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时间一到李佑就跳窗,面对法律体系,三位谋臣给整不会了-大唐躺平太子,却被老李听到
第73章 时间一到李佑就跳窗,面对法律体系,三位谋臣给整不会了-大唐躺平太子,却被老李听到-大唐:躺平皇子,被李二偷听心声-笔趣阁
大唐:躺平皇子,被李二偷听心声
作者:三月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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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修订律法,首先要明白的这是一个体系,而不是单独一个篇章。
在最高层的便是最基本的治国方针,也就是基本法,宪法。一切的法律都要以基本法为根基出发,就不会相互矛盾,产生误解了。
在最高层的基本法之后,便是基本法在各个方面的具体表现了。
比如解决人民之间各种矛盾的民法、商法,规范各类政府行为的行政法,针对各种犯罪行为的刑罚等。
这个可以先分大类制定,也可以根据特别的事务来制定都行,反正基于基本法,不能相互矛盾。
这些法律之后,便是行政法规了,这个行政法规说起来就是朝廷各个部门在执行法律规定的相关制度具体化,是对法律的细化和补充
《贞观律》就可以看作是这样一个基本法,所以编撰起来只要基本的原则定下来就行了。
只需要确定五刑、十恶、八议、请、减、赎、当、免及化外人有犯、类推、死刑复奏等基本原则和制度就行了。
至于具体的各项法律,可以交给六部和九寺五监各自订立,最后再用基本法去验证一次就好了。
等到所有的法都弄好了,再来搞《贞观律》的律疏,这样就能一劳永逸了。
这样,一来也方便分工合作,估计一两年整个法律体系就能建立起来了吧。
李佑的心中滔滔不绝的想着,李世民在龙椅上听得却是激动无比。
李佑对法律的理解,远远地超越了这个时代,让李世民听得叹为观止,无比的震惊。
在震惊的同时,李世民也听得非常认真,他要将李佑心中的想法全部给记下来。
李世民这个时候的认真程度,比起处理朝政还要更深。
早在李世民还在天策府当秦王的时期,李世民便对隋朝的《开皇律》和李渊的《武德律》起了改革的心思。
但是当时的他,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虽然想要改革,但是却不知道该从哪下手,该怎么下手。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世民刚刚登基,便着急地给长孙无忌下达了任务。
但是即便是这些大唐最顶尖的智囊聚集在一起,进展仍然缓慢。
现在,在听到李佑的这一番心声之后,李世民恍然大悟。
他们之前都错了,抱着前朝的《开皇律》不断改进是没有出路的。
即便是将本朝实际情况加入新的律法中,这部律法仍然不能涵盖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即便是不同的增加,那也是一个极为漫长的积累过程。
或许就像李佑心声中说的那样,《贞观律》需要十年才能问世。
但是采用李佑的方法却是完全不同。
登基之时,李世民便已经确定了自己的治国方针,所以这个基本法其实很快便能完成。
而整个法律体系的建设进程也将加快不少,而且整个体系会更为有效。
想着想着,李世民兴奋了起来。
他好似看到了大唐依法治国,一切井井有条的未来。
能让李世民如此兴奋的原因,便是李佑的这一套体系并非他的突发奇想,而是在抄作业而已。
他直接将他那个年代的优秀法律体系给抄了过来,让这一经典体系提前一千五百年出现在了华夏的大地之上。
就在李世民准备继续听李佑还要说什么的时候,他却发现这声音戛然而止,突然间就没有了。
李佑翻窗户,逃出去了。
原来李佑一边在想律法的事情,一边也在计算时间。
他陡然发现一个时辰已经到了,便趁着众人不注意的时候,翻窗子逃走了。
李世民很快便发现了这一情况,正准备破口大骂,却听到长孙无忌开口道:“其实陛下,我们也不是完全没有进展。让臣将我们现在已经草拟出来的章节给陛下过目吧。”
说完之后,长孙无忌便命人拿过一卷,交给了李世民。
原本李世民对于长孙无忌等人修订的律法还有几分期待,但是有了李佑的珠玉在前,现在再来看长孙无忌拿过来的东西,便觉得索然无味,而且还觉得长孙无忌这些人做的根本就是在浪费时间。
“胡闹!这就是你们几个想出来的么?这简直就是胡闹嘛!”
