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诗仙【第一更!求订阅!求月票!】-我在大康的咸鱼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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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康的咸鱼生活
作者:俊秀才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耶律安翔来回望着大家的情绪,很是高兴的收割了一番愤怒值。
他知道,大康人对于诗词歌赋有着谜一样的信心,根本就不认为别人比他们强。
可自己今天就是来打脸的。
让他们都知道,在这个天下,我室韦的才子也是一等一的强。
不过……
耶律安翔看向了慢悠悠喝酒的柳铭淇,从这位少年的脸上,没有看到一丝一毫的压力。
老实说,在听到柳铭淇做的第一首七言绝句之后,耶律安翔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一上来就找最强者,是不是有点冒失了。
但转而一想,如果不挑战最强者,那怎么能显示得出自己的能力?
赢弱者,向来不是耶律安翔的风格。
他要赢就赢强者,就像是飞扬堂兄一样,成为大家心目中的骄傲。
第一场输得那么彻底,一点挣扎都没有,耶律安翔被逼拿出了第二首,却已经是他做得最好的一首诗了。
为了写好这首诗,他不知道绞尽脑汁了多久。
就连他的大康老师都惊呼,这首诗拿到大康去,绝对就是一等一的好。
现在,他就拿出来了。
当着如今大康第一诗人的面儿。
就看柳铭淇怎么接招了。
所以耶律安翔也不急,他倒了一杯酒,慢慢等待。
相比起耶律安翔,一群大康人就有点坐不住了。
铭淇(小王爷)这样子,到底是有谱,还是没谱啊?
大家不敢去骚扰柳铭淇,但却都把眼神投向了梦心儿。
你上啊!
你怎么不上?
你得帮我们问问啊!
你们胆子不大,我难道就大得很?
……
一阵交锋之后,梦心儿就凑到了柳铭淇的耳边:“喂,你在干什么,大家都等着呢!赶紧杀了这个小蛮子的威风!”
她刚才险些被祖蒲古兹给羞辱了,虽然后面也解开了误会,可想要女人不小气,简直是天方夜谭。
柳铭淇其实刚才没有装比,只是在想耶律安翔还是很有才华的,好诗一首接着一首的来。
如果是处在柳铭淇本人的观点,他这种工科男,是绝对写不出这么有才华的两首诗的,会非常佩服耶律安翔,特别在他还是一个室韦族人的情况下。
但今天的柳铭淇不是柳铭淇。
他就不是人。
堂堂诗仙怎么会怕了写诗的人?
作为横压盛唐,纵横上下三千年的仙人,李太白对于任何敢挑战自己的人,都会摇摇手指,不屑一顾。
别怀疑,这可是连皇帝和杨太真都敢直面怼的人,有着自己无与伦比的骄傲。
他要没那么多骄傲,能写出那么多豪情万丈的不朽诗篇来?
所以,柳·诗仙·铭淇现在考虑的是,是不是要拿出王炸,免得他一首一首的来,自己也难得应付?
现在梦心儿提醒他,他也终于下了决定。
柳铭淇又走了出来,手里拿着酒杯,环顾四周道:“今天有酒有肉,有歌有舞,有朋友,还有远道而来的小王爷。铭淇我甚为兴奋,所以也诗性大发,做这首《朱雀楼太白入梦来》,请大家细听!”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柳又清发。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众人:“……”
包括在场的乐工、小厮、龟公在内,全都呆住了。
他们虽然不是什么诗人,但是在朱雀楼呆久了,各种才子见过许多,也接触了许多的诗篇文章。
然而,像是今天这样的连续出精品的时候,还是很不常见的。
特别是最后一首诗。
哪怕是没有任何才华的人,听到这首诗的时候,连头皮都是发颤的。
传世之作就是这样,完全是跨越一切障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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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不懂文字,不然都会有这样的感觉。
耶律安翔整个人瞠目结舌,根本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
或者说,他现在脑子里一片空白,就只是不断的在重复刚才自己听到的这首诗。
神作啊!
绝对的神作啊!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所有的诗句,随便拎出一句都是传世级别的。
加在一起,那更是千古传诵!
不千古传颂才是苍天无眼!!
本来耶律安翔还有几首诗,甚至有一首比《感秋伤》还要好一些,但此时他是根本拿不出来了。
拿什么拿?
在人家这首《朱雀楼太白入梦来》出来之后,你还拿诗作去让人家品鉴,那叫丢人现眼!
等到耶律安翔回过神来,他发现大家都在看他。
他苦笑了一声,站起来又对着柳铭淇鞠了一躬,“柳兄大才,能见识到这首传世佳作,安翔幸运之极,又五体投地,再也不敢关公门前耍大刀了!”
