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0章 姜云曦,是你让明卖掉的?-重生后她成了宋先生的小祖宗
第1190章 姜云曦,是你让明卖掉的?-重生后她成了宋先生的小祖宗-重生后她成了宋先生的小祖宗-笔趣阁
重生后她成了宋先生的小祖宗
作者:腊笔小酱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唐黎是被一根狗尾巴草给弄醒的。
那日上了直升机,她被薛崖用手帕捂住口鼻晕过去。
迷药的剂量,让唐黎昏睡了二十来个小时。
悠悠睁眼,鼻头瘙痒不断,唐黎下意识地抬手,刚摸到茸茸的物什,一道欣喜的童音在耳边响起:“你醒啦?!”
这声音对唐黎来说不陌生。
一扭头,便对上宋景天乌溜的大眼睛。
小家伙正趴在床畔,裹着花头巾,身穿当地服饰,活像个二五仔。
“你——”唐黎脑袋还有点重,反应难免迟钝。
宋景天见状,立马扶唐黎坐起来,又去倒了杯古树茶,看着唐黎喝下去大半杯,他才再开口:“是不是感觉好点啦?”
唐黎先环顾一圈周遭,是偏热带风的布置,最后,视线回到宋景天身上:“你怎么也在这儿?”
“可不是说。”小家伙喝光杯底的古树茶,表情沾上了忧郁:“我就上个厕所,他们就把我打晕带来了这里。”
唐黎:“我怎么听说是化粪池爆炸,把你鞋子都炸飞了。”
宋景天:“……”
不管是怎么被带来的,至少人还好好的。
唐黎伸出手,正想摸摸小家伙,宋景天却麻溜地躲开,端着茶杯走到桌子前,一边说:“我打听过了,这儿是康桑,南瓦邦的首府,缅国北部,我们待的地方,是南瓦联合軍的驻地,之后可别乱走,小心被当奸细处置。”
南瓦邦。
这个地方,曾在李阮口中出现。
是伊萨藏身之处。
唐黎没想到,绕了一圈,自己终究来到此地。
还是被掳来的。
小家伙坐在长凳上,一声叹息:“我就这么失踪,家里还不知道怎么担心。”
“你知道是谁把你绑来的?”唐黎问他。
“知道啊。”宋景天转过身来,小肉手还剥着花生米:“今天中午,我们还一起吃饭了。”
瞧小家伙的样子,这顿饭吃得似乎挺开心。
唐黎想到‘钦温瓦’与他的关系,又看他这么心大,不由得又问:“她没跟你说什么?”
“说了呀。”
宋景天边干活边回答:“她说你下午就该醒了,让我们晚上再一起用饭。”
说着,小家伙不忘安抚人:“这里可比村寨好太多,我可以随便出入,想吃什么告诉他们,他们也会给我买来。”
“就是……我又有点想我家虎鞭了。”
外面再好,终归不是自己家。
而且,其实也没多好。
这里的蚊子,比s国南方蟑螂还大。
他本就有点贫血,如果长居此地,血还不被吸干。
傍晚时分,果然有人来喊他们去吃饭。
唐黎醒来后就洗了澡,宋景天还去帮她借了吹风机,顺便带回一套衣裳,门开的时候,还能听见隐隐约约的操练声。
见宋景天适应良好,唐黎也决定做听话的人质。
无论何时何地,识时务者为俊杰。
既然已经落到人家手里,再不配合折腾,遭罪的是自己。
抵达饭堂,唐黎见到了‘钦温瓦’。
这是一个保养得极好的女人。
紧致的面部肌肤,看不出已是做奶奶的年纪。
也是个纯正的s国人。
与她此刻一样,‘钦温瓦’也穿着缅装,深绿的对襟衫,过脚踝的特敏筒裙,一头茶棕色长发高盘,这会儿,正跪在蒲团上参拜佛龛,双手合十,皓白腕间的金镯子,雍容不失华贵。
只这一幕,唐黎就猜到——对方在伊萨身边的地位不低。
因为女人在缅国是不准接近佛像的。
但钦温瓦参拜的动作熟稔,又是那么的自然。
“过来了?”钦温瓦拜完佛起身,瞧见门旁的唐黎与宋景天,神态自若,甚至称得上和善,倒叫人无法将她与亡命之徒划上等号。
桌上,已摆好饭菜。
唐黎本以为自己会见到伊萨,然而等她们入席,伊萨也未现身。
反倒是‘钦温瓦’,一坐下就为宋景天盛起了汤。
“这是缅国当地的特色菜鱼汤粉,尝尝看。”
小家伙接过汤碗,拿眼角瞄了瞄唐黎,靳骊华捕捉到他的小动作,笑了笑:“不喜欢吃鱼?”
