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炯进入生命之林已十天,一直在龙雀堂范围内转悠,苦思战胜林广之的方法。
林广之与他有杀妻之仇,拿林广之渡人劫是必然的选择。但林广之元婴境界,他才金丹后期,就算有中品灵器在手,也不一定就能杀掉林广之。如果林广之一心逃走,他更没留下元婴修士的可能。
林广之见识过他的镇魂印,对镇魂印已有防备,不能肢体相触的情况下,杨炯又失一大杀招。想了几天,他终于想到了办法,准备就绪后,炼体却已下降为零。为了恢复炼体,他吃了一株四万年份的龙须草,在这个山洞里恢复炼体。
经历一翻无尽的痛苦后,杨炯炼体恢复到最高。他刚要飞出洞口时,突然从外面跑进一个人来。那是一个美貌的女子,她频频回首紧张的关注着洞口,忽略了洞深处的他。
杨炯看清赵薇薇的相貌时吃了一惊。这女子难道是赵薇薇?她怎么会来到西殇?忽又想到,这个世界数亿人口,相貌相同的女子必然存在,也许这是一个巧合罢了。
杨炯隐入岩石中,打算等女修士离开后再出去。他相貌丑陋,实在不想惊吓着那个女子。他刚隐入岩石,一道强横的神念扫过他藏身之处。
林广之出现在洞口时,杨炯便知道,自己成了城门之鱼。山石被林广之禁锢后,岩石中出现一股大力,把他弹了出来。
普通金丹修士已不可能逃走,杨炯有中品灵器在手,完全可以破开岩石离开这里。但他经过数天的准备,已有与林广之相斗的信心。此时林广之主动送上门来,他如果避而不战,如何对得起死去的杨丹?
神念中那个女子楚楚可怜,微微发抖的身子,让他坚定了决心。扶弱除强,斩杀一切邪恶正是自己修行的目的。林广之害死杨丹,此仇不共戴天。杨炯轻吐了一口气,迎向林广之走去。
他渐渐接近女修士从侧面看去,女子满脸泪痕的脸上,一对倔强的小酒窝时隐时现。杨炯大脑“轰”的一声,这就是赵薇薇啊!
赵薇薇绝望的呐喊,那一句:“王博,你能听到吗?不管你俊还是丑,我都爱着你。”让杨炯心如蜜甜。
他放下赵薇薇,在她耳边道:“我也爱着你,不管过去,还是现在,或是将来。”然后直起腰,向林广之看去。
林广之道:“这里距离龙雀城不足万里,你这个小爬虫竟然躲在这里。我搜寻了你四年,却不想你就在我眼皮子底下。老天开眼,今天终让我找到你,把戒指交给我,我可以让你自己选择一个死法。”
他向杨炯冲了几步,忽然想起杨炯的那方印,又硬生生的止住了身影,冥冥中的危险感觉更加强烈。他思前思后,杨炯能带给他危险的,就只有那块方印了。
四年前的那一印,逼得他元婴逃出紫府。每一次回想起那方印,他就心有余悸。要不是顾忌杨炯的镇魂印,早冲过来拿下杨炯了。
他不动,杨炯却动了,一把上品法宝飞剑往林广之削去。林广之冷笑了一声,任由飞剑割在身上。飞剑割破了衣服,在他的皮肤上发出一阵精铁之声。
林广之轻蔑道:“如果你就这点能耐,还不如束手就擒。我可以给你一个体面的死法。”
他的神念可达千丈之外,一进洞口就发现杨炯。因为对危险的预知,他往里走了几步,便又犹豫着是否前进。堂堂元婴修士,被一个金丹修士唬得不敢前进,西殇大陆独此一份了。
杨炯双眼渐红,头脑却清醒得出奇。飞剑攻击不停,降龙法杖紧跟着向林广之打去。
林广之脸色惊变道:“原来是个奇才,可以同时动用两样法宝,也算有些本事。看在你表现不错的份上,我就陪你玩玩。”
他伸手一指,一道雷鸣般的破空声响彻山洞。一柄精光闪烁的飞剑射出,剑身似光蛇在游动。这是一把超越了上品法宝范畴的飞剑,是极品飞剑。
极品飞剑迎上杨炯的飞剑,轻轻一撞而分。杨炯的飞剑上,多了米粒大的一个缺口。上品法宝本就不是极品法宝的对手,加上杨炯神念与法力的质量差了一筹,数次冲撞过后,飞剑上出现了数道口子。
元婴修士的法力精炼,神念与法力都要高过金丹一级。这是质的差别,有如同样重量的一块铁与一块金子,相差甚远。
法杖抽得空子,一杖打在了林广之的身上,传来“嗵”的一轻声。法杖只是上品法器,连法宝都不是,已经不能对林广之产生丝毫伤害。
