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沈棨的骚操作给搞得有些懵了。
当然,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沈棨这个巡抚其实是管不了这一支明军的。
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有一个错误的观念,以为这支明军是奉沈棨的命令出关的。
“我猜是沈棨给咱们的见面礼。咱们折损了一个牛录的兵马,肯定是要一个说法的,要不然,咱们肯定不会答应。
沈棨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就派出了这支明军,来让咱们出气。
你作为旗主,可以给手下们有个交代,他沈棨也不用再担心咱们去攻破宣府镇,让他丢了官帽。”
琐诺木推测道。
莽古尔泰听着,连连点头。
“有道理!真不愧是琐诺木,果然机智果敏!把自己手下的将士推出来顶罪……这是明狗最擅长做的事情。”
莽古尔泰跟随父亲,起家于白山黑水之间,从一开始最主要的敌人就是明军。
最了解自己的人,往往是敌人。
女真一直盯着大明研究,对大明上下风气十分了解。
他们作战的方法,都是针对大明而开发出来的。
甚至很快他们就要建国,国号定为“清”,也是因为大明属火德。
所以,他们就要定为水德,专门克制大明。
在辽东, 大明自己坑杀自己精锐的事情简直太多了。
稍远些的有万历年间,在朝鲜抗击倭寇有功的戚家军, 回国的时候却被明军集合起来给屠杀掉了。
原因只是因为朝堂上的权力之争。
大明最能打的一支军队, 名震千古的强军, 就这样彻底毁灭在自己的手中。
近些的就在两三年前,坐镇皮岛的毛文龙让女真人头疼不已。
小小皮岛, 被毛文龙经营得跟铁桶一样,像是刺进女真人腹背的一颗钉子,是极大的隐患。
后来多亏了袁崇焕, 用计杀掉了毛文龙,多年经营的皮岛也彻底被摧毁。
女真人背后的钉子被拔掉,从此可以毫无顾虑地扩张。
后世满清贵族经常说他们是天命所归。
虽然这话很气人, 但也不得不承认,事实真的有几分的确是天命所归。
以至于让白山黑水之间的野人,入主关内, 野蛮摧毁文明, 野蛮变得高高在上……
正是因为大明有太多这样看似不合理的先例。
所以, 莽古尔泰对琐诺木的话一点都没有怀疑。
“哼!沈棨算是个聪明人。”
莽古尔泰冷哼一声,一颗心算是放了下来。
其实他也不想去进攻宣府镇。
这些明狗就算再废物, 守城的时候有些人还是很能打的。
莽古尔泰自忖就算是能攻破长城,自身怕是也要有不小的损伤。
他现在承受不起损伤。
御前拔刀事件之后, 皇太极虎视眈眈, 随时准备找他的麻烦。
这就好比两只老虎对峙。
莽古尔泰本来就相对瘦弱, 如果再受伤的话,皇太极肯定会找个借口,立刻拿他开刀。
他绝对不能给皇太极机会。
“琐诺木, 给你五个牛录, 去击溃这支明军!注意不要让他们跑了,尽量都抓回来。
这次咱们损失不小, 各牛录都需要补充一些阿哈。要不然, 回去之后咱们的日子会很不好过。”
莽古尔泰下令。
“是!”
琐诺木答应一声, 转身就走。
“屯布禄,你带五个牛录, 作为策应, 小心明狗有诈。”
莽古尔泰稍微思索一下,又下了一道命令。
虽然他不觉得明狗有这个胆子, 但是, 在战场上还是要谨慎些为好。
“奴才遵命!”
