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七章 爱丽丝梦游仙境-全职艺术家林渊又掉马甲吗
第六百零七章 爱丽丝梦游仙境-全职艺术家林渊又掉马甲吗-全职艺术家林渊赵珏-笔趣阁
全职艺术家林渊赵珏
作者:我最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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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落上。
网友们还在笑话燕洲为了报复韩人竟然不惜花式跪舔楚狂这个曾经的昔日大敌,结果忽然看到大卫击败了白杰之后,竟然又向楚狂发起了文斗邀请,而且发了一张挑衅意味十足的图片,顿时都有些傻眼了——
“卧槽!”
“挑战楚狂?”
“大卫好嚣张!”
“燕人这波是计划通啊,借刀杀人玩的真溜,一边踩大卫一边捧楚狂,结果大卫真就被这激将法给安排了!”
“这都行?”
“都说燕人虎,现在一看韩人更虎啊,整活能力一流,大卫这一张图既踩了燕人一脚又得罪了楚狂,这是想杀死白杰之后把楚狂也杀了?”
“……”
都知道燕人是激将法,就是撩拨韩人,不停强调什么大卫不如楚狂之类的言论,大家本来都当笑话看,结果没想到韩人还真被撺掇着要搞楚狂了。
韩人果然高傲!
如果不是韩人这种高傲的性格使然,燕人这种拙劣的激将法应该是无效的,大卫显然也是一个典型的韩人,根本受不得激,你敢说他不如谁谁谁,他就敢重拳出击,不但提出了文斗邀请,而且还用这么挑衅的图。
不过……
当看到楚狂接受了文斗,而且还用大卫接受白杰文斗时的那两个英文字母表示自己应战的时候,网友们的肾上腺素开始飙升!
“哈哈,楚狂说ok!”
“没人可以比楚狂更狂!”
“不愧是曾经敢一挑九的大佬,楚狂这分明是明示大家,他要用大卫击败白杰的方式来击败白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就喜欢楚狂这性格!”
“秦洲楚狂有大帝之姿!”
“楚狂这个回应一如既往的霸气,大卫已经向大家展示过一次ok的正确用法,这个单词反过来就是ko的意思!”
“……”
白杰和大卫的文斗,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结果甚至冲上了热搜,而作为此次文斗事件的后续,大卫和楚狂的这场文斗,顿时吸引了更高的关注!
“楚狂又要写童话了!”
秦人最兴奋,因为楚狂是秦洲人,曾代表秦洲镇压过燕洲童话圈,所以秦人们都支持楚狂,很多人都把这场文斗视为秦洲和韩洲的童话对决。
此外,燕人也兴奋!
本来他们还担心楚狂不愿意出手呢,结果没想到大卫这么上道,竟然被燕人的激将法给激将成功,直接就拉着楚狂决斗了!
“这波我服!”
甚至有燕人拍着胸脯表示:“如果楚狂这波成功镇压了大卫,那我以后绝对不黑楚狂一句,当场成为楚狂的脑残粉!”
这话不虚。
韩人把燕洲童话踩的太狠了,偏偏燕洲已经无人可以治这个大卫,所以哪怕楚狂不是燕洲人,但他如果能击败大卫,肯定也会成为燕人的救世主,从此不再有怨气。
……
林渊倒没有继续吃瓜,这瓜吃到自己头上,不脆也不甜,倒不如想着怎么解决,所以他开始考虑,用什么童话作品与大卫进行文斗对决。
“哈利波特?”
林渊忽然想到这部作品,虽然有人说《哈利波特》反映的是成人世界,但这部小说在地球发行时,被出版方归类的题材,确实是童话没错。
这个界定很模糊。
如果按照蓝星的标准,《哈利波特》也可以算作幻想小说,但如果将之定义为童话也没什么太大的毛病。
不过……
很快林渊就打消了写《哈利波特》的想法,倒不是因为小说分类的争议,主要还是因为这本书的篇幅有些长,林渊现在正处于咸鱼模式,不乐意写太长的故事。
以后再写。
现在找个短点的童话吧,之前不是发表了歌曲《童话镇》吗,里面的歌词里提到了很多童话,都是林渊曾经埋下的坑,不如就趁着这次机会再填上一个坑吧。
这样思考着。
林渊开始物色。
约莫过了十分钟,林渊终于挑选出了合适的作品,《童话镇》这首歌中,有这样一句歌词:“听说疯帽喜欢爱丽丝……”
林渊差点唱出来。
而这句歌词所指代的童话,名为《爱丽丝梦游仙境》,疯帽指的是疯帽子,是这部作品中的重要角色,爱丽丝则是这部童话的主角。
一个小女孩。
林渊感觉这部作品很适合用来和大卫进行文斗,因为大卫的童话是偏向于地球西方童话的感觉,恰好爱丽丝系列也是地球的西方童话,文斗两边的风格不会有太大的差异。
还有一个关键在于:
这部小说非常的能打!
