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的孩子,你瘦了这么多,我就说军队里的日子很苦,可是你父亲当年坚持让你参军,我怎么说他都不肯放弃。”

    大厅中,勒斯哭笑不得的坐在一侧的单人沙发上,看着斜对面一脸疼惜表情,穿着端庄长裙的丰盈中年女人拿着手帕抹眼泪。

    在她旁边的菲雅也是一脸无奈的搂住母亲的肩膀,轻轻安抚。

    “母亲,军队的生活很有趣,我现在很高兴在我的人生中能有这么一段经历,相信在以后,这会是我非常值得怀念并说给别人听的记忆。”

    勒斯喝了一口班恩亲自冲泡的红茶,然后对侍立一旁的管家夸赞道:“班恩叔叔的手艺比我记忆中的更好了,自从离开家之后,就再也没有喝到这么正宗的西波拿红茶了。”

    “您喜欢就好。”班恩矜持的笑了笑,颔首感谢他的称赞。

    “可怜的孩子,军营里难道连红茶都吝啬于供应吗?”玛丽莲夫人再次痛惜的看着自己的儿子。

    原谅她的幼稚,玛丽莲夫人出身于旧时代贵族家庭,勒斯的外公是一位子爵。

    作为他最小的女儿,玛丽莲一直都是在蜜罐中长大,接受家庭礼仪、裁缝、厨艺等女性贵族的传统教育,直到遇到勒斯的父亲并自由结合之后的现在,对于很多事情仍然并不十分了解。

    “妈妈,您就不要再提这些不开心的事情了,勒斯不是已经回来了嘛,以后他当然不会再受苦了。”菲雅一边白了勒斯一眼,一边连忙帮母亲擦拭眼泪。

    一旁的管家也适时的提醒道:“夫人,您不是说等少爷回来之后,第一顿晚餐要由您亲自制作吗?现在时间差不多了。”

    玛丽莲夫人听完猛地一下站了起来。

    “没错,是的。噢~厨房的材料不多了,菲雅快去换衣服,跟我去买回来。”

    菲雅很不情愿的站起身,“妈妈,今天学校好不容易放假,我不想出门。”

    “你哥哥四年没有回家,难道想吃一顿由母亲和心爱的妹妹亲手制作的晚餐的愿望都不能实现吗?!”玛丽莲夫人训斥了女儿一句,然后又和颜悦色的看向儿子,“勒斯,你先回房间休息一下,晚上我会做最拿手的酸枝火焰鱼,你一定很怀念妈妈的这道拿手菜吧?”

    ‘当然不怀念!’勒斯在心中说道。

    这是少数能在原主记忆中留下的‘妈妈的味道’,可谓是记忆犹新。

    酸枝火焰鱼是一道难度很高的阿瑞斯美食,但与之相匹的是所有品尝过的人都赞不绝口。

    这道菜的难点有好几个,首先是酸枝,这是要一种外表酷似树枝的大陆南方水果,里面富含酸味的汁液,而这种汁液的酸度非常高,需要加入几种香料和调味品进行特别配置,否则很难入口。

    玛丽莲夫人……很不擅长这一点……

    火焰鱼则是一种银色的海鱼,它的肉相当脆弱,生肉带有剧烈的腥味,经过火焰烤制的时候却极度容易熟,超过两到三秒的时间就会使肉质发死,口感变柴。

    而之所以叫火焰鱼,是因为它的烹制方法是用定量的高度烈酒淋满鱼身,点燃后在短短的八九秒之内将鱼肉加热熟,并去掉腥味,再配以混合多种调料的酸枝蘸料,味道鲜美无比。

    可惜玛丽莎夫人在做了不知道多少次的情况下,仍然无法掌握根据鱼身大小量身定做烈酒含量以及配置酸枝蘸料的方法,不是酸的要命就是鱼肉过腥或过柴。

    当年他临行参军时的最后一顿晚餐就是这道菜,原本还对前身对这道菜的阴影还嗤之以鼻的他,在吃过之后心中也产生了阴影,再加上原主残留的记忆,呵,双倍阴影。

    但这个家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对玛丽莲说过这件事,因为这是她为家人而主动学习的第一道菜,而她本身对海鲜过敏,也从未亲自品尝过,使得这件事成了瓦格纳家族中只有玛丽莲不知道的秘密。

    “当然,我很期待。”勒斯强笑着看向她,表现出一副惊喜的样子,绝不能让一个母亲看到儿子嫌弃自己的菜难吃的样子。

    “放心,我会做给你做双人份的量,保证让你吃个够!”

