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梦楼兰,渊亭饮血(下三)】-罗马2全面战争大汉兵种
【第二十八章 梦楼兰,渊亭饮血(下三)】-罗马2全面战争大汉兵种-大汉之全球攻略-笔趣阁
大汉之全球攻略
作者:邹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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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座楼兰古城,还真是古城。周围不过三里。城墙或许称之为围墙更恰当,仅有一人高,随便翻个身就能过去。而且仅有的围墙也到处都是口子,最宽处已经被辟为商铺。
可以说,这是一个四处漏风的城市,呃,城市也不恰当,城镇或许还算。
楼兰城里的常住居民只有一千多人,加上各地来此中转的商旅,护卫队,或许能突破三千,但这样的基数是绝对无法挡住汉军一部人马攻击的。
这里算是一个三不管的地方,往北是匈奴,往南是突施国边境,往东南是天山西麓,算是大汉帝国的边界,而往东则是叶尼塞平原。若不是楼兰边上有一条被成为恒河(非印度那条)的小河流,而且恒河上游还有一个不大的盐矿的话,这里根本不可能有人居住。
事实上,楼兰根本没有真正的统治者。最初的管理者是在盐矿上挖矿的难民。而后,这座城市里便形成惯性,由盐矿矿主岑离简单管束。到岑离去世后,盐矿渐渐成为当地人赖以活命的唯一手段,岑家也没有完全掌握这个盐矿,矿主也时常变动。到了最近一百年间,这个盐矿已经分由罗马的埃尔蒙特商行、哈里发的卜逻吉烈家族、突施国的石氏、蔡奄国的蔡氏以及西海州的武氏、大月州的张氏共同管理。
而作为盐矿最初的管理者岑氏,如今只能算是矿上的一个工头罢了。
当然。这么点大的地方,又由几个国家的几个专门行商的家族共同管理,其管理者大都不是家族内的权势。比如大月州的张氏,(即现在的月氏王族阿巴斯)在这里的管理者只是个跟张晟八竿子打不着的旁支子侄。
楼兰城的规矩也由这几家人经过数百年的默契,固定下来。总体来说,楼兰只有三条规矩:商人买卖,楼兰无税,城内杀人者死。
这三条规矩延伸出来的意思就是,楼兰主要进行商贸。买卖公平与否全看自身,而且没人收税,在楼兰城内杀人的必须偿命(由楼兰公会负责)。
简而言之。这是个以强者为尊的社会秩序。
多数的商旅会来到这里,除了补充淡水和食盐,借此度过突施与汉帝国的两百里沙海外,更多的还是看中这里没有秩序的好处---有些时候。没有秩序的地方对于商人来说就是机遇所在之地。
而会来到这里做生意的。大都会聘请护卫。护卫多寡就能看出商旅实力的大小。一般而言,在楼兰城,一百个护卫的商队就算是大商队了。如今大月州反叛,商路却没有断绝,最大的商队无疑就是罗马的埃尔蒙特商行。
埃尔蒙特商行在楼兰有三进门的大院落,还有一百五十多个护卫,其他各个家族或多或少都在这里有自己的驻地,护卫也从十几人到百十人不等。
在埃尔蒙特商行的门口。一面硕大的“李”字旗颇为引人注目。不知道还以为这是个汉人开的商行。而在这面旗帜下,现在正站着一个穿着褐色汉袍的中年人。
中年人一头金发。眼睛也是蓝色的,完全一副西方人的面孔,如果有西方人在这,会通过外部轮廓和鼻梁的高耸程度认出来,这个中年人其实是罗马帝国色雷斯行省的色雷斯人(法国高卢人种的前身之一)。
当然,对于东方人来说,知道他是色雷斯人或者是高卢人没有任何意义。他们只要知道,眼前这个中年人,就是埃尔蒙特商行在楼兰城的经办人,这就够了。
汉人称之为掌柜,而罗马人则称之为经理,意思其实是一样的。在楼兰,菲特就代表着埃尔蒙特商行。
菲特似乎在旗下站了很久了,一直不住的往远处眺望。有个小职员从门店里走出来,给他拿了一条凳子,但菲特坐不了多久又站起来不住的眺望。
终于,有一行人从远处的街角出现,还打着旗帜。菲特终于露出了笑容。
先到的是队伍里出来的一个骑士,骑着马,速度很快,到了“李”字旗下,又一拉马缰,雄壮的马匹人立而起,马上骑士没等马匹站稳就从马背上跳了下来,一身汉族的武士劲装,类似于汉军的休闲军服,但没有剑章,手臂和小腿上帮着皮质的甲胄,整个人干练而又充满了野性。
菲特忍不住喝了一声彩,用汉语道:“阁下好骑术!想必一定在汉军甲等军团中服过兵役吧?!”