杨炯法力虽然强横,可是神念只是金丹级别,飞剑又差了一级,胜负的天平似乎已经注定。
杨炯收回法杖,又祭出一把普通的飞剑,往林广之脖子上削去。林广之浑然不理,直到飞剑临身的一瞬间,突然全身寒毛倒竖,一种濒临死亡的感觉,让他不由自主的一侧头,挥手往飞剑上拍去。
飞剑划过手臂,声音很轻,切豆腐般切下了他半截胳膊。林广之竟然忘了疼痛,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柄不起眼的飞剑,竟然是超越极品法宝的存在。
林广之一直以炼体强大而著称,在元婴修士中极为有名。他元婴初期就能坐拥龙雀堂,便是靠炼体战胜了数个前来挑战的元婴修士。曾经的三倍金丹天雷劫中,普通元婴初期修士都会饮恨当场,他却硬挺了过来。
他已经炼体到了极品法宝不伤的程度,单以攻防而论,他可当得元婴修士中佼佼者,不想今天阴沟里翻船,左手臂被切下。
元婴修士还没达到断体重生的地步,这只手臂如果能及时接上,或许还能恢复一些能力。如果不能接上,他以后就只能当独臂堂主了,战力肯定要下降一大截。
此时林广之哪里顾得去捡断手,中品灵器在空中转了一个弯,又向他的脑袋削过来。他仓促间把极品飞剑往中品灵器迎去。
两把飞剑相撞,他的飞剑一照面就被削了一个缺口。时光轮回,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几次阻挡过后,他的飞剑伤痕累累,到了破碎的边缘。
杨炯法力不如他精炼,神念不如他精纯,但有中品灵器在手,两人基本上战成平手状态。
林广之不敢与灵器相接,左腾右挪之际,终于捡起了断落的手臂。他双目如血看向杨炯,这个小爬虫金丹修为,因为有一把灵器飞剑,居然伤到自己了。一个小小的金丹修士,怎么会拥有灵器,难道他发现了某个遗宝?
对灵器的贪欲瞬间战胜了一切,只要杀掉杨炯,那把灵器便归他所有。拥有灵器的林广之,便是叶开一人之下,所有元婴修士之上的存在。林广之忘了赵薇薇,忘了丢失的神秘戒指。眼光随着灵器转动,寻思着如何抢得飞剑。
杨炯炼体达上品法宝不伤,林广之的极品法宝已能损伤他的身体。此时林广之改变打法,避开他的灵器飞剑,指挥极品法宝向杨炯身体攻去。上品法宝不是极品法宝对手,杨炯万般无奈之下,只有指挥灵器回防。
灵器回到杨炯身边,林广之便收回极品法宝,绝不与灵器碰触一下。他试着用神念攻击,杨炯紫府强大,又有镇魂印镇守,神念对杨炯没有丝毫作用。
他发出各种术法攻向杨炯身体,如缤纷的烟火绽放,嘭嘭一阵乱响。两人进入法力对拼相持阶段,而这种相持对杨炯极不利,时间久了必然会输。
一刻钟过去,林广之惊讶的发现,眼前这个爬虫法力似乎无穷无尽,丝毫不露败相。这样下去,耗尽杨炯的法力再收拾他的想法已不现实。
修真界战力原则是大阶一打三,到了元婴级别,就不在这个范畴之内了。每一个元婴修士,可以轻松战胜数个金丹后期修士,何况他还有那么高的炼体。
久战不下,林广之越来越惊诧。他却不知道,杨炯达金丹后期后,已不能用普通金丹来衡量了。他的金丹大小超过了普通后期的四倍,法池也远达四倍以上。他法力与林广之并不相上下,中品灵器又能轻松破开他的炼体。林广之的所有长处,在杨炯面前全无用武之地。
杨炯风轻云淡的样子,明显法力充足战力悠长。林广之忌讳杨炯的方印,又不敢近身作战,双方一时陷入了僵局。在那么一瞬间,林广之生出了离开这里的念头。
放弃杨炯的念头一闪而过,对灵器的渴望,对赵薇薇的占有欲,从杨炯身上追查戒指,还有他那方神秘大印的来路。数个念头齐现,不拿下杨炯,怎能把这一切收归自己囊中。
又斗片刻,精神轻松的杨炯,突然伸手向林广之一指,大叫一声:“镇魂”,一道流光向林广之飞来。
林广之大惊,杨炯终于使出这个法宝了。顾不得身上被灵器拉开一道血口,他指挥飞剑向那道流光砍去,同时暗暗警惕,稍有不对便遁出山洞去。
