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小狼崽引路-反派崽崽们的恶毒后娘免费阅读
第110章:小狼崽引路-反派崽崽们的恶毒后娘免费阅读-三个反派崽崽的恶毒娘亲-笔趣阁
三个反派崽崽的恶毒娘亲
作者:苦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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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大棚盖好后,林姝又跟秦衡交代了几句,教会他怎么控温怎么保肥。
秦衡聪明脑子灵光,一学就会,教会了他,林姝便放心地去城门口搭驴车。
回到村里,直接去了秦家的旱地,看着过来干活的人将地里忙活差不多了,招呼了一声便提前去三房做了晌午饭。
这两天她在县城,管饭的任务便交给了公婆,今儿她回来了,便有功夫给大家伙儿做一顿晌午饭。
到了饭点儿,林姝做了一道山药炖鸡,过来干活的人又美美地吃了一顿。
这段时间帮着林姝干活,虽说辛苦了些,却是好吃好喝有工钱的,以至于下了大力气,反而还更圆润了一些。
忙了一天,身体也没觉得累,气色还越来越好了。
有时候他们都分不清倒底是来打工的还是享福的。
这可都是林姝舍得给他们拿好东西做菜的功劳,要是在旁人家可没有这样好的待遇。
林姝对此倒是见怪不怪,俗话说,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就得先抓住一个人的胃,她大大方方对人家,人家自然不会跟她藏着掖着。
因着他们一家搬到县城里时只是收拾了一些细软,这会儿三房屋里东西都是齐全的。
饭后歇了会儿,林姝便背了竹篓子上山去了。
这会儿上山的人不少,都是想着挖竹笋卖给同福酒楼的。
林姝路过竹林的时候,便瞧见村里人向她投来和善的目光。
她也不是冷心的,也朝人家笑了回去。
村里人除了个别极品,也都还蛮朴实可亲的。
这般想着,便瞧见一个年轻媳妇背了一筐竹笋过来,“林娘子,今儿咋回来啦?”
村里人都晓得林姝因着卖方子挣了钱,现在带着秦家三房搬到了县城,心里都羡慕的很。
平常时候村里人都忙活地里的事儿,忙活一天也只能挣一些养家糊口的钱,还不如林姝随随便便一个方子挣的钱多。
林姝听了一笑,“也没啥,安顿下来便想回山里瞧瞧。
嫂子,你咋也过来挖山笋呢?”
“哎,要是银子好挣,谁乐意过这样的日子,家里快揭不开锅了,听说同福酒楼收这个,就想着过来碰碰运气。”
年轻妇人愁眉苦脸地同林姝倒苦水,乡下人的日子不好过,还能有啥办法,慢慢熬呗。
林姝听了心里也不好受,古代不跟二十一世纪似的,女人家就算不种田,也能很容易的找个凑合工作,古代就不一样了,绝大多数女人都只能窝在家里相夫教子。
即便是镇里县城里,也鲜少有女人家出来抛头露面做生意的。
晓得她不容易,林姝便轻声安慰了一番,“嫂子,要是实在过不下去了,你就上同福酒楼去,我给你寻个活计。”
“你能在同福酒楼寻到活计?俺一个乡下粗妇,人家能看得上我嘛?”年轻妇人有些不信。
林姝摇了摇头,“嫂子,都是一个村的,能帮衬一把我肯定帮衬,我跟同福酒楼有生意往来,要是你真有难处,人家多少卖我个面子。”
村里人不都是原主这样好吃懒做的,多的是勤快能干活的妇人。
比起男人家粗手粗脚干不了精细活,女人们去酒楼帮工是一把好手,若非这样,林姝也不会介绍她去同福酒楼。
世上可怜的人太多了,要是都让林姝去管,三头六臂也管不过来。
而且同福酒楼掌柜是个仁义的,她给人家介绍的人,可不能单单因为抹不开面子让人收了。
恰好这个妇人她晓得,干活是个爽利的,真要去了同福酒楼,也算是双赢的局面。
“哎,林娘子真是个好心肠的,俺在这儿先谢一声了。”
林姝摇了摇头走了,没有放在心上。
因着她一个月的努力,秦家三房的日子越来越好过起来,遇上有难处的,帮衬一把也算积德了。
现在天热了起来,竹林里干活的男人都光着膀子,林姝一个女人家不好往跟前凑,想来竹林里应该没有她要找的东西,便直接往山上去了。
这回上山,林姝找得格外仔细,低头弯腰一寸寸地翻找,就差拿着放大镜去看。
山上的日头有些毒,古代即便是夏装也有三层,只不过是稍微动弹两下,便热出一身汗来。
她一个人,也没好往山顶去,山顶野兽太多,要是运气不好,指不定把小命交代了。
林姝找了半天,什么也没找到,心里不禁有些气馁。
白忙活半天,林姝有些泄气地找了块干净地方坐下,正要歇会儿,便瞧见一只呆头呆脑的野兔晕晕乎乎地撞了过来。
林姝眼疾手快,一下子拽住了野兔的长耳朵。
刚想把野兔绑了带回家做给三个娃吃,便瞧见草丛里头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林姝一惊,心想应该不会这么倒霉吧,半山腰遇到野兽不科学啊。
正打算找个方向跑路,却见草丛里冒出一只毛绒绒的小狼脑袋。
林姝定睛一看,发现小狼崽肚皮上有一圈银白色的绒毛,反而没那么害怕了。
这不就是她之前救过的小狼崽吗?