骑士是个标准的汉人,带着宽边的遮阳帽,精瘦的脸颊,干练的动作,敏锐的眼神,唇边硬硬的黑色胡茬给人非常可靠稳重的感觉。
骑士下马抱拳,行的却不是军礼,而是江湖礼,用很硬的语气道:“你就是菲特掌柜吧?我叫马竞,我家掌柜马上就到,商队也承蒙菲特掌柜安排,已经在城西的卜逻吉烈的货场安顿。我家掌柜说了,他只有半个时辰的时间,天黑前要回到货场去。”
对于之前菲特的问话,这个马竞却是不予回答。
这幅做派,菲特并没有感觉不快,依旧带着诚恳的笑容道:“多谢鄢掌柜繁冗之下光临鄙店,我立即安排地方开始谈事。”
马竞也不多话,只是拱拱手便走进店里---他要先行查看一下等会儿谈事的地方。菲特似乎很明白这个道理,并没有阻拦,而是让店内小厮赶紧招呼。
不多时,队伍到来,一面代表着鄢氏商行的旗帜停在“李”字旗帜旁,队伍人不多,十个左右,个个都是如马竞般的劲装汉子,当中一个穿着白色外袍的年轻人跳下马,快步走向菲特。
“哈哈。这位就是菲特经理吧?!抱歉抱歉,刚刚安顿,杂事颇多。来晚了!”这个年轻人完全不似马竞那般生硬,脸上也尽是笑容---市侩而又商贾气息浓厚的笑容。
菲特也是一脸微笑,赶紧上前,抱拳对年轻人道:“无碍无碍,在下还要感谢鄢掌柜拨冗莅临才是。早就听闻鄢氏商行西海分部的鄢掌柜年少有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
“哈哈哈哈,客气客气!菲特经理实在太客气了!我只是上辈子积了德。投了个好人家罢了!”年轻人依旧客套着。
两人一边说着没营养的废话,一边走进了埃尔蒙特商行的里间客厅。
这个菲特不但汉语说的好,这汉人的礼节也表现的非常熟稔。而这个年轻人……菲特有种感觉。这个年轻人说话的语速和口气都有点稚嫩,但待人接物的商贾气息却浓郁非常,显然是经常与商人打交道的。
两人进店后,跟着年轻人来的十个骑士立即下马分出五人守在门口。其余人跟着年轻人往里走。同时有意无意地将菲特以外的人隔绝在这个年轻人以外。
对此,菲特也表示理解。毕竟现在大月州和西海州都在造反,汉人商队注意点安全问题也是人之常情。要说在以前,汉人哪怕是单人匹马的商人,也敢大摇大摆的在这片土地上横着走,因为根本没人敢打汉人商旅的主意。但现在不同往日,自从开战以来,汉人商旅已经很少来到楼兰。即使有来,也至少是聘请了五十人左右的汉人护卫才敢走的大商团。比如鄢氏商行!
