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三十米内,一枪打中荷包蛋,是没问题的-重生之回到1990年杨
第250章 三十米内,一枪打中荷包蛋,是没问题的-重生之回到1990年杨-重生1990:姐,我回来了-笔趣阁
重生1990:姐,我回来了
作者:风中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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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太平是嘴上麦麦皮,实则暗中窃喜。
她也发现,这几天自己有了明显变化。
只是不敢相信,以为这是她的心理暗示,才会出现的错觉。
现在——
小混蛋一眼就发现,她的荷包蛋开始向蒸鸡蛋进军了,这足够说明这些天来,她的努力是立竿见影。
所谓的努力——
第一,就是多吃饭,不挑食。
陈子佩在那种营养不良的生活环境下,都能让颜熙看一眼就想自杀,肯定是因为她的饭量够大!
想到子佩一个人,就吃四份白米饭后,颜熙的小心肝,就开始颤。
她也逼着自己,多吃饭。
实在吃不下去了,就多进餐。
第二,颜熙在某本“课外杂志”上,学到了新的知识。
那本杂志是路雪的——
每晚临睡前,自我劳动至少十分钟,可有效促进发育。
杂志上还说,如果换“他”人来,用手啊,用嘴啊,或者用那个什么来啊,效果更加明显。
颜熙肯定不会找“他”人,只能自己受累。
双管齐下后——
颜熙有了堪称立竿见影的效果!
她脸儿发红的跳下秋千,故意昂首挺胸,满脸的傲娇,嘴角微撇,貌似不屑。
李东方这个混蛋——
立即给予了小太平,近乎于毁灭性的打击!
他竟然故意把衬衣,搭在了晒条上,然后伸手在胸口比划了下,又看了眼颜熙的,随即摇头叹息,进屋。
小太平——
真想杀人啊!
竟然没有他的鼓,这让颜公主的脸,往哪儿搁!?
“小混蛋,你给我站住。我保证,不打断你的腿!”
“哪根腿?”
“你想断哪根腿?”
颜熙脱口回答后,意识到不对劲了。
气的她——
冲进厅,扑到了李东方的主卧门前,抬脚踹去。
duang——
虚掩着的房门,被颜熙一脚踹开。
她正要扑上去,把小混蛋按在地上,不管不顾的一顿组合拳时,有东西砸了过来。
颜熙冷笑着,抬手接住:“区区暗器,也敢。”
敢什么?
混蛋李东方——
竟然把几十个安全措施,当作暗器都砸了过来。
他怎么拿出了这么多不要脸的东西?
吓——
还有半抽屉。
颜熙慌忙逃回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手捂着荷包蛋,感受心儿剧烈的跳动:“小混蛋准备了那么多,能用的了吗?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东西。”
她眨巴了下眼,悄悄伸开了左手。
里面有个橡胶产品——
她两只手拽着,慢慢拽长,嘴里自言自语:“那晚我看到的,差不多得有这么长吧。”
那晚的事——
酩酊大醉的李东方,当然不知道。
他只是在砸跑小太平后,满脸轻蔑的骂了个句有病,打开了衣柜。
他上午和马健勾肩搭背时,弄上了鲜血,也该换一件了。
有人在帮他,收拾那些“暗器”。
是路雪。
李东方看了她一眼,心思犹如千年古井,不起波澜。
这玩意只对颜熙有用。
秦明秀是免疫的。
路雪则是甘之如饴的——
路雪把那些东西,都放在抽屉里后,马上就乖巧的转身,走出了屋子。
即将关门时,她却轻声说:“今晚,我能加餐吗?”
李东方——
干咳一声:“真那么好吃?”
“心尖始终在颤,控制不住的流口水。”
路雪实话实说后,又问:“你屁股上的创可贴,该换了吧?”
提起这件事,李东方就生秦明秀的气。
昨晚她死皮赖脸的,搂着李东方到天亮,都没发现他受伤。
反倒是路雪在小树林内,看到了那个创可贴。
“不用,也不碍事了。”
李东方随口回了句时,院子里传来了大春的声音:“东哥!你要的东西,我给你拿来了。”
李东方送马健时,随口问大春要了点东西。
手枪子弹!
