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版唐穿指南:那家女子真没教养,竟然坐椅子!

    今天俺们继续出门逛街的话题。

    穿越成皇亲贵胄世家子弟的您,在春和景明的晴朗日子里,骑着骏马,带着仆从,在长安城里上门拜访亲友。到人家门前,叫看门的阍者通报进去,不一会儿主人迎出来啦,彼此长揖礼毕,入门进堂,分宾主坐定——

    且慢,主人虽然满口的“请坐请坐”,您举目四望,偌大一间堂屋里,椅子在哪儿呢?

    如果您穿到了安史之乱前的初盛唐时代,十有八九,擦得锃亮的木地板上,只放着几座扁扁矮矮的架空方型台子,台面上铺着席子褥子,这就是请您坐上去的“榻”了。假如您去拜访的主人,家道比较清寒,或者是复古爱好者,那可能连坐榻都没有,地板上丢几方坐席,请吧。

    没奈何,咬咬牙,(在自家奴仆的帮助下)您脱了鞋子,穿着袜子上堂,走到坐榻或者坐席前,再谦让一番,双膝跪下,屁股压住自己小腿肚和脚踝,正襟危坐——哎哟,真难受。

    这种跪坐、跽坐、正襟危坐的方式,是最隆重端庄的坐姿。正式场合里,您要在尊长面前坐着,那只能这么自虐。您的尊长上司要是有心整您,就可以一边唠唠叨叨训话,一边命令您保持正坐姿态,眼看着您腿部肌肉压迫血管造成腰膝酸麻头昏目眩,过一会儿栽倒一次,过一会儿又栽倒一次,直到晕过去完事儿。

    如果想避免这种惨痛经历,您最好赶紧跟面前的主人套近乎。奉承话说足了,在您跪晕过去之前,主人亲切地提议,咱们熟不拘礼,都松散松散吧(喵的老子也坐得好累了啊)。

    于是双方改换坐姿,把双腿从身下抽出来,在身前盘成一团,是为“胡坐”或“趺坐”,就象佛教里众位大菩萨像的那种坐姿。对于大部分古人来说,盘腿打坐已经是一种比较轻松舒适的姿态了,这么着在坐榻或者地上呆几个时辰,鸭梨不大。

    可惜您不是个真古人,您是刚穿过去的、坐惯了椅子的现代人。

    跟主人又礼貌交谈了一会儿,您的尊臀硌痛了,腰也酸软了,整个人止不住地往下萎。主人看在眼里,一拍手,叫下人给您送个凭几上来。

    凭几是什么东西呢?

    您眼看着主人家奴仆送上来一具象小板凳似的木制品,上面窄窄的一条木板,下面两条腿或者三条腿,可能是个通体直方的家伙,也可能呈半圆弧型正好能围住您的腰。奴仆把这东西放在您的坐榻或坐席上,注意,是在您身前。您往前一趴,手臂搁上去,全身重量都倚在这种“凭几”上——哎呀,真是舒服。

    在中古跪坐时代,人们的身体重心都是习惯往前压的,所以“凭几”一般都是放在身前。当然,如果您往前趴累了,想换个重心斜歪着,而主人又不介意,您也可以把凭几挪到身侧斜靠着。唐代还有一种布做的、类似于现代抱枕的“隐囊”,也是可以用来斜倚着,只不过那个就更私密更不严肃,一般初次见面的主人家是不会拿出来待客的。

    如果您跟主人谈得更加融洽了,相见恨晚倾盖如故,时不时拊掌大笑甚至开始称兄道弟,您就可以趁他不注意悄悄挪动双腿,垂下坐榻边,或者一腿蜷着一腿垂着,象某些人坐椅子似的。这种在榻边垂足而坐的姿态,是一种很亲热、很放松休闲的身体语言,主人可能由此会觉得“咱们已经不是外人了”,也可能会认为你这小子好生无礼竟敢冒犯我——您就赌rp吧。

    聊天聊到了饭点,主人表示要留您共同进餐。

    按照礼貌的传统的方式呢,您两位在室内用餐,主人家会在各人的坐榻前放置一个比榻稍高一点点的小长方桌“食案”,酒菜主食按人分成份,依次往各人面前食案上摆放自己那一份吃食。大手笔的富贵人家,还会请门客们来陪着用餐,命家养的伎人在餐厅中央奏乐歌舞,让客人一边享受物质文明一边享受精神文明。

    不过在这个睛朗的飘散着花草香气的春日里,主人兴致勃勃地提议:咱们拉上几个朋友,到户外去野餐吧。

    简单点的话,就在主人家后花园里摆上一桌酒食,赏花作乐;要更时尚更小资一点,那咱们去城里最大的野生自然公园曲江池,甚至出长安城到郊外的渭水之滨、终南山脚。春天里,这些个野餐热点地区,到处可见各贵家的围起来的行障帷幕,里面全是出来亲近自然的贵族男女们。

