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算垄断!就苹果那么点市场份额?给华夏高科的音乐豆荚提鞋都不配,真正占据垄断地位的,是咱们华夏高科……”谁知道在听到了贾鸿渐的问题之后,律师居然这么说道!擦,那咱们不仅没办法恶心苹果,还有可能被苹果恶心了?就在贾鸿渐惊讶的时候,却听着律师又说话了,“可是这不代表苹果做的就是合法的,至少是可以起诉他们一下的。<具体来说,不能是我们公司站出来起诉他们违反了反垄断法,而应该是消费者站出来进行集体诉讼,说他们限定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是对公平竞争法的践踏和蔑视!”律师居然瞬间就反掌为云覆障位雨啊!
卧槽!贾鸿渐当时就有点听傻了……这你妹的跟他刚才说的有区别?好吧,可能律师这么一个行业吃的就是文字饭,吃的就是这么一个字两个字不同的饭,人家的专业说法跟咱的说法不一样,可是很可能内涵是一样的!所以此时贾鸿渐也顾不得惊讶了,他赶忙就问道:“这样可行?可以告他们?”“没错,可以告,不过要找消费者来告!找个消费者买了他们的ipod,然后说ipod不能播放其他音乐商店购买的音乐,这是一种吃果果的限制消费者选择权的问题。我们音乐豆荚系统都为了避免被人告垄断,贾总您都很聪明的提前开放了播放其他软件商店购买音乐的权限了,他们凭什么还这么嚣张的不给?必须得告!只不过可能金额就要小了点了。一般来说我们美国这边。限制了消费者选择权的问题,那是可以有惩罚性赔款,可以开价很高,估计两三亿的赔偿要求都可能达到,如果苹果还占据了垄断地位,明确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话,那么赔偿价格自动翻倍……”
卧槽!当时贾鸿渐就惊了!当年他让音乐豆荚系统可以播放“不明来源”的mp3的时候,那真是抱着避免被人告垄断的想法的。作为一个微软和英特尔都能被告垄断的国家,贾鸿渐在这么一个美国混,能不注意这么一个事儿么?在世纪之交的时候。这微软在欧洲面临反垄断诉讼。美国也各种调查微软,最后一度传出来微软可能被强制分割变成两个公司的可能!以前历史上的贾鸿渐听到了这么一个消息的时候那都惊了好么,他都没想到这么一个强大的公司居然可能会因为反垄断而被一个国家强制分割成为两个公司的事儿!
所以在这么一个时空,在他认真的在美国这边运营公司的时候。他就时刻注意着有可能违反反垄断法的事儿!他也研究过美国的反垄断法。实际上占据了垄断地位并不是什么问题——总不能说咱比别的竞争对手都牛是咱的问题吧?而反垄断法主要的打击对象呢。那就是一个公司占据了垄断地位之后,又利用他们的垄断地位来打压竞争对手!比如说微软的windows系统占据了垄断地位了,他们什么事儿都不做一点事情都没有。一点都不会被处罚。但是因为当年比尔盖茨没有预料到浏览器和上网会这么牛,所以微软的ie开发的太晚了!
为了推广ie,这微软就选择了火中取栗,就选择了把ie和系统给捆绑起来,让消费者安装了系统之后直接就自动安装上了ie。这样对于很多不懂的消费者来说,人家很可能就不装其他的浏览器了啊!再说在早年间,哪儿有什么火狐哪儿有什么傲游哪儿有什么chrome啊?就一个网景浏览器,那直接就被ie和微软给整的差不多死了!所以这么一个事儿才成为了微软的把柄了,才成为了微软违背了反垄断法的关键了!在这么一个时空中,贾鸿渐是各种主动避免这种事儿的产生!