大月州张氏造反,但却没有拿鄢氏商行开刀,没收了鄢氏的所有物资,人员却全部赶回去,没有杀人。而眼前这支鄢氏商行的队伍,实话说,菲特都有点感觉幸福来的突然。
三天前,菲特接到消息,有鄢氏商行的商队准备经过楼兰城去西南边的定兴府,商队不大,由二十匹骆驼、十六匹挽马组成,另外还有二三十名护卫,和三十多人的伙计组成,货物总计金额应该不超过二十万鹰币。不过这可是月氏造反以来第一个大规模的汉人商旅,还是由汉帝国中鼎鼎有名的鄢氏商行组队的。这就更难得了。
正好有求于鄢氏商行,却因为月氏造反找不到门路的菲特当然是欣喜异常,连忙派人安排好一切,并诚挚邀请商队掌柜一叙。在听说这支商队的掌柜居然姓鄢,那就更让菲特惊喜了。虽然这个姓鄢的未必就是鄢氏商行家主鄢准的嫡亲,但好歹是有点关系才对。
两人分宾主坐定之后,先是一阵客套,然后才进入正题。
“鄢掌柜,不瞒你说,这次特地邀请你过来,主要还是想跟你商量一下,是否能让我们楼兰的几个行商跟着你的队伍一起往定兴府去。我们会按照货物价值的两成作为这次的酬谢。你看如何?”菲特一脸笑意的说道。
……
说起来,这种组队行走的经商模式,早在先秦时代就已经存在于西域之地。没办法,从楼兰无论是去匈奴还是去罗马,又或者是去大汉,荒无人烟、地形险恶之地数不胜数,更别说那些吞噬人命轻而易举的困苦沙海。在这里经商,必须要抱团的。
月氏造反前,因为汉军的强大,那些破落户组成的马匪倒是不敢太过胡来,但也经常洗劫一些小的商队,特别是来自哈里发和突施、蔡奄等小国的商队。汉人商队一般不敢动,因为汉人商队在每一个出发前的城市都会有备案,一旦在哪个城市之间消失,汉军必然是出动将这一片的马匪给剿一遍的。
比如说,从碎叶城到楼兰之间,若是有汉人商队失踪了,那在这一带出没的马匪全都要被清剿,汉军不管这些被清剿的马匪是不是真的洗劫了汉人商队,总之在你的地盘出了事,那不是你的责任也是你的责任。就是这么霸道,就是这么任性。
所以处于安全考虑,一般绝少有人敢打汉人商旅的主意。
但现在不行了,月氏造反,在这附近的汉军现在都成了“叛军”了,谁还去管商旅的死活。正所谓乱世最不缺的就是亡命之徒。许许多多的马匪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还专门劫杀汉人商旅---谁让几百年的承平让汉人商旅最富有呢!
在月氏造反之初。许多汉人商旅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损失惨重,最糟糕的一次。一支由数百支骆驼组成的庞大商队就在楼兰城外的恒河边被马匪洗劫,所值的上百万鹰币货物失踪,汉人死了三百多人,全部曝尸荒野。后来还是楼兰城的人将他们的尸骨收敛,就埋在恒河边上。
……
而这次菲特之所以会提出让行商加入鄢氏商行的队伍,其实也不是他一个人的主意。因为月氏造反,有许多商队滞留在楼兰城。其中不仅仅有汉人商队,也有来自罗马、哈里发、北部高邮、匈奴、突施、石国等等国家的商旅。他们都想去定兴府---即西海州的首府。只有到了那里,才能进行中转。无论是度过里海去罗马或者哈里发,都会快很多。
这些商人的滞留,导致楼兰城从原来的两三千人,暴涨到五千人左右。已经快人满为患了。更何况。滞留的时间越长,货物的囤积和食品的压力越大,由盐矿股东组成的楼兰公会也就只能出面解决这个问题。
菲特就是受了楼兰公会的指派,接待鄢氏商行的人,不然卜逻吉烈的货场怎么会让给鄢氏商行的人停放货物呢。不过,那些商旅愿意拿出货物价值的三成给楼兰公会这件事就不用说了。
至于为什么选择鄢氏商行,那是因为鄢氏商行是这片土地上唯一还被马匪认可的商行队伍,他们能安全的从碎叶城走到楼兰。就已经说明了问题。
……
听了菲特的话,鄢掌柜沉默了一下。问道:“既然滞留的商队多达一两千人,何不自己组成一个队伍过去呢?他们的护卫组合起来怕是也有七八百人吧,何必跟我们一起?”
菲特苦笑道:“鄢掌柜有所不知,现在西海州也已经快要成为月氏的地盘了,就在这一年多时间里,在恒河周边出现了一支极为庞大的马匪帮,号称人数过万,已经洗劫了四支大型商队,死伤无数。别说他们只有七八百不统属的护卫,就算有上千的护卫,也不敢拿命去冒险啊。这钱虽然好,但没命享受也赚来没用不是?!”
鄢掌柜一听有人数过万的马匪帮,不由也是脸色一变,道:“过万的马匪?那我们这点人也不够啊!我来之前听说,不是也有汉人商旅受洗劫了吗?”
菲特停顿了一下才道:“话虽如此,不过那些被洗劫的汉人商旅并不是鄢氏商行的啊!鄢氏商行在这片土地上威名赫赫,雇佣的护卫也都是汉军退役精锐,一般人谁敢动啊!”
