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外,明月高悬,凄冷的月光铺洒下来,异样的寂静笼罩着整个老房子,让人心里发慌。【
首发】
盘腿坐在**上的秦朗,并没有开灯,屋里的气氛略显阴森,但他显然在乎这些,心里默默的盘算妥当,这才微微松了一口气。
哒!
一声轻响。
秦朗点亮了灯光,柔和的光线让屋子里明亮起来。目光四处游走,直到这时,他才有心思打量一下这间屋子。
屋子里的陈设半新半旧,木**,高低橱,写字台,缝纫机,这些都带着老旧痕迹。若不是平板电视,空调,洗衣机,电冰箱这些新式家电的补充,真会让人怀疑是生活在上个世纪。
蓦地,他的目光被悬挂在东墙的一块相框所吸引,情不自禁的下**走了过去。
这是一个老式的相框,木头做的,因为年头久了,上面覆盖的桐油都已经褪去了原本的光亮。
相框里夹着两张照片,一大一小。
大的那张是一对年轻男女的合影。男人穿着军装,威武硬朗,英姿勃发。女人的身上也穿着军装,容貌秀美,笑容甜蜜,眉宇间裹藏的英气,倒是和白无瑕有几分相似。
小的那张是一个男孩儿,手里握着玩具枪,笑的憨憨傻傻。
两张照片显然不是拍摄于同一个年代,但却被有心人拼凑在一起,倒也勉强成了一张全家福。
记忆告诉秦朗,那对年轻的男女,就是他现在这具身体的亲生父母。而那个笑地憨傻的男孩儿,便是他儿时的模样。
秦朗的目光突然变得深邃起来,他盯着那张合影看了很久,不知道为什么,每当他的目光落在那个穿军装的女人身上时,心里就会涌起涩涩的感觉,好像有一种情绪在刺激着他的泪腺,让他有种想哭的冲动。
秦朗深吸一口气,压下了这股情绪。经过的梅语嫣事情,秦朗已经意识到,这是身体原主人的意识在对他产生影响。
毫无疑问,那个傻秦朗对他的生母,怀有很强烈的感情。
收回目光,秦朗在屋子里转起圈儿来。
脚步走走停停,每一个角落,都能够勾动他的记忆,让他充分融合着傻秦朗在这栋老房子生活的种种片段。
经过写字台时,秦朗突然收住了脚步,玻璃台板下压着的一张信纸,又吸引住了他的视线。
这是一篇作文,日期记录的是八年前的一个夏天,作文的题目就叫《我的妈妈》。
秦朗一个字一个字的阅读着上面的内容,心头压制的情绪,再度翻滚起来。作文的文笔非常的粗陋幼稚,甚至字体都写的歪歪扭扭,但是却写的很认真,字里行间能看到浓浓的思母之情。
在信纸上还斑驳着水渍,也不知道是泪滴还是汗水,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发黄。
秦朗仿佛看到夏日里,一个憨厚的男孩儿,挥洒着汗水和泪水,一笔一划的憧憬着自己对母亲的爱和幻想,一句一句的倾诉着对母亲的思念。
这一刻,秦朗被打动了。
饶是他修行近千年,早已经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但这一刻,他还是莫名的被打动了。
他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无父无母,忍饥挨饿,只能靠着乞讨为生,常常因为跟其他的乞讨者争抢一个馒头而被打的遍体鳞伤。
那时候他无数次的憧憬过,能像别的孩子一样。
饿了,有热气腾腾的饭菜。
冷了,有母亲做好的棉衣棉鞋,以及父亲温暖的怀抱。
父母和温暖的家,这是那个寒夜里,缩在街角,看着万家灯火的小乞儿,最奢侈的梦想。
只是命运无常,那个小乞儿后来成长为雄霸一方的顶级炼丹师,从此高高在上,风光无限,那个寒夜里的梦想,成为恒久的遗憾被他深埋,也许是遗忘。
最后一个字读完,秦朗心头激荡起伏,傻秦朗对母亲的思念,勾动了他灵魂深处的遗憾,让他感同身受。
他的手情不自禁的隔着玻璃,摩挲着那张信纸,仿佛自言自语,又仿佛在告慰身体里那已经消逝的灵魂,“放心吧,既然我取代了你的身体,就一定会好好替你延续生命,你的家人我会帮你好好守护,你的人生我会帮你用心经营。更新最快最稳定)也许你曾经被人嘲笑,也许你曾经受人欺辱,也许你曾得到种种不公,但那一切都将会过去,以后我会让秦朗这个名字,光!芒!四!射!”