柳铭淇哈哈一笑,端起了酒壶,给他斟了一杯酒,“耶律兄,没有一个好的对手,是激发不出我的灵感的,这首流传千古的诗作能出来,有你的一份功劳!日后大家谈起,你也能跟着流传千古啊!”
少年说着这话,旁边的柳铭璟得意的一笑。
耶律安翔算什么?
他柳铭璟可是被写入了《将进酒》的人,千年以后大家都会知道有我柳铭璟这号人物!
耶律安翔没想到柳铭淇这么客气。
他双手举杯,等到柳铭淇倒了酒之后,赶紧抢过了酒壶,也给柳铭淇倒了一杯酒。
然后耶律安翔才说道:“柳兄,我敬你一杯,谢谢你让我能现场见证到《朱雀楼太白入梦来》的诞生,大康诗仙,你当之无愧!”
“诗仙?”柳铭淇惊讶了,“你怎么会给我安这么一个名头?”
“你写的《将进酒》,豪迈之中就透露着一股仙气。现在的《朱雀楼太白入梦来》,整首诗读下来更觉得仙气飘飘,你不是诗仙,还有谁能担当得起这样的称号?”耶律安翔正色的道。
旁边梦心儿不动声色的揪了柳铭淇的大腿一把。
她虽然才十五岁,可从小在朱雀楼长大,跟红顶白的事情见了太多了。
有时候就算是为了一个花魁的名号,都能闹出人命来。
这还只是朱雀楼!
柳铭淇如果接受了“诗仙”这个名头,那么面对的就是全天下的才子了。
众口铄金,文人的嘴能把柳铭淇给骂死。
岂料柳铭淇根本没理会她,反倒是哈哈一笑:“耶律兄此言深得我心!在这个世界上,有谁能比我更能称为诗仙?谁人敢不服,就叫他们做出《将进酒》和《朱雀楼太白入梦来》这样的传世佳作来,再和我比较比较!”
这一次连南宫丘成和柳铭璟都睁大了眼睛。
你没开玩笑吧?
这么招惹仇恨的称号你都敢接?而且接得如此爽快?
但耶律安翔本来就是草原人,性格里就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
见到柳铭淇充满豪气的样子,不觉更加心折,“柳兄此等豪情,安翔真是佩服!”
“诗仙……”
有一个姑娘,忽然不由自主的喊了出来。
大家都望向了她,她赶紧闭嘴。
“诗仙!”
但马上又有一个乐工忍不住叫出声。
“诗仙!!”
“诗仙!!!”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喊了起来,渐渐的汇聚成一个声音。
老远老远都能听到。
柳铭淇自己没有疯狂,但他的眼神却有些深邃。
过度的谦虚就是虚伪。
李太白的诗,那就是诗仙的作品,我当仁不让!
谁不服气就拿出本事来。
你要真有白老湿、杜工部的能耐……不,哪怕是小杜小李的能耐,我都承认你能和我平起平坐。
没有的话,就不要光嘴巴说了,一边呆着去吧!
再则说了。
小爷我之前不是要给自己扬名吗?
不是要让自己多一份护身符吗?
这“诗仙”的名号不就是一个最好的护身符吗?
哪个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对付一个诗仙?
特别是在大康这样的环境之下,连皇帝都不敢这么做的,更别说未来皇帝的亲信林耀了。
那就是渣渣!
……
不远处有一个院子,里面正有几位文人在吟诗作对。
听到了这边叫嚷的诗仙,他们都面面相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然后有人“扑哧”的笑了。
“这是何方小儿,居然敢如此的狂妄?”
“诗仙?哈哈哈,真敢喊啊!”
“不得不说,这些人太没有素养了,见到一点好诗就敢乱评论。”
“对的,对的!想要成为诗仙,恐怕除了能写出《将进酒》的裕王世子之外,别人都没有资格吧?”
“裕王世子也不行,一首诗不足以成仙!”
……
片刻之后,拿到了《朱雀楼太白入梦来》的他们,再次面面相窥,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首诗……”
“端的是诗仙之作啊!马兄,当浮一大白!”
“对!喝了这杯酒,我们去拜会一下诗仙!!”
“……”
像是他们一样的人,在朱雀楼还有很多很多。
转而人群便开始向着柳铭淇所在的院子汇合。
今晚的朱雀楼,注定了不平静,也注定了要写进历史之中!!
……
注:我最喜欢前面两句,诸兄不知道有没有和我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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