼骨碌碌地转动,盯视着他,正便是那只闪电貂。段誉又嘘溜溜的吹了几下,闪电貂上前两步,伏在地下不动。
段誉叫道:“乖貂儿,好貂儿,我带你去见你主人。”吹几下口哨,走上几步,闪电貂仍是不动。段誉曾摸过它的背脊,知它虽然来去如风,齿有剧毒,但对主人却十分顺驯,见它灵活的小眼转动不休,甚是可爱,吹几下口哨,又走上几步,慢慢蹲下,说道:“貂儿真乖。”于是左手伸过去将貂儿抱了起来。
突然之间,双手一震,跟着左腿一下剧痛,灰影闪动,闪电貂已跃在丈许之外,仍是蹲在地下,一双小眼光溜溜的瞪着他。段誉惊道:“啊哟!我忘了你这闪电貂会乱咬人的。”
只见左腿裤脚管破了一个小孔,急忙捋起裤筒,见左腿内侧给咬出了两排齿印,鲜血正自渗出。左腿一阵酸麻,跪倒在地,双手忙牢牢按住伤口上侧,想阻毒质上延,但跟着右腿酸麻,登时摔倒。明知给闪电貂一口咬中,该当立即学司空玄的榜样,挥刀斩断左腿,但手边既无刀剑,也没司空玄这般当机立断的刚勇,再者学会了‘凌波微步’,少了一腿,只能施展‘凌波独脚跳’,那可就太过滑稽了。
段誉转念一想:“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原著中那段誉能够成功的吞掉莽牯朱蛤,不正是更大蜈蚣和闪电貂的剧毒算是以毒攻毒了么?现在正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朱蛤兄,你就快些出现吧,否则再挨个一会儿,我就会被闪电貂的剧毒收掉小命了。”
在这个时候,每一个呼吸的时间都似乎变得极为漫长,段誉运转神照经内功护住心脉。虽然练功的时间尚短,内力不算深厚,但也能让剧毒的扩散缓解一下,总比坐以待毙好。
就在段誉的意识有些模糊的时候,猛听得江昂、江昂三声大吼,接着草丛中跃出一物,段誉心中一喜:“哈哈,万毒之王‘莽牯朱蛤’到了,我命不该绝啊!”
莽牯朱蛤根本不理会躺在地上的段誉,直接向闪电貂跃去。
段誉凝目一看,跃过来的只是一只小小蛤蟆,长不逾两寸,全身殷红胜血,眼睛却闪闪发出金光。它嘴一张,颈下薄皮震动,便是江昂一声牛鸣般的吼叫,如此小小身子,竟能发出偌大鸣叫,若非亲见,说什么也不能相信,心想:“这名字取得倒好,声若牯牛,全身朱红,果然是莽牯朱蛤。”
其一,他和木婉清本就是这里匆匆过客,况且湘西武林太小,猛虎终得归林,潜龙总得入渊;
其二则是段誉估计了下时间,若再不回大理,估计鸠摩智就要去大理天龙寺抢夺“六脉神剑”剑谱了,到时枯荣大师担心失败,为了不让此秘笈落入鸠摩智之手,就以一阳指的内力逼得六张图谱焚烧起火,甘心将这镇寺之宝毁去,决不让之落入敌手。
若真的回去晚了,剑谱已毁,段誉就失去了学到“六脉神剑”的大好机会。
虽然六位天龙寺高僧心中分别记得一路剑法,待强敌退去,可以再行默写出来,但是段誉怎能说服得了枯荣大师这些天龙寺高僧将剑谱默写出来给他呢?
或许枯荣大师会觉得没这个必要,许多年来,大理段氏之中都难以找出一人练成六脉神剑,岂会听他这个后辈子弟之言呢?
