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智是个享受独处的人,因为性格好的关系,他的人缘一向都不错,但他偶尔也会想自己一个人安静地待着。

    比如现在,他就一个人在万记卤味店里点了一份卤牛肉饭套餐吃着。

    卤牛肉饭一如既往地美味,但他可惜的是今天的套餐不送汤了。

    周明智不大爱吃甜食,就爱喝汤,之前卤味店送的汤不管是紫菜蛋花汤抑或是排骨玉米胡萝卜汤也好,都非常地鲜美,尤其是排骨玉米胡萝卜汤,原本他以为像这种肉汤外面的店懒得把肉仔细处理干净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肉腥味,但万记卤味店的排骨汤却没有,排骨的去腥处理做得极好,吃进嘴里满是肉香,再加上玉米和胡萝卜两种食材,整碗汤的味道尤为鲜甜。

    没错,就是鲜甜。这种甜并不是指甜食那种甜腻,而是玉米和胡萝卜两种食材本身的甘甜,因此排骨汤喝起来就是鲜美回甘,一口下肚,沁人心脾,能把人一天的疲惫和烦恼都暂忘了。

    喝到排骨玉米胡萝卜汤那天,周明智不仅连着两顿都吃的是卤味饭套餐,晚上那顿他甚至在店里堂食,就为了能够厚着脸皮让老板再给他添一碗汤,他不好意思地说要加钱,但被老板笑着婉拒了。

    想起当初鲜美的排骨汤,再看看今天他选的苹果派,周明智又可惜地叹了口气,赠品都是可要可不要的,周明智本来不想浪费,打算不要这个派,但想了想还是要了,带回去给舍友吃也好,就是怕他们三个会为了抢这个派打起来。

    好在除了没有汤以外,今天的套餐还是那么完美,尤其是那道白萝卜配菜,周明智猜想这些白萝卜一定是切成块之后和牛肉一起炖煮过,吸收了牛肉的鲜香,再浇上卤汁,一份原本普普通通的白萝卜顿时变得美味无比。

    有着卤牛肉和白萝卜配菜,周明智很快就将一份拌了卤汁的米饭吃饭了,吃得干干净净,一粒米饭都没有留,自从他吃过卤味店的饭以来就一直是这样,整顿饭就沉浸在美味中不知不觉吃完了,等反应过来时,胃是被填饱了,可嘴巴却还觉得空虚。

    周明智咂巴咂巴嘴,还真觉得没吃够。

    他本来并不是一个重口腹之欲的人,可自从吃过这家卤味店的卤鸡腿之后,他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一样,每天到该吃饭的点就饿了,一饿就控制不住地想吃卤味店的饭,吃完却还觉得不够,这样逐渐养成的饮食习惯真是一种甜蜜的烦恼。

    周明智还在犹豫要不要把他的苹果派吃掉,就见他前面一张桌子的女生手里拿着被咬了一口的蜜桃派,神色夸张得仿佛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这也太好吃了吧?1

    尽管那个女生没有详细地描述蜜桃派是什么味道,但光是看她那无比陶醉的神情和动容到情不自禁的夸赞,周明智莫名就有了点想要尝尝苹果派的念头。

    这个念头在他默默看着那个女生把蜜桃派吃完之后愈演愈烈,等他看到另一个大叔原本拿着苹果派可有可无的模样到吃下第一口之后被惊喜到的眼神,周明智就再也忍不住了,小心翼翼地打开了苹果派的包装——之所以会小心翼翼,是因为外层的酥皮酥脆到容易层层掉渣。

    苹果派一拿出来,周明智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黄油香,尽管他并不爱吃甜食,不过也吃过一些价格稍贵但味道很香口感很好的面包,他最喜欢的就是黄油味重的,不太甜,但更香,因此苹果派的黄油醇香成功吸引到了他。

    周明智再也没犹豫,捧着苹果派就啃了一口,咬开苹果派酥皮的一瞬间,苹果果酱那馥郁的香甜便缓缓流进口腔,香甜却不甜腻,反而有股清新的感觉,一尝就知道苹果果酱用的都是真材实料,而不是靠添加剂之类的东西堆上去的清甜,给人的感觉就像是置身于硕果累累的苹果园一般,清香的苹果气息瞬间把人从头到尾包裹起来。

    他不仅不排斥这个香甜的苹果派,反而非常沉醉于这个味道,沉醉在黄油与苹果果酱带来的香浓中。

    苹果果酱在整个派皮被咬开一个缺口的时候就开始争先恐后地往外冒,嘴巴根本来不及兜住,做事向来淡定稳重的周明智吃起苹果派来不由得手忙脚乱的,一不小心就吃得满手都是,他吃东西从来没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过。

    周明智有些慌张,他本想抽张纸巾把手擦干净的,但转念一想用纸巾擦岂不是就把这美味的果酱给浪费了?一想到这,周明智就下意识否定了这个做法,他小心地观察了一下周围的人,发现周围所有人都在大快朵颐,全身心地投入到美食中,根本没有人会注意到他。

    于是周明智快速把手往嘴边一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漏到手上的苹果果酱吸溜进了嘴里,这下他可满意了。

    ————

    “兰兰,你这样真的没事吧?我怕林哥知道了要制裁我。而且,你说的那家店真有那么好吃吗?”袁琪手扶着莫兰兰往美食街走,心里期待又怂得不行。

    莫兰兰底气十足,丝毫不觉得瞒着林尚出来吃饭是什么大事,她还记着上次林尚抢了她卤鸡爪吃的仇呢,这会儿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你放心,别怂,在我面前他就是个弟弟,他要是敢制裁你我首先就把他给制裁了!而且我都已经跟他说好了是跟你一块儿吃饭,你只要别说漏嘴了他又怎么会知道?”

