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三十六章 簋街
关于簋街的传说有许多,流传最广的是簋街其实就是“鬼街”,旧年间原本是抬尸体出入,开棺材铺的地方。
之后在这条街上开店的人,开一家赔一家,只有开餐馆可以红红火火,这是因为据说到了夜里,鬼中的食客也会来吃,到了深夜大家都喝得酒酣耳热,惝恍迷离,谁在乎是人是鬼。
宋铮上辈子从横店刚来燕京的时候,有那么一阵子,深深迷恋上了簋街的小龙虾,每天非吃上一大盆才解馋。
这里有家店的小龙虾色泽红润,肉质细嫩弹滑,辣椒、蒜瓣、胡椒的辛香,与虾肉本身的鲜甜交织在一起,从咬第一口开始,一直香到嗓子根儿,咽下去尤未过瘾,最妙的是加进去的那一丁点儿白酒,让人宁可烫了舌头,脏了袖子,也愿意急剌剌吞下去,吃得酣畅淋漓,根本停不下来。
宋铮还记得有一次,他跟着一个刚认识的炮友来这边吃小龙虾,吃多了吃好了,说话就开始没溜儿,大大赞赏了一下簋街的传说,觉得浪漫至极。
“我特别喜欢晚上来簋街,你知道吗,比如说,有一个夜里,你突然遇见一个长袍马褂,丰神俊朗的男人,品味好得不像今人。他笑眯眯地与你讨论唐诗宋词元曲,你们俩相见恨晚,聊得那叫一个兴起。你跟他要联系方式,可是他连手机都没有,只有寄信的地址。第二天你醒了,怅然若失,问姐妹们那人去哪了,姐妹们都说根本没有这样一个人,只记得那天你喝了很多酒,自言自语了很长时间。”
当时宋铮感慨万千的说着,顺手迅速扒开一个虾壳,问炮友:“是不是很浪漫?!”
结果,炮友瞟了他一眼,只甩过来一句:“神经病!”
从那以后,俩人的缘分就到头了。
来的路上,宋铮突然想到了这个梗,便迫不及待的将那番早就忘了,又突然从记忆力摘出来的感慨给说了,结果还是找来了一堆白眼。
“老师!大晚上的,别说这么吓人的话行不行!”
“就是,老师,我胆子可小,你在说,我都不敢去了!”
见无人欣赏,宋铮也只好闭嘴。
时隔多年,再来簋街,宋铮惊喜的发现,那家店已经存在了,赶紧招呼着大家过去,走到近前,突然在门口瞧见了一个穿长袍马褂的人,容貌端正,站在店门口迎来送往,见宋铮他们过来了,直接吆喝一句:“几位老板里面请嘞,要住店我们有干净的客房,要吃饭我们有南北大菜,满汉全席,里面伙计招呼着”
宋铮都被这大嗓门吓了一跳,怎么说呢,他这句话,的确是在招呼客人进门,可问题是也太扯了吧,又不是过去的客栈,还南北大菜,满汉全席,吹牛都吹到天上去了。
仔细一看,他身边的其他人都穿着统一的店装,胸口印着店名,招呼着过往的人进屋,非常正常,也就是说,他的这句话,根本就不是店家揽客的标准语。
宋铮特别奇怪,汤维等人则以看一个蛇精病的眼神看着他,对方也多看了他们一眼。
莫名其妙地走了进去,捡了几张相邻的桌子坐好,点的自然是宋铮期待了好多年的小龙虾,尽管许多年都不曾吃了,这里小龙虾闻着一如既往,非常香。
这时候,那个长袍马褂的人走了过来,非常殷勤地凑近,宋铮他们几个熟脸都戴着墨镜,对方没认出来,问:“几位喝什么!?”
距离近得让宋铮不大舒服,不过也确定了,他一定是人类,不是鬼:冒着热气,挂着黑眼圈,一个男人,脸上的细纹里居然有粉底的印子。
宋铮看了一会儿他,突然间灵光一闪,眼看着他走远,一拍桌子,道:“你们看,他穿着怪异,动作夸张,可见他表演欲特别强,有黑眼圈和残妆,刚才说的话莫名其妙,我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了!”
