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倪广南之后,贾鸿渐微微的松了一口气,这让自己公司内部的大能发现了自己的笑眯眯,解释起来还真有点麻烦。贾鸿渐拿着倪广南留下来的那张皱皱巴巴的概念图,随手就撕了个粉碎。一边撕着,他一边想着这个ipod为啥会热卖。
的确,在ipod上市之前,专业人士都很不看好乔布斯的这个设计。因为mp3这个东西说白了,无论怎么样都是一个有损压缩的标准,音质上的确是没办法跟cd这样的无损音乐进行比拼的,但是mp3为啥就能干趴下了cd呢?便宜、便携,至少在中国是这样。贾鸿渐还记得自己前世在2000年前后买得一个cd随身听,当时1800大洋的索尼随身听,每次听的时候,随身听只能放在包里,然后用线控控制。结果后来发现,市面上有了一种mp3,居然本体就直接可以跟索尼的线控一样夹在身上。这样一来哪怕身上不带包都可以听音乐,相对来说当然就便携了!而且带着mp3还可以一边跑步一边听,而cd随身听就不太行了,哪怕行业显得太重!
不过当时贾鸿渐买得mp3那都是国产货,便宜的狠,一百块两百块而已。所以对贾鸿渐来说,这种便宜又好用的东西,才是促使他淘汰了cd随身听的主要因素。别的至于什么音质受损什么的,他又不是音乐发烧友,又不需要听的那么好!
可是后来苹果主推ipod的时候。还真让贾鸿渐吓了一跳,当时的ipod动辄上g的容量让市面上还是128、256m容量的mp3相形见绌。至少从容量上来说,还真让贾鸿渐有点购买欲,不过看着2000多大洋的价格,贾鸿渐还是怂了。不过后来,不知道怎么着,这个ipod好像就有点变成了流行的架势。好像买ipod就是最流行的人,很多白富美都买着ipod听来听去,好像这就是最时尚的行为……然后白富美们就开始说着ipod多么多么人性化。多么多么好……
等等,这么说来,ipod好卖其实不是因为其本身的性能如何。而是因为其附加的因素?要知道在当年,苹果这个公司在国内的知名度可是几乎等于没有。因为从80年代开始,没有了乔布斯的苹果一直在走下坡路,走到了乔布斯回归的时候那都已经快混不下去了!而乔布斯回归苹果之后,则是先推出了imac一体机,也就是把整个电脑都做到一个显示器里面的那种东东。
这种东东在欧美还算热卖,但是在中国当时并没有多少人知道。所以ipod进入中国,可以说是苹果在中国的第一次知名,可以说是第一次做市场!而这种做市场居然还就能在没有口碑的情况下做出来了“文化”的概念,这就真是本事了!当然了。跟欧美日本比起来,中国的ipod真的卖的不算多,不过起码是开启了一个市场。
贾鸿渐琢磨下来,觉得乔布斯能成功,除了对于市场商机的敏感程度以及对于电子产品的设计之外。最成功的一点就是其美学设计和文化设计!什么叫美学设计?就是乔布斯主导设计出来的产品,那外观看起来肯定都是好看的,充满了一种工业设计的简单美。同时再打广告的时候,弄得流行一点,显得好像用这个东西就是赶流行,那就慢慢能有了一个文化的概念出来了。所以。其实乔布斯卖的不是产品,而是卖的工业设计的美学概念以及一个流行文化!
这么比较下来的话还真是这样,就像是台式机市场,或者叫做pc市场。因为很少有文化的概念,没有一个流行的因素,所以台式机市场就没办法做的跟苹果一样火爆!同样手机也是,手机方面,苹果在乔布斯的主导下,从iphone1一直弄到了iphone4s,那一路下来都是在进步,一路都是领先,一路都是在创造流行文化,而其他的竞争对手们呢,一个个都是跟在后面走,而且还是很没流行文化的跟在后面走。
同时ipad平板电脑也是这样,苹果先创造出来了之后,结果买ipad的人就可以显得好像挺有品位挺流行,但是用三星平板电脑的可能别人就要问“为啥你不卖个ipad”!这就是背后少了一个流行文化因素的结果!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讲,如果贾鸿渐他们华夏高科要做类似ipod这样的一个mp3随身听的话,那最好也是要创造一个流行文化出来,而且外观还最好设计的比较简单美!
对于设计贾鸿渐并不担心,因为有苹果公司的珠玉在前,他贾鸿渐手下哪怕没人能比的上苹果公司的设计人才,但是他贾鸿渐可以指点啊!外观完全全抄ipod不就行了么!这点又不难!但是问题是,一个流行文化怎么开创呢?不断的砸广告?问题是三星在后世也经常砸广告,可是为啥他们就没显得有啥品牌文化出来?
