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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终于进入了1863年的12月,在这个时代,全世界虽然刚刚从小冰河的时期走出来,开始了全面升温,进入了温和时期,但因为刚刚才进入温和时期,加上全球的人口基数还比较少,工农业也不发达,导致全球温室效应不强,所以全球的平均温度依旧比较低。↑
具体到北美地区的纳什维尔,这座美国中部最重要的枢纽城市,在十一月末的时候,气温就降到了十摄氏度以下,而在进入十二月份,北方的冷空气一来,气温立刻骤降到了零下,再加上当地气候湿润,湿度较大,所以很快就飘起了雪花。
往常的时候,纳什维尔的雪景也是本地民众相当喜闻乐见的事情,因为下雪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而且还能给家里人带来不少浪漫的乐趣,然而在今年,纳什维尔的市民都开始讨厌起下雪来了,因为下雪对已经陷入包围与困顿的他们来说,是一种雪上加霜一般的噩梦。
实际上,当听说史密斯兰地区的俄亥俄河军团被全歼,与外界交流的火车道也被切断之后,纳什维尔城的詹姆斯麦克弗森就意识到,这座城守不住了。
为此,他第一时间向后方的白宫拍了电报,要求立刻带兵突围,放弃纳什维尔。
在当时的情况来看,中国人与联盟军刚刚打下史密斯兰,附近孟菲斯城的守军不足,联盟军的援军也没有抵达,所以如果詹姆斯麦克弗森立刻带兵突围的话,还是有可能及时离开的。
然而,林肯不同意这个方法,因为如果他们不战而退的话,就会白白的把纳什维尔这个重镇扔给对方,从而让联盟国的东西双方连成一线。这是他们绝对不乐意看到的结果。
所以,林肯命令詹姆斯麦克弗森呆在原地,固守待援,他则会组织力量,尽快打通与纳什维尔的联系。
詹姆斯麦克弗森虽然目光敏锐,但脑子有点僵硬,确切的说,是太习惯听从上司的命令,因此总统既然这么说了,他也就这么做了。哪怕他知道呆的越久,局势就越危险。
当然,林肯也没有欺骗他,而是真的费尽心思来解决这个事情,以打破目前不利的局面。
为此,林肯先是让正在重新休整的弗吉尼亚军团停止休整,任命安布罗斯埃弗雷特伯恩赛德为军团指挥官,带领新的弗吉尼亚军团急忙赶赴史密斯兰,希望重新打通这条河上同道。
为了配合这支部队夺回史密斯兰。林肯还集中了三个内河舰队,派出了总共二十六艘铁甲舰,沿着俄亥俄河而下,与中国人的特混舰队决战。
换言之。林肯的方法,是河上陆上一起进攻,倒不是指望自己的铁甲舰队能取得多大的胜利,只希望能牵制住中国人的舰队。让他们不投入到对史密斯兰的地面支援就可以。
至于弗吉尼亚军团,这个军团早先是一支败军,曾经被联盟军的北弗吉尼亚军团打的找不到北。但是骨干犹在,依然具有很多有经验的基层军官,而且当初的失败也是有种种客观原因,总起来说,这个军团当初打的还是很坚挺的。
当然,只是这个原因,还不能成为扩编弗吉尼亚军团的理由,毕竟这是一个经历过重大失败的军团。
真正的理由是,弗吉尼亚军团就在华盛顿,是华盛顿目前唯一的一支机动力量,加上里面有很多中层指挥官,他们的家里大都是工业资本家,掌握了很多军火的生产,所以为了照顾这些工业资本家,获得他们的帮助,林肯才扩大了弗吉尼亚军团的规模。
经过扩军,尤其是补充了大量征召兵之后,这个军团重新成为一支总人数超过十八万的大军团,
不过,林肯之所以任命安布罗斯埃弗雷特伯恩赛德为这支大军团的指挥官,还跟乔治戈登米德有关。
被林肯看重的格兰特将军阵亡之后,林肯有感于联邦军缺乏一个统一的指挥机构,导致部队各自为战,所以下定决心对全合众国的军队进行改组。
改组之后,不管是原来的正规军,还是临时征召的部队,统一被称之为联邦军,并开始组建联邦军战时总司令部。
这个联邦军战时总司令部除了能够统帅并命令合众国境内所有的军队外,最大的特色就在于能够绕过国会,不必接受议会的质询,直接听从总统的命令,从而在加强了林肯总统特权的同时,也增加了军队执行命令的效率。
这样一来,国防部就成了一个只能管后勤跟训练的部门,说名存实亡也差不多,而林肯总统的权威则大大的增强了。
改组之后,林肯并没有亲自担任这个新成立的联邦军战时总司令,反而是打算找一个专业的将军担任,而找了半天,他总算是找到了合适的人选,这个人,就是目前正带领波托马克军团与罗伯特李对峙的乔治戈登米德!
