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兰陵陪着皇后吃完饭,就被马车送回了书院,兰陵趴在窗口看着外面的小雪对高阳说:“你觉得这个法子有没有用?”

    高阳低着头整理那些笋子,对兰陵的话充耳不闻,自己已经许配给了房遗爱,当时还很不满意,现在看起来是多么的幸运啊,房遗爱一身的武艺,虽然在勋贵少年中算不得最好,遇到李鹏程他们还是会丢盔弃甲,但是和其他姐妹的夫婿比起来已经算的上一等一的了。$文学网$【】

    “我知道没用,母后那么聪明,一定会看穿我的小把戏,如今吐蕃人在不断地游说那些大臣,想答应他们和亲的事情,现在年纪最合适的就是我了,姐姐,我不想去吐蕃,先生说了,那里基本上没有夏天这一说,一年里只有三个季节,大雪覆盖的日子足足有半年,更何况,咱们唐人上了吐蕃高原,活不久的,姐姐,帮帮我吧。”

    兰陵的小脸变得煞白,在窗外纷飞的白雪映衬下显得格外的娇弱,自古以来和亲的女子就没有好下场的,汉家四百零六年的江山,不知浸染了多少皇家贵女的血泪。

    王昭君出塞一曲平沙落雁,断人肠,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催人心肝,兰陵只想躲在大唐卖自己的奶糖,不愿意去白雪皑皑的高原做吐蕃王的妃子,好不容易想出了粗俗这一个办法,如今看起来,效果不佳。

    高阳不敢给她胡出主意,这时候的兰陵哪怕是救命稻草也会死死的抓住,她们偷偷看了那些吐蕃人。结果被吓得魂飞天外,脸上涂着淡黄色的泥巴,她们不敢肯定那到底是什么东西,风吹过来。腥膻的气味能让人闭过气去,大夏天披着羊皮袄,上面的虱子在进进出出的闲逛,其中的一个武士。摸到了一个肥硕的,想都不想就扔进了嘴里……

    吐蕃人一般只洗两回澡,一次是出生,一次是死亡,想起先生讲述天下地理风俗的话,兰陵认为自己如果去了吐蕃绝对没有活过十天的可能。

    高阳使劲的想,她发现除了大姐,好像别的姐姐的婚事都是父皇指的婚,大姐的也是。那个人听说和吐蕃人一样的恶心。但是很快。那个土王就死了,大姐最后成了那片土地的主人,如果兰陵想要逃避过去。除非他出手。

    犹豫了半响,才小声的在兰陵耳边说出了自己的主意。兰陵死灰般的面容终于恢复了一点血色,小拳头握的紧紧地,自己怎么忘了,大姐夫才是自己最后的希望。

    进了院子,女管事就落下了门闩,兰陵直接回了自己的寝室,只见云丫,小武,长孙兰,正拥着被子坐在下铺上打牌,见兰陵回来了,云丫张口说:“我牺牲了名节帮你,不知道有没有效果?反正我不打算嫁人,有没有名节都一样,你们皇家怎么这么麻烦啊,要是我哥哥,才舍不得把我们嫁给那些臭人。

    臭人才打小暮的主意,我哥哥这些天就不断地找吐蕃人的麻烦,听说吐蕃人的腿已经被打折了好几条了。“

    小武推了云丫一下说:“不一样的,师父站在自家的立场上考虑问题,陛下需要站在天下的立场上考虑,吐蕃人难得的向大唐示好,这确实是一个两家修好的好机会,更何况将来大唐公主的儿子可以继承吐蕃王位的话,岂不是世世代代都会友好下去,嫁一个公主很划算,如果这个公主够聪明,背靠大唐,说不定很快就会大权在握,当然需要先把自己的丈夫还有那个禄东赞弄死才成。”

    长孙兰,云丫,兰陵,包括刚刚进门的高阳都听得目瞪口呆,小武见几个人都变傻了,把手里的牌放下说:“吐蕃人不是要娶公主,他们是想要公主的嫁妆,大唐也不是要嫁公主,是要求吐蕃臣服,反正对大唐和吐蕃两方面来说,公主无所谓,就是送一头公猪去,只要嫁妆让吐蕃人满意,他们也会高高兴兴的迎娶。

    兰陵,你把自己的身份高看了,你没那么重要,在天下社稷面前任何人都是无足轻重的,不过依我看啊,谁最合适呢?隔壁屋子里的那个妖精最合适。

    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又是商贾之女,随便找一个王爷收为义女,给她加上一个公主头衔,嫁过去了事,这个妖精说不定就会把吐蕃掀个底朝天,要心计有心计,要手腕有手腕,再加上人长得漂亮,吐蕃的那些鳖蛋还不高兴的晕过去啊。“

