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而不能复生,这是天底下最大的道理。若不珍惜眼前的繁华,待到凋零之时,恐怕就会后悔当初的决定了吧。

    六天后的靳鹿城外,细雨绵绵,旭日掩盖在云层之中,似乎羞涩地将所剩不多的阳光揽在怀里。

    陈浩宇鼻腔内除了令人作呕的血腥味以外,还能偶尔闻到大自然清新的空气,这样的情况不算太坏,至少双腿还能行动,不是么?

    他赤着上身,虽然晨间天气寒冷,冻得过往行人不禁微颤,但仿佛早已习惯,恍惚的视野中只有面前那条杂草丛生的道路。

    背后有几条明显的血痕,那是前几日没踩稳从山坡滚下去造成的,对了,还有些是被荆棘划破,树枝刺破的伤口。

    前两天本来已经够累人的,还天真地以为往后的日子训练程度大致如此,没想到头两日受的伤完全定格在了那个瞬间,自此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任何伤口,因为有个更恐怖的东西……

    他依然记得四天前,当自己喘着粗气横躺在靳路城正门不远处的草地上,岳明一脸坏笑地幻化出身形,陈浩宇就知道没有什么好事。

    徒步绕着靳鹿城跑一圈,就足足用了一整天的时间,他现在才能感慨岳老眼中的“偏僻小城”,到底大到了什么地步。接下来也不是好生休息,还要训练那个恐怖的《太幽诀》,身心的反复折磨啊。

    还有,自己无不赞叹负责扩展靳鹿城范围以及参与修建外围建筑的大师到底有什么通天的本领?周围的一些路完全不像是人走的啊,为什么落差离谱得超乎常人预料啊——近乎垂直的山坡,全身匍匐爬上去刺激,站在顶上滑下去更刺激。

    肉身上遭一次罪,元神也要再遭一次罪。

    “跑步这种简单的方式,人人都会,不如说要是靠跑步提升武根的境界,有点过于自大了。”

    “啊?那咱就不用跑了吗?”

    陈浩宇有气无力地回着话,不跑是好事,但高兴也不能太早,说不定以后做的事要比跑步累多了。

    “不,这个还是要接着跑的,”

    岳明活动了下手指,蹲下身微笑地盯着人儿,继续说着,

    “老夫现在别的东西没有,就只剩大量储备的知识和用之不竭的轩辕之气了。时间已经很少了,咱呢,更应该珍惜每一次跑步的机会,要想在短时间出奇效,那就得——负重跑步。”

    “让你找一筐石子背着跑不现实,最关键是石块太轻了,这种训练也是纯属浪费时间,那就……附着一点轩辕之气就好了。”

    轩辕之气对于境界高的修仙者,譬如自己以及历任常先,这是不可多得的机遇,二气相融,相辅相成,融会贯通后便会一鸣惊人,足以远胜于同境界的其他修仙者。

    但对于尚未突破悟九重的人来说,轩辕之气就不是什么辅助的好东西,反而是相当严重的累赘,至于为何陈浩宇在《太幽诀》中能承受大量轩辕之气而战胜后乡,这其中还有另外一层原因。

    看见他仿佛来了兴趣,丝毫不知道即将发生事情的严重性,岳明笑了笑,决定自己来打破人儿的美梦。

    “你是不是觉得附着过量轩辕之气是一件好事?是不是觉得连后乡那种上古的魔神分身都能轻易战胜?”

