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臣相视,微微一笑。
李逍和李治都很高兴,但有人不高兴了。
崔璎珞一直站在厅里,她从昨晚半夜到现在,整个人一直是懵的。她想不到,因为自己的一封信,会导致这么可怕的事情发生。
姑表兄柳爽断了一条腿,堂兄崔瞻断了腰,舅表兄王超断了一只手。
还有几个不相干的人因此而死,甚至半个李府都差点烧没了。
更别说,现在事情往更可怕的方向发展。
之前自已父亲就是因为跟李逍做对,最后导致除籍为民,抄没家产,自己也成了李逍的妾,现在看李逍笑的那个高兴的样子,她知道几个亲戚家里又要遭殃了。
这一切,都是因为她。
事情皆因她而起,都是因为她的那封信。
她自责了半天,此时突然想到,这一切似乎都是个阴谋。
没她那封信就没有这一切的发生,而她为何会写那封信?全因为崔月奴的劝说,尤其是崔月奴让她在信里加上了多带人的那话。
她跟崔月奴并无往来,更别说什么姐妹情深,就算到了这宅子里,崔月奴也早早的奉承李逍夫妇去了,甚至一直住在李逍的上房里。
昨日去突然跟她谈什么毕竟姐妹,说什么不忍心看到她这般委屈。
这一切都是阴谋。
“陛下!”
崔璎珞突然大喊一声,惊到了正得意的皇帝,也把李逍给唬的一愣。
“陛下,民女有内情要陈述,这一切都是个阴谋,全是李逍的阴谋,是他设计的这一切,崔郎柳郎王郎都是冤枉的,是被李逍陷害冤枉的。”
李治不满的看着崔璎珞,他不高兴她节外生枝。
“你都早就是李逍的妾侍了,那就应当自称民妇,还称什么民女?况且,李逍是你夫君,亲亲相隐,你确认你要出首指证李逍?”
李治先是嘲讽了崔璎珞一句,都是人家的妾了,你还装什么纯称什么民女,你都是少妇了。
然后他点明了一个要点,那就是亲亲相隐原则。
在古代,为了维护宗**理和家族,于是有了亲亲相隐这个原则。
亲亲相隐最早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由儒家提出的一项主张,经过三国、两晋、南北朝,这项原则得到进一步的确认,到了大唐,这项原则还被写进了大唐律,对亲亲相隐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明确写入律法之中。
大唐律中关于亲亲相隐主要有三点,亲属有罪相隐,不论罪或减刑。控告应相隐的亲属,要处刑。只有两类罪不适用亲亲相隐原则,一类是谋反、谋大逆、谋叛这样的十恶不赦重罪。另一类,则是某些亲属互相侵害罪。
而现在,崔氏指挥丈夫李逍栽脏陷害柳爽他们,这并不涉及到十恶不赦重罪,也并非李逍与崔氏之间的互相侵害罪,因此不在亲亲相隐排除之外。
按亲亲相隐原则,亲属之间有罪应当互相隐瞒,不告发和不作证,对此官府不能论罪。反之,则是要论罪的。
崔璎珞作为李逍的妾,出首壮告自己的丈夫谋害他人,这在大唐律上是不允许的,敢告,那就跟儿子打老子一样,本身就是先有罪的。
崔璎珞咬着牙,傲着头,“民女不是李逍的妾!”
李逍哼了一声,这种傲骄世家女啊,还真是什么时候都搞不清楚状况呢。不管她心里愿不愿意,她现在的身份都早就成了李逍的妾了。当初他父亲写了契约给他,而且这个契约是被皇帝栽定有效的。
崔璎珞否认,就是否认皇帝的裁决,这本身也是有罪的。
你否认,难道认为皇帝错了?甚至,这也是在认为自己的父亲错了。
在古代,正所谓父母之命,煤妁之言,儿女的婚姻大事,那本身就是由父母说了算的。更何况,崔璎珞是给人做妾,那近乎是卖了。都已经写了契约,就等于收了钱,岂能说无效就无效?
“大胆刁妇!”李治不满的呵斥,崔璎珞的言行,实足的跟皇后王氏想像,都是一样的傲骄,一样的惹人厌。李治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女子,一点都不温柔一点都不可爱。
跟萧氏这样的娇媚,跟武氏这样的温柔相比,那是天差地别,反正不是他喜欢的那一款。
现在看到崔氏这样,让李治很不满了。
“来人,掌崔氏嘴十下,以示惩戒!”
