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跑出几步,罗德就发现自己的移动方式完全变了一个样。
后曲的双腿,让他的脚跟在着地时,整个膝盖会自然弯曲下去。
每走一步,罗德都有一种自己随时都会跳起来的错觉。
他赶紧收敛了一下发力,免得跨步太大,整个人窜出去了。
“下半身崩得好紧。”
来的时候罗德正在家中,穿的是一身比较休闲的服装。
鞋子已经被他丢了,身上的衣服和裤子,也因为暴涨的肌肉,开始变得紧绷了起来。
他一走路,裤子顿时“刺啦”几声,撕裂了开来。
上半身也,罗德随便走了几步,身上的衣物就碎成了布条。
眼看着自己就要穿上乞丐装,罗德一狠心,把衣物,裤子和内裤用力一撕,随手丢在了地上。
附近如果找不到城镇,以他现在的情况,真就只能这样了。
“没想到来到费伦的第一天,我就被逼得要裸奔了。”这种情景,是罗德做梦都想不到的。
还好这里是荒野,并没有人看到他的窘境。
狼群的气味已经越来越远了,罗德压下心中的窘迫,赶紧起身追了上去。
狼人的移动速度,远超普通人类。
当他爆发出所有力量,在荒野之中奔跑起来时,罗德骇然发现,只是一个大跨步,他就窜出了好远。
而且不知不觉之中,他竟然会忍不住使用双手来辅助奔跑。
就像是野兽一般,四足奔行。
身为一个人类,罗德自然是抗拒这种行为的。
但是他很快就发现,四条腿跑,真的比两条腿快上好多。
尤其是狼人的双爪,强壮而有力,在落地之时狠狠往后一拉,整个身体都会被带动着向前窜出好远。
这种连跑带窜的移动方式,实在是太快了。
快到罗德竟然有些压制不住心中的冲动,不仅不想停下来,反而还想继续加速。
这种抛却身体上的所有束缚,像野兽一样在荒野之中肆意奔跑的感觉,出乎预料得爽。
肆意奔行了一阵后,罗德的鼻子突然一动,随后慢慢停了下来。
“我好像闻到了一股腐臭。”
他很确定,这种气味的主人绝对不是狼群,而是另外一种生物。
这种臭味非常奇怪,像是什么东西腐烂的味道,又像是一个很久没有洗澡的类人生物。
费伦的荒野果然危险,就这么一会时间,他就遇到了两种怪物。
“去看看?”
稍微犹豫了一会,罗德便决定跟上去看看情况。
这是一个很好的,观察狼群战斗方式,和费伦荒野危险等级的机会。
错过这一次,下一次可能就是自己亲身去体验了。
罗德当然不想用自己的小命,去试试费伦的怪物,到底有多危险。
他和狼群分开并没有多久,很快,罗德就在一处草地上,看到了对峙的双方。
一方自然是狼群,另一方则是一大群半人多高,浑身绿油油,还散发着恶臭的陌生怪物。
如果罗德没有猜错的话,它们应该就是地精,也就是哥布林。
“三十多只,首领穿着破烂皮甲,还有一把铁器。”
剩下的地精,手中全是木棒和石块。
除了数量,这群怪物似乎一无是处。
事实也是如此,地精这种怪物,除了能生,几乎找不出任何优点。
此时,狼群的头狼打量着这群怪物,似乎在犹豫,要不要动手。
在荒野中生存的野兽,是非常害怕受伤的。
因为一旦受伤,就算是很小的一点擦伤,都很有可能会带来死亡。
但是狼群不敢动,可不代表着地精不敢动。
地精首领掰了半天手指,终于确定了,自己这边的数量比敌人要多。
于是,一场大战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开始了。
“哇噜噜哇!”
在一声罗德无法分辨的吼叫声中,地精们一窝蜂地朝着狼群冲了过去。
其实如果罗德学会了费伦的通用语,应该能听出,刚刚地精首领喊的应该是:小的们,给我冲。
地精一发起冲锋,狼群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头狼一声低吼,竟然转身就逃入了草丛,看上去就像是逃跑了。
而狼群的其它成员,就像是提前排演过一般,跟在头狼身后,齐齐逃入了草丛。
但让罗德有些疑惑的是,这七头狼并不是往一个方向跑的,而是分头四散了开来。
“这是在干什么?”
不仅罗德感到疑惑,就连地精也被狼群的动作搞得愣住了。
敌人分了七个方向,它们要往哪边追?