    “……”

    等玛丽莲和菲雅离开以后,勒斯对老管家翻了一个白眼。

    “班恩叔叔,为什么要害我……”

    班恩有些调皮的眨了眨已经浮现鱼尾纹的眼角,笑道:“我觉得这是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相信您一定可以从中品尝出不一样的味道,况且我也制止了夫人眼泪不是吗?”

    “好吧。”勒斯无奈的摊了摊手,“不过,您真应该尝尝这道菜,在下一次面临这种抉择的时候选择对瓦格纳家族大多数成员更有利的一面。”

    班恩摇了下头,意味深长的说道:“你以为当初是谁给夫人试菜的?又试了多少次?”

    勒斯震惊了!

    荼毒瓦格纳家几乎全部成员的阴谋竟然出自他手?!

    随后勒斯起身给老管家倒了一杯红茶,敬佩的说道:“您的意志使我钦佩。”

    一道菜从试做到端上餐桌要做多少次,老管家竟然都能给出正面评价,一步步的鼓励着玛丽莲将它端上餐桌献给家人。

    说完,两人同时哈哈大笑。

    作为一名尽职的管家,班恩从来都不肯和主人同坐,勒斯想跟他聊聊天,也只好跟他一起站着。

    勒斯对着管家做了一个请他到阳台的手势,两人便端着茶杯站在一楼阳台扶手前晒着午后的阳光,欣赏了一下后院中的小花园,那是玛丽莲夫人的杰作,她很喜欢花草。

    班恩是勒斯父亲的部下,勒斯父亲洛斯特·瓦格纳曾在战场上几次救过他的命。

    两人退役之后,班恩便一直跟随着他的父亲,在洛斯特凭借战功积攒下来的金磅,在布兰提斯定居之后,无处可去并执着于报答救命之恩的他,便一直跟着勒斯的父亲。

    而因战场表现勇猛,洛斯特·瓦格纳得到了名誉男爵的爵位,瓦格纳家需要一位管家来维持体面的身份,班恩便跟人学习如何当好一个管家,并毫无疑问的上岗了。

    在原主对班恩的认知中,这是一个有些严厉的长辈,而不是借着父亲的权威经常‘欺辱’自己的仆人。

    所以,班恩实际上也属于勒斯的亲人,他也确实把洛斯特勋爵的孩子看成是自己的孩子,并根据勋爵的教育方式认真的督促他们。

    班恩作为看着勒斯长大的长辈,确实对勒斯这几年的经历很感兴趣。

    但一方面他知道军旅生活一定很苦,所以把玛丽莲和菲雅两个女人支开,另一方面,他不知道勒斯愿不愿意跟他聊聊,以前的勒斯见到他总是绕着走。

    而令他感到欣慰的是,军队的生活确实改变了这个孩子,他成熟了,也更加懂得在乎他人的感受。

    “四年,做到了中尉,看来少爷真的很适合从军。”

    一般来说,想要成为中尉,除非屡立战功,否则至少需要五六年的时间。

    一个成熟的军队中,上升制度必然是严谨而慎重的,立一次功升一级的情况很少出现,还要考虑到资历、指挥能力、威信和人际关系等其他因素。

    勒斯并非只是在晋升中士和少尉的时候杀了两个人,虽然没细算,但他觉得四年下来应该有三十几个了,这些人命都是他每次晋升时的推动力。

    “运气好而已。”

    “第一次杀人是什么时候?”