地球那边对爱丽丝系列的评价是十九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小说之一,天朝作家沈从文先生出版过一部讽刺民国社会的小说《阿丽思中国游记》,即是模仿了该书的写作技法和风格,甚至假托过爱丽丝续集的名义以反映当时社会的黑暗。
此外。
大名鼎鼎的西方童话绿野仙踪系列以及纳尼亚传奇系列,想法和创意也有一部分是来自于《爱丽丝梦游仙境》,这部小说被翻译成至少一百多种语言,衍生产物涉及绘画音乐戏剧服饰电影电视剧乃至广播剧和游戏等诸多领域,其影响力可见一斑!
好吧。
林渊承认,以上都是借口,他选择《爱丽丝梦游仙境》的决定性理由是这部小说篇幅不长,他可以在短时间内将之写出来,这是来自于咸鱼意志的选择——
爱丽丝系列有两部。
第一部好像也就七八万字,作为一部小说发表的话还是差了点意思,干脆把第二部也一起写出来吧,反正两部加在一起也不到二十万字。
林渊给自己点赞。
懒人也要有自觉。
再怎么咸鱼也不好拿几万字的小说去糊弄,两部一起发就没有这方面担心了,哪怕对于更新量很高的网络作家来说,一个月写出接近二十万字的内容,也算是努力型作者了。
单月更新五六十万字?
不用问肯定是开了挂的。
这时林渊忽然又冒出了一个想法,贝多芬有一首作品貌似就是《致爱丽丝》,虽然此爱丽丝非彼爱丽丝,但爱丽丝是谁本就指代模糊,具体情况已无从参考——
难道是联动的契机?
————————
ps:感谢佛系3大爷的盟主,为大佬献上膝盖▄█?█●,继续写,这波应该是联动的节奏了。
网友们还在笑话燕洲为了报复韩人竟然不惜花式跪舔楚狂这个曾经的昔日大敌,结果忽然看到大卫击败了白杰之后,竟然又向楚狂发起了文斗邀请,而且发了一张挑衅意味十足的图片,顿时都有些傻眼了——
“卧槽!”
“挑战楚狂?”
“大卫好嚣张!”
“燕人这波是计划通啊,借刀杀人玩的真溜,一边踩大卫一边捧楚狂,结果大卫真就被这激将法给安排了!”
“这都行?”
“都说燕人虎,现在一看韩人更虎啊,整活能力一流,大卫这一张图既踩了燕人一脚又得罪了楚狂,这是想杀死白杰之后把楚狂也杀了?”
“……”
都知道燕人是激将法,就是撩拨韩人,不停强调什么大卫不如楚狂之类的言论,大家本来都当笑话看,结果没想到韩人还真被撺掇着要搞楚狂了。
韩人果然高傲!
如果不是韩人这种高傲的性格使然,燕人这种拙劣的激将法应该是无效的,大卫显然也是一个典型的韩人,根本受不得激,你敢说他不如谁谁谁,他就敢重拳出击,不但提出了文斗邀请,而且还用这么挑衅的图。
不过……
当看到楚狂接受了文斗,而且还用大卫接受白杰文斗时的那两个英文字母表示自己应战的时候,网友们的肾上腺素开始飙升!
“哈哈,楚狂说ok!”
“没人可以比楚狂更狂!”
“不愧是曾经敢一挑九的大佬,楚狂这分明是明示大家,他要用大卫击败白杰的方式来击败白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就喜欢楚狂这性格!”
“秦洲楚狂有大帝之姿!”
“楚狂这个回应一如既往的霸气,大卫已经向大家展示过一次ok的正确用法,这个单词反过来就是ko的意思!”