就在地精首领犹豫不决的时候,一头灰狼突然从地精的后方钻了出来,一口咬住一只地精,飞速将其拖入了草丛。
“原来是狼群战术。”
看到这里,罗德顿时醒悟,这不就是狼群狩猎的时候,最常使用的战术嘛。
不止是狼群,鬣狗,豺狼,甚至是人类的军队,都会使用这种战术。
其实说白了,就算一种很简单的打法,先迷惑住敌人,然后想办法绕后偷袭。
简单归简单,这种战术用来对付地精,却是绰绰有余了。
罗德躲在远处的杂草丛中,看着狼群们分成了七个方向,将这群地精耍得来回乱跑,却无可奈何。
没过一会,这个地精部落的数量就缩减到了二十多只。
这样打下去,似乎用不了多久,狼群就能将地精团灭。
但是随着地精的数量越来越少,这群地精慢慢不敢乱跑了。
而是全部抱成一团,哪个方向有动静,就一起往哪个方向丢石头。
眼看着狼群的战术似乎要失效了,罗德顿时有些坐不住,想要去帮它们一把。
毕竟算起来,他现在也能算是狼,周围的狼群实力强大,对他是有好处的。
后曲的双腿,让他的脚跟在着地时,整个膝盖会自然弯曲下去。
每走一步,罗德都有一种自己随时都会跳起来的错觉。
他赶紧收敛了一下发力,免得跨步太大,整个人窜出去了。
“下半身崩得好紧。”
来的时候罗德正在家中,穿的是一身比较休闲的服装。
鞋子已经被他丢了,身上的衣服和裤子,也因为暴涨的肌肉,开始变得紧绷了起来。
他一走路,裤子顿时“刺啦”几声,撕裂了开来。
上半身也,罗德随便走了几步,身上的衣物就碎成了布条。
眼看着自己就要穿上乞丐装,罗德一狠心,把衣物,裤子和内裤用力一撕,随手丢在了地上。
附近如果找不到城镇,以他现在的情况,真就只能这样了。
“没想到来到费伦的第一天,我就被逼得要裸奔了。”这种情景,是罗德做梦都想不到的。
还好这里是荒野,并没有人看到他的窘境。
狼群的气味已经越来越远了,罗德压下心中的窘迫,赶紧起身追了上去。
狼人的移动速度,远超普通人类。
当他爆发出所有力量,在荒野之中奔跑起来时,罗德骇然发现,只是一个大跨步,他就窜出了好远。
而且不知不觉之中,他竟然会忍不住使用双手来辅助奔跑。
就像是野兽一般,四足奔行。
身为一个人类,罗德自然是抗拒这种行为的。
但是他很快就发现,四条腿跑,真的比两条腿快上好多。
尤其是狼人的双爪,强壮而有力,在落地之时狠狠往后一拉,整个身体都会被带动着向前窜出好远。
这种连跑带窜的移动方式,实在是太快了。
快到罗德竟然有些压制不住心中的冲动,不仅不想停下来,反而还想继续加速。
这种抛却身体上的所有束缚,像野兽一样在荒野之中肆意奔跑的感觉,出乎预料得爽。
肆意奔行了一阵后,罗德的鼻子突然一动,随后慢慢停了下来。
“我好像闻到了一股腐臭。”
他很确定,这种气味的主人绝对不是狼群,而是另外一种生物。
这种臭味非常奇怪,像是什么东西腐烂的味道,又像是一个很久没有洗澡的类人生物。
费伦的荒野果然危险,就这么一会时间,他就遇到了两种怪物。
“去看看?”
稍微犹豫了一会,罗德便决定跟上去看看情况。
这是一个很好的,观察狼群战斗方式,和费伦荒野危险等级的机会。
错过这一次,下一次可能就是自己亲身去体验了。
罗德当然不想用自己的小命,去试试费伦的怪物,到底有多危险。
他和狼群分开并没有多久,很快,罗德就在一处草地上,看到了对峙的双方。
一方自然是狼群,另一方则是一大群半人多高,浑身绿油油,还散发着恶臭的陌生怪物。
如果罗德没有猜错的话,它们应该就是地精,也就是哥布林。
“三十多只,首领穿着破烂皮甲,还有一把铁器。”
剩下的地精,手中全是木棒和石块。
除了数量,这群怪物似乎一无是处。
事实也是如此,地精这种怪物,除了能生,几乎找不出任何优点。
此时,狼群的头狼打量着这群怪物,似乎在犹豫,要不要动手。
在荒野中生存的野兽,是非常害怕受伤的。
因为一旦受伤,就算是很小的一点擦伤,都很有可能会带来死亡。
但是狼群不敢动,可不代表着地精不敢动。
地精首领掰了半天手指,终于确定了,自己这边的数量比敌人要多。
于是,一场大战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开始了。
“哇噜噜哇!”
在一声罗德无法分辨的吼叫声中,地精们一窝蜂地朝着狼群冲了过去。
其实如果罗德学会了费伦的通用语,应该能听出,刚刚地精首领喊的应该是:小的们,给我冲。
地精一发起冲锋,狼群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头狼一声低吼,竟然转身就逃入了草丛,看上去就像是逃跑了。
而狼群的其它成员,就像是提前排演过一般,跟在头狼身后,齐齐逃入了草丛。
但让罗德有些疑惑的是,这七头狼并不是往一个方向跑的,而是分头四散了开来。
“这是在干什么?”
不仅罗德感到疑惑,就连地精也被狼群的动作搞得愣住了。
敌人分了七个方向,它们要往哪边追?
就在地精首领犹豫不决的时候,一头灰狼突然从地精的后方钻了出来,一口咬住一只地精,飞速将其拖入了草丛。
“原来是狼群战术。”
看到这里,罗德顿时醒悟,这不就是狼群狩猎的时候,最常使用的战术嘛。
不止是狼群,鬣狗,豺狼,甚至是人类的军队,都会使用这种战术。
其实说白了,就算一种很简单的打法,先迷惑住敌人,然后想办法绕后偷袭。
简单归简单,这种战术用来对付地精,却是绰绰有余了。
罗德躲在远处的杂草丛中,看着狼群们分成了七个方向,将这群地精耍得来回乱跑,却无可奈何。
没过一会,这个地精部落的数量就缩减到了二十多只。
这样打下去,似乎用不了多久,狼群就能将地精团灭。
但是随着地精的数量越来越少,这群地精慢慢不敢乱跑了。
而是全部抱成一团,哪个方向有动静,就一起往哪个方向丢石头。
眼看着狼群的战术似乎要失效了,罗德顿时有些坐不住,想要去帮它们一把。
毕竟算起来,他现在也能算是狼,周围的狼群实力强大,对他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