    作为一名退役军人,班恩非常清楚一个新兵在参军之后心理变化的节点是哪些。

    “正式进入部队执勤的第九十六天。”

    “什么感觉?”班恩好奇的看着他。

    “死里逃生的解脱和庆幸。”他淡然的回道。

    事后没有吐,也没有剥夺同类生命的快感。

    那是一次例行巡逻,遇到了敌人的袭扰小队,当时他和一个军阀从村庄招募的杂牌民兵正面碰上,其他的队友已经逐个和敌人混战,在新兵营学习的小队战阵早已没法实现,教官教授的军用格斗术更是忘得一干二净。

    直到敌人的长枪刺破了他的皮甲,在肩膀上留下一道不深不浅的口子。

    疼痛激起的暴躁和愤怒,以及强烈的生存欲望,让他一边大声嘶吼,一边连连挥舞手中的长刀,没几下就砍断了敌人手中的劣质木杆枪,紧接着乱刀砍死的对方。

    后来他才知道,这次遭遇战是当时巡逻小队的队长故意安排的,他凭借经验早就知道那条巡逻路线有敌人强征过来的民兵作为袭扰己方的炮灰,被他用来磨练新兵。

    而那次战斗中的三个新兵队员,只有勒斯一个人独立杀死了敌人,被认可为合格的士兵,晋升中士。

    班恩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

    “那第一次目睹战友的死亡呢?”

    “生命的脆弱……我觉得我应该这么说。”勒斯严肃的看着远方,随即忍不住笑了。

    “但我第一次目睹战友死亡的时候真的没什么感觉,班恩叔叔你知道吗,那是在我执勤的第二十多天,我的新兵队友因为长官的训斥十分恼火,在巡逻的时候不停踢着路边的草丛,结果倒霉的踢到了一条萝曼蛇,那条蛇跳起来反嘴就是一口,咬在了那家伙的下面。

    我们赶紧将他背回了营地,可惜军医看了一眼之后就用刀割断了他的脖子,告诉我们这样可以避免他受到更多无谓的痛苦。关键是,那个军医还把被蛇咬到的那东西割了下来,说是可以带到医学研究院放到‘人体极限’展厅充当标本。”

    “这可真是……”管家无语的摇了摇头,随后又指了指勒斯眼角的一条细小的疤痕。

    虽然只有两毫米左右的宽度,但所处的位置,几乎所有人都能明白,这个人曾经从死神的镰刀下逃走,他身为一个老兵,更加明白如此细小的伤口能够结出明显的疤痕,说明当时的伤口很深。

    “说说你眼角的伤疤吧,刚才我留意到夫人一直在看着那里,估计是害怕听到你险象环生的故事,她一直没敢问。”

    勒斯下意识的摸了摸眼角的疤痕,似乎还能感觉到一丝疼痛。

    “在洛兰和歌明兰交接的大山中,不仅有军阀势力的存在。”

    “我知道,那里有好几个原始土著部落。”班恩附和道。

    “对,原始部落。”勒斯心有余悸的重复了一遍。

    “这些原始人非常的野蛮、凶狠,而且领地意识很强,他们在自己部落所在的山林中设下了大量的陷阱和绊锁,还会耐心的埋伏闯入领地范围的人类,我们的士兵最开始并不熟悉那里的地形,时常有人因为误闯被他们的冷箭射死。”

    “营地的长官无法忍受每隔三五天就牺牲几名士兵,关键还不是被敌人正面杀死的情况,联合了附近几个巡逻营地的指挥官,出动一个千人大队,围剿了其中一处离我们最近的部落。”

    “你参加了那次围剿?”

    “没错,我那时候已经是一个十二人巡逻小队的队长,带领我的队员负责前期侦查并清理暗哨。

    可能因为我的经验还是不足,还没等靠近他们的居住区就被一个土著弓箭手发现。他认出我的衣服与众不同,发现我是小队的指挥官,直接朝我射了一箭。

    在那之前的一刹那,我因为没原由的心悸,想转头看看四周,幸运的救了我一命。”

    “真是如同戏剧中的主角一样幸运。”老管家庆幸的深吸一口气。

    “当然,我也这么觉得。”勒斯面无表情的应道。

    因为这就是一个小剧本,编剧:勒斯。

    差点死掉或变成独眼龙是真的。

    但他绝对、绝对、绝对不会说出,这道伤疤是他为了朝自己手下的士兵炫耀自己掏鸟蛋的技术,而被一只利爪鹰袭击所致,要是说出真相,他以后还怎么靠这道‘军功章’跟别人炫耀自己的军旅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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