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掌柜不想这甄墨心会来这么一手,有些迟疑道:“这……”
李逢秋知道甄墨心临场露怯,不屑的斜了他一眼,上前抢过店掌柜的话:“墨心兄说的不错,是学生要与堂弟比试书法。”
温知年也没有多话,只道:“那就开始吧!”
不知怎么的,店掌柜竟然紧张起来。
先前,他见那位姑娘和李逢君都信心百倍的样子,认定李逢君的字比写的跟狗刨似的甄墨心好,所以才赞同他们在店里比试,还请了温知年做仲裁。
结果,甄墨心耍滑头。
紧张归紧张,他立刻让外甥拿来笔墨纸砚,李逢秋假意谦让,李逢君撇撇嘴,走过去挽袖执笔,誊抄了《大学衍义》提要前一百字。
李逢秋脸色一寸寸发白,随之汗从额头,鼻尖,下巴渗了出来,汗越流越多,以至于后背都开始慢慢潮湿。
甄墨心更是将两只大眼睛瞪的眼珠都快要掉落。
温知年和店掌柜也露出意外赞叹之色,待他写完,李逢秋和甄墨心脸上的汗珠子滚的像黄豆似的,一粒粒掉下来。
温知年上前抱拳行礼,含笑问道:“不知小友师从何人?”
李逢君很是尊敬的行长揖礼,答道:“小时蒙祖父亲自教导,临摹《颜勤礼碑》,后祖父见小子生性顽劣,难以教导,又让临摹柳公《金刚经》。”
其实,小时候,他也算是个用功的孩子。
不过,再用功,这也是一段血泪史。
爷爷倒还好,隔代亲,而且爷爷也没能教导几年就过世了。
爹就不同了,时常逼着他临摹各种名人书法字帖。
他记得,那一回他从学堂回来,发誓再也不去读书,气愤的将家中笔墨纸砚,书本全都扔进灶膛里化为灰烬,气得爹罚他在家抄了将近大半年的书。
什么颜体,柳体,还有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全都临摹遍了。
温知年满是欣赏的点头赞叹,虽然笔力稍显稚嫩,但不缺风骨,依他这样的年纪能写出这样的书法已十分难得,只要有人正确引导,假以时日,他的书法必能自成一派。
他难免起了爱才惜才之心,难得的不吝赞美之词夸赞了李逢君一番。
王落花不认得温知年,但一瞧就是个大有学问的先生,听他这般夸赞李逢君,她心里也跟着骄傲起来,小脸上兴奋的红扑扑的。
李逢秋转头瞧了她一眼,脸上又是一红。
只听温知年又问道:“小友如今在哪里读书?”
“……”
读书?
读个毛毛球!
李逢君心里虽作此想,但不知怎么,面对温知年,他也变得懂礼起来,正要如实回答,旁边的甄墨心却抓住机会道:“回先生,他是逢秋兄的堂弟,如今闲在家中,不曾读书。”
“不读书?”温知年眉毛蹙了一下,“真是可惜,不知小友……”他想了一下,还是道,“可愿来我明德学馆读书。”
“……”
明德学馆?
原来这位先生和贺兰伯伯是同一个学馆的先生。
王落花顿时生出亲切之感,她自然也盼望着李逢君能去读书,可她哪知道当年李逢君在塾堂的那些糗事。
她刚要伸手推推他,让他答应,他已经摆手拒绝了:“多谢先生垂爱,只是小子天生散漫,实在受不了学堂里的那些规矩。”
王落花见他婉拒,虽然有些失望,但今日李逢君的表现已足够叫她喜出望外,所以这点失望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这几年,李逢君一直顶着小恶霸的名头混迹在外,想让他收心,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
至少,他答应了抄书,就是很好的开始。
温知年失望道:“如此……真是可惜。”他又看向李逢秋,“逢秋,该你了。”
李逢秋打小也得祖父亲自教导,当时,他还和李逢君天天坐一处来着,李逢君没个定性,时常骚扰他。
祖父没法,才将他们分开。
当年祖父也夸过李逢君聪明,字写得不错,只是性子太过顽劣,一时一刻都不得安静,方令他临柳公权的《金刚经》静静心。
后来,一把火,李逢君将所有的书都烧了个尽光。
这么多年,他不肯好好写字学习,在学堂还闹出了各种荒诞离奇的笑话,闯出各种匪夷所思的祸事,怎么可能突然间字就写的这么好了?