鄢掌柜露出凝重的神色,犹豫道:“我还真不知现在这条商路如此难行,不知那马匪帮是什么来头?”
菲特道:“这股马匪帮的首领自称‘齐天王’,麾下的马匪精锐都是由大月州和西海州的一些溃散汉兵组成,当然也有一些哈里发和罗马人,声势极其浩大。突施国都已经向罗马亚细亚行省的总督阁下发了求援信。不过总督认为突施国不是罗马的属国,还在犹豫是否出兵帮助。”
鄢掌柜的眉头更加紧锁了,道:“突施不比蔡奄,蔡奄离罗马近,求救于罗马无可厚非,但突施可是我大汉的属国……”
“可是你看现在的状况,突施国国君都发了数封求救信往大汉的帝都了……”菲特也颇有些无奈地叹气道。
这时,一直站在旁边的马竞似乎嗓子不舒服,咳嗽了一声。鄢掌柜抬了抬手,对菲特道:“菲特经理,这事我还要仔细思量一下,照你的说法,这悍匪居然自号‘齐天王’,居然敢于天子并齐,我可不认为他会认鄢家的商旗,大汉的皇旗还差不多!”
“咳咳……”马竞又咳嗽了两声。
鄢掌柜无奈地道:“菲特经理听见了吧,我的护卫头领有话说,借你的房间一用。”
菲特一愣,然后也恍然,在西域行商,很多时候掌柜并不是主要的那个人,而是护卫头领,毕竟生命安全要靠这些头领来负责。当然便空出一个房间,让鄢掌柜跟马竞去密谈。
就在鄢掌柜跟马竞离开客厅时,有一个小厮匆匆进来,附耳对菲特道:“经理,前天来的那个像小偷的汉儿又来了。”
菲特眉头一皱,低声道:“怎么又来了?这次带了货物么?”
小厮道:“没有,他跟一个气度不凡的汉家公子来的。”
菲特嘀咕道:“气度不凡的汉家公子?这鬼地方哪来气度不凡的人?”言罢对小厮道:“我这里有重要客人,你去对他说,要是真有上好的茶叶就赶紧拿来,我给他换食盐。有匈奴战士的首级也行,不过那个要晚上交易……另外,别跟他们说太多,我怀疑他们就是‘齐天王’的人!”
小厮顿时一缩脖子,显然被‘齐天王’这个名号吓了一跳,然后赶紧出去前面招呼了。(未完待续。。)
可以说,这是一个四处漏风的城市,呃,城市也不恰当,城镇或许还算。
楼兰城里的常住居民只有一千多人,加上各地来此中转的商旅,护卫队,或许能突破三千,但这样的基数是绝对无法挡住汉军一部人马攻击的。
这里算是一个三不管的地方,往北是匈奴,往南是突施国边境,往东南是天山西麓,算是大汉帝国的边界,而往东则是叶尼塞平原。若不是楼兰边上有一条被成为恒河(非印度那条)的小河流,而且恒河上游还有一个不大的盐矿的话,这里根本不可能有人居住。
事实上,楼兰根本没有真正的统治者。最初的管理者是在盐矿上挖矿的难民。而后,这座城市里便形成惯性,由盐矿矿主岑离简单管束。到岑离去世后,盐矿渐渐成为当地人赖以活命的唯一手段,岑家也没有完全掌握这个盐矿,矿主也时常变动。到了最近一百年间,这个盐矿已经分由罗马的埃尔蒙特商行、哈里发的卜逻吉烈家族、突施国的石氏、蔡奄国的蔡氏以及西海州的武氏、大月州的张氏共同管理。
而作为盐矿最初的管理者岑氏,如今只能算是矿上的一个工头罢了。
当然。这么点大的地方,又由几个国家的几个专门行商的家族共同管理,其管理者大都不是家族内的权势。比如大月州的张氏,(即现在的月氏王族阿巴斯)在这里的管理者只是个跟张晟八竿子打不着的旁支子侄。
楼兰城的规矩也由这几家人经过数百年的默契,固定下来。总体来说,楼兰只有三条规矩:商人买卖,楼兰无税,城内杀人者死。
这三条规矩延伸出来的意思就是,楼兰主要进行商贸。买卖公平与否全看自身,而且没人收税,在楼兰城内杀人的必须偿命(由楼兰公会负责)。
简而言之。这是个以强者为尊的社会秩序。
多数的商旅会来到这里,除了补充淡水和食盐,借此度过突施与汉帝国的两百里沙海外,更多的还是看中这里没有秩序的好处---有些时候。没有秩序的地方对于商人来说就是机遇所在之地。
而会来到这里做生意的。大都会聘请护卫。护卫多寡就能看出商旅实力的大小。一般而言,在楼兰城,一百个护卫的商队就算是大商队了。如今大月州反叛,商路却没有断绝,最大的商队无疑就是罗马的埃尔蒙特商行。
