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粟末水,岸边冰雪消融,一片斑驳之间点缀着许多翠绿,河面上原本冻得严严实实的冰面此时已支离破碎,碎冰随着河水向东而去。

    北岸,鹅城,城南码头处浓烟滚滚,数艘靠泊在码头的火轮船正在“预热”,蒸汽锅炉点火烧水,为一会的航行做准备,又有许多苦力忙碌着,将大量物资搬运上船。

    码头上,许多男子排着歪歪扭扭的长队等着登船,他们要么背着猎铳,要么带着弓箭,身上穿着棉袄,手里拿着热腾腾的炊饼,一边吃一边嬉闹。

    不远处,“刘城主”刘霸道正和几名‘髡人’交谈,瞥见自家队伍闹哄哄的,面上挂不住,让身边随从去管管,随后继续和几位熟人打听事情。

    “公司真要在整条黑水流域立规矩?”

    几位髡人(北洋贸易公司的武装人员)答道:“那是,规矩不定下来,这买卖还怎么做?黑水各部桀骜不驯,无法无天惯了,觉得做买卖太麻烦,还不如直接抢,不给他们点教训,还以为我们是待宰肥猪!”

    “那这皮货的行情?”

    “哎哟,刘城主,你可就把心稳稳地放回去,公司总不会亏待大家的,不是么?皮货多了又怎的,不愁卖嘛,价格能低多少哟!”

    “不过呢,如今各地豪杰蜂拥北上,不要说长春,就是鹅城,肯定会越来越热闹,刘城主不赶紧提前布置一下?”

    “那是,那是,鄙号在鹅城的邸店,入夏就要开张了,届时还请几位赏光!”

    “好,好!一言为定!”

    忽然响起的汽笛声,打断了谈话,刘霸道向几位拱手告辞,带着队伍登船。

    见着手下上了船,好奇的东张西望,刘霸道懒得管,回头看岸上,看着浓烟滚滚的鹅城,心中满是憧憬。

    他如愿以偿成了城主,移民定居点成了“城”,不仅开垦出大量良田,还有了官府设的驿站,财路是打开了,但还不够,所以他不能待在城里一门心思做城主。

    皮货买卖,是他亲自管的大买卖,每年都要带着队伍到粟末水流域狩猎,同时还会和粟末各部做买卖,换得对方手中的毛皮。

    队伍必须亲自带,才能凝聚人心,若老是让二当家、三当家效劳,久而久之手下就只知道二当家、三当家,不会再记得大当家。

    同样,他得每年都在各部族首领面前露个脸,巩固一下交情,免得被人给忘了。

    与此同时,鹅城这里得赶紧布置,不然就跟不上趟。

    鹅城,位于粟末水北岸,南据长春大概有五百多里路,因为这里被人称为“天鹅聚集之地”,故而得名。

    鹅城和长春不一样,不是官府直辖的城池,是北洋贸易公司的一个重要贸易据点,经过数年的发展,其规模越来越大,因为具备拱卫长春的重要作用,朝廷似乎打算在鹅城驻军,直接管辖。

    作为粟末水流域重要的贸易据点,鹅城届时必然会更加热闹,刘霸道觉得自己若不先占些好地段,真是对不起自己率先闯辽东的辛苦。

    汽笛声再起,火轮船缓缓离开码头,向着西面上游方向缓缓而去,当船只经过港区西侧时,西端码头上聚集的大量人马,其规模之大让刘霸道及手下看得目不暇接。

    这些人马也是即将登船,不过目的地和刘霸道一行不同:刘霸道是要去粟末水上游地区,方向是西,而这些人马,是要顺流而下,方向为东,前往粟末水下游。

    在那里,粟末水将汇入黑水,而黑水流域,就是黑水的地盘。

    。。。。。。

    粟末水与黑水交界处,贸易据点粟黑堡,迎来了开春后的第一批来客:自粟末水上游鹅城过来的补给船队,以及作为前锋的第一批援军。

    血迹斑斑的码头上,人们正在卸货,登岸的王金称看着这些血迹,问一旁的“髡将”常四郎:“我说,那帮鸟人一直都不消停?”