在目前的局势下,联邦军可以说在各个战场上都是连战连败,在诸多的失败下,与南北双方公认的名将罗伯特李打的有声有色互不相让的乔治戈登米德,就渐渐成了联邦军的希望寄托与偶像。
准确的来说,乔治戈登米德带兵以来,并没有取得什么重大胜利,比起已经阵亡的格兰特跟谢尔曼,他这个人的战果并不突出,也并不耀眼。
但是,他有十分高明的组织能力,战术能力也十分不错,所以虽然带兵谨慎,不怎么出彩,但谁让他的对手是罗伯特李呢。
罗伯特李现在不但是南方军的英雄,也被北方军认为难得的指挥天长,那么,能跟这个天才将领打的互不相让,说明本身也是高手。
再加上,目前几乎所有的将领都遭到了重大失败,只有乔治戈登米德没有什么失误,两相对比之下。矮子里面拔将军,乔治戈登米德就被联邦军当成了大救星,把他吹成了联邦军的天才将领,这样看的话,把他任命为联邦军战时总司令,似乎是目前的最佳选择。
虽然在林肯看来,提拔乔治戈登米德是无奈之举,毕竟他一开始的人选不是他,而是格兰特,但却是误打误撞的选对了人。
诚然。如果结合之前的战例,当初的格兰特的确更加的璀璨一些,而且他的战略战术能力似乎看起来也比米德高明,但实际上,两者的战略战术能力相差不大,组织能力上,米德还要更胜格兰特一筹。
格兰特能够迅速成名,原因在于他当初的战场是西部战线,在中国人下场之前。西线的联盟军无论是兵员素质还是指挥官的指挥水平,比东线都要弱的多,而且地方广大,人事关系简单。十分有利于格兰特的发挥,让他能够进行大踏步的进攻。
相反,米德从一开始,就在更加残酷的东线战场服役。他所面对的,都是联盟军的精锐部队,而且指挥官也都是像罗伯特李。还有石墙杰克逊等名将,另外东部战场的腾挪范围更小,很难搞运动战,更多的是阵地战,再加上人事关系的复杂性,这也让米德无从顺利发挥。
可是,尽管没有格兰特的条件,但米德依然靠着自己的谨慎与缜密,逐渐的打出了自己的名气。
他不但在葛底斯堡战役中完成了漂亮防守,带领波托马克军团军团之后,更是让这个军团在人员损失更小的基础上,完全的挡住了罗伯特李的北弗吉尼亚军团,让这个南方的精锐部队再也无法对联邦政府发起进攻,只能继续龟缩在弗雷德里克堡。
严格的说,如果把格兰特比喻成那种只求达成战术与战略企图,却不顾士兵性命,不管牺牲有多少的主动进攻派,那么米德将军就是那种既能照顾到战术与战略企图,又关心士兵性命的防守反击派。
很难说这两种风格哪一种更好,因为两人都是优秀的将领,俩人真对起来估计也是半斤对八两,结果如何还要看运气。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说,格兰特那种指挥风格,更适合带领比敌人更强大的部队,也就是说善于指挥强势军队,更利于在强势中发挥能力,而米德将军则不同,他更适合在弱势中发挥。
仔细想想也是,能够主动进攻,一般来说就说明自己比对手强,而从历史上看,如果不是中国人与英国人法国人的下场干涉,北方联邦军除了一开始没啥准备外,的确无论从哪方面都比南方军强。
因此,如果没有外来力量干涉的话,那么格兰特这种人带领北方军,的确是最佳选择,因为他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这场南北之间的大规模战争,从而减少更大的损失,为国家保留更多的元气。
但是,从中国人开始干涉的时候起,这场战争的性质就变了,已经从一个单纯的因为理念以及经济体系的不同而产生的内战,变成了一个具备反侵略性质的卫国战争。
没错,至少在美利坚合众国的角度来看,他们这场战争的确是一场正义的卫国之战,而中国人,英国人还有法国人是侵略者,南方人则是叛乱者或者说是美奸、伪军。
不过很可惜,这是个列强争霸的时代,战争的正义性与否虽然也很重要,但却没有后世那么重要,所以归根到底,还是要看战斗力。