埃尔蒙特商行在楼兰有三进门的大院落,还有一百五十多个护卫,其他各个家族或多或少都在这里有自己的驻地,护卫也从十几人到百十人不等。
在埃尔蒙特商行的门口。一面硕大的“李”字旗颇为引人注目。不知道还以为这是个汉人开的商行。而在这面旗帜下,现在正站着一个穿着褐色汉袍的中年人。
中年人一头金发。眼睛也是蓝色的,完全一副西方人的面孔,如果有西方人在这,会通过外部轮廓和鼻梁的高耸程度认出来,这个中年人其实是罗马帝国色雷斯行省的色雷斯人(法国高卢人种的前身之一)。
当然,对于东方人来说,知道他是色雷斯人或者是高卢人没有任何意义。他们只要知道,眼前这个中年人,就是埃尔蒙特商行在楼兰城的经办人,这就够了。
汉人称之为掌柜,而罗马人则称之为经理,意思其实是一样的。在楼兰,菲特就代表着埃尔蒙特商行。
菲特似乎在旗下站了很久了,一直不住的往远处眺望。有个小职员从门店里走出来,给他拿了一条凳子,但菲特坐不了多久又站起来不住的眺望。
终于,有一行人从远处的街角出现,还打着旗帜。菲特终于露出了笑容。
先到的是队伍里出来的一个骑士,骑着马,速度很快,到了“李”字旗下,又一拉马缰,雄壮的马匹人立而起,马上骑士没等马匹站稳就从马背上跳了下来,一身汉族的武士劲装,类似于汉军的休闲军服,但没有剑章,手臂和小腿上帮着皮质的甲胄,整个人干练而又充满了野性。
菲特忍不住喝了一声彩,用汉语道:“阁下好骑术!想必一定在汉军甲等军团中服过兵役吧?!”
骑士是个标准的汉人,带着宽边的遮阳帽,精瘦的脸颊,干练的动作,敏锐的眼神,唇边硬硬的黑色胡茬给人非常可靠稳重的感觉。
骑士下马抱拳,行的却不是军礼,而是江湖礼,用很硬的语气道:“你就是菲特掌柜吧?我叫马竞,我家掌柜马上就到,商队也承蒙菲特掌柜安排,已经在城西的卜逻吉烈的货场安顿。我家掌柜说了,他只有半个时辰的时间,天黑前要回到货场去。”
对于之前菲特的问话,这个马竞却是不予回答。
这幅做派,菲特并没有感觉不快,依旧带着诚恳的笑容道:“多谢鄢掌柜繁冗之下光临鄙店,我立即安排地方开始谈事。”
马竞也不多话,只是拱拱手便走进店里---他要先行查看一下等会儿谈事的地方。菲特似乎很明白这个道理,并没有阻拦,而是让店内小厮赶紧招呼。
不多时,队伍到来,一面代表着鄢氏商行的旗帜停在“李”字旗帜旁,队伍人不多,十个左右,个个都是如马竞般的劲装汉子,当中一个穿着白色外袍的年轻人跳下马,快步走向菲特。
“哈哈。这位就是菲特经理吧?!抱歉抱歉,刚刚安顿,杂事颇多。来晚了!”这个年轻人完全不似马竞那般生硬,脸上也尽是笑容---市侩而又商贾气息浓厚的笑容。
菲特也是一脸微笑,赶紧上前,抱拳对年轻人道:“无碍无碍,在下还要感谢鄢掌柜拨冗莅临才是。早就听闻鄢氏商行西海分部的鄢掌柜年少有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
“哈哈哈哈,客气客气!菲特经理实在太客气了!我只是上辈子积了德。投了个好人家罢了!”年轻人依旧客套着。
两人一边说着没营养的废话,一边走进了埃尔蒙特商行的里间客厅。
这个菲特不但汉语说的好,这汉人的礼节也表现的非常熟稔。而这个年轻人……菲特有种感觉。这个年轻人说话的语速和口气都有点稚嫩,但待人接物的商贾气息却浓郁非常,显然是经常与商人打交道的。
两人进店后,跟着年轻人来的十个骑士立即下马分出五人守在门口。其余人跟着年轻人往里走。同时有意无意地将菲特以外的人隔绝在这个年轻人以外。
对此,菲特也表示理解。毕竟现在大月州和西海州都在造反,汉人商队注意点安全问题也是人之常情。要说在以前,汉人哪怕是单人匹马的商人,也敢大摇大摆的在这片土地上横着走,因为根本没人敢打汉人商旅的主意。但现在不同往日,自从开战以来,汉人商旅已经很少来到楼兰。即使有来,也至少是聘请了五十人左右的汉人护卫才敢走的大商团。比如鄢氏商行!