特别说明——
北边那头大熊,对兔子虎视眈眈时,东土堪称是全民皆兵。
不说普通人家,单说村长,民兵连长家里,基本都有手枪等制式武器。
我是在农村长大的,不知道城市里怎么样,但九零年时,我们村就有拿着制式武器,在田野里打兔子的。
至于全面不许有枪械,究竟是哪一年,各地情况不一样。
反正越穷的地方,上缴的枪械越晚。
有朋友说,子弹这玩意都是有纪录的,确实不假,但这是在现代。
可在九零年,即便是镇上成立的联防(可以理解为镇上的民兵),队员也可以拿着枪,半夜在田野里乱放。
特勤可以把枪械,带回家,甚至可以借给朋友玩儿。
子弹这玩意,更是孩子弄坏了,磕出枪药放烟花玩的玩具。
因此还请各位,不要把现代思维,带入三十年前的那个社会。
以后不再解释——
李家村的枪械,前段时间已经上缴。
不过子弹这东西,是没谁稀罕的。
大春听李东方要子弹后,马上就去了储藏枪械的仓库里,从那些破烂东西里,找到了足足上百颗子弹。
手枪的,步枪的,甚至还有歪把子班用机枪的。
李东方坐在小方桌前,拿出他的枪,退出了弹夹。
昨晚在护城河边,李东方连开数枪,子弹还有一颗。
一颗子弹——
李东方实在缺少安全感!
上百颗子弹内,有三十几颗子弹,是同型号的手枪子弹。
李东方压子弹时,大春随手拿起手枪,双手端着朝天,闭上了一只眼,瞄准了树梢上的一只麻雀。
他当然不会乱开枪。
大春拿枪,就是男人天生喜欢枪的毛病发作。
李东方看了他一眼:“大春,你会打枪?”
大春随口回答:“嗯。我七八岁时,爷爷就叫我开枪了。他希望,我能去当兵。”
李东方拿过手枪,咔嚓插上弹夹后,问:“枪法怎么样?”
“还行吧,三十米内,能打中碗口粗的树。”
大春说到这儿时,看了眼走过来的颜熙,礼貌的笑了下,问:“东哥,你的枪法,肯定比我我好吧?”
“那是自然。”
李东方大言不惭:“三十米内,一枪打中荷包蛋,是没问题的。”
他为什么要说,打荷包蛋呢?
大春没多想。
小太平——
冷哼一声,伸手就夺过手枪,咔嚓打开保险,甩手朝天就扣下了扳机。
砰!
李东方吓得一哆嗦,低声骂道:“沃曹,你有病啊!?”
大春也吓了一跳。
“谁在开枪!?”
隔壁老村长,低声喝问。
“村长爷爷,是我。不小心走火了。”
小太平惦着手枪,斜着眼的看着李东方,枪口冲着他的某个地方,接连冷笑:“嘿嘿,走火了啊,走火了。”
李东方——
则呆呆的,看着落在地上的那只麻雀。
麻雀死不瞑目。
她也发现,这几天自己有了明显变化。
只是不敢相信,以为这是她的心理暗示,才会出现的错觉。
现在——
小混蛋一眼就发现,她的荷包蛋开始向蒸鸡蛋进军了,这足够说明这些天来,她的努力是立竿见影。
所谓的努力——
第一,就是多吃饭,不挑食。
陈子佩在那种营养不良的生活环境下,都能让颜熙看一眼就想自杀,肯定是因为她的饭量够大!
想到子佩一个人,就吃四份白米饭后,颜熙的小心肝,就开始颤。
她也逼着自己,多吃饭。
实在吃不下去了,就多进餐。
第二,颜熙在某本“课外杂志”上,学到了新的知识。
那本杂志是路雪的——
每晚临睡前,自我劳动至少十分钟,可有效促进发育。
杂志上还说,如果换“他”人来,用手啊,用嘴啊,或者用那个什么来啊,效果更加明显。
颜熙肯定不会找“他”人,只能自己受累。
双管齐下后——
颜熙有了堪称立竿见影的效果!
她脸儿发红的跳下秋千,故意昂首挺胸,满脸的傲娇,嘴角微撇,貌似不屑。
李东方这个混蛋——
立即给予了小太平,近乎于毁灭性的打击!
他竟然故意把衬衣,搭在了晒条上,然后伸手在胸口比划了下,又看了眼颜熙的,随即摇头叹息,进屋。
小太平——
真想杀人啊!
竟然没有他的鼓,这让颜公主的脸,往哪儿搁!?
“小混蛋,你给我站住。我保证,不打断你的腿!”
“哪根腿?”
“你想断哪根腿?”
颜熙脱口回答后,意识到不对劲了。
气的她——
冲进厅,扑到了李东方的主卧门前,抬脚踹去。
duang——
虚掩着的房门,被颜熙一脚踹开。
她正要扑上去,把小混蛋按在地上,不管不顾的一顿组合拳时,有东西砸了过来。
颜熙冷笑着,抬手接住:“区区暗器,也敢。”
敢什么?
混蛋李东方——
竟然把几十个安全措施,当作暗器都砸了过来。
他怎么拿出了这么多不要脸的东西?
