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幸福?如果你很饥渴,而我手上有一瓶水,我就比你幸福。如果你拉肚子好不容易找到一wc,却只有一个坑被我占着,那么我就比你幸福。如果苦逼单身了大半年,平时只能靠av和手度日,而我却可以陪一个千娇百媚的女人逛街,那么我就比你幸福。

    事实真的如此吗?

    扯淡!

    每一个城市都有繁华的商业圈,比如魔都的南京路,鹏城的东门。迎晖路是昆州的商业圈,各种小吃商店超市应有尽有。

    此时,正在迎晖路某家小吃店排队等待的张莫谦一脸苦相。狗日的的徐博弈,那厮说过陪女人逛街是最有趣的事,放屁。陪36d姐姐蒋娇媚逛了半天街,张莫谦终于明白了女人对逛街的狂热。

    张莫谦不得不承认女人有方面比男人厉害太多,强悍到每个月流一次血还能安然无恙的动物,男人只有被虐的份。

    张莫谦左右手拎着足足四十多斤重的日常生活用品,衣物。还得帮蒋娇媚这个疯女人排队买大洋芋。

    而想吃大洋芋的主角蒋娇媚,正悠闲的坐在椅子上,晃荡着纤细白嫩的长腿,那红色小牛皮靴搭配上白生生的美腿,越发显得动人心魄。

    这不,小吃店里有男人坐不住了!

    一个模样二十五六岁的男人很绅士的走到蒋娇媚身边,微微躬身道:“小姐,你这里没人吧?我可以做这里吗?”

    “没人。”蒋娇媚点点头。

    男人心中一喜,连忙坐下,刚想找话题和旁边娇美动人的女人聊天,却没想到女人主动从嘴里蹦跶出一句话:“你想泡我?”

    很直接!

    男人一愣,尴尬的挠挠头:“你很漂亮,我确实想认识你。”

    “想认识我?也不是不可以。”蒋娇媚托着香腮,那双狐狸眼不停的在年轻男人身上扫动,年轻男人长得还算不错,国字脸,浓眉,大眼。

    “不过……”无论摆什么姿势都令人惊艳的女人淡淡道:“要想泡我,必须符合几个条件。如果你符合,说不定我会给你个机会哦。”

    “什么条件?”国字脸的男人一怔。

    “想泡我?官二代,怎么着也要是个省部级子弟吧?如果有军方背景,怎么着也要一麦两星子弟吧?自己赚钱,可以,先上福布斯混个熟脸,几年后还不进局子再来找姐姐。”蒋娇媚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对身边的国字脸道:“我说的这些条件,你达到了没?”

    国字脸脸色早已憋得酱紫。

    “那不好意思,你没机会。

    蒋娇媚转过头不再看国字脸男人一眼,她长大后经历了无数搭讪的男人,对付男人早就有一套,没达标的直接滚蛋,老娘化妆打扮不需要时间?

    此时排了半个小时队的张莫谦终于买好了大洋芋,蒋娇媚眼睛一亮,起身接过张莫谦手里的那盒洋芋,同时快速挽住张莫谦的手臂,娇滴滴的道:“莫谦,你真心疼姐姐,排了这么半天的队特意买洋芋给我吃。”

    张莫谦瞬间感到小吃店几十双杀人的眼神落在自己身上。

    没办法,这是男人的天性。就算是他自己在大街上看到一个美女和男人亲热,也会在心里骂上一句好白菜都被猪拱了。

    张莫谦对未来的媳妇没什么特定要求,只要滚得了大床,能给老张家生娃娃就行。不过和媳妇走在大街上,怎么着也要让路人说一句:靠,这女人怎么会看上这货?

    张莫谦本以为帮身边的吃货买了洋芋就完事了。

    但,没想到这个女人还不打算放过他。

    “莫谦,你吃不吃?”