也许,乔布斯和他们的营销人员,特别擅长做文化营销,他们特别擅长把自己的产品和流行文化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从而创造出来一个自己产品的流行文化?不过别的公司的销售人员显然也不是吃素的,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做出来呢?
想着想着,贾鸿渐开始回忆着自己前世记忆里面那些感觉起来有“文化”的企业,除了苹果之外,给贾鸿渐感觉ibm就比较有文化。就像是ibm在2000年之后经常在国内做的广告里面一样,他不是跟别人一样推销具体哪个产品,而是一直在给自己的公司打广告,一直在推销ibm的解决方案!这一点弄出来之后,给人的感觉好像就不是一个推销员,而是一个专业人士!
就像是贾鸿渐记忆里面最早一个看到ibm的广告,大概还是新世纪初期,当时电视里面的广告不管中外,都是推销某个具体产品的。但是ibm的那个广告就不一样——记得这应该是个电商的广告,画面里面就是一个年轻人进入了超市,然后不断的偷偷摸摸的把超市里的产品藏在自己的衣服里面,看起来就跟做贼一样!
这个时候没有任何的语言或者文字进行解说或者推销,于是这种看起来有点悬疑的广告还真的吸引了贾鸿渐的注意力。接着那个年轻人偷完了东西之后,大摇大摆的就往出口走,出口那边站着两个身高马大的保安,两个保安还一直在盯着这个年轻人看,当时贾鸿渐的心都有点被提起来了,他当然想知道这个年轻人会不会被抓到!
结果谁知道那俩保安根本就不管这个年轻人,然后年轻人施施然走到了店门口的时候,就只见着有东西扫了一下年轻人的身体,然后就显示所有东西的价格,最后直接在信用卡里面扣掉了商品的钱!到了这个时候,贾鸿渐这才明白,原来这算是一个电子商务或者说只能商务的解决方案?
等到这些画面都结束了,才出来ibm的标志,然后显示——“ibm电子商务解决方案”之类的名字。光是这么一弄,让贾鸿渐一点都没感觉到这是厂商在打广告,也没感觉这是在推销产品,而像是一个专业的企业在展示他们本身的专业程度一样!或者说!他们这根本就不是广告,而是把广告和企业形象片结合到了一起!
没错!这个年头太多的人看过了太多的广告,到了21世纪各种广告那更是无孔不入。甚至人类都产生了一种广告自动屏蔽功能,看到了广告之后,根本就不会被广告打动!甚至看完了就跟没看差不多!在这种情况下,就贾鸿渐自己而言,估计是心里已经对广告有了个防御机制,只要感觉是有人想要把什么产品推销给他,他就自动不感兴趣——哪怕是电话销售各种保险之类的,可能本来贾鸿渐真的需要,但是因为感觉到了自己正在被推销,下意识的他就不想听,就是不想要!
这么说来的话,ipod好像当年的广告也有点这个意思。就像是当年ipod在国内播放的广告,一点没说ipod有什么多好多好的能力,技术多么多么领先,反而就是用一个类似剪影的动画,展现一帮南美人在拉丁音乐下跳舞,显现出来一种音乐的乐趣!或者是用了feist这样的女歌手,唱的一首《4》,通过音乐和那种有点高贵冷艳的流行感觉来从心底打动人,而不是急匆匆的想要从消费者口袋里面拿钱一样的说这个功能多好,那个功能多好!
这么说来,苹果的一个广告策略,那就是用“不是广告的广告”方法,来曲线绕过消费者心里的那个对广告的屏障,然后潜移默化的像是《盗梦空间》里面一样,在消费者的内心深处“植入”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就是——我们不是来推销给你商品的,而是介绍一个流行文化给你。如果你加入这个流行文化,就会显得你特别有品位,就会显得你非常流行!
经过这么一段分析的话,贾鸿渐算是对怎么推广他们自己的ipod有了点底了……(欢迎您来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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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在ipod上市之前,专业人士都很不看好乔布斯的这个设计。因为mp3这个东西说白了,无论怎么样都是一个有损压缩的标准,音质上的确是没办法跟cd这样的无损音乐进行比拼的,但是mp3为啥就能干趴下了cd呢?便宜、便携,至少在中国是这样。贾鸿渐还记得自己前世在2000年前后买得一个cd随身听,当时1800大洋的索尼随身听,每次听的时候,随身听只能放在包里,然后用线控控制。结果后来发现,市面上有了一种mp3,居然本体就直接可以跟索尼的线控一样夹在身上。这样一来哪怕身上不带包都可以听音乐,相对来说当然就便携了!而且带着mp3还可以一边跑步一边听,而cd随身听就不太行了,哪怕行业显得太重!
