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血债(下)

    “发大财,发什么大财,红巾贼可是马上就能打过來。”朱亮祖一听,立刻來的精神,兴致勃勃的追问。

    他麾下的义兵被红巾军给干掉了三成,在撤退途中又逃亡过半,因此急需一大笔钱财來招募新血,恢复实力,如果张明鉴真有发财的路子,他无论如何都愿意参上一股。

    另一个“义兵”万户廖大亨却迅速察觉到了一丝不妙,先用力拉了一把朱亮祖,然后向张明鉴郑重施礼,“张总管厚爱,廖某跟朱兄弟感激不尽,但大敌当前,咱们还是先说说如何布防,才能确保扬州不被朱屠户轻易攻破才好,否则万一扬州城像高邮那样,被朱屠户不战而克,咱们三个无论想做什么,恐怕都是白日做梦。”

    “对,对对,廖兄弟说得极是,张某刚才孟浪了。”张明鉴碰了个不大不小的软钉子,皱了下眉头,强笑着回应。

    “也不能说孟浪,张总管所谋甚大,我二人见识浅,无力参与其中而已。”廖大亨却得寸进尺,继续大声强调。

    “不,不,廖兄弟说得极是,守不住扬州什么都是白瞎,如此,就请二位带着人马入城,咱们去府衙从长计议如何。”张明鉴眉头又皱了一下,笑得愈发春光灿烂。

    “入城就不必了。”廖大亨笑了笑,轻轻摆手,“我兄弟二人麾下兵马全加起來,也凑不齐三个千人队,即便入了城去,恐怕也帮不上太多的忙,反而会因为旗号不统一,给张总管添乱,不如这样,扬州城东南有一片大泽,我兄弟二人就带着麾下兵马到那里靠水另结一寨,与张总管互为犄角,如此,万一朱屠户來攻,彼此之间也能有个照应,多拖住他几天!”

    “呃。”张明鉴眉头拧成一团疙瘩,脸上阴云密布,右手紧紧按在刀柄上,半晌,才缓缓松开,“也好,就依照廖兄弟之言,今天劳烦二位先将就一晚,最迟明天一早,张某就会派人送些钱粮过去。”

    “如此,我兄弟二人就多谢张总管高义了。”廖大亨又向张明鉴施了个礼,然后用力拉了一把朱亮祖的袖子,转身离开。

    后者却兀自迷迷糊糊,一边走,一边恋恋不舍地回头,“老廖,我说你今天吃错药了,好好的城里不进,非要跑到城东的雁栖泽去挨冻,还非得拉上我”

    “闭嘴,如果你不想跟廖某走,尽管带着你们的兵马入城。”向來性情敦厚的廖大亨却忽然冷了脸,以极低却极其严厉的声音喝骂。

    “嘿,你还长脾气了。”朱亮祖也气往上撞,甩开廖大亨的手,低声数落,然而,念在彼此间多年的交情上,他却不好真的将廖大亨一个人丢在城外,一边走向自己的队伍,一边不高兴地嘟嘟囔囔,“真是的,邪门透了,明明三家全都进到城里,都未必能将扬州守住,你还非要分兵,还不肯接受送上门的发财机会”

    “我是再救你的命,你知道不,不知道,就给我闭上嘴,等咱们俩把营地扎下來再说。”廖大亨在后边踢了他一脚,低声打断。

    “救我的命,凭你那三脚猫武艺。”朱亮祖回过头,不屑地撇嘴,然而看到廖大亨那阴沉的脸色,又把剩下的嘲笑话全都憋回了肚子里去。

    若论武艺和兵略,廖大亨照着他差了可不是一点半点,然而若论揣摩世道人心,三个他绑在一起也比不上一个廖大亨,这已经都是以往经过实践证明了的事情,不需要任何质疑,所以,光是为了谨慎起见,他也要遵从廖大亨的选择。

    带着一肚子的狐疑和不满,朱亮祖气哼哼地领着麾下的残兵与廖大亨一道,在扬州城东五里的雁栖荡北岸扎了营,随后,又带领亲兵去打了几头野鹿,一边架在火上烤,一边等着廖大亨过來解开谜团。

    那廖大亨却一点儿不体谅他的心情,先领着一帮亲信将寨墙巡视了个遍,封堵了所有疏漏,然后又派人在附近挖了大量的陷阱,以防营地遭到偷袭,最后又遍洒斥候,探听红巾军的位置和动向,待一切都忙碌完了,才拎着半壶浊酒,步履蹒跚的走到了火堆旁。

    “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姓张的怎么得罪你了,你像防贼一样防着他。”朱亮祖早就等得火烧火燎,不待廖大亨坐稳,就哑着嗓子追问。

    “他要发财,我不想跟着发,也沒本事挡着他,如是而已。”廖大亨如同老了十几岁般,颓然蹲到了火堆旁,叹息着回应。

    “发财,那还不是好事儿么,咱们两个正缺钱粮來招兵。”朱亮祖听得满头雾水,瞪着一双茫然的眼睛继续追问。

    “他想用刀子发财。”廖大亨扭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笼罩在暮色的扬州城,继续低声长叹,“他根本就沒打算替帖木儿不花拖住朱屠户,他只想趁着朱屠户赶过來之前,捞最后一票。”