汤维瞥了宋铮一眼:“玩cosplay的吧,在模仿鲁讯爷爷。”
宋铮笑了,而后一本正经地摇摇手指:“他一定是一个演员,群演,每天凌晨六点去北影厂门口抢活,六十块钱一天的那种,搞不好还演尸体,一天两百块。”
因为小龙虾还是没上来,宋铮接着说“他和所有人一样,期盼有成名的一天,一朝被导演选中,名动京城,熬了很多很多年,他终于得到了一个有两句台词的角色,所以刚刚他念的是台词,也许这就是他改变命运的一次机会!”
话音未落,长袍马褂男突然端着一盆鲜艳的、热气腾腾的小龙虾走了过来,显然刚才宋铮的话,他都听到了,倒没说什么,非常友好地看了宋铮一眼:“多送一只。”
等对方走了,宋铮得意得不行,汤维见宋铮被一个“神经病”宽容了,也是无语得不行。
陈都翎则一脸崇拜的看着宋铮:“老师!你猜对了,是吧?”
宋铮神秘的一笑,没接茬儿,拿起一个小龙虾,认真的剥开,吃进嘴里,那味道,一如当初。
吃完,见陈都翎还一脸期待的看着他,宋铮不禁笑了:“不管猜没猜对,我都希望你们记住今天,也许你们当中的大部分人,在这个节目结束之后,最终只能无奈的离开这个圈子,也许有些人也要从群演做起,也许今天是你们当中有些人,惟一一次做群演,我都希望你们记住今天,记住今天你们遇到的一切。”
一切!
做群演的苦,吃不好,没地方休息,穿着脏衣服,忍受着难闻的酸臭味儿,还要因为主演没来,只能在大太阳地底下苦等,结果人家来了,他们还要等,好不容易等到开拍了,却只能充当可以移动的道具。
如果学员们能记住这一切,宋铮今天的辛苦就算没有白费,还是那句话,要做演员,先要学会做人,在人之下,要把自己当人,在人之上,要把别人当人。
关于簋街的传说有许多,流传最广的是簋街其实就是“鬼街”,旧年间原本是抬尸体出入,开棺材铺的地方。
之后在这条街上开店的人,开一家赔一家,只有开餐馆可以红红火火,这是因为据说到了夜里,鬼中的食客也会来吃,到了深夜大家都喝得酒酣耳热,惝恍迷离,谁在乎是人是鬼。
宋铮上辈子从横店刚来燕京的时候,有那么一阵子,深深迷恋上了簋街的小龙虾,每天非吃上一大盆才解馋。
这里有家店的小龙虾色泽红润,肉质细嫩弹滑,辣椒、蒜瓣、胡椒的辛香,与虾肉本身的鲜甜交织在一起,从咬第一口开始,一直香到嗓子根儿,咽下去尤未过瘾,最妙的是加进去的那一丁点儿白酒,让人宁可烫了舌头,脏了袖子,也愿意急剌剌吞下去,吃得酣畅淋漓,根本停不下来。
宋铮还记得有一次,他跟着一个刚认识的炮友来这边吃小龙虾,吃多了吃好了,说话就开始没溜儿,大大赞赏了一下簋街的传说,觉得浪漫至极。
“我特别喜欢晚上来簋街,你知道吗,比如说,有一个夜里,你突然遇见一个长袍马褂,丰神俊朗的男人,品味好得不像今人。他笑眯眯地与你讨论唐诗宋词元曲,你们俩相见恨晚,聊得那叫一个兴起。你跟他要联系方式,可是他连手机都没有,只有寄信的地址。第二天你醒了,怅然若失,问姐妹们那人去哪了,姐妹们都说根本没有这样一个人,只记得那天你喝了很多酒,自言自语了很长时间。”
当时宋铮感慨万千的说着,顺手迅速扒开一个虾壳,问炮友:“是不是很浪漫?!”
结果,炮友瞟了他一眼,只甩过来一句:“神经病!”