吓——
还有半抽屉。
颜熙慌忙逃回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手捂着荷包蛋,感受心儿剧烈的跳动:“小混蛋准备了那么多,能用的了吗?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东西。”
她眨巴了下眼,悄悄伸开了左手。
里面有个橡胶产品——
她两只手拽着,慢慢拽长,嘴里自言自语:“那晚我看到的,差不多得有这么长吧。”
那晚的事——
酩酊大醉的李东方,当然不知道。
他只是在砸跑小太平后,满脸轻蔑的骂了个句有病,打开了衣柜。
他上午和马健勾肩搭背时,弄上了鲜血,也该换一件了。
有人在帮他,收拾那些“暗器”。
是路雪。
李东方看了她一眼,心思犹如千年古井,不起波澜。
这玩意只对颜熙有用。
秦明秀是免疫的。
路雪则是甘之如饴的——
路雪把那些东西,都放在抽屉里后,马上就乖巧的转身,走出了屋子。
即将关门时,她却轻声说:“今晚,我能加餐吗?”
李东方——
干咳一声:“真那么好吃?”
“心尖始终在颤,控制不住的流口水。”
路雪实话实说后,又问:“你屁股上的创可贴,该换了吧?”
提起这件事,李东方就生秦明秀的气。
昨晚她死皮赖脸的,搂着李东方到天亮,都没发现他受伤。
反倒是路雪在小树林内,看到了那个创可贴。
“不用,也不碍事了。”
李东方随口回了句时,院子里传来了大春的声音:“东哥!你要的东西,我给你拿来了。”
李东方送马健时,随口问大春要了点东西。
手枪子弹!
特别说明——
北边那头大熊,对兔子虎视眈眈时,东土堪称是全民皆兵。
不说普通人家,单说村长,民兵连长家里,基本都有手枪等制式武器。
我是在农村长大的,不知道城市里怎么样,但九零年时,我们村就有拿着制式武器,在田野里打兔子的。
至于全面不许有枪械,究竟是哪一年,各地情况不一样。
反正越穷的地方,上缴的枪械越晚。
有朋友说,子弹这玩意都是有纪录的,确实不假,但这是在现代。
可在九零年,即便是镇上成立的联防(可以理解为镇上的民兵),队员也可以拿着枪,半夜在田野里乱放。
特勤可以把枪械,带回家,甚至可以借给朋友玩儿。
子弹这玩意,更是孩子弄坏了,磕出枪药放烟花玩的玩具。
因此还请各位,不要把现代思维,带入三十年前的那个社会。
以后不再解释——
李家村的枪械,前段时间已经上缴。
不过子弹这东西,是没谁稀罕的。
大春听李东方要子弹后,马上就去了储藏枪械的仓库里,从那些破烂东西里,找到了足足上百颗子弹。
手枪的,步枪的,甚至还有歪把子班用机枪的。
李东方坐在小方桌前,拿出他的枪,退出了弹夹。
昨晚在护城河边,李东方连开数枪,子弹还有一颗。
一颗子弹——
李东方实在缺少安全感!
上百颗子弹内,有三十几颗子弹,是同型号的手枪子弹。
李东方压子弹时,大春随手拿起手枪,双手端着朝天,闭上了一只眼,瞄准了树梢上的一只麻雀。
他当然不会乱开枪。
大春拿枪,就是男人天生喜欢枪的毛病发作。
李东方看了他一眼:“大春,你会打枪?”
大春随口回答:“嗯。我七八岁时,爷爷就叫我开枪了。他希望,我能去当兵。”
李东方拿过手枪,咔嚓插上弹夹后,问:“枪法怎么样?”
“还行吧,三十米内,能打中碗口粗的树。”
大春说到这儿时,看了眼走过来的颜熙,礼貌的笑了下,问:“东哥,你的枪法,肯定比我我好吧?”
“那是自然。”
李东方大言不惭:“三十米内,一枪打中荷包蛋,是没问题的。”
他为什么要说,打荷包蛋呢?
大春没多想。
小太平——
冷哼一声,伸手就夺过手枪,咔嚓打开保险,甩手朝天就扣下了扳机。
砰!
李东方吓得一哆嗦,低声骂道:“沃曹,你有病啊!?”
大春也吓了一跳。
“谁在开枪!?”
隔壁老村长,低声喝问。
“村长爷爷,是我。不小心走火了。”
小太平惦着手枪,斜着眼的看着李东方,枪口冲着他的某个地方,接连冷笑:“嘿嘿,走火了啊,走火了。”
李东方——
则呆呆的,看着落在地上的那只麻雀。
麻雀死不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