既然段誉已经决定要走,张君宝和老道士也留不住他,大伙儿商量了一下,决定在阮陵城最大的酒楼河阳楼饮酒告别。
河阳楼正面是青石铺就的街道,背面则是临近辰河,段誉和朋友们在河阳楼第三层的靠窗位置的桌边围坐,叫了一桌子湘西很有特色的酒菜。
有道是,离人心上秋意浓。
段誉望着窗外流转不息的辰河,其上雾气缭绕,枫叶荻花秋瑟瑟。竹筏和帆船在水面之上静静的从流飘荡,摇橹人的歌声在水面之上回响,与流水之声交织。
夕阳西下,余晖照耀在河面,流光溢彩。
“段大哥何必怔怔望着河面出神,你们文人雅士不是经常说,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来,咱们今天不醉不归。”张君宝举杯相敬。
虽然他认识段誉才几天,但是意气相投,如同多年故交好友一般。
段誉跟张君宝连干三杯之后,笑道:“君宝兄弟真是率真逍遥之人,以后你若有空,可以来大理逛逛,当然我若得空,也会来湘西看你的。”
老道士道:“看你们这样子,莫非是谁发个言,就要连干三杯么?也好,我老道士今天就舍命陪君子了。”
段誉摊手表示无奈,老道士非得跟他这么喝,总不能拒绝人家的好意,那样就太让人寒心了,因此段誉又连喝三杯。
“道长,你刚发了言,我也对你发个言如何?”段誉笑着又回敬。
木婉清在一旁感到很无奈,她难以理解为何这些男人如此不要命的喝酒。
离别之酒,最是让人难以推却,岂不闻,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辰河岸边刚靠岸的一艘船走出一个手持琵琶的女子,她以青纱蒙面,莲步款款的走到河阳楼的第三层。
酒兴正浓,老道士就让琵琶女弹奏一曲,琵琶女点头,就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抱着琵琶,素手轻拨,初为霓裳,后六幺。如同辰河流水一般的琵琶声就弥漫开来,让人在朦胧的酒意里感到渔舟唱晚的意境。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段誉如今还不会六脉神剑,因此不能用手指将酒水逼出来,他这次喝得伶仃大醉,昏沉沉的睡了。
翌日清晨,段誉悠悠醒转,但见自己躺在床上,而木婉清就在旁边守候着。
“木姑娘,你就这样守了一夜么?”段誉问道。
“当然咯,昨晚你醉得跟死鱼似的,我让小二帮忙才将你抬进屋子呢!行走江湖还是莫要喝的这般醉,万一有人乘机杀你,该如何是好?”木婉清如水的双眸凝视着段誉,郑重的道。
如此柔情款款的关切,段誉心中不由得一暖,虽是在萧瑟的秋天,却如同仲春时节的美好。
“多谢你的提醒,其实跟你们这些知己在一起,我有什么可惧?离别酒已经喝过,咱们这就出发吧。”段誉道。
“难道不跟老道士和张君宝打个招呼么?”木婉清道。
“他俩估计醉成了死狗,不必去打扰。”段誉笑道。
阮陵古城由青石铺就的街道之上,响起了嗒嗒的马蹄声,段誉骑着黑马,木婉清骑着白马,缓缓前行,毕竟在狭窄街道上不便纵马。
“段郎,为何咱们这段时间都没遇到罗飞虎?名剑山庄的守卫不是说他也去参加猎杀大蟒蛇的行动了么?”木婉清忽然想起此事。
“或许罗兄跟他师父早一步或者晚一步到了辰河边,咱们没遇到罢了,他没见到那惨烈的场景算是幸运的了。我很希望下次若有机会再到湘西,能够再见到罗兄,他可是个爽快的好汉。”段誉悠然笑道。
出得阮陵古城之后,他们先是连人带马乘着帆船走水路,待得行出辰河流域之时,就上岸继续纵马赶路。
九天之后,已经来到蜀南地界,再向南行两百多里,就是云南大理了。
蜀南之地虽在秋天,仍然有些湿热,竹林遍布,民风也很彪悍。
