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秦也不做作,开口询问道,“刘老哥,其实一直有个疑问萦绕在我胸间。”
“话说当年秦家为何要谋害那名书生,这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吗?”叶秦问道。
大乾王朝向来推崇读书人,即便是大姓宗族也不敢对读书种子无礼。
原本叶秦觉得,秦家仗着家大业大,弄死个穷书生就和碾死小鸡一样简单。
但在他查阅大乾律例后发现,远不是自己想象中那么简单。
大乾律例记载,凡谋害功名在身者视同叛国,夷三族。
这惩罚不可谓不重,但是秦家为何要冒着杀头的危险谋害书生?
仅仅是为了断绝秦二小姐的情愫?
这理由未免太单薄了,其中一定另有隐情,而这隐情定是揭开书生被害之谜的关键。
“此事说来话长,今夜城主不会寻我,我让后厨炒上两个小菜边喝边说。”刘管事放松道。
叶秦见刘管事这样回答,心中一喜,“那就多谢老哥。”
窗外夜色正浓,因为秦家被灭,今晚内外城宵禁。
豪族秦家满门别灭并没有在居庸城掀起太大风浪,王家和张家很快派人接手了原本属于秦家的利益。
而他们也很识趣,最肥美的那部分利益留给城主府。
叶秦挑了挑灯火,又给刘管事添了一杯茶水的功夫。
后厨的老妈子将香气四溢的下酒菜端了上来。
一盘凉拌牛杂,一碟油煎花生米,半盘醋溜莲藕,一坛十里香。
之前,叶秦就吃过牛杂,味道不是太好,当时他还问过刘管事。
以管事的地位为何不吃牛肉。
这话出口当时就把刘巡山给惊到了,他急忙捂住叶秦嘴巴。
大乾王朝重视民生,耕牛是重要的战略资源。
大乾律例规定,无辜擅杀耕牛者,流放三千里。
所以造成整个大乾,即便王公贵胄少有能吃到牛肉的。
大户人家能吃到牛杂就已经是烧高香了,普通农户更是一辈子都没闻过牛肉味儿。
“叶小哥不要嫌弃,且吃吃牛杂,有朝一日我刘某人登堂入室,定会美美给叶小哥盛上一碗牛肉。”刘管事给叶秦倒满酒。
他这话要是让其他管事听到了,非要乱嚼舌头不可。
“刘老哥气了,喝酒!”叶秦举杯和刘管事碰了一下。
油煎花生米干脆可口,醋溜莲藕酸爽,再喝上一大口甘甜的十里香,那滋味简直了。
“叶小哥,你知道我最佩服你什么吗?”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刘管事喝得半醉。
“小弟我哪有什么值得老哥佩服的,我佩服老哥才是。”叶秦这话发自内心。
能一路从农家子弟爬上这居庸城管事之位,不单单靠自己的机敏,更要靠运气。
而刘巡山这两样一个不差。
“呵呵,此处就你我兄弟,小哥你就别谦虚了,你那一手收敛尸身的本事,整个居庸城无人能及。”刘管事红着脸说道。
“至于第二点嘛,就是你这酒量,老哥和你喝了多少次了,从未见你醉倒过。”刘管事打了个饱嗝。
醉倒?就你们这没有经过二次蒸馏的酒,就是再喝上十坛又有何妨。
“刘老哥廖赞了,老哥你才是千杯不醉。”叶秦恭维道。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叶秦这话听在刘管事耳中十分受用。
“虽然不知道你为何如此关心秦家的事情,但现在秦家已经覆灭,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见刘管事开口,叶秦竖起耳朵,生怕错过其中的关节。
“居庸秦家发迹于大乾江南,据说是江南望族秦家分支之一,但四十年前不知何故,举族搬迁至居庸城,从此之后成为居庸城三大豪族执牛耳者。”
“要说秦家初来居庸城时,奉公守法,帮城主府解决了不少难事,颇得当时老城主赏识。”
“但一切都在那书生出现后发生了变化。”刘管事顿了顿,喝了口十里香润润嗓子。
“秦家是商贾起家,地位低贱,虽然也出钱供过几位读书种子,但最出众的不过秀才。”
“加上秦家子弟一个个弃文习武,喜好商事,因此只能借助外力。”
“秦家在城内城外四处搜寻读书种子,妄图改变家族依靠商贾之事的局面,也许是天意,还真被秦家找到了一名天才。”
“就是后来的沈书生——沈书华。”刘管事说道。
沈书华?这便是痴男之尸生前的名字?