单纯从力量对比来看,北方相比南方,虽然依然占据了人口数量、交通便利性、农业与工业的总产值还有军队数量等方面的优势,但实际战果却相当不理想,面对叛乱的南方军与外国侵略者,一直处于败多胜少的局面,几乎没有一次能够鼓舞民心的战略性胜利。
当然了,也不能说没有鼓舞人心的重大胜利,比如之前被称之为推开西线联盟军大门的夏洛战役,格兰特就曾经在西线大败联盟军,并因此正式崭露头角被外人所知,可惜当格兰特后来在维克斯堡战役中失败阵亡之后,那些曾经鼓舞过人心的战果已经在更多的失败面前黯然失色。
也就是说,美利坚合众国虽然依旧后劲十足,还有很强的战争底蕴,正如斯克斯特之前对李永吉所说。你灭掉我一个军团,我回头就能组建十个百个甚至更多的军团。
但是,就目前的整体战场态势来看,联邦军已经从原来的战略进攻阶段,转变到了战略相持阶段,并且还在继续向战略防守阶段转变。
之所以如此,关键就在于联邦军的损失太快太大了,毕竟他们接连损失掉了四五个战略级的军团,就算是强如美利坚合众国,一时之间也缓不过气来。
要知道。人口基数那就只是人口基数,要转变成庞大的兵力,还需要一定的反应时间,而这个反应时间,虽然具体说来有很多相关指数,但一般来说,指的就是把一个普通人训练成合格士兵的时间,以及兵工厂生产出足够数量的武器的时间。
因此,至少在目前这种联邦军整体呈现弱势的情况下。格兰特那种强势风格就不太合适了,如果他还活着,让他成为联邦军总司令,他肯定继续不顾伤亡的下令跟敌人死磕。那样只会造成己方更大的杀伤,让联邦军的整个局势更加不利。
相反,米德将军那种防守反击式的弹性防御风格,更适合现在的联邦军。因为这样会让联邦军得到一口喘息之机,让他们能有更多的时间训练部队,以期待之后的雄起。
用个通俗的话说。格兰特就好比伸直了拳头向前猛冲,与对方硬碰硬,用以伤换伤的方法,打的对方没有喘息之机,从而用蛮力迅速把对方干趴下,而米德将军则会把拳头先收起来,并且能主动后退,以期待更强的爆发。
很显然,目前这种情况下,米德将军当联邦军的战时总指挥,还是相当合适的。
为了让米德将军名正言顺的当上联邦军的战时总司令,林肯先是授予了他国会金质奖章——这在没有美国总统自由勋章的时代下,这是美国的最高荣誉了。
授予了国会金质奖章后,林肯又以总统的身份,以美利坚合众国武装总司令的名义,提拔米德将军为美利坚合众国的正规军中将——这在还没有上将军衔的合众**队体系来说,就是最高的军衔了。
被授予了国会金质奖章,又当上中将之后,从荣誉跟地位上来讲,米德已经是凌驾于其他将领之上,这个时候,林肯才任命他为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军战时总司令的职务。
如此一来,先给荣誉,再给军衔,最后才给职务,也算是名正言顺,水到渠成了。
米德将军呢,也不负众望,当上联邦军总司令之后,很快就调动部队,开始在各个方向展开全面的收缩防守。
他不但继续让波托马克军团在东线与联盟军对峙,而且还叫停了进攻波士顿部队,让他们只是跟波士顿的英法联军对峙,不要主动进攻,以保持自己的有生力量。
与此同时,他加大了对各地部队的整军力度,要求他们以最快的速度成军,甚至建议在美国各大城市深入的展开强制兵役制制度。
毫无疑问,他的这些做法都是相当正确的,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唯有对史密斯兰,他无法完全贯彻自己的暂时放弃的宗旨。
实际上,在米德看来,纳什维尔已经成了孤城,继续屯兵在那里毫无意义,但林肯却不那么认为,他觉得那里依旧可以成为一个深入南方的钉子,是不能放弃的。
所以,最后米德向林肯总统妥协了,答应调弗吉尼亚军团前去史密斯兰解围,但米德也有个要求,那就是如果史密斯兰反击战受挫,就要立刻让纳什维尔的部队突围。