大月州张氏造反,但却没有拿鄢氏商行开刀,没收了鄢氏的所有物资,人员却全部赶回去,没有杀人。而眼前这支鄢氏商行的队伍,实话说,菲特都有点感觉幸福来的突然。
三天前,菲特接到消息,有鄢氏商行的商队准备经过楼兰城去西南边的定兴府,商队不大,由二十匹骆驼、十六匹挽马组成,另外还有二三十名护卫,和三十多人的伙计组成,货物总计金额应该不超过二十万鹰币。不过这可是月氏造反以来第一个大规模的汉人商旅,还是由汉帝国中鼎鼎有名的鄢氏商行组队的。这就更难得了。
正好有求于鄢氏商行,却因为月氏造反找不到门路的菲特当然是欣喜异常,连忙派人安排好一切,并诚挚邀请商队掌柜一叙。在听说这支商队的掌柜居然姓鄢,那就更让菲特惊喜了。虽然这个姓鄢的未必就是鄢氏商行家主鄢准的嫡亲,但好歹是有点关系才对。
两人分宾主坐定之后,先是一阵客套,然后才进入正题。
“鄢掌柜,不瞒你说,这次特地邀请你过来,主要还是想跟你商量一下,是否能让我们楼兰的几个行商跟着你的队伍一起往定兴府去。我们会按照货物价值的两成作为这次的酬谢。你看如何?”菲特一脸笑意的说道。
……
说起来,这种组队行走的经商模式,早在先秦时代就已经存在于西域之地。没办法,从楼兰无论是去匈奴还是去罗马,又或者是去大汉,荒无人烟、地形险恶之地数不胜数,更别说那些吞噬人命轻而易举的困苦沙海。在这里经商,必须要抱团的。
月氏造反前,因为汉军的强大,那些破落户组成的马匪倒是不敢太过胡来,但也经常洗劫一些小的商队,特别是来自哈里发和突施、蔡奄等小国的商队。汉人商队一般不敢动,因为汉人商队在每一个出发前的城市都会有备案,一旦在哪个城市之间消失,汉军必然是出动将这一片的马匪给剿一遍的。
比如说,从碎叶城到楼兰之间,若是有汉人商队失踪了,那在这一带出没的马匪全都要被清剿,汉军不管这些被清剿的马匪是不是真的洗劫了汉人商队,总之在你的地盘出了事,那不是你的责任也是你的责任。就是这么霸道,就是这么任性。
所以处于安全考虑,一般绝少有人敢打汉人商旅的主意。
但现在不行了,月氏造反,在这附近的汉军现在都成了“叛军”了,谁还去管商旅的死活。正所谓乱世最不缺的就是亡命之徒。许许多多的马匪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还专门劫杀汉人商旅---谁让几百年的承平让汉人商旅最富有呢!