    如果一行人里有女眷,那么挑选好野餐地点以后,奴婢们就要动手,用围幕把这块地方围起来,或者围三面,留一面对着河水花树以便欣赏风景。如果全是洒脱**的郎君们,围幕这种气闷的东西,干脆去掉算了。

    当然,不用围幕的后果是,可能招来一堆乡人乞丐密集围观……

    不用理他们,人全到了,酒食也准备好了,咱坐下开宴吧……嗯,坐……坐哪儿?

    同样,如果主人家是个率性简约的复古爱好者,那席子毯子一铺,各人座位就划定了。或者再高级点儿,给每人发一具“胡**”,也就是俺们现代还在普遍使用的“马扎子”,各人坐着小马扎,面前摆上食案,一边看风景聊天一边各吃各饭。

    在唐代以前,郊游群众都是这么过来的,但是入唐以后,西风东渐,群众们觉得这种“各吃各饭”的分食制不够热闹欢乐。于是,唐代最流行的饭局变成了这样子:

    当中摆一张很大很大的高足食案,跟俺们现在的餐桌基本无区别了,大家的饭菜全摆在桌上。桌边放置三几条又宽又长又大的坐具,您按传统规矩叫“榻”也行,作者俺觉得直接叫“大板凳”最是直观形象。入席以后,客人们围坐在桌边板凳上,那些守礼节的可以盘腿打坐,洒脱放诞的垂腿而坐,又不守礼又不敢洒脱的盘一腿垂一腿……总之大家是聚在一起,共同吃桌上那些盘盘碗碗里的饭菜,由“分食制”变成了“合食制”,并且延续到今天。

    以上说的是在外面做客吃饭的情景。您跟狐朋狗友们玩了一天,晚上喝得醉醺醺回家,家里娘子满脸笑容地迎上来慰问:郎君辛苦了,是跪铁板席还是跪胡**还是跪坐墩,自己选吧……

    嗯,关于坐具,唐代前期大户人家内室里,除了坐榻、坐**、坐席以外,还有一种现代常见的坐墩,或瓷或木,圆桶状或月牙状都有,算是最早出现的高足坐具。家中妇女平时在榻、**、席上坐着的时候,都是盘腿的,只有在使用这种坐墩时,才能垂下双腿舒展活血。

    不过呢,习俗的力量是强大的。由晚唐至两宋,即使高桌靠背椅已经广泛普及,社会礼制仍然普遍认为,最端庄规矩的坐姿,还是最难受的跪坐法,其次是盘腿胡坐,再次才是显露出腿部线条的垂足坐。特别是对于受礼制要求苛刻的妇女们来说,在外人面前垂足坐椅子,是一种家教不好的表现(凸--凸)。

    总之,唐代是一个由坐榻、坐席、低案等矮足家具,向桌子、椅子等高足家具过渡的时代。前期还是以榻、**、案等低矮家具为主,长腿靠背的椅子,基本上您看不到。后期接近五代十国的时候,带靠背的椅子和高腿桌子,才算在全社会普及了,但即使到那时,甚至到两宋明清,供人盘腿坐的“榻”也没有绝迹,还在社会各个阶层里广泛地使用着——现在红木家具市场上大热的“罗汉**”,就是一种供人盘腿趺坐的“榻”。

    所以呢,某些古装电视剧里,无论汉唐三国哪个朝代,一律桌椅板凳乱飞,固然是胡编乱造;但某些号称“纪录片风格”的正剧复古复得过了头,贞观开元年代的皇宫里还在坐地席睡地垫,那也是一种误导。矮足家具虽然矮,那也是“家具”对不,有材料有架构的纯天然木料环保工艺纯手工打造。咱祖上不象鬼子棒子那么穷,从皇宫到民间一色榻榻米解决睡卧╮(╯_╰)╭

    本篇附图:唐人郊游野餐壁画

    本文主要参考书&深度了解推荐:《从莫高窟壁画看唐五代敦煌人的坐具和饮食坐姿》高启安著

    鹿版唐穿指南:诛九族?拉出去剐了?您老这是玩“激情判刑”呢?

    今天俺们来玩一次难度比较高的穿越。

    您凝神静气,心意合一,两眼一闭,“biu”一声穿过去了。睁开眼,发现身处一座大堂之内,面前地下跪着几个五花大绑的人,两边立着虎视眈眈的衙役们,堂上除了您自己,还坐着几位道貌岸然的高官,正在一起听人陈述案情。

    您算是反应快、适应力强,很快就懂了,您好死不死地穿到了正在审案子的唐代刑部官员身上。

    没办法,赶紧看案卷,弄清楚是个啥事吧。这一看不要紧,正在审理的居然是桩谋反案!