如同起誓般的言语结束,也意味着秦朗真正开始接受起眼下的身份,接受起这具凡人的躯体。
……
天大亮的时候,秦朗出了门,街上的店面大多都已经开始营业,他很快就找到了一家药房。
一头扎进去,可是没一会儿功夫,他就失望的走了出来。因为他所报的十四味汤药材料,药房里不仅没有,甚至那抓药的老师傅连听都没听说过。
“再找找看。”
抖擞了一下精神,秦朗又开始寻找其他家的药房。
就这样,一个上午的时间,秦朗将整个平安市市区大大小小的药房,几乎全跑了一遍。可是得到的结果却一样,所有的药房都没有他所需要的汤药材料。
情急之下,秦朗甚至报出了一些他曾炼丹时用到的一些简单的药材,可那些抓药师傅还是众口一词,肯定的告诉秦朗,中药材里绝对没有他所说的这些名称。
“怎么会这样?”
秦朗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他最担心也是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偏偏却发生了。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不存在丹鼎大陆上的那些丹材药材,可不仅仅是他现在无法熬制十四子育筋汤,更严重的是,他甚至无法再还原自己的修为,无法再炼丹,更别说是他的终极目标,炼制寂灭神丹了。
一想到这些,秦朗就有些失魂落魄,茫然的走在街道上,仿佛迷失了方向。
吱呀!
急刹车的声音突然响起。
一辆疾驰而来的电瓶车差点撞上走了神儿的秦朗,好在车主反应的快,及时刹住了车,才没有把他撞倒。
骑车的是个中年男子,他小心翼翼的检查了一下脚踏板上放着的一盆菊花,这才朝秦朗呵斥道:“你小子没长眼啊,怎么走路的这是?你看看,差点把我这盆刚买的菊花给撞翻了。”
“嗯?”秦朗回过神来,眉头一扬道:“你说这叫什么花?”
“菊花啊,你弱智吗?长这么大连菊花都没见过么?”中年男子见秦朗一脸糊涂相,又好笑又好气的骂道。
菊……菊花?
秦朗懵了,他打量了半天,可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丹鼎大陆上一种较为普遍的药材,叫做千瓣草,怎么到了这中年男子的嘴里,就成了菊花?
就在这时,一道灵光划过他的脑海,激动之下的秦朗突然放声大笑起来:“哈哈哈哈,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中年男子被秦朗突如其来的疯癫表现,吓得菊花一紧,暗道:“我滴个乖乖,这小子原来脑子有毛病啊,我还是赶紧走,别给这傻子缠上了。”
想到这里,中年男子赶紧启动电瓶车溜了。
秦朗哪里还顾得上此人,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兴奋,因为他想到了一个一直被他忽视的问题,那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文差异。
简单的说,丹鼎大陆上那些丹材药材,在这个世界上并不一定就没有,而是名称或者用法,再或者是形态上有所变化。
他以丹鼎大陆上所熟知的材料名称,去这个世界的药房里寻找,自然是一无所获的。
想清楚了这一点,秦朗立刻就有了主意,他马不停蹄的朝平安一中跑去。
赶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这个时间点除了一些住校的学生,校园里基本上没有多少学生走动。
秦朗循着记忆,直奔学校图书馆。
平安一中的图书馆新建才一年,是香港一位大亨出资建造的,其规模和藏书量在整个平安市目前是首屈一指,不仅是平安一中的学生,甚至是许多校外人士也专门办理了借阅证,来图书馆里借阅图书。
因为图书馆白天持续开放的缘故,虽然是中午,但也没有关门,只不过人少的可怜,只有寥寥几个。
秦朗进去以后,递交了学生证办理了手续,就到电脑前选起了书籍。