    “这家卤味店的卤味是真的很绝!保管你只要吃一次就会爱上。”

    袁琪半信半疑:“真有这么神奇吗?”

    说话间,两人就已经来到卤味店。

    看到卤味店的装潢,袁琪更是对莫兰兰的话不那么相信了,她家境不错,从小到大在外面都是吃的装修精致干净卫生的餐厅,她也吃过一些小吃摊,或许有些味道是不错,但总体来说还是不能跟大厨的手艺比的。

    不过兰兰是她多年的好友,她们也有一段时间没出来聚聚了,考虑到要照顾孕妇的口味和情绪,袁琪就都依她了。

    莫兰兰要了两份卤鸡腿饭套餐,又将其他的卤味都分别要了一点,上次没吃够的卤鸡爪,还有没吃过的鸡翅尖、卤鸡心和卤牛肉,一人一个卤鸡蛋,袁琪都看傻了:“这么多?!吃得完吗?”

    “没事,吃不完就打包带去你家吃。”莫兰兰压根没觉得这是事儿。

    “快吃吧,这么多好吃的,可馋死我了1

    说罢,莫兰兰便率先戴上一次性手套抓起一只卤鸡爪啃了起来,为了提高顾客们的用餐体验,万矜特地在每张桌子上都放了一盒方便取用的一次性手套。

    鸡爪炖煮得软烂彻底,在舌头与上颚之间轻轻一抿就能脱骨,卤汁的味道甚至能够渗透到骨子里,咸香软糯,那融化在口中满满的胶质感仿佛能够将嘴巴都粘起来。

    这就是她天天日思夜想的美味啊!

    见莫兰兰吃得这么香,袁琪嗅着萦绕在鼻尖的香味也不由得咽了咽口水,看着鸡腿饭里的大鸡腿,不由得想起曾经在一家酒店里吃过的嫩鸡,她并不知道那大厨是怎么料理的鸡,但她记得那鸡肉吃起来又嫩又滑,就连鸡胸肉都丝毫不柴,而且似乎并没有放什么大料,连汤汁都淡淡的,却极大程度地勾出了鸡肉本身的鲜美,那是她第一次知道鸡肉原来可以这么好吃。

    想起以前吃鸡的美味,袁琪就有些好奇这家店的卤鸡腿会是什么味道的了,但她比较顾及形象,那么大一只□□腿她不好意思在公共场合拿起来就啃,所以她两手都戴上手套,决定把鸡腿子一点点拆解开来,方便用筷子吃。

    手撕鸡腿比她想象中容易些,袁琪本就打算先把骨头拆出来再慢慢把肉给撕开,而当她把鸡腿拿起来时发现两根骨头的连接处轻轻一掰就断开了,她很顺利地把肉都撸了下来,而后一点点撕开,撕开的时候肉眼可以清楚地看见鸡肉丝丝的纹理,同时还能看见纹理间一点点渗出的肉汁。

    由于撕起来手感太好,味道闻起来太香,袁琪没忍住自己的食欲,不由自主地把其中一块刚撕下来的鸡腿肉塞进了嘴里——鸡肉柔软鲜嫩,鲜香四溢,让人欲罢不能。

    于是袁琪又一次不由自主地撕下一块鸡腿肉来吃掉。

    香!

    鸡肉是鲜滑软弹的口感,甚至比以前她吃过的那只盐水嫩鸡的口感还要好,鲜美的味道丝毫不输,还更上一层!另外卤香的味道更是让鸡肉的口味层次丰富了许多。

    拿来拌上卤汁浇的饭会不会更香呢?

    这个想法刚一冒出来,袁琪就迫不及待地想要试试了,她加快了手撕鸡腿肉的速度,把肉撕得尽量小一些,全铺在了米饭上。

    整只鸡腿都被拆解完毕后,袁琪迅速摘下两手的一次性手套,拿起勺子将肉和米饭都拌匀,卤汁均匀地包裹在每一颗米粒与每一块鸡腿肉上,光是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

    袁琪拿起勺子舀了一大勺,“嗷呜”一大口吃下去,肉香与卤香在口中迸发,每一口都能咀嚼到嫩滑的鸡肉和饱满的米粒,二者的搭配堪称绝妙。

    莫兰兰原本啃鸡爪啃得不亦乐乎,鸡翅尖也吃了不少,不一会儿就啃出一堆骨头来,可她一抬头却发现袁琪居然自制出一份喷香的拌饭来,眼见袁琪每口饭都拌着鸡腿肉越吃越美,莫兰兰就生出了“我也想要”的念头。

    她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不仅把鸡腿肉都撕碎绊倒了饭里,又抓碎了一些卤牛肉放下去,甚至把卤鸡蛋都用勺子压碎了,把装着其他卤味盘子里多余的卤汁又加了一点下去,所有的这些拌着米饭豁楞豁楞全都搅匀,这一份香气扑鼻的卤味拌饭,给她满汉全席都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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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的卤味店把所有人馋哭了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笔趣阁只为原作者红棠白雪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 第16章 馋哭人数×16-你吃卤味吗-我开的卤味店把所有人馋哭了 作者:红棠白雪,我开的卤味店把所有人馋哭了,笔趣阁并收藏我开的卤味店把所有人馋哭了最新章节 伏天记笔趣阁最新章节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