就算比甄墨心的狗刨好,也不可能比他强。
也怪道,他比李逢君大一岁,打小就瞧不上泼猴似的李逢君,更不屑与他同处,好像同处了连带着他也沾了他的晦气似的。
他哪知李逢君字写的是好是坏,只知道小时侯两人一起写字,他还写的歪歪倒倒,不成个样子。
后来,祖父将他们分开,他就没怎么注意过他。
再后来,分家了,他就更没那闲心关注一个恶名远扬,衰星附体的小无赖。
如今,让他输给这个不学无术的无赖,让他如何能接受?
大热的天,他却觉得心里发冷,身上冷汗涔涔,一字未写已露败相。
待抹一把额头上的汗,执笔写字时,刚写了两个字,脸上豆大汗珠滴下,正好落在他写的字上,晕成一团黑糊糊。
温知年轻轻叹了一声,摇了摇头。
店掌柜则高兴不已,不过此人毕竟是昔日同窗好友的学生,他也不能过于将喜气表现在脸上。
李逢秋越来越紧张,因为紧张,他的手开始发抖,汗越流越多,勉强写完时,都不用人仲裁,胜负已分。
甄墨心如遭雷击,待在那里好长时间都无法动弹,直到温知年买了一本书离开书肆,他才反应过来。
他抵死不认帐,还嘴硬的叫嚷着:“打死也不吞!”
说完,一掉脸,脚底抹油就想逃。
王落花都没来得及拉住李逢君,他一下子冲过去一脚踹到他的后膝窝,他“哎哟”一声跌趴在地,他一把揪过他,照脸“啪啪啪”就是三巴掌。
甄墨心乃是读书之人,不惯捱打,李逢君只用了三分力气,就打的他满眼冒金星,脸上顿时像开了果铺。
“你当老子是谁,准许你耍赖!你若再敢滋一句,看老子不将你的牙启了!”
甄墨心虽然认得他,却从来没领教过他的厉害,哪知道他真敢当众殴打读书人,他实在怕了,连忙百般央告起来:“英雄好汉,你就饶了我吧!”
“什么英雄好汉,叫老子爷爷。”
“爷爷,你就饶了我吧。”
“等你吞了抄书,赔了银子,老子就饶你!”
甄墨心痛哭流涕:“这抄书这么厚,我怎么吃得下去?”
李逢君抬手就要打,吓得他连忙道:“我吃,我吃还不行吗?”
李逢君将抄本扔到他面前,他捡起来,眼一闭,心一横,几次三番都吞不下去,添福见状,连忙体贴的端了一碗水。
他用水化开纸,勉强吞了几张,最后实在吞不下去,看到黑乎乎的墨汁水和揉成一团的烂纸又想吐,最后磕头求饶,赔了银子方才了事。
全程,李逢秋沉浸在输给李逢君的溃败感中无法自拔。
打小,他就以为除了样貌,他处处都比李逢君强。
男人要那么好看做什么,男才女貌,又不要去做小白脸,对于男人来说才能更重要。
他是整个老李家,乃至全村人的希望。
只待他有朝一日考上举人,不要说别的,光是来求他挂田的人都要踏破门槛。
谁知他今日竟输给了他一直瞧不上的李逢君,还在先生面前丟了大脸。
这份巨大的落差感和挫败感震的他一颗脆弱的小心脏碎了一地,哪管同窗好友挨不挨打。
甄墨心恨死他了,比恨李逢君还要厉害。
到底两个人算得上知交好友,他竟然明哲保身做缩头乌龟,根本不管他的死活。
想来,哪怕交李逢君这样恶霸做朋友,都比他强。
他恨恨的盯了李逢秋一眼,捂着满脸指印,一瘸一拐的狼狈而去。
李逢秋这才反应过来,赶紧追了出去,临出门前,又回头朝着李逢君看了一眼,眸光里满是嫉恨。
店掌柜本来还不敢轻易用李逢君,生怕自己有个闪失,小恶霸发起飙来,将他的小店砸了。
但据他观察,这小恶霸不是那种毫无分寸的人,至少在知年兄面前,他还是很懂礼的,而且他性情豪爽,说话算话,颇讲义气。
最重要的是,他得了知年兄的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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