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捂着右半边脸,抄起放在床头柜上的眼镜,逃难似的跑进的洗手间。

    站在洗手间里,我的心还砰砰的跳,其实我的这只右眼很诡异,它能看清人的内心世界,与其说是内心世界,不如说是内心活动的一个投影。当我用右眼极认真的,去观察一个人的时候,他内心世界最近一段时间,或者当时最强烈的活动,就会以一种投影的方式,出现在身后。有可能是自己,有可能是别人,有的是动物、植物,甚至某个场景环境。具体要表达什么样的内心活动,还是要靠的我经验去推测的。

    举个例:如果我在公车上看见一个人,背后有一只正在打盹的大猫,八成是反映出这个人起早上班很累,昨晚一定没睡好。又或者某个人背后,出现了身着黑斗篷的人,帽子遮盖的脸上,只露出一双绿悠悠的眼睛,左顾右盼,八成这人是做贼心虚,要偷钱包了。

    从我记忆开始的时候,这个能力就已经存在了,不知道是天生就有,还是遭雷劈激发了人体的潜能。总之就算是一种特异功能吧,这种特异功能到没给我造成什么困扰,反之看清了别人的内心活动和心中渴望,到使我顺风顺水。

    这也是为什么在孤儿院的时候我那么招人喜欢,以至于养父母一直对我特别疼爱的原因。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一个特别懂事,有眼力价,会心疼人的孩子,具体怎么回事,恐怕只有我自己才知道。

    而就在刚才,我看见陆姗身后出现了一个她自己。这个她赤着身子,眼神迷离,双手不停的在自己身上游走,这不用猜,说好听的是爱心发作,不好听的…嘿嘿,那就是春心荡漾了。

    我怎么说也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儿身呀,在这种强烈的刺激下,我一担把持不住,逾越了那条鸿沟,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不得翻身做主人那。

    其实陆姗人不错,可是我一直把她当妹妹来看,而且我还要去做我该做的事,寻找自己的身世,找到奇怪眼睛的来历,在这之前任何的感情,有可能都会给未来造成困扰。

    父母在我大学没毕业的时候就已经移民出国了,毕业后他们问我今后怎么打算,是过去找他们,还是在国内留一段时间?

    一则,我的身世一直是我的心结,我一直希望找到我的记忆,找到我的根源。

    二则,我是一个很要强的人,他们二老养了我十多年,我不想再做一个啃老族,我也想凭借自己的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一片天,人活着总得活出点价值来。

    所以我选择了留下。当妈的自然心疼儿子,她说给我三年的时间好好放松放松,没玩够就好好玩玩。收了心之后,是想去国外发展,还是接手老爸的股份,都随我。而且还经常打回来电话,询问我的近况,生怕我跑丢了似的。我自然嬉皮笑脸的应承她,不过内心却暗暗使劲,一定要在这三年里折腾出个子丑演卯来。

    洗漱完毕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了,穿上陆姗为我精心准备的衣服,站在镜子前打量着自己,挺像那么回事的,完全和大学时的**丝形象天壤之别。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我不禁苦笑,我能看透世人的心思和需求,却看不见自己要的是什么,从来没有看到过自己的思维映射也算是个遗憾吧。

    再次整理了一下衣服,带上眼镜。我不近视,我这个眼镜也没有度数是个平镜,戴它主要是因为,隔着镜片,我是看不到别人心思的,总是去看一些无关紧要的人,太乱。有一次我发现,隔着窗户我是看不到那些东西的,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带眼镜了。

    走出洗手间,陆姗已经把被子叠好了,床单也换了新的,我怀疑她是不是有强迫症啊,总是把事情做得天衣无缝。

    “哇好帅呀我哥果然是衣服架子穿什么都有模有样的。”陆姗边从沙发上起身,边笑着放好手中的杂志在扶手上。

    好吧,对于她的夸奖,我欣然接受了。

    陆姗快步走过来挽起我的胳膊说“老板大人,中午我定好了位子,您最喜欢的东北菜。”

    我一脸满足的对她说“那就速速开拔,今天可是我们公司迈出伟大旅程的第一步。”

    说是公司,其实这公司就我们俩人,一个老板,一个助理,文秘、司机、保姆她一人全兼了。

    毕业后,我回到了孤儿院所在的城市,找到了孤儿院的几个好朋友,之前我们就一直保持着联系,说等我毕业后一起做点事业。

    胖哥和花姐开了一个私家侦探社,我想凭借自己的能力做点事,于是就挂靠在他们那里,对外一体,对内独立运作。

    他们的业务其实并不多,无非就是帮富婆抓小三,帮报社拍花边新闻什么的。杀人案,抢银行也找不到他们头上。

    而我承担的业务就是代办各类大小事物,比如:代远程要账,代金融洽谈,商务矛盾调解等等。无非就是凭着自己的右眼,掌握双方需求,让事情办起来更顺利。别人办不了的事,放在我这应该就是小菜一碟。

    今天晚上,我要去办我的第一个业务,一定要打响第一枪。

    我们两个快步穿过客厅,临出门,我扫了一眼门镜,我们这俩人到还蛮搭的,有那么点意思。

    不解风情的小黑连头都没抬,全神贯注的在和食盆里的狗粮作斗争,不管干什么先把肚子填饱,小弟彻底受教了。

    出门上车直奔饭店,这是一家地道的东北菜馆,蘑菇鸡,压锅鱼,排骨酸菜都是我的最爱,因为我经常光顾,老板娘和我也很熟。

    “展少爷来啦。”刚一进门老板娘歌唱家般的嗓音,就传入我的耳中。

    老板娘姓魏。儿子上初中时,得了白血病没治好没了。老公酗酒无度,四十多岁就脑溢血死了,只剩她一人照顾这家店。那些嚼舌根的都说她命硬,克夫克子,我到觉得她也算是个可怜人,人前笑颜常驻,人后不知道要忍受多少孤独和辛酸,还把这家店打理得红红火火,井井有条。所以我对她颇有好感,同情之余更多的是敬佩。

    “小两口这打扮今天上午是去领结婚证了吧?”老板娘这话一出,只见陆姗脸蛋马上泛起了红晕,只低着头笑。

    我赶忙解释:“魏姐又开我玩笑,我和我家妹子今天要出门办事,让您这么一说,不娶媳妇,还不让穿新衣服啦?”边说着,我和陆姗就径直走进了一个雅间。

    每次我都会坐这个雅间,这个雅间是在饭店靠里的一面,从雅间的窗户上,看不到店前的街景,也就没有那么喧闹。看到的是饭店的后院,那里种着一颗桑树,十分茂盛,平时是绿叶成荫。

    每年到五月份,会结出一串串的大桑葚很是好看,老板娘总会洗好一大碗送给我吃,酸甜可口。她说这叫聚花果,吃了能讨到老婆。

    菜都是陆姗提前点好的,所以上菜很快。我也顾不得吃相,夹起一块排骨放到碗里,低头就啃了起来,这里厨子的手艺,深得我的青睐,百吃不腻。

    陆姗则是看着我,边笑边摇头,还一个劲的给我夹菜。

    正当我遨游在美食的海洋中,门外传来了吵嚷声,紧接着是摔杯子的声音。我一惊,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擦擦嘴起身,拉开雅间的门,要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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