叶秦还是第一次知道痴男尸体的名字。
腹有诗书气自华,确实是个读书人的名字。
“这沈书华乃是居庸城近郊十里八乡出名的天才少年,他家境贫寒,时常从邻人处借书学习。”
“不论寒冬酷暑,手不释卷,年仅十二岁便考中秀才,但之后却没有再进一步。”
刘管事夹起一颗花生米送入口中。
“没有再进一步?”叶秦疑惑道。
“是啊,这沈书生自视甚高,觉得年少成名不是好事,因此沉寂六年错过两场省试。”
“秦家人打听到消息,立刻派人和沈书生接触,可沈书生将秦家人臭骂一顿,自称不愿食嗟来之食。”
叶秦插话道,“这书生倒是有骨气。”
“谁说不是呢,但沈书生低估了秦家举族改变其商贾出身的决心。”
“和沈书生接触后,当时的秦家家主越看沈书生越喜欢,文人风骨,不畏强权,不喜金银,这样的人如果能拜入秦家,秦家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刘管事脸色红晕,醉意更浓。
“后来呢?”叶秦追问道。
“后来啊,还真被秦家等到机会,沈书生自幼与老母亲相依为命,十分孝顺,老母亲某日病重,可沈家为供沈书生赶考,家无余财。”
“秦家主抓机会奉上黄金十两,将沈书生老母接到城内居住,并花重金请来北疆神医‘气阎罗’为沈母治病。”
“沈书生再不喜欢秦家,也没办法了,于是带着母亲入住秦家。”
“秦家族人待沈书生母子极好,沈书生多次提出要离开秦家,但却放心不下母亲,这一住便是三年。”
“话说当年秦家为何要谋害那名书生,这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吗?”叶秦问道。
大乾王朝向来推崇读书人,即便是大姓宗族也不敢对读书种子无礼。
原本叶秦觉得,秦家仗着家大业大,弄死个穷书生就和碾死小鸡一样简单。
但在他查阅大乾律例后发现,远不是自己想象中那么简单。
大乾律例记载,凡谋害功名在身者视同叛国,夷三族。
这惩罚不可谓不重,但是秦家为何要冒着杀头的危险谋害书生?
仅仅是为了断绝秦二小姐的情愫?
这理由未免太单薄了,其中一定另有隐情,而这隐情定是揭开书生被害之谜的关键。
“此事说来话长,今夜城主不会寻我,我让后厨炒上两个小菜边喝边说。”刘管事放松道。
叶秦见刘管事这样回答,心中一喜,“那就多谢老哥。”
窗外夜色正浓,因为秦家被灭,今晚内外城宵禁。
豪族秦家满门别灭并没有在居庸城掀起太大风浪,王家和张家很快派人接手了原本属于秦家的利益。
而他们也很识趣,最肥美的那部分利益留给城主府。
叶秦挑了挑灯火,又给刘管事添了一杯茶水的功夫。
后厨的老妈子将香气四溢的下酒菜端了上来。
一盘凉拌牛杂,一碟油煎花生米,半盘醋溜莲藕,一坛十里香。
之前,叶秦就吃过牛杂,味道不是太好,当时他还问过刘管事。
以管事的地位为何不吃牛肉。
这话出口当时就把刘巡山给惊到了,他急忙捂住叶秦嘴巴。
大乾王朝重视民生,耕牛是重要的战略资源。
大乾律例规定,无辜擅杀耕牛者,流放三千里。
所以造成整个大乾,即便王公贵胄少有能吃到牛肉的。
大户人家能吃到牛杂就已经是烧高香了,普通农户更是一辈子都没闻过牛肉味儿。
“叶小哥不要嫌弃,且吃吃牛杂,有朝一日我刘某人登堂入室,定会美美给叶小哥盛上一碗牛肉。”刘管事给叶秦倒满酒。
他这话要是让其他管事听到了,非要乱嚼舌头不可。
“刘老哥气了,喝酒!”叶秦举杯和刘管事碰了一下。
油煎花生米干脆可口,醋溜莲藕酸爽,再喝上一大口甘甜的十里香,那滋味简直了。