    长孙兰颤抖着声音说:“小武,你们不要害庞匙儿,她那么柔弱,去了高原一定是死路一条,咱们不能这么做。”

    “庞匙儿是你朋友,兰陵是你表妹,你想想吧,反正都是死,庞匙儿去死,还是兰陵去死,长孙兰,想清楚,这个世界没有两全其美的事情,兰陵不愿意去那是肯定的,庞匙儿愿不愿意去你怎么知道,说不定他们家正好想开拓吐蕃商道正愁找不到门路,现在有这么好的机缘,说不定人家求之不得呢。”

    长孙兰支支吾吾了很久,突然说:“我才不要现在就选择,武媚,你想的太简单,说不定人家吐蕃人嫌弃商贾的身份太低,要一个身份高的,这里面公主下来就是你和云丫,你怎么不在你和云丫之间选择?非要我在匙儿和兰陵之间选?”

    小武习惯性的拿出自己的折扇在手上玩一圈,拿扇子柄挑起长孙兰的俏脸笑着说:“哎呀,没看出来,平日里闷葫芦一样的长孙兰今天倒是牙尖嘴利,说得好,如果是我和小丫,你猜猜会发生什么事?”

    长孙兰摇摇头,兰陵也摇摇头,只有云丫没心没肺的傻笑。

    “我敢保证,吐蕃人一定娶不成我们,因为我师父不答应,我师父不答应,吐蕃人就会很麻烦,知不知道,吐蕃人莫名其妙的死了三百多,我敢说,吐蕃人要是敢要我们,一定会死的更多,即使我和小丫上了高原,弄不好那个吐蕃王已经死翘翘了,我们去直接当王后,大权在握,也不错。”

    “白痴!”高阳骂了一声就脱掉自己的衣服爬上了自己的床铺,和这些把天下英雄看得狗屎不如的白痴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兰陵刚刚起了兴致的脸一下子就垮了下去,低着脑袋也脱衣上床,没了说话的兴趣,自己的父皇,母后,是人里面的霸王,吐蕃的松赞干布听说也是人杰,这次来大唐的禄东赞听说也博得大唐君臣的一致好评,自己一个小女子,想要在这些人手里钻空子,太难了。

    长孙兰有点不好意思,他家里的哥哥多,回家的时候总共是能听到他们指斥方遒的声音,所以耳濡目染了这些激情,现在被高阳一语道破,很是难为情。

    小武站起来,拿着扇子敲着脑袋说:“白痴和天才只有一步之遥,知道这话是谁说的吗?是我师父说的,他又说,燕雀和鸿鹄之间的也有共同点,那就是都要飞,没有经过实践检验的话,你不能说他是错的,哪怕这句话听起来非常的可笑,很久以前,人们认为肉只有一种吃法,那就是烧烤,后来锅子出现了人们开始知道煮肉了,以前人们认为从悬崖上往下跳绝对会被摔死,结果,魏王殿下证明只要做好准备挂上降落伞一定就摔不死。

    高阳,你只凭猜度,凭什么说我的主意是白痴?“

    高阳把身子钻进了被子里,把自己的脑袋捂得严严实实,不和武媚争论,因为这样的争论绝对是武媚所擅长的,书院里有一条座右铭就是,从不在别人最擅长的领域向他发起进攻,既然自己的长处是理智,武媚的长处是疯狂和冒险,和她争辨是不理智的。

    没有人和自己说话,小武也觉得无趣,看到长孙兰脱得就剩下一件胸围子就吓唬她说:“今晚可是希帕蒂亚先生查房,要是被非礼别说我没警告你。”

    长孙兰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给小五,抽出被子里的暖婆子,自己钻了进去,大雪天钻热被窝实在是绝顶的享受啊。

    隔着玻璃看着外面大团的雪往下落,小武觉得没意思透顶了,不知道远在蜀中的娘亲和大姐,小妹是否平安,上回来信说大姐嫁人了,男方是一个小吏,小武就对姐姐深深地不值,公爷家的长女居然嫁给了小吏,实在是有辱门楣,姐姐那么漂亮,太可惜了,如果娘亲和姐姐她们没回蜀中,自己在书院里应该很容易就能给姐姐找一个好丈夫,哪怕是现在苦几年,将来一定是诰命夫人的命。

    刚才的一番话勾起了小姑娘的思绪,我到底要嫁给谁?侯杰?这是个傻子,还没脑子,嫁给他岂不是要倒霉一辈子?

    狄仁杰?太熟了,几乎可以说熟的没了感觉,和他生活一辈子,现在就能知道八十年以后的样子,太没劲了。

    小武的脸孔突然红了起来,把下铺的小丫踩得兹里哇啦的大叫,攀上自己的上铺,衣服脱得精光,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的,好像被子就是自己遮风挡雨的外壳。

    ps: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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