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甲虫,就是叶阑珊用来啃咬锁芯的灵虫。无论多么坚硬的金属,都能被金甲虫咬碎。
火云邪神的蛤蟆功再厉害,也不可能比金属更坚硬。
而且,金甲虫的身子也比金属更坚硬,不畏刀剑,想弄死它们, 也不容易。
火云邪神对于金甲虫并不陌生,知道这玩意儿厉害,还不待虫子近身,他就立即后退。
看到火云邪神退出五六米之外,叶阑珊手指一圈,金甲虫立即就飞了回来。
江豹暗自赞叹:“看来,阑珊已经把金甲虫喂熟, 虫儿和他心意相通了。我要是有一个这样的虫子, 还用怕火云邪神吗?”
火云邪神原本想杀了江豹, 奈何江豹就赖在叶阑珊的身边,而叶阑珊的手指上,两个金甲虫还不时地弹出翅膀,绕着圈子飞,对他就是最大的威胁。
“你小子,躲在我女儿身边,让一个姑娘来保护你,真有出息!”火云邪神指着江豹,故意激他。
江豹反唇相讥:“你还不如我,见到个虫子怕得要死。你看我,离得这么近,屁事没有!”
叶阑珊听了,简直哭笑不得。
对于江豹这种脸皮厚的, 火云邪神更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他又向叶阑珊说道:“女儿,你是叫阑珊吗?”
“谁是你女儿?快上来受死!”叶阑珊根本不给他好脸色。
“当年我和你母亲相恋时,就约定过,无论生男生女,都叫阑珊, 因为我们都喜欢辛稼轩的一句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江豹冷笑道:“看你那损样,这辈子可能就读过这一句词吧?不对,我刚才叫过阑珊,你才知道她的名字!要不然,你一开始为什么不叫她的名字?”
作为一个网络写手,他在古诗词方面还是有些储备的,自以为可以嘲笑火云邪神。
此刻,火云邪神根本不理他,只是和叶阑珊絮叨:“我当年也是鬼迷心窍,一听说名门奇功,就见猎心喜。为了拿到昆仑派的蛤蟆功秘籍,就偷偷离开崆峒山,并且没有征得你母亲的同意。那时候,她都已经怀上你了。后来,我又去过几次崆峒山,却再也进不了你们的秘境。她现在还好吗?在哪里?我想见见她!”
虽然火云邪神此时极力表现得像个父亲,但是叶阑珊根本不吃这一套:“你要是想见阿妈,就先自废修为!”
火云邪神当然不同意:“对我来说,武功修为甚至比性命都重要!”
江豹却故作同情:“老鬼,啊不,老爷子,我非常理解你!”
火云邪神微微点头:“多谢!”
“你今年起码过五十了吧?”江豹问道。
“我今年五十七了!”
哪知,江豹语气一转:“对所有男人来说,到了知天命的年纪,最应该重视的就不是事业、金钱和武功修为,而是亲情、儿女啊!女儿这么大了,你却还是头一回见到,你不应该自责吗?”
“的确!我非常愿意补偿她!”火云邪神似乎也有点懊悔,“甚至我愿意把蛤蟆功教给她。可惜,这种功夫不适合女人练,这样会让她变丑的!你看看我,我当年也没有这么丑!”
江豹本来想说,你可以把这门功夫教给我,听火云邪神这么一说,他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
于是,他继续忽悠:“看来,你并不是真诚地自责!”
火云邪神一愣:“那要怎么才能显示我的真诚呢?”
“那就照阑珊说的来!自废武功修为,做一个普通人,心甘情愿地任由女儿惩罚……”
还不待江豹说完,火云邪神就爆发了:“小王八蛋,你跟我兜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原来是想坑我!我这就杀了你!”
“来啊、来啊,互相伤害啊!”江豹拔出镜面匣子,又是几发子弹射去。
火云邪神先是接了两颗子弹,然后脚下一点,跳到旁边,躲过了剩下的子弹。
虽然恨极了江豹,他却不敢近身,因为叶阑珊指尖上的两个金甲虫让他非常忌惮。
三人又对峙了一会儿,火云邪神这才恨恨地说道:“小子,我们早晚会再遇上,到时候,别怪我心狠手辣!”
江豹也冷笑道:“你还敢威胁我?下次我们再遇上,你可就不一定是我的对手了!”
火云邪神哪里知道江豹是有金手指的人,还以为对方是吹牛。
他索性不再理会江豹,直接向叶阑珊说道:“阑珊,当年狠心抛下你母亲,我也很后悔。事已到此,我就想见见她,向她忏悔。如果你提别的要求,我一定会答应。但是,让我自废武功修为,这个我做不到。今天,我们父女不欢而散,我希望下一次再见面,你能原谅我!”
说到这里,不待叶阑珊说话,他已经像个炮弹一样射了出去。
眼看着火云邪神瞬间就到了龟背岛的另一端,江豹没有多想,只是问道:“阑珊,刚才他就在这里,你为什么不把虫子放出去咬他?”
叶阑珊一边将金甲虫收进玉瓶,一边回答:“这两个虫子的攻击范围并不大,只在方圆几米内。出了这个距离,它们就会自动飞回来!”
江豹悻悻说道:“只能近距离攻击啊!看来,你还需要再好好训练它们!”
叶阑珊苦笑道:“就这,我已经费了无数心力!从小我就与它们相伴,能在五米之内控制它们,别人甚至都达不到这个距离。有的虫子,一旦离主人太远,可能就飞不回来了。我能勾勾手指就让它们回来,已经很不错了!”
“如果要飞不回来呢,是不是就被别人得到,拿去饲养?”江豹带着一分希冀,因为他就想捡个漏。
“哪有那么容易?它们一旦离开原主人太久,就会饿死!”
“它们不是爱吃金属吗?喂他们一点破铜烂铁,不就行了?哪怕是黄金,我也舍得!”
“不,它们最重要的食物,是主人的胎血!”
“胎血是什么?”
“就是我出生时从我身上采的血,把胎血贮存在玉瓶中,再把尚未有主的金甲虫浸泡其中,天长日久,金甲虫就会以我为主!”
江豹终于死心了,他这辈子是没机会饲养金甲虫了。
叶阑珊又说:“金甲虫每三十年才能繁育一对,极其难得,我们仙境中,没有几人能有资格拥有它们。我这两个,还是阿妈当年向长老求来的。好在,我能在五米之内指挥它们,也没给长老丢脸!”
“你妈对你真好!”
“那当然,亲妈对儿女哪有不好的!”叶阑珊幽幽说道,“只是,她遇人不淑……”
他们刚刚说到这里,龟背岛的另一端就传过来惨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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