宋景天顿时收回目光,捧场地喝了一口,又夸赞道:“味道特别好,要是以后在檀宫也能天天喝到就好了。”
这话,靳骊华没接。
她又与唐黎道:“我听说你生长在滇南,特意让他们做了汽锅鸡。”
靳骊华的眉眼与宋景天颇为相似。
特别是含着笑意的时候。
然而,机场血腥的画面尚在脑海中,唐黎自然不会认为眼前女人是良善之辈。
在与李灏撕破脸后,又将宋景天从s国成功带离,已经说明这女人的手段,至少能让伊萨为她不惜得罪s国官方。
两碗糯米饭见底,唐黎放下了碗筷。
宋景天立刻有样学样,也将饭碗放回桌上。
靳骊华笑:“看来唐小姐很喜欢糯米饭。”
“是挺好吃的。”唐黎一脸坦然。
靳骊华拿过下人递来的毛巾,一边擦指甲一边说:“唐小姐爱吃,明天我再让他们做个八宝糯米饭,后天就吃香菇糯米饭。”
“香菇糯米饭,可以等我们下次来康桑看奶奶,再做给我们吃。”宋景天突然插话。
这不是孩子第一次暗示自己想离开了。
靳骊华注视着他,笑容变淡:“不喜欢康桑这里?”
“没有啊,就是——”
小家伙还没说完,靳骊华打断他:“既然喜欢,那就留下来,以后天天来陪奶奶吃饭。”
这是决定。
是不容讨价还价的结果。
宋景天素来早慧,怎会没懂对方的意思。
忽然就觉得手里的香瓜不甜了。
就在这时,有人进来。
唐黎循声转头,见到一个老熟人——明。
明吊着一条胳臂,却不再像当初在村寨那般蛮横。
唐黎看着他凑到靳骊华身旁耳语几句,然后靳骊华就让人先带宋景天下去。
小家伙磨磨蹭蹭地,想把唐黎一起叫走。
靳骊华笑望唐黎:“唐小姐应该不介意单独陪我说几句话?”
唐黎说介意也没用。
宋景天一走,饭堂内的气氛就变了。
“你和姜云曦的性格,倒是天差地别。”
没头没尾的评价,却让唐黎直直望向对面的女人,随即问出口:“姜云曦,是你让明卖给蛇头的?”
不知为何,当她看到明的刹那,心中就有了这个猜测。
靳骊华放下毛巾:“也怪她运气不好,遇上海盗,现在怕是不会好过。”
这算是变相的承认了。
“我这辈子就生了阳阳一个孩子,我在他身上投注的心血,不比任何一个母亲少。”靳骊华说着,缓缓收敛起笑容:“可是后来,他遇到一个女人,那女人骗了他的感情,也逼死了他。”
那日上了直升机,她被薛崖用手帕捂住口鼻晕过去。
迷药的剂量,让唐黎昏睡了二十来个小时。
悠悠睁眼,鼻头瘙痒不断,唐黎下意识地抬手,刚摸到茸茸的物什,一道欣喜的童音在耳边响起:“你醒啦?!”
这声音对唐黎来说不陌生。
一扭头,便对上宋景天乌溜的大眼睛。
小家伙正趴在床畔,裹着花头巾,身穿当地服饰,活像个二五仔。
“你——”唐黎脑袋还有点重,反应难免迟钝。
宋景天见状,立马扶唐黎坐起来,又去倒了杯古树茶,看着唐黎喝下去大半杯,他才再开口:“是不是感觉好点啦?”
唐黎先环顾一圈周遭,是偏热带风的布置,最后,视线回到宋景天身上:“你怎么也在这儿?”
“可不是说。”小家伙喝光杯底的古树茶,表情沾上了忧郁:“我就上个厕所,他们就把我打晕带来了这里。”
唐黎:“我怎么听说是化粪池爆炸,把你鞋子都炸飞了。”
宋景天:“……”
不管是怎么被带来的,至少人还好好的。
唐黎伸出手,正想摸摸小家伙,宋景天却麻溜地躲开,端着茶杯走到桌子前,一边说:“我打听过了,这儿是康桑,南瓦邦的首府,缅国北部,我们待的地方,是南瓦联合軍的驻地,之后可别乱走,小心被当奸细处置。”
南瓦邦。
这个地方,曾在李阮口中出现。
是伊萨藏身之处。
唐黎没想到,绕了一圈,自己终究来到此地。
还是被掳来的。
小家伙坐在长凳上,一声叹息:“我就这么失踪,家里还不知道怎么担心。”
“你知道是谁把你绑来的?”唐黎问他。
“知道啊。”宋景天转过身来,小肉手还剥着花生米:“今天中午,我们还一起吃饭了。”
瞧小家伙的样子,这顿饭吃得似乎挺开心。
唐黎想到‘钦温瓦’与他的关系,又看他这么心大,不由得又问:“她没跟你说什么?”