这一次李世民倒是毫不气,直接就出言怒斥了。
这话一出,长孙无忌,瞬间就懵了。
一旁的房玄龄和杜如晦,也直接懵了。
这份东西是他们三个人商议之后拿出来的,不光是汇集了他们三个人的智慧,更是融入了不少来自于刑部、户部和吏部的经验。
在三人看来,今天拿给李世民看得东西,都是极好的。
唯一的缺陷可能只是一个开头,更多的东西还没有弄出来而已。
但是窥一斑而知全豹,从这一部分已经能看出这部新律法的不凡之处。
他们三人不懂,为什么这么好的东西在陛下面前会被说得一文不值。
三人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这个时候该说什么才好。
甚至,房玄龄都在想,李世民是不是因为刚刚李神符的事情,顾意在找他们的茬。
两边各打五十大板,以安抚李神符的情绪。
李世民见他们不说话,似乎心中还有不服,便开口道:“玄龄、克明,你们两个也认为《贞观律》应当是如此么?”
这一问,倒是将房杜二人给整不会了。
在他们看来律法的根本乃是两个字,一个是礼,一个是刑,它体现了王权与族权的统一,渗透了神权思想。
而在礼和刑之中刑更是重中之重。
这一点从夏代的法律总称为“禹刑”,商代的法律总称为“汤刑”,而西周的法律总称为“吕刑”,便可见一斑了。
到后来先秦商鞅以《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制定《秦律》六篇以来,虽然律法的内容不断增补,但是重点却一直没有发生改变。
从《盗》《贼》《囚》《捕》《杂》《具》为主要内容的《秦六律》到汉朝建立之后由萧何增补为《九章律》,虽然加入了有关户口、赋役、兴造、畜产、仓库等方面的规定,但是着重点仍然在对各项犯罪行为的刑罚上。
到了曹魏,虽然对法律作了重大修改,制定《魏律》十八篇,加入了更多和生活有关的内容在其中,但是却将原本汉律之中的具律改为刑名,冠于全律之首。
再之后便是前隋的《开皇律》了,其中已经加入了社会的等级划分,明确规定了社会各等级的不同身份、地位、权利和义务,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同样《开皇律》也是以各种各类刑罚名称的名例律作为开篇的。
在他们三人看来,他们制定的新律法,将刑法总则放在最前面,规定了刑罚制度和基本原则,便是继承和发扬了律法的传统。
不过从李世民的话语中,房玄龄却是听出了其中的玄机。
他试探性地问道:“莫非陛下,心中已经有了更好的修订方式?”
在最高层的便是最基本的治国方针,也就是基本法,宪法。一切的法律都要以基本法为根基出发,就不会相互矛盾,产生误解了。
在最高层的基本法之后,便是基本法在各个方面的具体表现了。
比如解决人民之间各种矛盾的民法、商法,规范各类政府行为的行政法,针对各种犯罪行为的刑罚等。
这个可以先分大类制定,也可以根据特别的事务来制定都行,反正基于基本法,不能相互矛盾。
这些法律之后,便是行政法规了,这个行政法规说起来就是朝廷各个部门在执行法律规定的相关制度具体化,是对法律的细化和补充
《贞观律》就可以看作是这样一个基本法,所以编撰起来只要基本的原则定下来就行了。
只需要确定五刑、十恶、八议、请、减、赎、当、免及化外人有犯、类推、死刑复奏等基本原则和制度就行了。
至于具体的各项法律,可以交给六部和九寺五监各自订立,最后再用基本法去验证一次就好了。
等到所有的法都弄好了,再来搞《贞观律》的律疏,这样就能一劳永逸了。
这样,一来也方便分工合作,估计一两年整个法律体系就能建立起来了吧。
李佑的心中滔滔不绝的想着,李世民在龙椅上听得却是激动无比。
李佑对法律的理解,远远地超越了这个时代,让李世民听得叹为观止,无比的震惊。
在震惊的同时,李世民也听得非常认真,他要将李佑心中的想法全部给记下来。
李世民这个时候的认真程度,比起处理朝政还要更深。
早在李世民还在天策府当秦王的时期,李世民便对隋朝的《开皇律》和李渊的《武德律》起了改革的心思。
但是当时的他,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虽然想要改革,但是却不知道该从哪下手,该怎么下手。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世民刚刚登基,便着急地给长孙无忌下达了任务。
但是即便是这些大唐最顶尖的智囊聚集在一起,进展仍然缓慢。