    “不吃。”

    “噢。”

    等等……她这是干什么……

    张莫谦满脸黑线。

    只见蒋娇媚叉起一块洋芋咬了一半,便嚷嚷道:“太辣了太辣了,吃不惯。喏,莫谦,给你吃。”说完,将她咬过的洋芋递到张莫谦嘴边。

    “……”

    “吃啊?张嘴,快。”

    张莫谦还是不张嘴。

    蒋娇媚脸色一冷,皱眉道:“张莫谦,你为什么不吃?你嫌我脏么……”

    “哪有嫌你脏……只是,我们这样也太暧昧了吧……我们又不是情侣。”张莫谦满头大汗,想到从今天开始便要和这个疯女人同居,心中后悔不跌。天啊,以后怎么过日子,我还不如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你追姐姐,那咱们就是情侣,你吃一口我吃一口多有趣。”

    “追你?”张莫谦腿一软差点摔倒在地,要是这个疯女人做他女朋友?他不敢想象怎么过日子。

    “怎么?难道姐姐不配做你女朋友?还是嫌姐姐不漂亮?”蒋娇媚说着,一把抓过刚好从他们身边经过的一个穿校服的小学生:“小弟弟,我问你,姐姐漂不漂亮?”

    那名小学生哪里见过这么娇媚的女人?

    直接吓傻了,直到蒋娇媚问第二遍,小学生才结结巴巴道:“姐姐……你……真……漂亮。”

    “小弟弟真乖,没事了。小弟弟再见。”

    听到可以走,小学生拔腿就跑,好像见了鬼一样。

    “张莫谦,听到了吧?连鸡鸡都没发育成熟的小弟弟都知道姐姐生得漂亮,哼,你别抵死不承认。追姐姐吧?姐姐很容易就能追到手的。”蒋娇媚在张莫谦耳旁吐了一口香气,诱惑味十足。

    如果被京城许多在蒋娇媚面前碰过壁的官二代富二代听到,不知道会不会气死。蒋娇媚很容易追到?这是天方夜谭吧!

    “不追。”张莫谦摇头道。

    “不追,可以,那你吃洋芋。”蒋娇媚道。

    “不吃。”

    “吃不吃?”

    “不吃!”

    “吃不吃?”

    “不吃!”

    “吃不吃?”

    “不吃!”

    ……

    十五分钟后。

    还是在原来的那个位置,蒋娇媚死死抓住张莫谦的手,一直问一个问题:“吃不吃。”

    天啊!这个女人不累?不口渴?

    “我吃!”

    张莫谦挫败。

    在张莫谦的记忆中,蒋娇媚这个疯女人从来没有怕过谁。相反,怕她的人很多,即使在蒋家这个鱼龙混杂的大家庭,就连经历过抗战的老太爷,也对这个曾孙女头疼不已。

    蒋娇媚有一句很经典的名言:“女人征服男人,男人征服世界,我要征服一个可以征服世界的男人。”

    蒋娇媚看着眼前正“苦逼”的吃着自己咬过的洋芋的男人,想到了张莫言和她说的话。

    “两个施良,不如一个张莫谦。”

    这个男人将来能走多高?她很期待。

    张逸群,那个曾经对身处高位的父亲施舍不屑一顾,为了母亲犯下命案,母亲病逝之后孤身杀进长三角,白手起家,一个放在哪里都不起眼的小人物卯足了劲的往上爬,十八岁进魔都,用了十年的时间住上了魔都最豪华的房子,喝最好的酒,抽最好的烟,数过十一位数的钱,娶了长三角最漂亮的女人做老婆,睥睨八方,谁见了都得恭恭敬敬的尊称一声张爷。

    这个曾经惊艳长三角的男人似乎在张莫谦诞生那一天就预料到了一切,所以自从张莫谦生下来,他就不断的给张莫谦灌输他所知道的一切知识,有点类似于揠苗助长。每一个想站在高处的人得到的东西和付出的那些往往是成正比的,要想异于常人,那就必须付出异于常人的努力。没有理所当然的成功,也没有毫无道理的平庸。

    我养你二十年厚积薄发,我压你二十年飞扬跋扈,为的就是让你有一天狠狠煽所有人一巴掌!

    自从他出生的那一刻起,这个世界就注定要等着他君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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