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末,我跟几个同学开车去苏家屯吃牛肉汤冷面,这里是沈阳的几大朝鲜族人聚集区,冷面尤其好吃。席间接到冯总打来的电话,说:“田顾问,那魔怔出事了,上网看到没有?”我有些发愣,说这两天没看新闻,怎么了。冯总让我马上到新闻网站看头条,几大门户网站都转载呢。
那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普及,我也没换,普通的手机都是java或者塞班系统,自然无法迅速上网,只好吃完饭再说。这顿饭吃的顿时没了味道,心里始终在想魔杖到底出了什么事,这个冯总还卖关子不说。好不容易吃完饭,同学开车把我送回中街,还要去打台球,我以有事推托,回家打开电脑上网,看到新闻网站的主页上就有,标题为“北京行为艺术家绑架父母,向政府勒索一亿元人民币”。
“绑架父母?”我忍不住说出,再仔细看内容,说的就是魔杖,他家住在丰台区,本来已经被赶出家门,暂停在那个叫小雨的女性朋友家中,其实就是车库改的。新闻中说,魔杖那天半夜悄悄摸回家,用绳索把父母绑起来,开车运到通州区某烂尾工程的大楼顶部,而那名叫小雨的女性负责用dv拍摄,还给几家媒体打电话,让他们带着设备来直播,也可以接受采访。楼体外侧拉着横幅,上写“道德绑架”四个大字,看来是早就安排好的。
新闻中配了两张图,看起来像是用远焦镜头拍的,清晰可见魔杖和某位女子站在楼顶,两名中老年人分别坐在靠椅中,双手反剪捆着,魔杖手里似乎还拿着一柄尖刀。新闻说,已经有媒体赶到现场,同时也报了警,因为在中国,媒体还不敢单独跟这种犯罪嫌疑人公开接触,必须得先报警,否则也算违法。有媒体给魔杖打手机,问为什么要这么做,魔杖给出的回复是,这是一场行为艺术表演,并不是真正的绑架,他要用这种方式来警告世人,至于原因,懂的自然会懂,不懂的说了也没用。
最后末尾写到,截止到记者发稿时,警方仍然在跟魔杖对峙。如果警方认为这位魔杖先生精神已经失去控制,有可能会危及被绑者的安全,不排除使用武力比如*的可能性。
我张大嘴说不出话来,好半天才回过神,连忙给冯总打去电话,问他怎么知道的。冯总说:“还真不是通过网络,我平时不怎么上网,是一个朋友告诉我的,他是个画家,跟这些搞行为艺术的也挺熟。现在似乎还在对峙呢,我朋友也在场。”
“他怎么能绑架自己的爹妈啊?”我问道。冯总失笑,说这种人脑子里在想什么谁能知道,只有他自己才能解释吧。我鬼使神差地用手机拨打了魔杖的手机,居然通了,而且居然有人接听。
魔杖问:“田老板,找我有事吗?”我问你现在什么地方,魔杖笑着说在一栋大楼的楼顶呢。我说我看到新闻了,多长时间了。魔杖想了想,说应该有十几个小时了吧,从今天早晨算起。这时,我从话筒中似乎听到有人在用扩音喇叭说着什么,魔杖说警方在喊话呢,你要不要也到现场看看,现在围着不少人。
我心想这是在给跟警方对峙的人打电话呢,心里发虚,说你快结束吧,现在这是绑架案,别把警察逼急,到时候非用枪打你不可。魔杖回答道:“不能!这是我爸妈,又不是什么外人,再说我也没想真绑架,只是演戏而已。”我说你手里都拿刀了,魔杖大笑着说那是做做样子,绑架者不是都有刀吗,这是道具,我不能对自己的亲爹亲妈下手。而且我已经跟媒体说过,这不是绑架,而是行为艺术,我相信警方能理解。
“什么逻辑啊?”我焦急地说,“警察哪管你是假绑架还是真艺术,他们就知道你的行为已经涉嫌严重刑事犯罪,别玩火啊!”我还要说什么,电话已经被挂断。我心情很复杂,但又完全没办法,这事已经远远超出我能控制的范围,就算我在北京也完全没用。
晚上,冯总给我打电话,说魔杖和那名叫小雨的女子均已被警方以偷袭的方式当场擒获,魔杖父母并无损伤。我松了口气,问:“魔杖是不是已经患有精神疾病?”