就像是他家的搜索引擎,那是一点都不会屏蔽掉别家搜索引擎搜索出来的结果的!虽然说别家的搜索引擎在福尔摩斯引擎之下小的可怜,但是咱没有限制消费者看到别家的结果啊!而在这么一个情况之下,实际上消费者更加多的选择了他们家的福尔摩斯平台来搜索!原因就是这么一个平台最“无私”,可以说这些年来美国的消费者都已经养成了把福尔摩斯平台当成他们准备上网的第一站,也就是上网的起点了!在这么一个情况之下,贾鸿渐的战略不就完成了么?而在另外一方面,像是音乐豆荚系统,因为贾鸿渐他们普及的最早,所以他们消费者最多,而且因为他们是最早跟美国唱片公司谈的,所以他们的产品也最早的就覆盖了近乎所有的音乐产品。
在这么一个情况下,消费者当然倾向于在他们平台上购买了。因为购买人数多,所以音乐公司更容易听福尔摩斯的话给音乐豆荚上面的音乐打折什么的,这样一来不是更多消费者就愿意进来了?这就是马太效应,这就是赢者通吃!在这么一个情况下,贾鸿渐并没有约束只能播放音乐豆荚在线平台购买的音乐,实际上别家购买到的音乐在音乐豆荚上也能放!因为音乐豆荚这么一个硬件他们也是赚钱的!只要消费者选择购买了音乐豆荚硬件,哪怕就算不在音乐豆荚的在线页面里面购买任何音乐,其实华夏高科和福尔摩斯公司也是赚钱了!
而且在另外一方面,福尔摩斯公司的音乐豆荚在线页面,或者说“在线商城”这么一个东西吧,这么些年下来已经被贾鸿渐指点着改变成为了一个在线社区。这年头不少新人出道,那都是靠着这么一个系统的好吧!他们都是把自己唱歌的内容录下来,弄成mp3格式上传到了音乐豆荚系统里面然后免费给大家听,人数多了之后好评多了之后。自然就有唱片公司过来签约。可以说音乐豆荚在线社区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卖音乐的地方了,这已经是一个浓缩的音乐业界了!
其实苹果的做法呢,那也情有可原。就像是说早年间为什么清朝要被美国之类的国家逼着签署通商条款?因为对于世界上工业强的国家来说,他们就是希望自由竞争,因为小国的成本比不上他们!就像是安哥拉一样,他们本国因为什么东西都要进口,所以物价贵的一比!可是如果安哥拉碰到了一个雄主,准备发展安哥拉本土工业,然后要设计各种关税壁垒,老百姓的日子当然一下就难过了——因为本土生产的东西比哪怕飘洋过海价格飙升的产品来说。那价格都要贵不少!但是这么做真的对国家本身有好处。也许过个几十年安哥拉本土工业牛逼起来了,他们就可以对非洲其他国家进行出口什么的了。但是这时候如果中国想要摧毁安哥拉的工业,让安哥拉就保持一个倾销市场呢,那当然需要安哥拉打开国门了。这样一来中国的产品哪怕价格飙升也比其他国家尤其是安哥拉自产的产品便宜!
同样。苹果他们“闭关锁国”是为了啥。就是为了保护他们自己啊!如果说他们的ipod直接能够兼容音乐豆荚系统里面下载的东西了,那么除了ipod本身硬件赚钱了之外,是不是消费者下载的大量音乐的缴费都给了音乐豆荚了?是不是苹果就拿不到分成了?虽然说贾鸿渐可以承受的了只卖硬件赚钱。但是苹果受不了啊,因为大家硬件销售的数量不一样啊!音乐豆荚全球都快卖出一千万台了,当然不在乎只是硬件赚钱了!一台硬件他们赚十美元,一千万台也是一个亿美元呢!而ipod现在在全世界也不过卖掉了几十万台而已!而且还面临着音乐豆荚的各种竞争,如果只卖硬件,苹果赚什么钱?