为此,米德还特意调动了詹姆斯河军团去纳什维尔附近,不是为了进攻弗吉尼亚的联盟军,而是为了接应突围的纳什维尔军团——没错,就是纳什维尔军团,这是个新成立的军团,军团长就是詹姆斯麦克弗森少将。
既然米德将军向自己妥协了,林肯也就变的大度起来,让米德推荐弗吉尼亚军团的指挥官,而米德立刻就选了安布罗斯埃弗雷特伯恩赛德。
对这个人,林肯虽然不是那么信任,毕竟在他看来,这家伙之前的表现可不怎么样,但耐不住米德将军的坚持,于是就同意让他继续当这个弗吉尼亚军团的指挥官。
至于米德将军选他的理由,则是因为伯恩赛德的战术能力虽然不怎么样,但组织能力很强,而且他善于运用新武器。
比如联邦军如今使用的麻布壳定装弹,还有后装六磅炮以及那种煤油燃/烧/瓶,都是他亲自带队设计的,也是他强烈建议列装的,这些东西虽然还没有在西线取得实质性的战果,但在东线的表现却不错,打的联盟军叫苦不堪。
而且,米德还知道,伯恩赛德之前带兵的时候之所以消极怠战,根本原因是由于他不想与南方的同胞开战,属于思想比较激进的那种理想主义者。
但是,如今已经不是当初了,而是有外国入侵的卫国战争,所以伯恩赛德的爱国热情也被点燃了,已经不是原先那个总想推脱指挥官身份的逃兵了。
在米德带领波托马克军团期间,伯恩赛德在他的手下当一名军长,指挥战斗的时候经常彻夜不眠,打的也相当不错,尤其是那种缜密的防守,更是让米德也赞叹不已。
正因为如此,米德才一力推荐让伯恩赛德当弗吉尼亚军团的指挥官,在他看来,他是目前状况下最合适的。
很显然,让这个善于防守的人去指挥反击部队,说明米德不看好反击史密斯兰的战术安排,但耐不过总统的期望,才勉强试一下而已。
可惜,稍后的事实很快就证明了一条理论,当你以为事情会倾向于坏的结果的时候,那么结果往往会更坏!(未完待续。。)
时间终于进入了1863年的12月,在这个时代,全世界虽然刚刚从小冰河的时期走出来,开始了全面升温,进入了温和时期,但因为刚刚才进入温和时期,加上全球的人口基数还比较少,工农业也不发达,导致全球温室效应不强,所以全球的平均温度依旧比较低。↑
具体到北美地区的纳什维尔,这座美国中部最重要的枢纽城市,在十一月末的时候,气温就降到了十摄氏度以下,而在进入十二月份,北方的冷空气一来,气温立刻骤降到了零下,再加上当地气候湿润,湿度较大,所以很快就飘起了雪花。
往常的时候,纳什维尔的雪景也是本地民众相当喜闻乐见的事情,因为下雪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而且还能给家里人带来不少浪漫的乐趣,然而在今年,纳什维尔的市民都开始讨厌起下雪来了,因为下雪对已经陷入包围与困顿的他们来说,是一种雪上加霜一般的噩梦。
实际上,当听说史密斯兰地区的俄亥俄河军团被全歼,与外界交流的火车道也被切断之后,纳什维尔城的詹姆斯麦克弗森就意识到,这座城守不住了。
为此,他第一时间向后方的白宫拍了电报,要求立刻带兵突围,放弃纳什维尔。
在当时的情况来看,中国人与联盟军刚刚打下史密斯兰,附近孟菲斯城的守军不足,联盟军的援军也没有抵达,所以如果詹姆斯麦克弗森立刻带兵突围的话,还是有可能及时离开的。
然而,林肯不同意这个方法,因为如果他们不战而退的话,就会白白的把纳什维尔这个重镇扔给对方,从而让联盟国的东西双方连成一线。这是他们绝对不乐意看到的结果。
所以,林肯命令詹姆斯麦克弗森呆在原地,固守待援,他则会组织力量,尽快打通与纳什维尔的联系。
詹姆斯麦克弗森虽然目光敏锐,但脑子有点僵硬,确切的说,是太习惯听从上司的命令,因此总统既然这么说了,他也就这么做了。哪怕他知道呆的越久,局势就越危险。
当然,林肯也没有欺骗他,而是真的费尽心思来解决这个事情,以打破目前不利的局面。
为此,林肯先是让正在重新休整的弗吉尼亚军团停止休整,任命安布罗斯埃弗雷特伯恩赛德为军团指挥官,带领新的弗吉尼亚军团急忙赶赴史密斯兰,希望重新打通这条河上同道。