看起来倒是比初见时候大了一圈儿。
小狼崽似乎也认出了林姝,欢快地朝她摇着尾巴。
林姝笑了笑,大着胆子揉了揉狼脑袋,不愧是狼王的种,离了狼群也能好端端地存活下来。
照这样看来,这头晕乎乎的傻兔子估计是小狼崽的口粮了,她这个做人类的总不好和它抢。
小狼崽乖乖地呆在林姝跟前,也不去看她手里的野兔,一双清澈的狼眼里头满是对林姝的孺慕。
林姝看了便有些诧异,难不成小狼崽是将她当成母亲了吗?
在动物界中,确实有刚出生的幼崽将第一眼见到的雌性错认成母亲的案例,只是发生在狼这种冷血动物身上还挺少见的。
小狼崽似乎很有灵性,见林姝摸他,忙蹭了蹭林姝的手。
林姝感受着小狼崽依赖她的动作,心都要化了。
发现小家伙肚皮瘪瘪,想来应该饿了几天,即便是这样,也没多看一眼林姝手里的野兔。
林姝叹了口气,怕给山点着了,找了一块空旷的地方,生了一小堆火。
用随身携带的短刀将送可爱的野兔见了上帝,处理干净后用削尖的树枝一穿,架在火堆上烤了起来。
没一会儿香味儿便溢了出来,林姝扯了一条兔腿凶巴巴地塞到小狼嘴边,随后自己吃了起来。
吃了一只兔腿,林姝就停下来看着小狼,等小家伙捂着圆乎乎的小肚皮,林姝才将火仔细扑灭了。
忙活了一天啥也没找到,正要灰溜溜的回去,就见小狼咬住她的衣角,似乎是想要带她去什么地方。
秦衡聪明脑子灵光,一学就会,教会了他,林姝便放心地去城门口搭驴车。
回到村里,直接去了秦家的旱地,看着过来干活的人将地里忙活差不多了,招呼了一声便提前去三房做了晌午饭。
这两天她在县城,管饭的任务便交给了公婆,今儿她回来了,便有功夫给大家伙儿做一顿晌午饭。
到了饭点儿,林姝做了一道山药炖鸡,过来干活的人又美美地吃了一顿。
这段时间帮着林姝干活,虽说辛苦了些,却是好吃好喝有工钱的,以至于下了大力气,反而还更圆润了一些。
忙了一天,身体也没觉得累,气色还越来越好了。
有时候他们都分不清倒底是来打工的还是享福的。
这可都是林姝舍得给他们拿好东西做菜的功劳,要是在旁人家可没有这样好的待遇。
林姝对此倒是见怪不怪,俗话说,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就得先抓住一个人的胃,她大大方方对人家,人家自然不会跟她藏着掖着。
因着他们一家搬到县城里时只是收拾了一些细软,这会儿三房屋里东西都是齐全的。
饭后歇了会儿,林姝便背了竹篓子上山去了。
这会儿上山的人不少,都是想着挖竹笋卖给同福酒楼的。
林姝路过竹林的时候,便瞧见村里人向她投来和善的目光。
她也不是冷心的,也朝人家笑了回去。
村里人除了个别极品,也都还蛮朴实可亲的。
这般想着,便瞧见一个年轻媳妇背了一筐竹笋过来,“林娘子,今儿咋回来啦?”
村里人都晓得林姝因着卖方子挣了钱,现在带着秦家三房搬到了县城,心里都羡慕的很。
平常时候村里人都忙活地里的事儿,忙活一天也只能挣一些养家糊口的钱,还不如林姝随随便便一个方子挣的钱多。
林姝听了一笑,“也没啥,安顿下来便想回山里瞧瞧。
嫂子,你咋也过来挖山笋呢?”