    爱国忠君的您,看着案卷里记录的犯人种种无法无天欺君罔上的恶行恶状,热血上涌,怒火冲天,拍案大骂:“娘希匹!岂有此理!把主犯都拉出去给我活剐了!诛他九族!一个活口都不许留!”

    这话一出口,就见堂上所有人都用打量珍禽异兽的目光看着您,您(穿越上身的那位)带来的仆从赶紧跑出去请医生,主审官厚道地宣布先休庭一阵子,三司要合议。

    几位官员转入后堂,可能有那性子直率的,过来劈头问您:

    “公欲反邪?”

    晕,咱这不是一起在审谋反案吗?怎么变成我要谋反了?

    那位说了,您不想谋反当皇帝,那“诛九族”“拉出去剐了”的话是怎么出口的?咱们是公务员,审案判刑要按法律条文来行事,厚厚几大卷《永徽律疏》(后世称为《唐律疏议》)里,哪有“诛九族”?哪有“活剐”?这种法外滥刑,就算是天子一时气急了下令实施,咱们做臣子的也应该劝谏拦着才对,您今天是失心疯了,在公众场合里大嚷这个?

    您要是够聪明的话,这时候最好回答——对对,俺一时迷糊犯了心恙,需要回家休息——熬夜恶补唐代法律去(〒﹏〒)

    高难度穿越很考验人吧,哈哈?

    其实呢,唐代的刑罚种类倒并不复杂,说多了也就五种,说少了只有三种:打屁股、流放加苦役、杀头。

    打屁股,最少打十下,最多打一百下,中间分成十等。打十下、二十下……至五十下,叫“笞刑”,打六十下到一百下,叫“杖刑”。不准再打多,再打多叫……“鞭尸”……也不准打非整数,没人肯动手给犯人“笞三十七”“杖六十六”。

    贬为奴婢去做苦役,叫“徒刑”,往往跟“流刑(流放远地)”并用。徒刑也分五等,即做苦役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

    “流刑”分三等,即流放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

    “死刑”只有两种:绞刑,用绳子把人勒死,因为可以留个全尸,是较轻的一种死刑;斩刑,砍掉头,是较重的死刑。

    唐代合法的刑罚,只有以上这些。除此之外,那什么夹手指啦,割耳朵啦,砍手砍脚啦,剥皮碎剐啦,绑台上烧死,沉水里溺毙,被三炮捧杀……一律属于法外的“私刑”,您在正式的朝廷文件里是看不到这些的。

    什么,您问啥?——知道不能剐人了,但为啥也不能诛九族?这不是很古老的刑罚吗?

    咳,唐以前的刑罚,作者俺没研究过,唐代的种种非法私刑,咱也暂时先不论,只说《唐律疏议》上规定的合法刑罚,最严重的十恶之首“谋反”,处刑也不过是:正犯斩首,正犯的父亲和成年儿子绞死,“三族”之内的亲属受牵连没收财产或流放,仅此而已。

    您说您脑子有点乱了?唉唉,咱们来看个具体的案例吧,比如您手上这宗案卷,就可以是一桩涉刑很广泛的罪案。

    这桩谋反案的揭破起因,是长安城万年县永宁坊里两个地痞打架,被路过的片儿警(武侯)逮到,扭送见官。

    当然了,**打架这种小事,根本不会惊动您所在的刑部、大理寺等中央司法机关过问,甚至京兆尹(长安市市长)、万年县令(长安市万年区区长)很可能也懒得理,由万年县的“法曹参军”(负责司法事务的区长助理)王五审一下:两人都只轻微见血,没大伤,但**张阿三打架时抄了板砖,杖六十;**李四奴是空手打的,没用凶器,笞四十,各人打一顿屁股完事。

    张阿三一拐一拐回家,想到自己比李四奴多挨了二十板子,气恨难平,于是隔天又找到王参军告发:“李四奴那小子不是好人,几天前我见他夜里跟别人一起往他家搬财物来着,不是偷来的就是抢来的。”

    既然有人告发,县里也不好不理,派些城管协勤(唐代管这些人叫“**人”o_o)去李四奴家搜查一下。其实谁也没当回事儿,就算在李家搜出了一些赃物,只要不值五匹绢的钱,那也不过是再把李四奴打一顿而已。