“说了呀。”
宋景天边干活边回答:“她说你下午就该醒了,让我们晚上再一起用饭。”
说着,小家伙不忘安抚人:“这里可比村寨好太多,我可以随便出入,想吃什么告诉他们,他们也会给我买来。”
“就是……我又有点想我家虎鞭了。”
外面再好,终归不是自己家。
而且,其实也没多好。
这里的蚊子,比s国南方蟑螂还大。
他本就有点贫血,如果长居此地,血还不被吸干。
傍晚时分,果然有人来喊他们去吃饭。
唐黎醒来后就洗了澡,宋景天还去帮她借了吹风机,顺便带回一套衣裳,门开的时候,还能听见隐隐约约的操练声。
见宋景天适应良好,唐黎也决定做听话的人质。
无论何时何地,识时务者为俊杰。
既然已经落到人家手里,再不配合折腾,遭罪的是自己。
抵达饭堂,唐黎见到了‘钦温瓦’。
这是一个保养得极好的女人。
紧致的面部肌肤,看不出已是做奶奶的年纪。
也是个纯正的s国人。
与她此刻一样,‘钦温瓦’也穿着缅装,深绿的对襟衫,过脚踝的特敏筒裙,一头茶棕色长发高盘,这会儿,正跪在蒲团上参拜佛龛,双手合十,皓白腕间的金镯子,雍容不失华贵。
只这一幕,唐黎就猜到——对方在伊萨身边的地位不低。
因为女人在缅国是不准接近佛像的。
但钦温瓦参拜的动作熟稔,又是那么的自然。
“过来了?”钦温瓦拜完佛起身,瞧见门旁的唐黎与宋景天,神态自若,甚至称得上和善,倒叫人无法将她与亡命之徒划上等号。
桌上,已摆好饭菜。
唐黎本以为自己会见到伊萨,然而等她们入席,伊萨也未现身。
反倒是‘钦温瓦’,一坐下就为宋景天盛起了汤。
“这是缅国当地的特色菜鱼汤粉,尝尝看。”
小家伙接过汤碗,拿眼角瞄了瞄唐黎,靳骊华捕捉到他的小动作,笑了笑:“不喜欢吃鱼?”
宋景天顿时收回目光,捧场地喝了一口,又夸赞道:“味道特别好,要是以后在檀宫也能天天喝到就好了。”
这话,靳骊华没接。
她又与唐黎道:“我听说你生长在滇南,特意让他们做了汽锅鸡。”
靳骊华的眉眼与宋景天颇为相似。
特别是含着笑意的时候。
然而,机场血腥的画面尚在脑海中,唐黎自然不会认为眼前女人是良善之辈。
在与李灏撕破脸后,又将宋景天从s国成功带离,已经说明这女人的手段,至少能让伊萨为她不惜得罪s国官方。
两碗糯米饭见底,唐黎放下了碗筷。
宋景天立刻有样学样,也将饭碗放回桌上。
靳骊华笑:“看来唐小姐很喜欢糯米饭。”
“是挺好吃的。”唐黎一脸坦然。
靳骊华拿过下人递来的毛巾,一边擦指甲一边说:“唐小姐爱吃,明天我再让他们做个八宝糯米饭,后天就吃香菇糯米饭。”
“香菇糯米饭,可以等我们下次来康桑看奶奶,再做给我们吃。”宋景天突然插话。
这不是孩子第一次暗示自己想离开了。
靳骊华注视着他,笑容变淡:“不喜欢康桑这里?”
“没有啊,就是——”
小家伙还没说完,靳骊华打断他:“既然喜欢,那就留下来,以后天天来陪奶奶吃饭。”
这是决定。
是不容讨价还价的结果。
宋景天素来早慧,怎会没懂对方的意思。
忽然就觉得手里的香瓜不甜了。
就在这时,有人进来。
唐黎循声转头,见到一个老熟人——明。
明吊着一条胳臂,却不再像当初在村寨那般蛮横。
唐黎看着他凑到靳骊华身旁耳语几句,然后靳骊华就让人先带宋景天下去。
小家伙磨磨蹭蹭地,想把唐黎一起叫走。
靳骊华笑望唐黎:“唐小姐应该不介意单独陪我说几句话?”
唐黎说介意也没用。
宋景天一走,饭堂内的气氛就变了。
“你和姜云曦的性格,倒是天差地别。”
没头没尾的评价,却让唐黎直直望向对面的女人,随即问出口:“姜云曦,是你让明卖给蛇头的?”
不知为何,当她看到明的刹那,心中就有了这个猜测。
靳骊华放下毛巾:“也怪她运气不好,遇上海盗,现在怕是不会好过。”
这算是变相的承认了。
“我这辈子就生了阳阳一个孩子,我在他身上投注的心血,不比任何一个母亲少。”靳骊华说着,缓缓收敛起笑容:“可是后来,他遇到一个女人,那女人骗了他的感情,也逼死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