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不走了

    “啪啪啪,厉害厉害,易大哥你当情报头子实在是可惜了。”房遗爱鼓掌赞服道:“就凭你这算无遗策的智谋,不说当一军主帅,至少当一个谋主还是没问题的,我看你干脆到殿下身边当一个谋士算了,总比窝在暗无天日的情报衙门来的好。”

    “房将军太抬举我了。”易正谦笑道:“我也就是能玩一点小手段,真让我指挥大军打仗却是不行的。再说我也喜欢这个,让我走到明面上和人斗智斗勇,反而不喜欢。”

    “可是如果只让易大哥你隐藏在暗地里,恐怕是有点屈才啊。”薛仁贵也劝道:“你的本事我算是认识到了,几乎将人心都看透了,这样的人在殿下的身边待着,殿下以后或许也能少吃一点亏,我们也放心一些。”

    “我们不说这个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出击吧。”易正不愿意在这件事情上多说,看了下夜色,忙道:“从时间上来算,现在药力已经发挥到了极致,也是突厥最虚弱的时候,再晚药效就要减弱了。”

    “不错,是该出发了,房遗爱。”薛仁贵身为主将,立刻进入了严肃模式。

    “卑职在。”

    “传令下去,所有人立刻上马,全军出击。”

    “是。”房遗爱立刻放出信号弹,而远在二十里之外的主力在看到信号弹的瞬间,便在克里维的率领下,翻身上马,朝着突厥营地奔去——薛仁贵他们这次来主要是来侦查突厥情况的,大军可不在附近,毕竟突厥的都是在马背上长大,对于骑战太熟悉了,如果跟的太近,恐怕会被提前发现。

    二十里对于骑兵来说,并不是一个太长的距离,近卫军只用了两刻钟就冲到了突厥营外。不得不说突厥人确实是马背上的民族,在听到马蹄声的瞬间,就立刻反应了过来,报警的大钟第一时间被敲响。而在听到钟声之后,突厥人也都反应了过来,下意识的就想要提起裤子准备迎敌,遗憾的是

    等他们站起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不但双腿麻木,浑身也是酸软无比,头晕眼花,更有人一个站不稳,直接就一屁股坐了下来

    这样的状态别说是骑马杀敌了,恐怕连刀都拿不起来了——俗话说的好,好汉撑不住三滩稀屎,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无论你身体再强壮,三泡稀屎下来什么力气也都没了。而突厥人可不止是拉了三泡啊

    “大汗,大汗,敌人追上来了,我们快走。”阿史那胡哲是颉利的侄子,也是突厥最精锐的金狼卫的大统领,深得颉利信任,位高权重,身份尊贵。因此虽然他只是一个万夫长(实际上金狼卫只有三千人,但经过夜袭阴山之后,阿史那胡哲也只收拢了一千人,可谓元气大伤),地位却不在突利之下,在突厥被称为颉利的鹰狼。

    而阿史那胡哲也确实忠心,前几日李靖偷袭阴山的时候,就是他护送着颉利乘坐千里马逃离了大营,这一次同样如此,在意识到敌人袭来,而自己打赢的机会又太小的情况下,他再一次冲进了王帐,准备将颉利带走。

    此刻的阿史那胡哲心里是相当庆幸的,因为自己率领的是金狼卫,而为了确保大汗的安全,金狼卫是分成两拨吃饭的,这样就可以保证时刻有一批处于绝对警惕状态,就算是食物有什么问题,那也只能折损一半,另外还有一半可以保存战斗力。如今看来,这个制度实在是太合理了,幸亏有这样的制度,自己才不会像另一半金狼卫一样,被不知名的毒药折腾的半死不活。

    “走?还能走到哪里去?你们要走的话就快走吧,我要留在这里与大唐决一死战。”如果说刚才的颉利还充满了雄心壮志,在经过巴豆摧残之后,已经被彻底浇灭。

    颉利很清楚,现在手里这一万多人就是他现在的全部家底,也是他翻身的最主要本钱。可看如今这情况,这点本钱恐怕也要保不住了,到时候他也将只剩下一个王号,其余再无一物。

    在以实力为尊的大草原上,一个光秃秃的王号是不可能号令那些桀骜不驯的草原勇士的,也震慑不了那些早已蠢蠢欲动的野心家们,比如突利,比如早已经蠢蠢欲动的部落酋长们,再比如他的那些弟弟们等等。

    已经当贯了突厥之王的颉利,实在无法想象自己以后流亡国君的生活会是怎样的,所以说此时颉利的心已经死了,而心死的人是最容易走极端的。

    阿史那胡哲顿时急了,苦劝道:“不可啊大汗,我们还有数百万的子民,我们还有数十万的精锐,只要我们不愿意,没有人能让我们屈服,包括唐人。”

    “又有什么用呢?”颉利面若死灰,瞳孔无光,口中喃喃道:“我身为大突厥的可汗,我的子民正被屠杀,我的勇士正被蹂躏,但我却没有办法拯救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死去,这是我这个大汗的失职,一切都是我的错,作为他们的可汗,身为他们的王,我不能拯救他们生,那就让我与他们一起死吧。”

    “大汗”阿史那胡哲还要再劝,但刚开了个头,就被颉利打断:“再说了,我从定襄逃到了阴山,又从阴山逃到了这里,已经累了,不想逃了,今天就让我带着大突厥的荣光,一起葬在这大草原上吧。”

    说到此处,颉利的眼中逐渐开始绽放光彩,嘴角也开始浮现笑意,声音逐渐高亢:“李世民,这一次是你赢了,但我也没有输,大突厥是没有了,我的子民却还遍布在草原上,我们的种子还在,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们一定能重新崛起,再次将你的后人压在身下,到时候,我们将不会再给你们反扑的机会,一丝都不给。”

    “既然如此,那金狼卫愿意与可汗同生共死。”阿史那胡哲立时跪地起誓,愿意与颉利共死。

    颉利摇头拒绝道:“不行,我是大突厥的可汗,我可以死,但你们不行,金狼卫都是我大突厥的精英,也是我大突厥最重要的种子,更是我大突厥最高意志的传承者,你们不能死在这里,你们任务更加繁重,那就是必须将我大突厥的火种传承下去,给后人留下翻身的希望。”

    “不,可汗,金狼卫是可汗的贴身近卫,也是可汗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刀,更是可汗最后的守护者,我们的命运是与可汗相连在一起的,可汗生则金狼卫生,可汗死,那金狼卫则必死。”阿史那胡哲一听颉利的话,顿时激动道:“如果金狼卫全军覆没,而可汗却因此而生,这是金狼卫的最高荣誉;相反,如果可汗死了金狼卫却还活着,那这将是我们最大的耻辱,也是金狼卫最不能接受的羞辱,所以,还请可汗收回这个要求,请让我们与您同死。”

    “这不是要求,这是命令,是我这个可汗对你们下达的最后一道命令。”颉利强调道:“我命令你,必须活着离开这里,将我大突厥的火种传承下去。”

    说罢不给阿史那胡哲说话的机会,又轻声道:“我等下会和阿史那思摩一起朝西南方向为你冲开一条缺口,你的任务就是跟紧我的步伐,一有机会就立刻逃脱,争取为我大突厥多保留一丝元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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