林广之与他有杀妻之仇,拿林广之渡人劫是必然的选择。但林广之元婴境界,他才金丹后期,就算有中品灵器在手,也不一定就能杀掉林广之。如果林广之一心逃走,他更没留下元婴修士的可能。
林广之见识过他的镇魂印,对镇魂印已有防备,不能肢体相触的情况下,杨炯又失一大杀招。想了几天,他终于想到了办法,准备就绪后,炼体却已下降为零。为了恢复炼体,他吃了一株四万年份的龙须草,在这个山洞里恢复炼体。
经历一翻无尽的痛苦后,杨炯炼体恢复到最高。他刚要飞出洞口时,突然从外面跑进一个人来。那是一个美貌的女子,她频频回首紧张的关注着洞口,忽略了洞深处的他。
杨炯看清赵薇薇的相貌时吃了一惊。这女子难道是赵薇薇?她怎么会来到西殇?忽又想到,这个世界数亿人口,相貌相同的女子必然存在,也许这是一个巧合罢了。
杨炯隐入岩石中,打算等女修士离开后再出去。他相貌丑陋,实在不想惊吓着那个女子。他刚隐入岩石,一道强横的神念扫过他藏身之处。
林广之出现在洞口时,杨炯便知道,自己成了城门之鱼。山石被林广之禁锢后,岩石中出现一股大力,把他弹了出来。
普通金丹修士已不可能逃走,杨炯有中品灵器在手,完全可以破开岩石离开这里。但他经过数天的准备,已有与林广之相斗的信心。此时林广之主动送上门来,他如果避而不战,如何对得起死去的杨丹?
神念中那个女子楚楚可怜,微微发抖的身子,让他坚定了决心。扶弱除强,斩杀一切邪恶正是自己修行的目的。林广之害死杨丹,此仇不共戴天。杨炯轻吐了一口气,迎向林广之走去。
他渐渐接近女修士从侧面看去,女子满脸泪痕的脸上,一对倔强的小酒窝时隐时现。杨炯大脑“轰”的一声,这就是赵薇薇啊!
赵薇薇绝望的呐喊,那一句:“王博,你能听到吗?不管你俊还是丑,我都爱着你。”让杨炯心如蜜甜。
他放下赵薇薇,在她耳边道:“我也爱着你,不管过去,还是现在,或是将来。”然后直起腰,向林广之看去。
林广之道:“这里距离龙雀城不足万里,你这个小爬虫竟然躲在这里。我搜寻了你四年,却不想你就在我眼皮子底下。老天开眼,今天终让我找到你,把戒指交给我,我可以让你自己选择一个死法。”
他向杨炯冲了几步,忽然想起杨炯的那方印,又硬生生的止住了身影,冥冥中的危险感觉更加强烈。他思前思后,杨炯能带给他危险的,就只有那块方印了。
四年前的那一印,逼得他元婴逃出紫府。每一次回想起那方印,他就心有余悸。要不是顾忌杨炯的镇魂印,早冲过来拿下杨炯了。
他不动,杨炯却动了,一把上品法宝飞剑往林广之削去。林广之冷笑了一声,任由飞剑割在身上。飞剑割破了衣服,在他的皮肤上发出一阵精铁之声。
林广之轻蔑道:“如果你就这点能耐,还不如束手就擒。我可以给你一个体面的死法。”
他的神念可达千丈之外,一进洞口就发现杨炯。因为对危险的预知,他往里走了几步,便又犹豫着是否前进。堂堂元婴修士,被一个金丹修士唬得不敢前进,西殇大陆独此一份了。
杨炯双眼渐红,头脑却清醒得出奇。飞剑攻击不停,降龙法杖紧跟着向林广之打去。
林广之脸色惊变道:“原来是个奇才,可以同时动用两样法宝,也算有些本事。看在你表现不错的份上,我就陪你玩玩。”
他伸手一指,一道雷鸣般的破空声响彻山洞。一柄精光闪烁的飞剑射出,剑身似光蛇在游动。这是一把超越了上品法宝范畴的飞剑,是极品飞剑。
极品飞剑迎上杨炯的飞剑,轻轻一撞而分。杨炯的飞剑上,多了米粒大的一个缺口。上品法宝本就不是极品法宝的对手,加上杨炯神念与法力的质量差了一筹,数次冲撞过后,飞剑上出现了数道口子。
元婴修士的法力精炼,神念与法力都要高过金丹一级。这是质的差别,有如同样重量的一块铁与一块金子,相差甚远。
法杖抽得空子,一杖打在了林广之的身上,传来“嗵”的一轻声。法杖只是上品法器,连法宝都不是,已经不能对林广之产生丝毫伤害。
杨炯法力虽然强横,可是神念只是金丹级别,飞剑又差了一级,胜负的天平似乎已经注定。