两名带刀的千牛卫上前,把崔璎珞拉起,啪啪啪就是十个嘴巴子。
是真打,打的嘴都破了,血糊了半脸。
虽然崔璎珞长安之花的名气很大,人也很漂亮,可皇帝之命难违,也就怪不得几个千牛卫辣手摧花,手下不留情了。
崔璎珞被打了,一声都没吭。
她跪在那里,头依然高傲的挺立着。
“陛下,民女要高李逍栽脏陷害!”
李治哼了一声,“死不悔改,再掌嘴十下。”
李逍有些心疼崔璎珞,倒不是瞧的他漂亮就迷住了,只是觉得这女人太拗,就算皇帝今天把她打死,估计她都不会改口称民妇的。
不管怎么说,这女人也算是进了他家门,总不能让她在这里活活被打死,虽然拗点,以后慢慢调教吧。
“陛下,崔氏无礼,是臣管教无方,还请陛下宽恕。”
李治哼了一声。
“瑞卿啊,你平时挺有本事的,怎么却连家里一个妾侍都管不了?夫纲不振,阴阳就不调,后宅可是难宁的。你要是舍不得,朕来替你管教,就算是打死了,朕再赏你一个妾侍,赔你两个都行。”
“臣以后定会好好管教的,还请陛下宽恕她这一次。”
“既然你为她求情,那就把她带下去,以后好好管教,别再胡言乱语了。”李治挥挥手。
李治走到崔璎珞面前,“西厢房去。”
崔璎珞却根本不理会李逍,“陛下,民女拼死也要状告李逍!”
这下李治真的恼了,“根据亲亲相隐原则,你这样做可是要论罪的,以妾告夫,这是十恶之不睦大罪。”
在大唐的律法里,有十恶的罪条,规定了十种行为为极恶之罪,惩处也是相当严厉的,一般都是斩、绞甚至要抄家,株连家族,哪怕就是遇到朝廷大赦,十恶都是在不赦之列。
李逍和李治都很高兴,但有人不高兴了。
崔璎珞一直站在厅里,她从昨晚半夜到现在,整个人一直是懵的。她想不到,因为自己的一封信,会导致这么可怕的事情发生。
姑表兄柳爽断了一条腿,堂兄崔瞻断了腰,舅表兄王超断了一只手。
还有几个不相干的人因此而死,甚至半个李府都差点烧没了。
更别说,现在事情往更可怕的方向发展。
之前自已父亲就是因为跟李逍做对,最后导致除籍为民,抄没家产,自己也成了李逍的妾,现在看李逍笑的那个高兴的样子,她知道几个亲戚家里又要遭殃了。
这一切,都是因为她。
事情皆因她而起,都是因为她的那封信。
她自责了半天,此时突然想到,这一切似乎都是个阴谋。
没她那封信就没有这一切的发生,而她为何会写那封信?全因为崔月奴的劝说,尤其是崔月奴让她在信里加上了多带人的那话。
她跟崔月奴并无往来,更别说什么姐妹情深,就算到了这宅子里,崔月奴也早早的奉承李逍夫妇去了,甚至一直住在李逍的上房里。
昨日去突然跟她谈什么毕竟姐妹,说什么不忍心看到她这般委屈。
这一切都是阴谋。
“陛下!”
崔璎珞突然大喊一声,惊到了正得意的皇帝,也把李逍给唬的一愣。
“陛下,民女有内情要陈述,这一切都是个阴谋,全是李逍的阴谋,是他设计的这一切,崔郎柳郎王郎都是冤枉的,是被李逍陷害冤枉的。”
李治不满的看着崔璎珞,他不高兴她节外生枝。
“你都早就是李逍的妾侍了,那就应当自称民妇,还称什么民女?况且,李逍是你夫君,亲亲相隐,你确认你要出首指证李逍?”