冯总叹气:“要是算就好了,起码不用坐牢啊,但够呛。要是那些搞行为艺术的人都算精神病,他们岂不成了法外之身,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心想也对,算不算精神病,是要到精神病院做精神鉴定的,不是装就能装出来。至少我的担心没成现实,最怕的就是魔杖被警方用枪打死,那才叫惨呢。
后来冯总打听到,魔杖还是被以绑架罪判入狱五年,冯总说他觉得这对魔杖来说是好事,监狱里好好约束,好好管教,免得这家伙总搞行为艺术。过了很久,冯总还告诉过我,说魔杖在监狱里又被加了刑,原因是他总想搞行为艺术,不是求着狱友脱光了侵犯他,就是想侵犯对方,又编出很多名堂来,说是行为艺术表演的作品。
这桩生意到现在就结束了,结局肯定谈不上好,但也不算太坏。因为我始终觉得,“内魔怔”就算没有阴法刺符,早晚也得出事。比如那位把孩子喂狗的朱姓“艺术家”和“艺术卖比”、“高干”那些人,他们的行为怎么也比魔杖更恶心吧,无非是魔杖的行为被中国法律定性为违法,而姓朱那家伙巧妙地躲过了法律的制裁而已。要是论行为不道德的程度,魔杖比他们强得不知多少倍。
把时间退回到两月前,也就是魔杖还没开新闻发布会时。
我在沈阳已经呆了半个多月,那天我收到彩信,还没等打开看,又接到高雄的电话。平时我只有要牌的时候,高雄才会发彩信给我,还得让我按月报销电话费,而主动发彩信的时候极少,除非有什么重要事情。我以为已经有了刘心美的什么新动向,没想到他说:“你发我的那张素描人像,现在打听出来了,居然真是一位降头师。”
那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普及,我也没换,普通的手机都是java或者塞班系统,自然无法迅速上网,只好吃完饭再说。这顿饭吃的顿时没了味道,心里始终在想魔杖到底出了什么事,这个冯总还卖关子不说。好不容易吃完饭,同学开车把我送回中街,还要去打台球,我以有事推托,回家打开电脑上网,看到新闻网站的主页上就有,标题为“北京行为艺术家绑架父母,向政府勒索一亿元人民币”。
“绑架父母?”我忍不住说出,再仔细看内容,说的就是魔杖,他家住在丰台区,本来已经被赶出家门,暂停在那个叫小雨的女性朋友家中,其实就是车库改的。新闻中说,魔杖那天半夜悄悄摸回家,用绳索把父母绑起来,开车运到通州区某烂尾工程的大楼顶部,而那名叫小雨的女性负责用dv拍摄,还给几家媒体打电话,让他们带着设备来直播,也可以接受采访。楼体外侧拉着横幅,上写“道德绑架”四个大字,看来是早就安排好的。
新闻中配了两张图,看起来像是用远焦镜头拍的,清晰可见魔杖和某位女子站在楼顶,两名中老年人分别坐在靠椅中,双手反剪捆着,魔杖手里似乎还拿着一柄尖刀。新闻说,已经有媒体赶到现场,同时也报了警,因为在中国,媒体还不敢单独跟这种犯罪嫌疑人公开接触,必须得先报警,否则也算违法。有媒体给魔杖打手机,问为什么要这么做,魔杖给出的回复是,这是一场行为艺术表演,并不是真正的绑架,他要用这种方式来警告世人,至于原因,懂的自然会懂,不懂的说了也没用。
最后末尾写到,截止到记者发稿时,警方仍然在跟魔杖对峙。如果警方认为这位魔杖先生精神已经失去控制,有可能会危及被绑者的安全,不排除使用武力比如*的可能性。