没过一会儿,秦朗就带着打印好的单据,从管理员手上换取了一摞书籍,他找了位置坐下来,开始化身为一个埋头苦读的孩子,一心钻到了知识的海洋里。
直到下午上学的时间点,图书管理员走过来,秦朗废寝忘食的苦读才告一段落。
图书管理员是过来提醒秦朗注意时间,该去上课的。
实际上,这个图书管理员已经注意秦朗很久了,从秦朗进入图书馆,到抱起一摞图书开始,他就被秦朗的举动给吸引住了。
等到他发现,这个看上去憨憨傻傻的男生,居然以一目十行的速度,在短短的时间里,将一摞图书翻完,紧接着又换了另一批图书的时候,他的心里就开始好奇和纳闷起来,分不清这个男生到底是天纵奇才,还是跑到图书馆消遣来的。
只可惜,昨天这位管理员没来上班,所以也没赶上校园里发生的那场劫持事件,否则,也许他能认出秦朗就是昨天被劫持的那个倒霉孩子。
“我没课。”秦朗摇摇头,拒绝了管理员的驱赶,他正求知若渴,哪里还会浪费时间去上课。
可是图书管理员却不理会他这一套,看秦朗的模样,他已经断定眼前这个男生是借看书为由,来逃课的学生,所以他也就严肃的下达了逐客令,“你学生证写的是高三学生,怎么可能没课?整个一中,就数你们高三学生学习最紧张,我劝你还是好好抓紧最后的时间,多多努力,争取高考出成绩。”
秦朗眉头皱了起来,有些不耐烦的说道:“我请过假了,不用去上课,麻烦你不要来打扰我。”
图书管理员见苦口婆心的劝说无效,干脆就板起脸道:“请假也行,拿请假条来,上面必须有你们班主任的签字,否则你必须离开。”
秦朗实在拿这个死心眼的管理员没辙,若不是图书馆的规矩,一次最多只能带两本书籍离开,他真想借它一筐书籍,带回家慢慢看。
可现在,他不得不按下性子,起身道:“行,我这就去给你拿请假条。”
出了图书馆,秦朗就心急火燎赶往教师办公楼,哪料到一推开他们班主任的办公室大门,他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你怎么在这里?”秦朗一怔。
他看到的不是别人,正是昨天那个和她有过亲密接触的警花白无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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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腿坐在**上的秦朗,并没有开灯,屋里的气氛略显阴森,但他显然在乎这些,心里默默的盘算妥当,这才微微松了一口气。
哒!
一声轻响。
秦朗点亮了灯光,柔和的光线让屋子里明亮起来。目光四处游走,直到这时,他才有心思打量一下这间屋子。
屋子里的陈设半新半旧,木**,高低橱,写字台,缝纫机,这些都带着老旧痕迹。若不是平板电视,空调,洗衣机,电冰箱这些新式家电的补充,真会让人怀疑是生活在上个世纪。
蓦地,他的目光被悬挂在东墙的一块相框所吸引,情不自禁的下**走了过去。
这是一个老式的相框,木头做的,因为年头久了,上面覆盖的桐油都已经褪去了原本的光亮。
相框里夹着两张照片,一大一小。
大的那张是一对年轻男女的合影。男人穿着军装,威武硬朗,英姿勃发。女人的身上也穿着军装,容貌秀美,笑容甜蜜,眉宇间裹藏的英气,倒是和白无瑕有几分相似。
小的那张是一个男孩儿,手里握着玩具枪,笑的憨憨傻傻。
两张照片显然不是拍摄于同一个年代,但却被有心人拼凑在一起,倒也勉强成了一张全家福。
记忆告诉秦朗,那对年轻的男女,就是他现在这具身体的亲生父母。而那个笑地憨傻的男孩儿,便是他儿时的模样。
秦朗的目光突然变得深邃起来,他盯着那张合影看了很久,不知道为什么,每当他的目光落在那个穿军装的女人身上时,心里就会涌起涩涩的感觉,好像有一种情绪在刺激着他的泪腺,让他有种想哭的冲动。
秦朗深吸一口气,压下了这股情绪。经过的梅语嫣事情,秦朗已经意识到,这是身体原主人的意识在对他产生影响。
毫无疑问,那个傻秦朗对他的生母,怀有很强烈的感情。
收回目光,秦朗在屋子里转起圈儿来。
脚步走走停停,每一个角落,都能够勾动他的记忆,让他充分融合着傻秦朗在这栋老房子生活的种种片段。