    “……”

    岳老一开口,一坏笑,绝对没好事。

    “那是因为充盈的是你的元神,而非本体,元神与肉体怎么能相提并论?最坏的情况下,元神不会因为受到正面的特殊保护而致死,最多也就是个时间限制,时间到了自己就解除,虽有部分后遗,但也可以忽略不计,唯一会出事就是你在终点的时候强烈抵触解除,才会造成元神的严重损伤。”

    “肉身可就不一样了,如果你没在适合的程度做合适的事情,造成的损伤是不可逆转的。爆体而亡这种事,就会真实发生了。”

    “……”

    霎时间,天地间陷入了尴尬的沉默。陈浩宇明白了岳老心中所想,岳明也知道对方已经了解了的自己想法,捋着胡须不紧不慢地绕着人儿漫步。

    “没错,就是在你跑步的时候增加适量且超一丢丢的轩辕之气,然后承受住跑完全程就行了。是不是听起来很简单?老夫相信你一定会做到的。”

    “我不可那么觉得。”

    “你现在站起来走走。”

    陈浩宇拖着疲惫的身躯极不情愿地起身,才迈出一步,差点踉跄地重新跌坐下去。

    “轩辕之气附着在背部和双腿,对于心脏没多大影响,你就不必担心跑到一半就归天啥的,即使真发生啥了,老夫会妥善处理你的后事的。”

    “我的苍天。”

    他低头看着双腿,虽然什么都没有看出来,但总觉得哪里怪怪的,这与灵气也没什么差别,用眼睛直接观察并不现实。

    两只脚仿佛捆绑着千斤重的枷锁,每走一步都要付出莫大的努力,别说跑步,就连站起来走路都十分困难。

    “万事开头难嘛,只要持之以恒,终能成就一番大事业的。你明天先尽量用三炷香的功夫能走到哪就走到哪,带上那本《太幽诀》,时间一到就去练习功法。”

    “明白了。”

    不情愿地点点头,陈浩宇终归是答应了。毕竟是为自己好嘛,多一点保命的本事以后肯定有大便宜占的。

    “时间不等人哦。”

    钱灵笑嘻嘻地杵着手臂,眼神中投出的目光仿佛都被人儿勾得一干二净,就连眨眼这种动作都成了耽误时间的累赘,片刻不离地守在木台前。

    颦蹙间一举一动,都宛若仙女下凡,岂是探花楼那群胭脂俗粉能比得了么?贞雪凛穿着他买回来的素衣白纱,舞着手中的扇子,时而掩面微笑,时而收拢抬眉。

    二人似乎心心相印,眼神停留在对方身上的时间显然要长很多。两个互相喜欢的人萍水相逢,这样的概率堪比陨石砸进自家床上。

    他是信仰上苍的,虽估摸着也没做过什么积攒功德的事,兴许是钱府上几代人流传的香火做法,才让自己在有生之年遇到一位值得本人甘愿为其付出一切的人儿。

    “小女自从没了家人,便无时不刻感恩公子的救命之恩,可身上财物也被歹人劫了去,无以回报……这贱命一条,公子拿去也罢。”

    “不必,不必。”

    贞雪凛正欲下跪,钱灵发觉便上前将其扶住,心里开始萌生了其他想法,最初惹人生怜的她,没想到在仔细打扮一番也会生得如此水灵。

    还想要套几句,院中传来的敲门声便打断了二人暧昧的世界,

    “少爷!不好了,今天城主府的搜救队在返回途中找到了几件沾有血迹的衣物,我大致认出来有一部分是老管家的。”

    “老管家的?”

    莫非出事了?想到这里头脑倒醒了半分,急忙抽开压在贞雪凛手腕上的双手,神情严肃。

    “你确定?”

    “属下万分确定,老管家亲自缝在内身衣物上的一封家信还在,拆开后落笔就是本人,前几年他还时常炫耀在老家的闺女有多么多么孝顺……”

    “证物可还在?”

    “都在,已经押运到了城主府,小人也是来应城主的命令请求少爷上府查看,此事重大,若误了时辰,查明凶手的时间就越要往后推迟了。”

    “走,”

    钱灵急忙起身,示意人儿带路,忽然想起什么,扭头对着贞雪凛说,

    “姑娘无需担心,我去去就回,若这段时间有什么事,可寻求府上的人帮助,记得报我的名字。”

    “公子,早归勿念。”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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