我张大嘴说不出话来,好半天才回过神,连忙给冯总打去电话,问他怎么知道的。冯总说:“还真不是通过网络,我平时不怎么上网,是一个朋友告诉我的,他是个画家,跟这些搞行为艺术的也挺熟。现在似乎还在对峙呢,我朋友也在场。”
“他怎么能绑架自己的爹妈啊?”我问道。冯总失笑,说这种人脑子里在想什么谁能知道,只有他自己才能解释吧。我鬼使神差地用手机拨打了魔杖的手机,居然通了,而且居然有人接听。
魔杖问:“田老板,找我有事吗?”我问你现在什么地方,魔杖笑着说在一栋大楼的楼顶呢。我说我看到新闻了,多长时间了。魔杖想了想,说应该有十几个小时了吧,从今天早晨算起。这时,我从话筒中似乎听到有人在用扩音喇叭说着什么,魔杖说警方在喊话呢,你要不要也到现场看看,现在围着不少人。
我心想这是在给跟警方对峙的人打电话呢,心里发虚,说你快结束吧,现在这是绑架案,别把警察逼急,到时候非用枪打你不可。魔杖回答道:“不能!这是我爸妈,又不是什么外人,再说我也没想真绑架,只是演戏而已。”我说你手里都拿刀了,魔杖大笑着说那是做做样子,绑架者不是都有刀吗,这是道具,我不能对自己的亲爹亲妈下手。而且我已经跟媒体说过,这不是绑架,而是行为艺术,我相信警方能理解。
“什么逻辑啊?”我焦急地说,“警察哪管你是假绑架还是真艺术,他们就知道你的行为已经涉嫌严重刑事犯罪,别玩火啊!”我还要说什么,电话已经被挂断。我心情很复杂,但又完全没办法,这事已经远远超出我能控制的范围,就算我在北京也完全没用。
晚上,冯总给我打电话,说魔杖和那名叫小雨的女子均已被警方以偷袭的方式当场擒获,魔杖父母并无损伤。我松了口气,问:“魔杖是不是已经患有精神疾病?”
冯总叹气:“要是算就好了,起码不用坐牢啊,但够呛。要是那些搞行为艺术的人都算精神病,他们岂不成了法外之身,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心想也对,算不算精神病,是要到精神病院做精神鉴定的,不是装就能装出来。至少我的担心没成现实,最怕的就是魔杖被警方用枪打死,那才叫惨呢。
后来冯总打听到,魔杖还是被以绑架罪判入狱五年,冯总说他觉得这对魔杖来说是好事,监狱里好好约束,好好管教,免得这家伙总搞行为艺术。过了很久,冯总还告诉过我,说魔杖在监狱里又被加了刑,原因是他总想搞行为艺术,不是求着狱友脱光了侵犯他,就是想侵犯对方,又编出很多名堂来,说是行为艺术表演的作品。
这桩生意到现在就结束了,结局肯定谈不上好,但也不算太坏。因为我始终觉得,“内魔怔”就算没有阴法刺符,早晚也得出事。比如那位把孩子喂狗的朱姓“艺术家”和“艺术卖比”、“高干”那些人,他们的行为怎么也比魔杖更恶心吧,无非是魔杖的行为被中国法律定性为违法,而姓朱那家伙巧妙地躲过了法律的制裁而已。要是论行为不道德的程度,魔杖比他们强得不知多少倍。
把时间退回到两月前,也就是魔杖还没开新闻发布会时。
我在沈阳已经呆了半个多月,那天我收到彩信,还没等打开看,又接到高雄的电话。平时我只有要牌的时候,高雄才会发彩信给我,还得让我按月报销电话费,而主动发彩信的时候极少,除非有什么重要事情。我以为已经有了刘心美的什么新动向,没想到他说:“你发我的那张素描人像,现在打听出来了,居然真是一位降头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