    “用刀子发财,你是说,他要抢那些扬州城的豪商,。”朱亮祖先是一惊,随即后悔得连拍大腿,“那你跟他客气什么啊,那些扬州城的豪商,有几个不是家财百万的,随便找两家抄了,就够咱们哥俩东山再起的了,唉,你这人真是,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婆婆妈妈了。”

    “你如果想发财,现在去还來得及。”廖大亨白了朱亮祖一眼,扯开酒壶上的塞子,嘴对嘴大口大口往肚子里灌了几口,然后继续喟然长叹,“廖某不想拦你,但廖某既然做的是义兵万户,却多少还记得一个“义”字,廖某身为官兵,打不过红巾贼也就罢了,却不能所作所为,连个贼都不如。”

    “嘿,廖胖子,你还喘上了。”朱亮祖气得长身而起,一边骂骂咧咧地数落着,一边拔腿往远处走,“你不去我去,老子正愁沒钱养兵呢,这下好了,张明鉴把麻烦全替老子解决了。”

    走了几步,回过头來,去看廖大亨根本沒有起身拦阻,只顾继续往他自己嘴里就像倒酒,不由得火往上撞,大步走回去,劈手抢过酒葫芦,“老子打的鹿,你别光想着吃独食,你到底在怕什么,你廖胖子,又不是第一次杀人。”

    “怕这儿。”廖大亨苦笑着抬起手,指了指自己胸口,“良心,廖某怕过了今儿晚上,这辈子都良心难安,杀人简单,廖某当兵这么多年了,不可能刀下沒有屈死鬼,可把全城八十万百姓全杀光,朱亮祖,你下得去手么,你就不怕今后一闭上眼睛,满城的恶鬼都來找你。”

    “满城的恶鬼,你喝多了吧,廖胖子。”朱亮祖又被吓了一跳,随即不屑地大笑,“抢几个富户罢了,怎么可能牵扯上全城的人,那张明鉴又不是傻子,他也得想想身后名声。”

    “当官的都想着去做贼了,当兵的呢,他们能不趁火打劫么。”廖大亨看了他一眼,继续摇着苦笑,“眼下扬州城内,可不止是咱们和青军,还有那么多编制被打散了的,找不着地方安置的散兵游勇,那么多游手好闲的地痞流氓,张明鉴只要开了这个头,他能控制住局势么,恐怕到时候,抢谁,不抢谁,抢到什么时候为止,杀到什么时候结束,就由不得他了,你我二人如果在城中,手下的兄弟见有大财可发,能不眼红么,到时候这滔天杀孽,是算在你我头上,还是算在那名字都让人记不住的张三、李四头上,,一旦做下了此等恶事,无论是官府还是红巾贼,哪边还容得下你我兄弟,就是你们朱家,和我们廖家,恐怕也得赶紧将你我开革出族,以免遭受那千夫所指。”

    “这”朱亮祖这辈子,都沒考虑得如此长远过,禁不住愣在了原地,目瞪口呆,情况真的会变得像廖大亨说得那样一发不可收拾么,他不愿意相信,然而,心中却有一个声音清晰地告诉他,事实就是如此,财帛最动人心,一旦当官的带头做起的强盗,底下当兵的就彻底变成了一群禽兽,随时都会跳起來择人而噬。

    十一月底的天气已经有些冷了,一阵风从湖面上吹过,吹得他不断地打哆嗦,抬起头,再度望向已经渐渐模糊的扬州,却觉得整座城市显得那样静谧而华贵,这是运河上第一富庶之地,也是全天下最富庶所在,古语云,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说得便是此处,而今晚,它却可能毁于乱兵之手,自己就站在城外,偏偏对此无能为力。

    忽然间,朱亮祖心里居然涌起一股期待,希望朱屠户的兵马,能立刻杀到城下來,哪怕是区区数百骑兵,就像傅友德当日突然出现于高邮城外那样,也能威慑一下张明鉴,让他无暇再祸害扬州,然而,这个期待却终归太不现实,朱屠户指挥的是一支联军,政令很难统一,又行行走于陌生的地域,不可能轻敌冒进,让已经锁定的胜局出现反复

    “起火了。”忽然间,有人指着城内,低声叫嚷。

    “呀,起火了,是城东,城东成贤街方向”有人跳起來,大声补充。

    “大火,老天,哪个造孽的在放火。”

    “老天爷啊,这大冬天风干物燥的”

    朱亮祖顺着大伙的手指方向望去,果然,看见一团团猩红色的火苗,从扬州城内冒了起來,黑暗中,就像无数只妖魔鬼怪,吐出了猩红色的舌头。

    这一夜,扬州变成了鬼域,有无数妖魔,在半空中放声大笑。

    注:本想正面写一下青军祸害扬州的场景,后來自己受不了,改侧面描述了,正史中,张明鉴驱逐了脱欢不花,独霸扬州,然后,将扬州城内的百姓屠杀殆尽,所做所为,禽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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