为了配合这支部队夺回史密斯兰。林肯还集中了三个内河舰队,派出了总共二十六艘铁甲舰,沿着俄亥俄河而下,与中国人的特混舰队决战。
换言之。林肯的方法,是河上陆上一起进攻,倒不是指望自己的铁甲舰队能取得多大的胜利,只希望能牵制住中国人的舰队。让他们不投入到对史密斯兰的地面支援就可以。
至于弗吉尼亚军团,这个军团早先是一支败军,曾经被联盟军的北弗吉尼亚军团打的找不到北。但是骨干犹在,依然具有很多有经验的基层军官,而且当初的失败也是有种种客观原因,总起来说,这个军团当初打的还是很坚挺的。
当然,只是这个原因,还不能成为扩编弗吉尼亚军团的理由,毕竟这是一个经历过重大失败的军团。
真正的理由是,弗吉尼亚军团就在华盛顿,是华盛顿目前唯一的一支机动力量,加上里面有很多中层指挥官,他们的家里大都是工业资本家,掌握了很多军火的生产,所以为了照顾这些工业资本家,获得他们的帮助,林肯才扩大了弗吉尼亚军团的规模。
经过扩军,尤其是补充了大量征召兵之后,这个军团重新成为一支总人数超过十八万的大军团,
不过,林肯之所以任命安布罗斯埃弗雷特伯恩赛德为这支大军团的指挥官,还跟乔治戈登米德有关。
被林肯看重的格兰特将军阵亡之后,林肯有感于联邦军缺乏一个统一的指挥机构,导致部队各自为战,所以下定决心对全合众国的军队进行改组。
改组之后,不管是原来的正规军,还是临时征召的部队,统一被称之为联邦军,并开始组建联邦军战时总司令部。
这个联邦军战时总司令部除了能够统帅并命令合众国境内所有的军队外,最大的特色就在于能够绕过国会,不必接受议会的质询,直接听从总统的命令,从而在加强了林肯总统特权的同时,也增加了军队执行命令的效率。
这样一来,国防部就成了一个只能管后勤跟训练的部门,说名存实亡也差不多,而林肯总统的权威则大大的增强了。
改组之后,林肯并没有亲自担任这个新成立的联邦军战时总司令,反而是打算找一个专业的将军担任,而找了半天,他总算是找到了合适的人选,这个人,就是目前正带领波托马克军团与罗伯特李对峙的乔治戈登米德!
在目前的局势下,联邦军可以说在各个战场上都是连战连败,在诸多的失败下,与南北双方公认的名将罗伯特李打的有声有色互不相让的乔治戈登米德,就渐渐成了联邦军的希望寄托与偶像。
准确的来说,乔治戈登米德带兵以来,并没有取得什么重大胜利,比起已经阵亡的格兰特跟谢尔曼,他这个人的战果并不突出,也并不耀眼。
但是,他有十分高明的组织能力,战术能力也十分不错,所以虽然带兵谨慎,不怎么出彩,但谁让他的对手是罗伯特李呢。
罗伯特李现在不但是南方军的英雄,也被北方军认为难得的指挥天长,那么,能跟这个天才将领打的互不相让,说明本身也是高手。
再加上,目前几乎所有的将领都遭到了重大失败,只有乔治戈登米德没有什么失误,两相对比之下。矮子里面拔将军,乔治戈登米德就被联邦军当成了大救星,把他吹成了联邦军的天才将领,这样看的话,把他任命为联邦军战时总司令,似乎是目前的最佳选择。
虽然在林肯看来,提拔乔治戈登米德是无奈之举,毕竟他一开始的人选不是他,而是格兰特,但却是误打误撞的选对了人。
诚然。如果结合之前的战例,当初的格兰特的确更加的璀璨一些,而且他的战略战术能力似乎看起来也比米德高明,但实际上,两者的战略战术能力相差不大,组织能力上,米德还要更胜格兰特一筹。
格兰特能够迅速成名,原因在于他当初的战场是西部战线,在中国人下场之前。西线的联盟军无论是兵员素质还是指挥官的指挥水平,比东线都要弱的多,而且地方广大,人事关系简单。十分有利于格兰特的发挥,让他能够进行大踏步的进攻。
相反,米德从一开始,就在更加残酷的东线战场服役。他所面对的,都是联盟军的精锐部队,而且指挥官也都是像罗伯特李。还有石墙杰克逊等名将,另外东部战场的腾挪范围更小,很难搞运动战,更多的是阵地战,再加上人事关系的复杂性,这也让米德无从顺利发挥。