不过当时贾鸿渐买得mp3那都是国产货,便宜的狠,一百块两百块而已。所以对贾鸿渐来说,这种便宜又好用的东西,才是促使他淘汰了cd随身听的主要因素。别的至于什么音质受损什么的,他又不是音乐发烧友,又不需要听的那么好!
可是后来苹果主推ipod的时候。还真让贾鸿渐吓了一跳,当时的ipod动辄上g的容量让市面上还是128、256m容量的mp3相形见绌。至少从容量上来说,还真让贾鸿渐有点购买欲,不过看着2000多大洋的价格,贾鸿渐还是怂了。不过后来,不知道怎么着,这个ipod好像就有点变成了流行的架势。好像买ipod就是最流行的人,很多白富美都买着ipod听来听去,好像这就是最时尚的行为……然后白富美们就开始说着ipod多么多么人性化。多么多么好……
等等,这么说来,ipod好卖其实不是因为其本身的性能如何。而是因为其附加的因素?要知道在当年,苹果这个公司在国内的知名度可是几乎等于没有。因为从80年代开始,没有了乔布斯的苹果一直在走下坡路,走到了乔布斯回归的时候那都已经快混不下去了!而乔布斯回归苹果之后,则是先推出了imac一体机,也就是把整个电脑都做到一个显示器里面的那种东东。
这种东东在欧美还算热卖,但是在中国当时并没有多少人知道。所以ipod进入中国,可以说是苹果在中国的第一次知名,可以说是第一次做市场!而这种做市场居然还就能在没有口碑的情况下做出来了“文化”的概念,这就真是本事了!当然了。跟欧美日本比起来,中国的ipod真的卖的不算多,不过起码是开启了一个市场。
贾鸿渐琢磨下来,觉得乔布斯能成功,除了对于市场商机的敏感程度以及对于电子产品的设计之外。最成功的一点就是其美学设计和文化设计!什么叫美学设计?就是乔布斯主导设计出来的产品,那外观看起来肯定都是好看的,充满了一种工业设计的简单美。同时再打广告的时候,弄得流行一点,显得好像用这个东西就是赶流行,那就慢慢能有了一个文化的概念出来了。所以。其实乔布斯卖的不是产品,而是卖的工业设计的美学概念以及一个流行文化!
这么比较下来的话还真是这样,就像是台式机市场,或者叫做pc市场。因为很少有文化的概念,没有一个流行的因素,所以台式机市场就没办法做的跟苹果一样火爆!同样手机也是,手机方面,苹果在乔布斯的主导下,从iphone1一直弄到了iphone4s,那一路下来都是在进步,一路都是领先,一路都是在创造流行文化,而其他的竞争对手们呢,一个个都是跟在后面走,而且还是很没流行文化的跟在后面走。
同时ipad平板电脑也是这样,苹果先创造出来了之后,结果买ipad的人就可以显得好像挺有品位挺流行,但是用三星平板电脑的可能别人就要问“为啥你不卖个ipad”!这就是背后少了一个流行文化因素的结果!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讲,如果贾鸿渐他们华夏高科要做类似ipod这样的一个mp3随身听的话,那最好也是要创造一个流行文化出来,而且外观还最好设计的比较简单美!
对于设计贾鸿渐并不担心,因为有苹果公司的珠玉在前,他贾鸿渐手下哪怕没人能比的上苹果公司的设计人才,但是他贾鸿渐可以指点啊!外观完全全抄ipod不就行了么!这点又不难!但是问题是,一个流行文化怎么开创呢?不断的砸广告?问题是三星在后世也经常砸广告,可是为啥他们就没显得有啥品牌文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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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着想着,贾鸿渐开始回忆着自己前世记忆里面那些感觉起来有“文化”的企业,除了苹果之外,给贾鸿渐感觉ibm就比较有文化。就像是ibm在2000年之后经常在国内做的广告里面一样,他不是跟别人一样推销具体哪个产品,而是一直在给自己的公司打广告,一直在推销ibm的解决方案!这一点弄出来之后,给人的感觉好像就不是一个推销员,而是一个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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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来,苹果的一个广告策略,那就是用“不是广告的广告”方法,来曲线绕过消费者心里的那个对广告的屏障,然后潜移默化的像是《盗梦空间》里面一样,在消费者的内心深处“植入”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就是——我们不是来推销给你商品的,而是介绍一个流行文化给你。如果你加入这个流行文化,就会显得你特别有品位,就会显得你非常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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