在月氏造反之初。许多汉人商旅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损失惨重,最糟糕的一次。一支由数百支骆驼组成的庞大商队就在楼兰城外的恒河边被马匪洗劫,所值的上百万鹰币货物失踪,汉人死了三百多人,全部曝尸荒野。后来还是楼兰城的人将他们的尸骨收敛,就埋在恒河边上。
……
而这次菲特之所以会提出让行商加入鄢氏商行的队伍,其实也不是他一个人的主意。因为月氏造反,有许多商队滞留在楼兰城。其中不仅仅有汉人商队,也有来自罗马、哈里发、北部高邮、匈奴、突施、石国等等国家的商旅。他们都想去定兴府---即西海州的首府。只有到了那里,才能进行中转。无论是度过里海去罗马或者哈里发,都会快很多。
这些商人的滞留,导致楼兰城从原来的两三千人,暴涨到五千人左右。已经快人满为患了。更何况。滞留的时间越长,货物的囤积和食品的压力越大,由盐矿股东组成的楼兰公会也就只能出面解决这个问题。
菲特就是受了楼兰公会的指派,接待鄢氏商行的人,不然卜逻吉烈的货场怎么会让给鄢氏商行的人停放货物呢。不过,那些商旅愿意拿出货物价值的三成给楼兰公会这件事就不用说了。
至于为什么选择鄢氏商行,那是因为鄢氏商行是这片土地上唯一还被马匪认可的商行队伍,他们能安全的从碎叶城走到楼兰。就已经说明了问题。
……
听了菲特的话,鄢掌柜沉默了一下。问道:“既然滞留的商队多达一两千人,何不自己组成一个队伍过去呢?他们的护卫组合起来怕是也有七八百人吧,何必跟我们一起?”
菲特苦笑道:“鄢掌柜有所不知,现在西海州也已经快要成为月氏的地盘了,就在这一年多时间里,在恒河周边出现了一支极为庞大的马匪帮,号称人数过万,已经洗劫了四支大型商队,死伤无数。别说他们只有七八百不统属的护卫,就算有上千的护卫,也不敢拿命去冒险啊。这钱虽然好,但没命享受也赚来没用不是?!”
鄢掌柜一听有人数过万的马匪帮,不由也是脸色一变,道:“过万的马匪?那我们这点人也不够啊!我来之前听说,不是也有汉人商旅受洗劫了吗?”
菲特停顿了一下才道:“话虽如此,不过那些被洗劫的汉人商旅并不是鄢氏商行的啊!鄢氏商行在这片土地上威名赫赫,雇佣的护卫也都是汉军退役精锐,一般人谁敢动啊!”
鄢掌柜露出凝重的神色,犹豫道:“我还真不知现在这条商路如此难行,不知那马匪帮是什么来头?”
菲特道:“这股马匪帮的首领自称‘齐天王’,麾下的马匪精锐都是由大月州和西海州的一些溃散汉兵组成,当然也有一些哈里发和罗马人,声势极其浩大。突施国都已经向罗马亚细亚行省的总督阁下发了求援信。不过总督认为突施国不是罗马的属国,还在犹豫是否出兵帮助。”
鄢掌柜的眉头更加紧锁了,道:“突施不比蔡奄,蔡奄离罗马近,求救于罗马无可厚非,但突施可是我大汉的属国……”
“可是你看现在的状况,突施国国君都发了数封求救信往大汉的帝都了……”菲特也颇有些无奈地叹气道。
这时,一直站在旁边的马竞似乎嗓子不舒服,咳嗽了一声。鄢掌柜抬了抬手,对菲特道:“菲特经理,这事我还要仔细思量一下,照你的说法,这悍匪居然自号‘齐天王’,居然敢于天子并齐,我可不认为他会认鄢家的商旗,大汉的皇旗还差不多!”
“咳咳……”马竞又咳嗽了两声。
鄢掌柜无奈地道:“菲特经理听见了吧,我的护卫头领有话说,借你的房间一用。”
菲特一愣,然后也恍然,在西域行商,很多时候掌柜并不是主要的那个人,而是护卫头领,毕竟生命安全要靠这些头领来负责。当然便空出一个房间,让鄢掌柜跟马竞去密谈。
就在鄢掌柜跟马竞离开客厅时,有一个小厮匆匆进来,附耳对菲特道:“经理,前天来的那个像小偷的汉儿又来了。”
菲特眉头一皱,低声道:“怎么又来了?这次带了货物么?”
小厮道:“没有,他跟一个气度不凡的汉家公子来的。”
菲特嘀咕道:“气度不凡的汉家公子?这鬼地方哪来气度不凡的人?”言罢对小厮道:“我这里有重要客人,你去对他说,要是真有上好的茶叶就赶紧拿来,我给他换食盐。有匈奴战士的首级也行,不过那个要晚上交易……另外,别跟他们说太多,我怀疑他们就是‘齐天王’的人!”
小厮顿时一缩脖子,显然被‘齐天王’这个名号吓了一跳,然后赶紧出去前面招呼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