本来来说,苹果这种“小企业”为了保护他们自己,进行“闭关锁国”那是很正常的。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是这么做的,就像是中国为了保护本土的文化产业以及汽车产业,美国大片每年只有限额进口,美国汽车更是要面临巨额的关税。但是问题在于,谁让苹果不是国家呢?中国是国家,有主权,这么一个地盘上中国政府做主,所以他们可以跟美国政府谈,美国政府也没办法,只能大家商量着来。但是苹果和华夏高科不一样啊,这两家不是国家,所以大家都要听美国政府的话,这美国政府说东了,大家就不能说西!
话说回来,律师在分析了之后,表明真的有希望告苹果不正当竞争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那么既然可以咱们就开搞呗!不过怎么搞呢?贾鸿渐在美国这边老百姓中的人脉可是不多,不像是国内那么多。他没办法振臂一呼就让人起来造苹果的反!那么怎么弄?还能怎么弄,咱们把专家搞过来呗——别忘了,汪海这么一个打架能手那可是一直在贾鸿渐的旗下呢!虽然这些年打架事业表面上清淡了很多,但是那是贾鸿渐淡出的结果。汪海实际上还是带着“鸿渐研究所”的一批人没事儿打架呢,特别是业务基本都是跟厂家合作的进行打假,然后从厂家得到报酬的那么一种,这样当然就不太吸引消费者注意了。
贾鸿渐打了一个电话,派了专机过去接了汪海和叶静过来,那就准备要给苹果找麻烦了!这次他的行动目标也很明确,就是让汪海和叶静作为“幕后黑手”,让他们俩招募一批美国本土的人手。然后让这些人呢,都去买了苹果的ipod,最后大家来一个集体诉讼!一起告苹果公司!这样一来这新闻动静就够大的了吧?上百消费者一起告苹果不正当竞争限制消费者选择权,这事儿绝对也吸引美国媒体甚至是全世界媒体吧?然后这事儿肯定就要牵扯乔布斯的经历吧?反正这事儿告上法院之后,贾鸿渐就不用怎么关心了,可是之后乔布斯就要一直关心!
虽然这么一个事儿不一定能够牵扯苹果公司研发iphone的注意力以及进度,但是给别人找麻烦,让乔布斯忙的头疼,这是贾鸿渐很擅长的事儿!反正咱们这边就是消耗1的经历,害的乔布斯可能要搭上几十甚至上百的精力进去,何乐而不为呢?反正大家都是竞争对手,竞争对手不喜欢的,就是咱们喜欢的。能让竞争对手难受的,这就是咱们要做的!(未完待续。。)
卧槽!贾鸿渐当时就有点听傻了……这你妹的跟他刚才说的有区别?好吧,可能律师这么一个行业吃的就是文字饭,吃的就是这么一个字两个字不同的饭,人家的专业说法跟咱的说法不一样,可是很可能内涵是一样的!所以此时贾鸿渐也顾不得惊讶了,他赶忙就问道:“这样可行?可以告他们?”“没错,可以告,不过要找消费者来告!找个消费者买了他们的ipod,然后说ipod不能播放其他音乐商店购买的音乐,这是一种吃果果的限制消费者选择权的问题。我们音乐豆荚系统都为了避免被人告垄断,贾总您都很聪明的提前开放了播放其他软件商店购买音乐的权限了,他们凭什么还这么嚣张的不给?必须得告!只不过可能金额就要小了点了。一般来说我们美国这边。限制了消费者选择权的问题,那是可以有惩罚性赔款,可以开价很高,估计两三亿的赔偿要求都可能达到,如果苹果还占据了垄断地位,明确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话,那么赔偿价格自动翻倍……”
卧槽!当时贾鸿渐就惊了!当年他让音乐豆荚系统可以播放“不明来源”的mp3的时候,那真是抱着避免被人告垄断的想法的。作为一个微软和英特尔都能被告垄断的国家,贾鸿渐在这么一个美国混,能不注意这么一个事儿么?在世纪之交的时候。这微软在欧洲面临反垄断诉讼。美国也各种调查微软,最后一度传出来微软可能被强制分割变成两个公司的可能!以前历史上的贾鸿渐听到了这么一个消息的时候那都惊了好么,他都没想到这么一个强大的公司居然可能会因为反垄断而被一个国家强制分割成为两个公司的事儿!