现在,在听到李佑的这一番心声之后,李世民恍然大悟。
他们之前都错了,抱着前朝的《开皇律》不断改进是没有出路的。
即便是将本朝实际情况加入新的律法中,这部律法仍然不能涵盖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即便是不同的增加,那也是一个极为漫长的积累过程。
或许就像李佑心声中说的那样,《贞观律》需要十年才能问世。
但是采用李佑的方法却是完全不同。
登基之时,李世民便已经确定了自己的治国方针,所以这个基本法其实很快便能完成。
而整个法律体系的建设进程也将加快不少,而且整个体系会更为有效。
想着想着,李世民兴奋了起来。
他好似看到了大唐依法治国,一切井井有条的未来。
能让李世民如此兴奋的原因,便是李佑的这一套体系并非他的突发奇想,而是在抄作业而已。
他直接将他那个年代的优秀法律体系给抄了过来,让这一经典体系提前一千五百年出现在了华夏的大地之上。
就在李世民准备继续听李佑还要说什么的时候,他却发现这声音戛然而止,突然间就没有了。
李佑翻窗户,逃出去了。
原来李佑一边在想律法的事情,一边也在计算时间。
他陡然发现一个时辰已经到了,便趁着众人不注意的时候,翻窗子逃走了。
李世民很快便发现了这一情况,正准备破口大骂,却听到长孙无忌开口道:“其实陛下,我们也不是完全没有进展。让臣将我们现在已经草拟出来的章节给陛下过目吧。”
说完之后,长孙无忌便命人拿过一卷,交给了李世民。
原本李世民对于长孙无忌等人修订的律法还有几分期待,但是有了李佑的珠玉在前,现在再来看长孙无忌拿过来的东西,便觉得索然无味,而且还觉得长孙无忌这些人做的根本就是在浪费时间。
“胡闹!这就是你们几个想出来的么?这简直就是胡闹嘛!”
这一次李世民倒是毫不气,直接就出言怒斥了。
这话一出,长孙无忌,瞬间就懵了。
一旁的房玄龄和杜如晦,也直接懵了。
这份东西是他们三个人商议之后拿出来的,不光是汇集了他们三个人的智慧,更是融入了不少来自于刑部、户部和吏部的经验。
在三人看来,今天拿给李世民看得东西,都是极好的。
唯一的缺陷可能只是一个开头,更多的东西还没有弄出来而已。
但是窥一斑而知全豹,从这一部分已经能看出这部新律法的不凡之处。
他们三人不懂,为什么这么好的东西在陛下面前会被说得一文不值。
三人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这个时候该说什么才好。
甚至,房玄龄都在想,李世民是不是因为刚刚李神符的事情,顾意在找他们的茬。
两边各打五十大板,以安抚李神符的情绪。
李世民见他们不说话,似乎心中还有不服,便开口道:“玄龄、克明,你们两个也认为《贞观律》应当是如此么?”
这一问,倒是将房杜二人给整不会了。
在他们看来律法的根本乃是两个字,一个是礼,一个是刑,它体现了王权与族权的统一,渗透了神权思想。
而在礼和刑之中刑更是重中之重。
这一点从夏代的法律总称为“禹刑”,商代的法律总称为“汤刑”,而西周的法律总称为“吕刑”,便可见一斑了。
到后来先秦商鞅以《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制定《秦律》六篇以来,虽然律法的内容不断增补,但是重点却一直没有发生改变。
从《盗》《贼》《囚》《捕》《杂》《具》为主要内容的《秦六律》到汉朝建立之后由萧何增补为《九章律》,虽然加入了有关户口、赋役、兴造、畜产、仓库等方面的规定,但是着重点仍然在对各项犯罪行为的刑罚上。
到了曹魏,虽然对法律作了重大修改,制定《魏律》十八篇,加入了更多和生活有关的内容在其中,但是却将原本汉律之中的具律改为刑名,冠于全律之首。
再之后便是前隋的《开皇律》了,其中已经加入了社会的等级划分,明确规定了社会各等级的不同身份、地位、权利和义务,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同样《开皇律》也是以各种各类刑罚名称的名例律作为开篇的。
在他们三人看来,他们制定的新律法,将刑法总则放在最前面,规定了刑罚制度和基本原则,便是继承和发扬了律法的传统。
不过从李世民的话语中,房玄龄却是听出了其中的玄机。
他试探性地问道:“莫非陛下,心中已经有了更好的修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