    “当然不消停,就像闻着腥臭的苍蝇一样,成日里在周围晃荡,热闹得紧。”

    常四郎满不在乎的回答,看着下船的“义兵”们,砸吧着嘴说:“老王,你带来的人,可不能有怂货,在这鬼地方,怂货可活不长。”

    “俺老王可不会带怂货过来....这地方不错,怎么就成了鬼地方嘛,只要公司把那帮鸟人打服,定下规矩,皮货买卖做起来可不得了。”

    “打服?你想多了,这帮鸟人根本就说不通,老子派出去谈判的人,被他们砍了手脚扔回来,妈的!!”

    说着说着,常四郎骂起来,眼睛闪烁着火光:“多好的小伙子,就这么血淋淋的回来,不住的嚎,老子亲手给他个痛快,然后杀了二十个野人陪葬!”

    “除夕那天晚上,这帮鸟人也不消停,深夜里搞偷袭,想要摸进堡里,被儿郎们一阵打。”

    “这样也好,大过年的,大家守在堡里无聊得紧,这帮鸟人来骚扰,咱们就有了乐子,老子带着人,在堡外伏击,隔三差五就能杀几个。”

    “这些鸟人,确实够狡诈,眼见着走沼泽过来老是倒霉,便想着烧码头,引我们出来。”

    “他们狡猾,老子也不蠢,照样阴死几个,连同之前的死鬼,都吊起来做成风干腊肉...呐,看看那边,那架子上架着的,就是了。”

    王金称按着常四郎指的方向,果然在码头外沿的架子上,看见许多吊着的“腊肉”,一眼看去十分“壮观”。

    如今是开春,所以尸体的腐烂速度不快,但即便如此,码头上还是能闻到些许血腥味。

    至于这臭味是那些“腊肉”发出来的,还是码头上故意不擦掉的血迹散发出来的,已经不重要了。

    对于王金称来说,这种血腥味实在是太好闻了,让人闻过之后只觉得兴奋,而袭击粟黑堡的黑水各部,无论人数有多少,全都拿这孤立无援的堡垒无可奈何。

    因为粟黑堡守军有火炮、火铳,所以根本就不怕这些以兽骨为箭镞的野人,王金称觉得,大量出产皮货的黑水流域,被这些野人占着太可惜了。

    闯辽东数年,王金称发了家,不仅移民定居点由“寨”升格为“城”,他的队伍也翻了几倍,有人负责种田,有人负责狩猎,而王金称一直带着队伍做皮货买卖,买卖也越做越大。

    北洋贸易公司要在黑水立规矩,王金称马上自告奋勇,主动请战,要为公司出一份力,如今带着全副武装的亡命之徒们来到黑水畔,可不是吃斋念佛的。

    码头上的血迹和腥臭味,正好给大家提提气!

    王金称敢带人来陌生的黑水流域,当然不是简单的胆大,他知道公司还请来几位八旗旗主带兵助战,这几位旗主的部族本来就是粟末部族,对黑水不算陌生,大家齐心协力,在黑水流域发大财的概率可不低。

    “老常,这附近的部落,女人多不多?”

    “女人?”常四郎看着王金称,促狭的笑起来:“这里的女人,怕是几年都不会洗一次澡,蓬头垢面的,骚得很,兄弟们能硬起来?”

    “女人嘛,吹了灯不都一样?兄弟们在家乡憋得慌,来辽东闯荡,不就是为了发财、抢女人?再说,骚也有骚的好处,那鸡屁股不也骚,大把人喜欢吃!”

    王金称在老熟人面前说起话来不避讳什么,大家都是厮杀汉,说话直来直去多痛快,他们来这里就是要发财、抢女人,不然刀头舔血做什么?

    常四郎拍着王金称的肩膀,笑起来:“说得好!老子也喜欢吃鸡屁股!儿郎们在堡里憋了一个冬天,都快憋出火来,如今好了,大家一起搭个伙,大干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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