可是,尽管没有格兰特的条件,但米德依然靠着自己的谨慎与缜密,逐渐的打出了自己的名气。
他不但在葛底斯堡战役中完成了漂亮防守,带领波托马克军团军团之后,更是让这个军团在人员损失更小的基础上,完全的挡住了罗伯特李的北弗吉尼亚军团,让这个南方的精锐部队再也无法对联邦政府发起进攻,只能继续龟缩在弗雷德里克堡。
严格的说,如果把格兰特比喻成那种只求达成战术与战略企图,却不顾士兵性命,不管牺牲有多少的主动进攻派,那么米德将军就是那种既能照顾到战术与战略企图,又关心士兵性命的防守反击派。
很难说这两种风格哪一种更好,因为两人都是优秀的将领,俩人真对起来估计也是半斤对八两,结果如何还要看运气。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说,格兰特那种指挥风格,更适合带领比敌人更强大的部队,也就是说善于指挥强势军队,更利于在强势中发挥能力,而米德将军则不同,他更适合在弱势中发挥。
仔细想想也是,能够主动进攻,一般来说就说明自己比对手强,而从历史上看,如果不是中国人与英国人法国人的下场干涉,北方联邦军除了一开始没啥准备外,的确无论从哪方面都比南方军强。
因此,如果没有外来力量干涉的话,那么格兰特这种人带领北方军,的确是最佳选择,因为他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这场南北之间的大规模战争,从而减少更大的损失,为国家保留更多的元气。
但是,从中国人开始干涉的时候起,这场战争的性质就变了,已经从一个单纯的因为理念以及经济体系的不同而产生的内战,变成了一个具备反侵略性质的卫国战争。
没错,至少在美利坚合众国的角度来看,他们这场战争的确是一场正义的卫国之战,而中国人,英国人还有法国人是侵略者,南方人则是叛乱者或者说是美奸、伪军。
不过很可惜,这是个列强争霸的时代,战争的正义性与否虽然也很重要,但却没有后世那么重要,所以归根到底,还是要看战斗力。
单纯从力量对比来看,北方相比南方,虽然依然占据了人口数量、交通便利性、农业与工业的总产值还有军队数量等方面的优势,但实际战果却相当不理想,面对叛乱的南方军与外国侵略者,一直处于败多胜少的局面,几乎没有一次能够鼓舞民心的战略性胜利。
当然了,也不能说没有鼓舞人心的重大胜利,比如之前被称之为推开西线联盟军大门的夏洛战役,格兰特就曾经在西线大败联盟军,并因此正式崭露头角被外人所知,可惜当格兰特后来在维克斯堡战役中失败阵亡之后,那些曾经鼓舞过人心的战果已经在更多的失败面前黯然失色。
也就是说,美利坚合众国虽然依旧后劲十足,还有很强的战争底蕴,正如斯克斯特之前对李永吉所说。你灭掉我一个军团,我回头就能组建十个百个甚至更多的军团。
但是,就目前的整体战场态势来看,联邦军已经从原来的战略进攻阶段,转变到了战略相持阶段,并且还在继续向战略防守阶段转变。
之所以如此,关键就在于联邦军的损失太快太大了,毕竟他们接连损失掉了四五个战略级的军团,就算是强如美利坚合众国,一时之间也缓不过气来。
要知道。人口基数那就只是人口基数,要转变成庞大的兵力,还需要一定的反应时间,而这个反应时间,虽然具体说来有很多相关指数,但一般来说,指的就是把一个普通人训练成合格士兵的时间,以及兵工厂生产出足够数量的武器的时间。
因此,至少在目前这种联邦军整体呈现弱势的情况下。格兰特那种强势风格就不太合适了,如果他还活着,让他成为联邦军总司令,他肯定继续不顾伤亡的下令跟敌人死磕。那样只会造成己方更大的杀伤,让联邦军的整个局势更加不利。
相反,米德将军那种防守反击式的弹性防御风格,更适合现在的联邦军。因为这样会让联邦军得到一口喘息之机,让他们能有更多的时间训练部队,以期待之后的雄起。
用个通俗的话说。格兰特就好比伸直了拳头向前猛冲,与对方硬碰硬,用以伤换伤的方法,打的对方没有喘息之机,从而用蛮力迅速把对方干趴下,而米德将军则会把拳头先收起来,并且能主动后退,以期待更强的爆发。