屯布禄是莽古尔泰的心腹,也是正蓝旗有名的大将。
答应一声, 带人前去策应。
……
强地军出关之后,立刻有一个总旗的军士脱离队伍,以小旗为单位,向着四周散开。
夜不收。
出了关之后,就是茫茫草原。
这是明军最大的麻烦。
他们到了草原,就是两眼一抹黑。
虽然边军一向重视情报,选了最精锐的士兵来做夜不收,大军前行的时候,都有夜不收在前面探路。
但明军的夜不收遇到鞑子的探马之后,往往会吃亏。
大明毕竟是农耕民族,夜不收就算再精锐,也比不得草原民族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
而且明军的战马也比鞑子们的战马弱一筹。
所以,不要说跟女真鞑子比了,就算是遇到蒙古鞑子,在数量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明军夜不收也往往死伤惨重。
长此以往,夜不收们都被打得没了胆气,看到鞑子就跑,白天哨探,夜晚示警,也不敢跑得太远了,起不到太大的作用。
每次明军一出关,他们的一举一动,对于鞑子们来说都是洞若火烛,一清二楚。
而鞑子的动静,他们一点都不知道。
往往都是在行军之中, 突然鞑子大军杀到,猝不及防, 吃了大亏。
赵诚是行伍出身,当然知道情报的重要性。
所以, 直接调出最精锐的一个总旗,来作为夜不收向四面撒开。
他们五人一组,分作十组。都是一人三马,带了足够的粮草,想跑多远,就跑多远。
很快,就有夜不收小队跟女真哨探遭遇了。
于虎刚参加强地军不久,但他训练更刻苦。
别人休息的时候,他在训练拼刺刀。
别人在喝酒聊天的时候,他在训练骑砍。
于虎甚至因为训练强度太大,累晕过去过。
于虎之所以如此地努力和拼命,是因为他心中有仇恨。
他的村子,被流寇点灯子给屠掉了,他全家人,都死在点灯子手里。
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他的老婆,当着他的面被流贼给轮掉了……
于虎只要闭上眼睛,眼前就会出现那副画面,一个个流贼狞笑着,排着队进入他家,又拎着裤子满意地出来……
于虎心中有恨。
他恨不得杀尽天下流贼。
赵大人救了他,帮他杀了点灯子。
于虎没有其他想法,只想好好训练,跟着赵大人征战四方,杀鞑虏,杀流贼!
于虎平时话极少。
可在一次训练间隙,他曾经问过大人,以后有没有机会打流贼。
大人说有。
大人说,流贼将会是强地军最主要的敌人之一。
大人说有,那就一定会有!
于虎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训练好,等机会到来的时候,多杀一些流寇。
因为他特别辛苦,所以,他成了战斗小组的组长。
强地军现在的编制,七百军士分为七个战斗分队。
每个战斗分队,是两个总旗。
每个总旗,是五个小旗。
每个小旗,是两个战斗小组,每个战斗小组五个人。
从昨天开始,于虎又多了另外一个追求。
他想加入先行社,成为先行社社员。
因为赵大人是先行社社长,强地军骨干,几乎都是先行社社员。
在强地军心中,成为先行社社员,是十分光荣的事情。
于虎想追求进步。
赵大人说了,作战勇敢,起带头作用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先进社社员。
现在机会来了。
杀鞑子!
追求进步!
成为先行社社员!
“于组长,咱们运气也太差了吧?竟然被分到挨着城墙。
旁边就是长城,就是咱们大明的守军,鞑子的哨探就算再嚣张,肯定也不敢来这里啊!
咱们肯定只能看着别的小组立功了。”
一名军士一脸遗憾地感慨着。
于虎皱了皱眉头。
他也是这么想的。
但是,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这句话,是强地练兵教官强调最多的一句话。
命令下达,于虎也只能听从。
他刚想安慰手下几句,突然,远处地平线上,似乎有人影一闪。
于虎立刻眼睛一亮。
“有鞑子!”
城墙上的边军,也出现了一阵躁动,有人挥着旗子,朝着他们大喊着:
“兄弟,前面有鞑子来了!快跑吧!”
于虎抬头看了一眼。
城头守军都是一脸担心。
作为同袍,他们是好心提醒。
“谢谢兄弟们!不过,该跑的不是我们,而是他们!”
于虎摘下背着的步枪,举起来示意一下。
然后,回头朝着身后几名队员一声令下:
“兄弟们,各自找射击点,自由射击!”
“是,组长!”
几名队员答应一声,迅速散开,各自找了稍微高点的地方,架好步枪。
……
“驾!”
赫舍里带着三个手下,打马前行。
远远地,他们就看到前面有红色的鸳鸯战袍晃动。
“是明狗!冲上去,抓住他们!”
“明狗竟然一人三马!他们的夜不收什么时候这么富足了?”
“……”
赫舍里几人见状,不但没有担心,反倒愈发地兴奋了。
这都是他们的战利品啊!
明狗就算是精锐,也一样不经打。
他们四人,对方五人,这一战没有什么悬念。
只要注意别让对方跑了就行。
好在,那几个明军没有逃跑的意思,竟然下马,似乎是想躲藏起来?
真是可笑!
赫舍里有些看不懂。
但是没关系。明狗总是做一些愚蠢的事情,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了。
比如前两天,他们都已经断粮了。
明狗竟然给他们送过粮食来……
真是懦夫!
赫舍里几人呼啸着,让胯下马加速。
乒乒乓乓!
爆竹一样的声响,在旷野中远远传来。
对面火铳射击了?
赫舍里一乐。
明狗果然都是一样的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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