李治先是嘲讽了崔璎珞一句,都是人家的妾了,你还装什么纯称什么民女,你都是少妇了。
然后他点明了一个要点,那就是亲亲相隐原则。
在古代,为了维护宗**理和家族,于是有了亲亲相隐这个原则。
亲亲相隐最早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由儒家提出的一项主张,经过三国、两晋、南北朝,这项原则得到进一步的确认,到了大唐,这项原则还被写进了大唐律,对亲亲相隐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明确写入律法之中。
大唐律中关于亲亲相隐主要有三点,亲属有罪相隐,不论罪或减刑。控告应相隐的亲属,要处刑。只有两类罪不适用亲亲相隐原则,一类是谋反、谋大逆、谋叛这样的十恶不赦重罪。另一类,则是某些亲属互相侵害罪。
而现在,崔氏指挥丈夫李逍栽脏陷害柳爽他们,这并不涉及到十恶不赦重罪,也并非李逍与崔氏之间的互相侵害罪,因此不在亲亲相隐排除之外。
按亲亲相隐原则,亲属之间有罪应当互相隐瞒,不告发和不作证,对此官府不能论罪。反之,则是要论罪的。
崔璎珞作为李逍的妾,出首壮告自己的丈夫谋害他人,这在大唐律上是不允许的,敢告,那就跟儿子打老子一样,本身就是先有罪的。
崔璎珞咬着牙,傲着头,“民女不是李逍的妾!”
李逍哼了一声,这种傲骄世家女啊,还真是什么时候都搞不清楚状况呢。不管她心里愿不愿意,她现在的身份都早就成了李逍的妾了。当初他父亲写了契约给他,而且这个契约是被皇帝栽定有效的。
崔璎珞否认,就是否认皇帝的裁决,这本身也是有罪的。
你否认,难道认为皇帝错了?甚至,这也是在认为自己的父亲错了。
在古代,正所谓父母之命,煤妁之言,儿女的婚姻大事,那本身就是由父母说了算的。更何况,崔璎珞是给人做妾,那近乎是卖了。都已经写了契约,就等于收了钱,岂能说无效就无效?
“大胆刁妇!”李治不满的呵斥,崔璎珞的言行,实足的跟皇后王氏想像,都是一样的傲骄,一样的惹人厌。李治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女子,一点都不温柔一点都不可爱。
跟萧氏这样的娇媚,跟武氏这样的温柔相比,那是天差地别,反正不是他喜欢的那一款。
现在看到崔氏这样,让李治很不满了。
“来人,掌崔氏嘴十下,以示惩戒!”
两名带刀的千牛卫上前,把崔璎珞拉起,啪啪啪就是十个嘴巴子。
是真打,打的嘴都破了,血糊了半脸。
虽然崔璎珞长安之花的名气很大,人也很漂亮,可皇帝之命难违,也就怪不得几个千牛卫辣手摧花,手下不留情了。
崔璎珞被打了,一声都没吭。
她跪在那里,头依然高傲的挺立着。
“陛下,民女要高李逍栽脏陷害!”
李治哼了一声,“死不悔改,再掌嘴十下。”
李逍有些心疼崔璎珞,倒不是瞧的他漂亮就迷住了,只是觉得这女人太拗,就算皇帝今天把她打死,估计她都不会改口称民妇的。
不管怎么说,这女人也算是进了他家门,总不能让她在这里活活被打死,虽然拗点,以后慢慢调教吧。
“陛下,崔氏无礼,是臣管教无方,还请陛下宽恕。”
李治哼了一声。
“瑞卿啊,你平时挺有本事的,怎么却连家里一个妾侍都管不了?夫纲不振,阴阳就不调,后宅可是难宁的。你要是舍不得,朕来替你管教,就算是打死了,朕再赏你一个妾侍,赔你两个都行。”
“臣以后定会好好管教的,还请陛下宽恕她这一次。”
“既然你为她求情,那就把她带下去,以后好好管教,别再胡言乱语了。”李治挥挥手。
李治走到崔璎珞面前,“西厢房去。”
崔璎珞却根本不理会李逍,“陛下,民女拼死也要状告李逍!”
这下李治真的恼了,“根据亲亲相隐原则,你这样做可是要论罪的,以妾告夫,这是十恶之不睦大罪。”
在大唐的律法里,有十恶的罪条,规定了十种行为为极恶之罪,惩处也是相当严厉的,一般都是斩、绞甚至要抄家,株连家族,哪怕就是遇到朝廷大赦,十恶都是在不赦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