“叶小哥,你知道我最佩服你什么吗?”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刘管事喝得半醉。
“小弟我哪有什么值得老哥佩服的,我佩服老哥才是。”叶秦这话发自内心。
能一路从农家子弟爬上这居庸城管事之位,不单单靠自己的机敏,更要靠运气。
而刘巡山这两样一个不差。
“呵呵,此处就你我兄弟,小哥你就别谦虚了,你那一手收敛尸身的本事,整个居庸城无人能及。”刘管事红着脸说道。
“至于第二点嘛,就是你这酒量,老哥和你喝了多少次了,从未见你醉倒过。”刘管事打了个饱嗝。
醉倒?就你们这没有经过二次蒸馏的酒,就是再喝上十坛又有何妨。
“刘老哥廖赞了,老哥你才是千杯不醉。”叶秦恭维道。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叶秦这话听在刘管事耳中十分受用。
“虽然不知道你为何如此关心秦家的事情,但现在秦家已经覆灭,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见刘管事开口,叶秦竖起耳朵,生怕错过其中的关节。
“居庸秦家发迹于大乾江南,据说是江南望族秦家分支之一,但四十年前不知何故,举族搬迁至居庸城,从此之后成为居庸城三大豪族执牛耳者。”
“要说秦家初来居庸城时,奉公守法,帮城主府解决了不少难事,颇得当时老城主赏识。”
“但一切都在那书生出现后发生了变化。”刘管事顿了顿,喝了口十里香润润嗓子。
“秦家是商贾起家,地位低贱,虽然也出钱供过几位读书种子,但最出众的不过秀才。”
“加上秦家子弟一个个弃文习武,喜好商事,因此只能借助外力。”
“秦家在城内城外四处搜寻读书种子,妄图改变家族依靠商贾之事的局面,也许是天意,还真被秦家找到了一名天才。”
“就是后来的沈书生——沈书华。”刘管事说道。
沈书华?这便是痴男之尸生前的名字?
叶秦还是第一次知道痴男尸体的名字。
腹有诗书气自华,确实是个读书人的名字。
“这沈书华乃是居庸城近郊十里八乡出名的天才少年,他家境贫寒,时常从邻人处借书学习。”
“不论寒冬酷暑,手不释卷,年仅十二岁便考中秀才,但之后却没有再进一步。”
刘管事夹起一颗花生米送入口中。
“没有再进一步?”叶秦疑惑道。
“是啊,这沈书生自视甚高,觉得年少成名不是好事,因此沉寂六年错过两场省试。”
“秦家人打听到消息,立刻派人和沈书生接触,可沈书生将秦家人臭骂一顿,自称不愿食嗟来之食。”
叶秦插话道,“这书生倒是有骨气。”
“谁说不是呢,但沈书生低估了秦家举族改变其商贾出身的决心。”
“和沈书生接触后,当时的秦家家主越看沈书生越喜欢,文人风骨,不畏强权,不喜金银,这样的人如果能拜入秦家,秦家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刘管事脸色红晕,醉意更浓。
“后来呢?”叶秦追问道。
“后来啊,还真被秦家等到机会,沈书生自幼与老母亲相依为命,十分孝顺,老母亲某日病重,可沈家为供沈书生赶考,家无余财。”
“秦家主抓机会奉上黄金十两,将沈书生老母接到城内居住,并花重金请来北疆神医‘气阎罗’为沈母治病。”
“沈书生再不喜欢秦家,也没办法了,于是带着母亲入住秦家。”
“秦家族人待沈书生母子极好,沈书生多次提出要离开秦家,但却放心不下母亲,这一住便是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