“哎,要是银子好挣,谁乐意过这样的日子,家里快揭不开锅了,听说同福酒楼收这个,就想着过来碰碰运气。”
年轻妇人愁眉苦脸地同林姝倒苦水,乡下人的日子不好过,还能有啥办法,慢慢熬呗。
林姝听了心里也不好受,古代不跟二十一世纪似的,女人家就算不种田,也能很容易的找个凑合工作,古代就不一样了,绝大多数女人都只能窝在家里相夫教子。
即便是镇里县城里,也鲜少有女人家出来抛头露面做生意的。
晓得她不容易,林姝便轻声安慰了一番,“嫂子,要是实在过不下去了,你就上同福酒楼去,我给你寻个活计。”
“你能在同福酒楼寻到活计?俺一个乡下粗妇,人家能看得上我嘛?”年轻妇人有些不信。
林姝摇了摇头,“嫂子,都是一个村的,能帮衬一把我肯定帮衬,我跟同福酒楼有生意往来,要是你真有难处,人家多少卖我个面子。”
村里人不都是原主这样好吃懒做的,多的是勤快能干活的妇人。
比起男人家粗手粗脚干不了精细活,女人们去酒楼帮工是一把好手,若非这样,林姝也不会介绍她去同福酒楼。
世上可怜的人太多了,要是都让林姝去管,三头六臂也管不过来。
而且同福酒楼掌柜是个仁义的,她给人家介绍的人,可不能单单因为抹不开面子让人收了。
恰好这个妇人她晓得,干活是个爽利的,真要去了同福酒楼,也算是双赢的局面。
“哎,林娘子真是个好心肠的,俺在这儿先谢一声了。”
林姝摇了摇头走了,没有放在心上。
因着她一个月的努力,秦家三房的日子越来越好过起来,遇上有难处的,帮衬一把也算积德了。
现在天热了起来,竹林里干活的男人都光着膀子,林姝一个女人家不好往跟前凑,想来竹林里应该没有她要找的东西,便直接往山上去了。
这回上山,林姝找得格外仔细,低头弯腰一寸寸地翻找,就差拿着放大镜去看。
山上的日头有些毒,古代即便是夏装也有三层,只不过是稍微动弹两下,便热出一身汗来。
她一个人,也没好往山顶去,山顶野兽太多,要是运气不好,指不定把小命交代了。
林姝找了半天,什么也没找到,心里不禁有些气馁。
白忙活半天,林姝有些泄气地找了块干净地方坐下,正要歇会儿,便瞧见一只呆头呆脑的野兔晕晕乎乎地撞了过来。
林姝眼疾手快,一下子拽住了野兔的长耳朵。
刚想把野兔绑了带回家做给三个娃吃,便瞧见草丛里头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林姝一惊,心想应该不会这么倒霉吧,半山腰遇到野兽不科学啊。
正打算找个方向跑路,却见草丛里冒出一只毛绒绒的小狼脑袋。
林姝定睛一看,发现小狼崽肚皮上有一圈银白色的绒毛,反而没那么害怕了。
这不就是她之前救过的小狼崽吗?
看起来倒是比初见时候大了一圈儿。
小狼崽似乎也认出了林姝,欢快地朝她摇着尾巴。
林姝笑了笑,大着胆子揉了揉狼脑袋,不愧是狼王的种,离了狼群也能好端端地存活下来。
照这样看来,这头晕乎乎的傻兔子估计是小狼崽的口粮了,她这个做人类的总不好和它抢。
小狼崽乖乖地呆在林姝跟前,也不去看她手里的野兔,一双清澈的狼眼里头满是对林姝的孺慕。
林姝看了便有些诧异,难不成小狼崽是将她当成母亲了吗?
在动物界中,确实有刚出生的幼崽将第一眼见到的雌性错认成母亲的案例,只是发生在狼这种冷血动物身上还挺少见的。
小狼崽似乎很有灵性,见林姝摸他,忙蹭了蹭林姝的手。
林姝感受着小狼崽依赖她的动作,心都要化了。
发现小家伙肚皮瘪瘪,想来应该饿了几天,即便是这样,也没多看一眼林姝手里的野兔。
林姝叹了口气,怕给山点着了,找了一块空旷的地方,生了一小堆火。
用随身携带的短刀将送可爱的野兔见了上帝,处理干净后用削尖的树枝一穿,架在火堆上烤了起来。
没一会儿香味儿便溢了出来,林姝扯了一条兔腿凶巴巴地塞到小狼嘴边,随后自己吃了起来。
吃了一只兔腿,林姝就停下来看着小狼,等小家伙捂着圆乎乎的小肚皮,林姝才将火仔细扑灭了。
忙活了一天啥也没找到,正要灰溜溜的回去,就见小狼咬住她的衣角,似乎是想要带她去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