从那以后,俩人的缘分就到头了。
来的路上,宋铮突然想到了这个梗,便迫不及待的将那番早就忘了,又突然从记忆力摘出来的感慨给说了,结果还是找来了一堆白眼。
“老师!大晚上的,别说这么吓人的话行不行!”
“就是,老师,我胆子可小,你在说,我都不敢去了!”
见无人欣赏,宋铮也只好闭嘴。
时隔多年,再来簋街,宋铮惊喜的发现,那家店已经存在了,赶紧招呼着大家过去,走到近前,突然在门口瞧见了一个穿长袍马褂的人,容貌端正,站在店门口迎来送往,见宋铮他们过来了,直接吆喝一句:“几位老板里面请嘞,要住店我们有干净的客房,要吃饭我们有南北大菜,满汉全席,里面伙计招呼着”
宋铮都被这大嗓门吓了一跳,怎么说呢,他这句话,的确是在招呼客人进门,可问题是也太扯了吧,又不是过去的客栈,还南北大菜,满汉全席,吹牛都吹到天上去了。
仔细一看,他身边的其他人都穿着统一的店装,胸口印着店名,招呼着过往的人进屋,非常正常,也就是说,他的这句话,根本就不是店家揽客的标准语。
宋铮特别奇怪,汤维等人则以看一个蛇精病的眼神看着他,对方也多看了他们一眼。
莫名其妙地走了进去,捡了几张相邻的桌子坐好,点的自然是宋铮期待了好多年的小龙虾,尽管许多年都不曾吃了,这里小龙虾闻着一如既往,非常香。
这时候,那个长袍马褂的人走了过来,非常殷勤地凑近,宋铮他们几个熟脸都戴着墨镜,对方没认出来,问:“几位喝什么!?”
距离近得让宋铮不大舒服,不过也确定了,他一定是人类,不是鬼:冒着热气,挂着黑眼圈,一个男人,脸上的细纹里居然有粉底的印子。
宋铮看了一会儿他,突然间灵光一闪,眼看着他走远,一拍桌子,道:“你们看,他穿着怪异,动作夸张,可见他表演欲特别强,有黑眼圈和残妆,刚才说的话莫名其妙,我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了!”
汤维瞥了宋铮一眼:“玩cosplay的吧,在模仿鲁讯爷爷。”
宋铮笑了,而后一本正经地摇摇手指:“他一定是一个演员,群演,每天凌晨六点去北影厂门口抢活,六十块钱一天的那种,搞不好还演尸体,一天两百块。”
因为小龙虾还是没上来,宋铮接着说“他和所有人一样,期盼有成名的一天,一朝被导演选中,名动京城,熬了很多很多年,他终于得到了一个有两句台词的角色,所以刚刚他念的是台词,也许这就是他改变命运的一次机会!”
话音未落,长袍马褂男突然端着一盆鲜艳的、热气腾腾的小龙虾走了过来,显然刚才宋铮的话,他都听到了,倒没说什么,非常友好地看了宋铮一眼:“多送一只。”
等对方走了,宋铮得意得不行,汤维见宋铮被一个“神经病”宽容了,也是无语得不行。
陈都翎则一脸崇拜的看着宋铮:“老师!你猜对了,是吧?”
宋铮神秘的一笑,没接茬儿,拿起一个小龙虾,认真的剥开,吃进嘴里,那味道,一如当初。
吃完,见陈都翎还一脸期待的看着他,宋铮不禁笑了:“不管猜没猜对,我都希望你们记住今天,也许你们当中的大部分人,在这个节目结束之后,最终只能无奈的离开这个圈子,也许有些人也要从群演做起,也许今天是你们当中有些人,惟一一次做群演,我都希望你们记住今天,记住今天你们遇到的一切。”
一切!
做群演的苦,吃不好,没地方休息,穿着脏衣服,忍受着难闻的酸臭味儿,还要因为主演没来,只能在大太阳地底下苦等,结果人家来了,他们还要等,好不容易等到开拍了,却只能充当可以移动的道具。
如果学员们能记住这一切,宋铮今天的辛苦就算没有白费,还是那句话,要做演员,先要学会做人,在人之下,要把自己当人,在人之上,要把别人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