经过写字台时,秦朗突然收住了脚步,玻璃台板下压着的一张信纸,又吸引住了他的视线。
这是一篇作文,日期记录的是八年前的一个夏天,作文的题目就叫《我的妈妈》。
秦朗一个字一个字的阅读着上面的内容,心头压制的情绪,再度翻滚起来。作文的文笔非常的粗陋幼稚,甚至字体都写的歪歪扭扭,但是却写的很认真,字里行间能看到浓浓的思母之情。
在信纸上还斑驳着水渍,也不知道是泪滴还是汗水,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发黄。
秦朗仿佛看到夏日里,一个憨厚的男孩儿,挥洒着汗水和泪水,一笔一划的憧憬着自己对母亲的爱和幻想,一句一句的倾诉着对母亲的思念。
这一刻,秦朗被打动了。
饶是他修行近千年,早已经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但这一刻,他还是莫名的被打动了。
他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无父无母,忍饥挨饿,只能靠着乞讨为生,常常因为跟其他的乞讨者争抢一个馒头而被打的遍体鳞伤。
那时候他无数次的憧憬过,能像别的孩子一样。
饿了,有热气腾腾的饭菜。
冷了,有母亲做好的棉衣棉鞋,以及父亲温暖的怀抱。
父母和温暖的家,这是那个寒夜里,缩在街角,看着万家灯火的小乞儿,最奢侈的梦想。
只是命运无常,那个小乞儿后来成长为雄霸一方的顶级炼丹师,从此高高在上,风光无限,那个寒夜里的梦想,成为恒久的遗憾被他深埋,也许是遗忘。
最后一个字读完,秦朗心头激荡起伏,傻秦朗对母亲的思念,勾动了他灵魂深处的遗憾,让他感同身受。
他的手情不自禁的隔着玻璃,摩挲着那张信纸,仿佛自言自语,又仿佛在告慰身体里那已经消逝的灵魂,“放心吧,既然我取代了你的身体,就一定会好好替你延续生命,你的家人我会帮你好好守护,你的人生我会帮你用心经营。更新最快最稳定)也许你曾经被人嘲笑,也许你曾经受人欺辱,也许你曾得到种种不公,但那一切都将会过去,以后我会让秦朗这个名字,光!芒!四!射!”
如同起誓般的言语结束,也意味着秦朗真正开始接受起眼下的身份,接受起这具凡人的躯体。
……
天大亮的时候,秦朗出了门,街上的店面大多都已经开始营业,他很快就找到了一家药房。
一头扎进去,可是没一会儿功夫,他就失望的走了出来。因为他所报的十四味汤药材料,药房里不仅没有,甚至那抓药的老师傅连听都没听说过。
“再找找看。”
抖擞了一下精神,秦朗又开始寻找其他家的药房。
就这样,一个上午的时间,秦朗将整个平安市市区大大小小的药房,几乎全跑了一遍。可是得到的结果却一样,所有的药房都没有他所需要的汤药材料。
情急之下,秦朗甚至报出了一些他曾炼丹时用到的一些简单的药材,可那些抓药师傅还是众口一词,肯定的告诉秦朗,中药材里绝对没有他所说的这些名称。
“怎么会这样?”
秦朗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他最担心也是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偏偏却发生了。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不存在丹鼎大陆上的那些丹材药材,可不仅仅是他现在无法熬制十四子育筋汤,更严重的是,他甚至无法再还原自己的修为,无法再炼丹,更别说是他的终极目标,炼制寂灭神丹了。
一想到这些,秦朗就有些失魂落魄,茫然的走在街道上,仿佛迷失了方向。
吱呀!
急刹车的声音突然响起。
一辆疾驰而来的电瓶车差点撞上走了神儿的秦朗,好在车主反应的快,及时刹住了车,才没有把他撞倒。
骑车的是个中年男子,他小心翼翼的检查了一下脚踏板上放着的一盆菊花,这才朝秦朗呵斥道:“你小子没长眼啊,怎么走路的这是?你看看,差点把我这盆刚买的菊花给撞翻了。”
“嗯?”秦朗回过神来,眉头一扬道:“你说这叫什么花?”