所以在这么一个时空,在他认真的在美国这边运营公司的时候。他就时刻注意着有可能违反反垄断法的事儿!他也研究过美国的反垄断法。实际上占据了垄断地位并不是什么问题——总不能说咱比别的竞争对手都牛是咱的问题吧?而反垄断法主要的打击对象呢。那就是一个公司占据了垄断地位之后,又利用他们的垄断地位来打压竞争对手!比如说微软的windows系统占据了垄断地位了,他们什么事儿都不做一点事情都没有。一点都不会被处罚。但是因为当年比尔盖茨没有预料到浏览器和上网会这么牛,所以微软的ie开发的太晚了!
为了推广ie,这微软就选择了火中取栗,就选择了把ie和系统给捆绑起来,让消费者安装了系统之后直接就自动安装上了ie。这样对于很多不懂的消费者来说,人家很可能就不装其他的浏览器了啊!再说在早年间,哪儿有什么火狐哪儿有什么傲游哪儿有什么chrome啊?就一个网景浏览器,那直接就被ie和微软给整的差不多死了!所以这么一个事儿才成为了微软的把柄了,才成为了微软违背了反垄断法的关键了!在这么一个时空中,贾鸿渐是各种主动避免这种事儿的产生!
就像是他家的搜索引擎,那是一点都不会屏蔽掉别家搜索引擎搜索出来的结果的!虽然说别家的搜索引擎在福尔摩斯引擎之下小的可怜,但是咱没有限制消费者看到别家的结果啊!而在这么一个情况之下,实际上消费者更加多的选择了他们家的福尔摩斯平台来搜索!原因就是这么一个平台最“无私”,可以说这些年来美国的消费者都已经养成了把福尔摩斯平台当成他们准备上网的第一站,也就是上网的起点了!在这么一个情况之下,贾鸿渐的战略不就完成了么?而在另外一方面,像是音乐豆荚系统,因为贾鸿渐他们普及的最早,所以他们消费者最多,而且因为他们是最早跟美国唱片公司谈的,所以他们的产品也最早的就覆盖了近乎所有的音乐产品。
在这么一个情况下,消费者当然倾向于在他们平台上购买了。因为购买人数多,所以音乐公司更容易听福尔摩斯的话给音乐豆荚上面的音乐打折什么的,这样一来不是更多消费者就愿意进来了?这就是马太效应,这就是赢者通吃!在这么一个情况下,贾鸿渐并没有约束只能播放音乐豆荚在线平台购买的音乐,实际上别家购买到的音乐在音乐豆荚上也能放!因为音乐豆荚这么一个硬件他们也是赚钱的!只要消费者选择购买了音乐豆荚硬件,哪怕就算不在音乐豆荚的在线页面里面购买任何音乐,其实华夏高科和福尔摩斯公司也是赚钱了!
而且在另外一方面,福尔摩斯公司的音乐豆荚在线页面,或者说“在线商城”这么一个东西吧,这么些年下来已经被贾鸿渐指点着改变成为了一个在线社区。这年头不少新人出道,那都是靠着这么一个系统的好吧!他们都是把自己唱歌的内容录下来,弄成mp3格式上传到了音乐豆荚系统里面然后免费给大家听,人数多了之后好评多了之后。自然就有唱片公司过来签约。可以说音乐豆荚在线社区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卖音乐的地方了,这已经是一个浓缩的音乐业界了!