“……”
白杰和大卫的文斗,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结果甚至冲上了热搜,而作为此次文斗事件的后续,大卫和楚狂的这场文斗,顿时吸引了更高的关注!
“楚狂又要写童话了!”
秦人最兴奋,因为楚狂是秦洲人,曾代表秦洲镇压过燕洲童话圈,所以秦人们都支持楚狂,很多人都把这场文斗视为秦洲和韩洲的童话对决。
此外,燕人也兴奋!
本来他们还担心楚狂不愿意出手呢,结果没想到大卫这么上道,竟然被燕人的激将法给激将成功,直接就拉着楚狂决斗了!
“这波我服!”
甚至有燕人拍着胸脯表示:“如果楚狂这波成功镇压了大卫,那我以后绝对不黑楚狂一句,当场成为楚狂的脑残粉!”
这话不虚。
韩人把燕洲童话踩的太狠了,偏偏燕洲已经无人可以治这个大卫,所以哪怕楚狂不是燕洲人,但他如果能击败大卫,肯定也会成为燕人的救世主,从此不再有怨气。
……
林渊倒没有继续吃瓜,这瓜吃到自己头上,不脆也不甜,倒不如想着怎么解决,所以他开始考虑,用什么童话作品与大卫进行文斗对决。
“哈利波特?”
林渊忽然想到这部作品,虽然有人说《哈利波特》反映的是成人世界,但这部小说在地球发行时,被出版方归类的题材,确实是童话没错。
这个界定很模糊。
如果按照蓝星的标准,《哈利波特》也可以算作幻想小说,但如果将之定义为童话也没什么太大的毛病。
不过……
很快林渊就打消了写《哈利波特》的想法,倒不是因为小说分类的争议,主要还是因为这本书的篇幅有些长,林渊现在正处于咸鱼模式,不乐意写太长的故事。
以后再写。
现在找个短点的童话吧,之前不是发表了歌曲《童话镇》吗,里面的歌词里提到了很多童话,都是林渊曾经埋下的坑,不如就趁着这次机会再填上一个坑吧。
这样思考着。
林渊开始物色。
约莫过了十分钟,林渊终于挑选出了合适的作品,《童话镇》这首歌中,有这样一句歌词:“听说疯帽喜欢爱丽丝……”
林渊差点唱出来。
而这句歌词所指代的童话,名为《爱丽丝梦游仙境》,疯帽指的是疯帽子,是这部作品中的重要角色,爱丽丝则是这部童话的主角。
一个小女孩。
林渊感觉这部作品很适合用来和大卫进行文斗,因为大卫的童话是偏向于地球西方童话的感觉,恰好爱丽丝系列也是地球的西方童话,文斗两边的风格不会有太大的差异。
还有一个关键在于:
这部小说非常的能打!
地球那边对爱丽丝系列的评价是十九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小说之一,天朝作家沈从文先生出版过一部讽刺民国社会的小说《阿丽思中国游记》,即是模仿了该书的写作技法和风格,甚至假托过爱丽丝续集的名义以反映当时社会的黑暗。
此外。
大名鼎鼎的西方童话绿野仙踪系列以及纳尼亚传奇系列,想法和创意也有一部分是来自于《爱丽丝梦游仙境》,这部小说被翻译成至少一百多种语言,衍生产物涉及绘画音乐戏剧服饰电影电视剧乃至广播剧和游戏等诸多领域,其影响力可见一斑!
好吧。
林渊承认,以上都是借口,他选择《爱丽丝梦游仙境》的决定性理由是这部小说篇幅不长,他可以在短时间内将之写出来,这是来自于咸鱼意志的选择——
爱丽丝系列有两部。
第一部好像也就七八万字,作为一部小说发表的话还是差了点意思,干脆把第二部也一起写出来吧,反正两部加在一起也不到二十万字。
林渊给自己点赞。
懒人也要有自觉。
再怎么咸鱼也不好拿几万字的小说去糊弄,两部一起发就没有这方面担心了,哪怕对于更新量很高的网络作家来说,一个月写出接近二十万字的内容,也算是努力型作者了。
单月更新五六十万字?
不用问肯定是开了挂的。
这时林渊忽然又冒出了一个想法,贝多芬有一首作品貌似就是《致爱丽丝》,虽然此爱丽丝非彼爱丽丝,但爱丽丝是谁本就指代模糊,具体情况已无从参考——
难道是联动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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