“菊花啊,你弱智吗?长这么大连菊花都没见过么?”中年男子见秦朗一脸糊涂相,又好笑又好气的骂道。
菊……菊花?
秦朗懵了,他打量了半天,可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丹鼎大陆上一种较为普遍的药材,叫做千瓣草,怎么到了这中年男子的嘴里,就成了菊花?
就在这时,一道灵光划过他的脑海,激动之下的秦朗突然放声大笑起来:“哈哈哈哈,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中年男子被秦朗突如其来的疯癫表现,吓得菊花一紧,暗道:“我滴个乖乖,这小子原来脑子有毛病啊,我还是赶紧走,别给这傻子缠上了。”
想到这里,中年男子赶紧启动电瓶车溜了。
秦朗哪里还顾得上此人,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兴奋,因为他想到了一个一直被他忽视的问题,那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文差异。
简单的说,丹鼎大陆上那些丹材药材,在这个世界上并不一定就没有,而是名称或者用法,再或者是形态上有所变化。
他以丹鼎大陆上所熟知的材料名称,去这个世界的药房里寻找,自然是一无所获的。
想清楚了这一点,秦朗立刻就有了主意,他马不停蹄的朝平安一中跑去。
赶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这个时间点除了一些住校的学生,校园里基本上没有多少学生走动。
秦朗循着记忆,直奔学校图书馆。
平安一中的图书馆新建才一年,是香港一位大亨出资建造的,其规模和藏书量在整个平安市目前是首屈一指,不仅是平安一中的学生,甚至是许多校外人士也专门办理了借阅证,来图书馆里借阅图书。
因为图书馆白天持续开放的缘故,虽然是中午,但也没有关门,只不过人少的可怜,只有寥寥几个。
秦朗进去以后,递交了学生证办理了手续,就到电脑前选起了书籍。
没过一会儿,秦朗就带着打印好的单据,从管理员手上换取了一摞书籍,他找了位置坐下来,开始化身为一个埋头苦读的孩子,一心钻到了知识的海洋里。
直到下午上学的时间点,图书管理员走过来,秦朗废寝忘食的苦读才告一段落。
图书管理员是过来提醒秦朗注意时间,该去上课的。
实际上,这个图书管理员已经注意秦朗很久了,从秦朗进入图书馆,到抱起一摞图书开始,他就被秦朗的举动给吸引住了。
等到他发现,这个看上去憨憨傻傻的男生,居然以一目十行的速度,在短短的时间里,将一摞图书翻完,紧接着又换了另一批图书的时候,他的心里就开始好奇和纳闷起来,分不清这个男生到底是天纵奇才,还是跑到图书馆消遣来的。
只可惜,昨天这位管理员没来上班,所以也没赶上校园里发生的那场劫持事件,否则,也许他能认出秦朗就是昨天被劫持的那个倒霉孩子。
“我没课。”秦朗摇摇头,拒绝了管理员的驱赶,他正求知若渴,哪里还会浪费时间去上课。
可是图书管理员却不理会他这一套,看秦朗的模样,他已经断定眼前这个男生是借看书为由,来逃课的学生,所以他也就严肃的下达了逐客令,“你学生证写的是高三学生,怎么可能没课?整个一中,就数你们高三学生学习最紧张,我劝你还是好好抓紧最后的时间,多多努力,争取高考出成绩。”
秦朗眉头皱了起来,有些不耐烦的说道:“我请过假了,不用去上课,麻烦你不要来打扰我。”
图书管理员见苦口婆心的劝说无效,干脆就板起脸道:“请假也行,拿请假条来,上面必须有你们班主任的签字,否则你必须离开。”
秦朗实在拿这个死心眼的管理员没辙,若不是图书馆的规矩,一次最多只能带两本书籍离开,他真想借它一筐书籍,带回家慢慢看。
可现在,他不得不按下性子,起身道:“行,我这就去给你拿请假条。”
出了图书馆,秦朗就心急火燎赶往教师办公楼,哪料到一推开他们班主任的办公室大门,他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你怎么在这里?”秦朗一怔。
他看到的不是别人,正是昨天那个和她有过亲密接触的警花白无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