深夜,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段誉和木婉清在一家竹楼客栈里休息,这客栈虽然规模挺小,但在竹林中的官道旁,倒也方便,而且环境雅致。银白的月光将竹影映在窗纸上,婆娑而斑驳。
段誉推开窗户,仰望天穹,欣赏这旖旎的景致。突然“江昂、江昂、江昂”三响,段誉忽然想起只有“莽牯朱蛤”是这样的吼叫声。
传说莽牯朱蛤是瘟神爷的坐骑,那也是说说罢了。文殊菩萨骑狮子,普贤菩萨骑白象,太上老君骑青牛,这莽牯朱蛤是万毒之王,神通广大,毒性厉害,古老相传,就说它是瘟菩萨的坐骑,其实也未必是真的。
段誉心中一凛:“原著之中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段誉,尚且能成功吞掉“莽牯朱蛤”,以至于百毒不侵,我可不能错过这个机会。百毒不侵对于一个江湖中人的意义,太重大了,有了更多化险为夷的机会。
他行出里许,乍听得吱吱两声,眼前灰影晃动,一只小兽迅捷异常的从身前掠过,依稀便是钟灵的那只闪电貂,只是它奔得实在太快,看不清楚,但这般奔行如电的小兽,定然非闪电貂不可。
段誉心道:“钟姑娘到处找你不着,原来你这小家伙逃到了这里。我抱你去还给你主人,她一定喜欢得不得了。”学着钟灵吹口哨的声音,嘘溜溜的吹了几下。
灰影一闪,一只小兽从高树上急速跃落,蹲在他身前丈许之外,一对亮晶晶的小眼骨碌碌地转动,盯视着他,正便是那只闪电貂。段誉又嘘溜溜的吹了几下,闪电貂上前两步,伏在地下不动。
段誉叫道:“乖貂儿,好貂儿,我带你去见你主人。”吹几下口哨,走上几步,闪电貂仍是不动。段誉曾摸过它的背脊,知它虽然来去如风,齿有剧毒,但对主人却十分顺驯,见它灵活的小眼转动不休,甚是可爱,吹几下口哨,又走上几步,慢慢蹲下,说道:“貂儿真乖。”于是左手伸过去将貂儿抱了起来。
突然之间,双手一震,跟着左腿一下剧痛,灰影闪动,闪电貂已跃在丈许之外,仍是蹲在地下,一双小眼光溜溜的瞪着他。段誉惊道:“啊哟!我忘了你这闪电貂会乱咬人的。”
只见左腿裤脚管破了一个小孔,急忙捋起裤筒,见左腿内侧给咬出了两排齿印,鲜血正自渗出。左腿一阵酸麻,跪倒在地,双手忙牢牢按住伤口上侧,想阻毒质上延,但跟着右腿酸麻,登时摔倒。明知给闪电貂一口咬中,该当立即学司空玄的榜样,挥刀斩断左腿,但手边既无刀剑,也没司空玄这般当机立断的刚勇,再者学会了‘凌波微步’,少了一腿,只能施展‘凌波独脚跳’,那可就太过滑稽了。
段誉转念一想:“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原著中那段誉能够成功的吞掉莽牯朱蛤,不正是更大蜈蚣和闪电貂的剧毒算是以毒攻毒了么?现在正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朱蛤兄,你就快些出现吧,否则再挨个一会儿,我就会被闪电貂的剧毒收掉小命了。”
在这个时候,每一个呼吸的时间都似乎变得极为漫长,段誉运转神照经内功护住心脉。虽然练功的时间尚短,内力不算深厚,但也能让剧毒的扩散缓解一下,总比坐以待毙好。
就在段誉的意识有些模糊的时候,猛听得江昂、江昂三声大吼,接着草丛中跃出一物,段誉心中一喜:“哈哈,万毒之王‘莽牯朱蛤’到了,我命不该绝啊!”
莽牯朱蛤根本不理会躺在地上的段誉,直接向闪电貂跃去。
段誉凝目一看,跃过来的只是一只小小蛤蟆,长不逾两寸,全身殷红胜血,眼睛却闪闪发出金光。它嘴一张,颈下薄皮震动,便是江昂一声牛鸣般的吼叫,如此小小身子,竟能发出偌大鸣叫,若非亲见,说什么也不能相信,心想:“这名字取得倒好,声若牯牛,全身朱红,果然是莽牯朱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