杨炯收回法杖,又祭出一把普通的飞剑,往林广之脖子上削去。林广之浑然不理,直到飞剑临身的一瞬间,突然全身寒毛倒竖,一种濒临死亡的感觉,让他不由自主的一侧头,挥手往飞剑上拍去。
飞剑划过手臂,声音很轻,切豆腐般切下了他半截胳膊。林广之竟然忘了疼痛,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柄不起眼的飞剑,竟然是超越极品法宝的存在。
林广之一直以炼体强大而著称,在元婴修士中极为有名。他元婴初期就能坐拥龙雀堂,便是靠炼体战胜了数个前来挑战的元婴修士。曾经的三倍金丹天雷劫中,普通元婴初期修士都会饮恨当场,他却硬挺了过来。
他已经炼体到了极品法宝不伤的程度,单以攻防而论,他可当得元婴修士中佼佼者,不想今天阴沟里翻船,左手臂被切下。
元婴修士还没达到断体重生的地步,这只手臂如果能及时接上,或许还能恢复一些能力。如果不能接上,他以后就只能当独臂堂主了,战力肯定要下降一大截。
此时林广之哪里顾得去捡断手,中品灵器在空中转了一个弯,又向他的脑袋削过来。他仓促间把极品飞剑往中品灵器迎去。
两把飞剑相撞,他的飞剑一照面就被削了一个缺口。时光轮回,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几次阻挡过后,他的飞剑伤痕累累,到了破碎的边缘。
杨炯法力不如他精炼,神念不如他精纯,但有中品灵器在手,两人基本上战成平手状态。
林广之不敢与灵器相接,左腾右挪之际,终于捡起了断落的手臂。他双目如血看向杨炯,这个小爬虫金丹修为,因为有一把灵器飞剑,居然伤到自己了。一个小小的金丹修士,怎么会拥有灵器,难道他发现了某个遗宝?
对灵器的贪欲瞬间战胜了一切,只要杀掉杨炯,那把灵器便归他所有。拥有灵器的林广之,便是叶开一人之下,所有元婴修士之上的存在。林广之忘了赵薇薇,忘了丢失的神秘戒指。眼光随着灵器转动,寻思着如何抢得飞剑。
杨炯炼体达上品法宝不伤,林广之的极品法宝已能损伤他的身体。此时林广之改变打法,避开他的灵器飞剑,指挥极品法宝向杨炯身体攻去。上品法宝不是极品法宝对手,杨炯万般无奈之下,只有指挥灵器回防。
灵器回到杨炯身边,林广之便收回极品法宝,绝不与灵器碰触一下。他试着用神念攻击,杨炯紫府强大,又有镇魂印镇守,神念对杨炯没有丝毫作用。
他发出各种术法攻向杨炯身体,如缤纷的烟火绽放,嘭嘭一阵乱响。两人进入法力对拼相持阶段,而这种相持对杨炯极不利,时间久了必然会输。
一刻钟过去,林广之惊讶的发现,眼前这个爬虫法力似乎无穷无尽,丝毫不露败相。这样下去,耗尽杨炯的法力再收拾他的想法已不现实。
修真界战力原则是大阶一打三,到了元婴级别,就不在这个范畴之内了。每一个元婴修士,可以轻松战胜数个金丹后期修士,何况他还有那么高的炼体。
久战不下,林广之越来越惊诧。他却不知道,杨炯达金丹后期后,已不能用普通金丹来衡量了。他的金丹大小超过了普通后期的四倍,法池也远达四倍以上。他法力与林广之并不相上下,中品灵器又能轻松破开他的炼体。林广之的所有长处,在杨炯面前全无用武之地。
杨炯风轻云淡的样子,明显法力充足战力悠长。林广之忌讳杨炯的方印,又不敢近身作战,双方一时陷入了僵局。在那么一瞬间,林广之生出了离开这里的念头。
放弃杨炯的念头一闪而过,对灵器的渴望,对赵薇薇的占有欲,从杨炯身上追查戒指,还有他那方神秘大印的来路。数个念头齐现,不拿下杨炯,怎能把这一切收归自己囊中。
又斗片刻,精神轻松的杨炯,突然伸手向林广之一指,大叫一声:“镇魂”,一道流光向林广之飞来。
林广之大惊,杨炯终于使出这个法宝了。顾不得身上被灵器拉开一道血口,他指挥飞剑向那道流光砍去,同时暗暗警惕,稍有不对便遁出山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