很显然,目前这种情况下,米德将军当联邦军的战时总指挥,还是相当合适的。
为了让米德将军名正言顺的当上联邦军的战时总司令,林肯先是授予了他国会金质奖章——这在没有美国总统自由勋章的时代下,这是美国的最高荣誉了。
授予了国会金质奖章后,林肯又以总统的身份,以美利坚合众国武装总司令的名义,提拔米德将军为美利坚合众国的正规军中将——这在还没有上将军衔的合众**队体系来说,就是最高的军衔了。
被授予了国会金质奖章,又当上中将之后,从荣誉跟地位上来讲,米德已经是凌驾于其他将领之上,这个时候,林肯才任命他为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军战时总司令的职务。
如此一来,先给荣誉,再给军衔,最后才给职务,也算是名正言顺,水到渠成了。
米德将军呢,也不负众望,当上联邦军总司令之后,很快就调动部队,开始在各个方向展开全面的收缩防守。
他不但继续让波托马克军团在东线与联盟军对峙,而且还叫停了进攻波士顿部队,让他们只是跟波士顿的英法联军对峙,不要主动进攻,以保持自己的有生力量。
与此同时,他加大了对各地部队的整军力度,要求他们以最快的速度成军,甚至建议在美国各大城市深入的展开强制兵役制制度。
毫无疑问,他的这些做法都是相当正确的,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唯有对史密斯兰,他无法完全贯彻自己的暂时放弃的宗旨。
实际上,在米德看来,纳什维尔已经成了孤城,继续屯兵在那里毫无意义,但林肯却不那么认为,他觉得那里依旧可以成为一个深入南方的钉子,是不能放弃的。
所以,最后米德向林肯总统妥协了,答应调弗吉尼亚军团前去史密斯兰解围,但米德也有个要求,那就是如果史密斯兰反击战受挫,就要立刻让纳什维尔的部队突围。
为此,米德还特意调动了詹姆斯河军团去纳什维尔附近,不是为了进攻弗吉尼亚的联盟军,而是为了接应突围的纳什维尔军团——没错,就是纳什维尔军团,这是个新成立的军团,军团长就是詹姆斯麦克弗森少将。
既然米德将军向自己妥协了,林肯也就变的大度起来,让米德推荐弗吉尼亚军团的指挥官,而米德立刻就选了安布罗斯埃弗雷特伯恩赛德。
对这个人,林肯虽然不是那么信任,毕竟在他看来,这家伙之前的表现可不怎么样,但耐不住米德将军的坚持,于是就同意让他继续当这个弗吉尼亚军团的指挥官。
至于米德将军选他的理由,则是因为伯恩赛德的战术能力虽然不怎么样,但组织能力很强,而且他善于运用新武器。
比如联邦军如今使用的麻布壳定装弹,还有后装六磅炮以及那种煤油燃/烧/瓶,都是他亲自带队设计的,也是他强烈建议列装的,这些东西虽然还没有在西线取得实质性的战果,但在东线的表现却不错,打的联盟军叫苦不堪。
而且,米德还知道,伯恩赛德之前带兵的时候之所以消极怠战,根本原因是由于他不想与南方的同胞开战,属于思想比较激进的那种理想主义者。
但是,如今已经不是当初了,而是有外国入侵的卫国战争,所以伯恩赛德的爱国热情也被点燃了,已经不是原先那个总想推脱指挥官身份的逃兵了。
在米德带领波托马克军团期间,伯恩赛德在他的手下当一名军长,指挥战斗的时候经常彻夜不眠,打的也相当不错,尤其是那种缜密的防守,更是让米德也赞叹不已。
正因为如此,米德才一力推荐让伯恩赛德当弗吉尼亚军团的指挥官,在他看来,他是目前状况下最合适的。
很显然,让这个善于防守的人去指挥反击部队,说明米德不看好反击史密斯兰的战术安排,但耐不过总统的期望,才勉强试一下而已。
可惜,稍后的事实很快就证明了一条理论,当你以为事情会倾向于坏的结果的时候,那么结果往往会更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