其实苹果的做法呢,那也情有可原。就像是说早年间为什么清朝要被美国之类的国家逼着签署通商条款?因为对于世界上工业强的国家来说,他们就是希望自由竞争,因为小国的成本比不上他们!就像是安哥拉一样,他们本国因为什么东西都要进口,所以物价贵的一比!可是如果安哥拉碰到了一个雄主,准备发展安哥拉本土工业,然后要设计各种关税壁垒,老百姓的日子当然一下就难过了——因为本土生产的东西比哪怕飘洋过海价格飙升的产品来说。那价格都要贵不少!但是这么做真的对国家本身有好处。也许过个几十年安哥拉本土工业牛逼起来了,他们就可以对非洲其他国家进行出口什么的了。但是这时候如果中国想要摧毁安哥拉的工业,让安哥拉就保持一个倾销市场呢,那当然需要安哥拉打开国门了。这样一来中国的产品哪怕价格飙升也比其他国家尤其是安哥拉自产的产品便宜!
同样。苹果他们“闭关锁国”是为了啥。就是为了保护他们自己啊!如果说他们的ipod直接能够兼容音乐豆荚系统里面下载的东西了,那么除了ipod本身硬件赚钱了之外,是不是消费者下载的大量音乐的缴费都给了音乐豆荚了?是不是苹果就拿不到分成了?虽然说贾鸿渐可以承受的了只卖硬件赚钱。但是苹果受不了啊,因为大家硬件销售的数量不一样啊!音乐豆荚全球都快卖出一千万台了,当然不在乎只是硬件赚钱了!一台硬件他们赚十美元,一千万台也是一个亿美元呢!而ipod现在在全世界也不过卖掉了几十万台而已!而且还面临着音乐豆荚的各种竞争,如果只卖硬件,苹果赚什么钱?
本来来说,苹果这种“小企业”为了保护他们自己,进行“闭关锁国”那是很正常的。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是这么做的,就像是中国为了保护本土的文化产业以及汽车产业,美国大片每年只有限额进口,美国汽车更是要面临巨额的关税。但是问题在于,谁让苹果不是国家呢?中国是国家,有主权,这么一个地盘上中国政府做主,所以他们可以跟美国政府谈,美国政府也没办法,只能大家商量着来。但是苹果和华夏高科不一样啊,这两家不是国家,所以大家都要听美国政府的话,这美国政府说东了,大家就不能说西!
话说回来,律师在分析了之后,表明真的有希望告苹果不正当竞争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那么既然可以咱们就开搞呗!不过怎么搞呢?贾鸿渐在美国这边老百姓中的人脉可是不多,不像是国内那么多。他没办法振臂一呼就让人起来造苹果的反!那么怎么弄?还能怎么弄,咱们把专家搞过来呗——别忘了,汪海这么一个打架能手那可是一直在贾鸿渐的旗下呢!虽然这些年打架事业表面上清淡了很多,但是那是贾鸿渐淡出的结果。汪海实际上还是带着“鸿渐研究所”的一批人没事儿打架呢,特别是业务基本都是跟厂家合作的进行打假,然后从厂家得到报酬的那么一种,这样当然就不太吸引消费者注意了。
贾鸿渐打了一个电话,派了专机过去接了汪海和叶静过来,那就准备要给苹果找麻烦了!这次他的行动目标也很明确,就是让汪海和叶静作为“幕后黑手”,让他们俩招募一批美国本土的人手。然后让这些人呢,都去买了苹果的ipod,最后大家来一个集体诉讼!一起告苹果公司!这样一来这新闻动静就够大的了吧?上百消费者一起告苹果不正当竞争限制消费者选择权,这事儿绝对也吸引美国媒体甚至是全世界媒体吧?然后这事儿肯定就要牵扯乔布斯的经历吧?反正这事儿告上法院之后,贾鸿渐就不用怎么关心了,可是之后乔布斯就要一直关心!
虽然这么一个事儿不一定能够牵扯苹果公司研发iphone的注意力以及进度,但是给别人找麻烦,让乔布斯忙的头疼,这是贾鸿渐很擅长的事儿!反正咱们这边就是消耗1的经历,害的乔布斯可能要搭上几十甚至上百的精力进去,何乐而不为呢?反正大家都是竞争对手,竞争对手不喜欢的,就是咱们喜欢的。能让竞争对手难受的,这就是咱们要做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