    没料想,**人们回来了,一个个气色不正,口眼歪斜。王五见状笑问:“看来李四奴这小子还真偷了不少东西啊?比五匹绢还多?那就得徒一年了哈。他去做苦役倒也没啥,就是“徒”以上的刑罚得县官甚至京兆尹来审理,还得送大理寺去判决,忒麻烦。李四奴这小子真该死。”

    **人们你望望我,我望望你,有人闷声说:“嗯,他偷的东西比五匹绢值钱,值钱得多。”

    王参军皱眉了:“不是吧,偷一尺绢杖六十,多偷一匹加杖十下……偷够五匹绢徒一年,偷十匹徒一年半,十五匹徒二年……偷够三十匹绢就要流放二千里,偷五十匹绢流三千里加二年苦役,这是窃盗罪的最高判刑了。李四奴他到底偷了多少东西啊?”

    **人说:“他偷了件龙袍。”

    “………………”

    案件上报给万年县令,县令上报京兆尹,京兆尹上报大理寺。事关重大,大理寺又上报宰相奏明天子,指定刑部、御史台各派官员,会同大理寺官员进行“三司会审”。您穿越上身的这位刑部侍郎某,这才参与到案件中来。

    一边侦查一边审理,李四奴受拷不过(“这杀材真没用,打二十板子就招了,最多可以打三次总共二百板呢!”大理寺官员来某评论),全盘供出同伙数人,其中一人是贵官邵禄柔的家奴,负责看守邵家仓库。龙袍,还有其他财物,都是从邵家偷出来的。

    李四奴一伙的窃盗案至此审理清楚,下一步侦讯重点转为邵禄柔私造龙袍谋反案。在那之前,咱们先把李四奴一案涉及的各色人等处分清楚。

    主犯李四奴等数人,盗窃伪龙袍及金银器若干,价值超过五十匹绢,每人都流放三千里加苦役二年。同时,从他们的家产中罚没相当于赃物两倍价值的财物;

    李四奴藏匿赃物,本来还另有处罚,因上述窃盗罪处罚已经达到上限,不再加刑;

    永宁坊坊内出了一名盗贼,本坊里正(街道办事处主任)应笞五十,因三十日内破案捕获盗贼,里正免罚;

    首告人张阿三可以得赏钱,李四奴等人被罚没的相当于双倍赃物的财产里,扣除赃物那一份,剩下一份,分给张阿三和出力捉盗的**人们作为赏钱。

    张阿三欢天喜地叩头领赏走人,李四奴痛哭流涕收拾东西去服刑,下面可以审理邵禄柔私造龙袍案了。

    本来呢,这个邵某如果只是自己缝了一件龙袍甚至是偷了龙袍玩cos,倒也不能算“谋反”,“盗乘舆服御物罪”的处刑只是流放二千五百里。但是随着侦查的深入,发现这人不仅造了龙袍,还造了冠冕、礼器、车辇、兵器、铠甲……私养了一堆马匹武士谋臣,做好了行刺皇帝改朝换代的谋划,联络了京外封疆大吏,画好了军事行动地图……

    简单说,不把这人定性为谋反的话,作者俺誓不罢休……于是三司会审的官员们量刑上奏,皇帝批复“宜依”,按照唐律,处刑如下:

    正犯邵禄柔砍脑壳,没说的。他的父亲和儿子(第一等亲族)按律要绞死,他的母亲、女儿、妻妾、媳妇、祖孙、兄弟、姐妹(第二等亲族)、奴婢都应该罚没为官奴婢,他的家产也应该罚没为官产。

    但是具体细分起来,还有很多种情况。比如主犯有三个儿子邵大、邵二、邵三,其中邵大邵二都已经年满十六岁,那就得绞死,而邵三还不到十五岁,可以免死,降一等罚为官奴婢;

    主犯的母亲邵古氏年龄超过六十岁了,可以免罚,领走属于自己的一份家产另立门户过日子去。父亲邵归克就比较惨,男人要满八十岁才能免罚,他不到年龄……如果遇上了一个心软的执法者,肯给邵归克的身体状况出具“笃疾(最高级别的老病残废)”证明,那也可以免罚拿家产走人。

    主犯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经定婚,收了聘礼约书,那就算夫家的人了,可以免罚,从入官的家产里领回本属自己的一份嫁妆,嫁人去吧;小女儿还没许嫁,真不幸,只能没入掖庭去做官婢了。

    此外,主犯邵禄柔的伯妗、叔婶、侄儿侄女(第三等亲族)按律也要被流放三千里。邵的伯父就申诉了,说他家和主犯已经分家,不**共财了,那么好,你人要流放,但你家的财产可以不没收入官,你自己带走。

    唐代最严酷的“合法刑罚”,就是这样的了。

    您可能觉得不过瘾……没关系,在合法刑罚之外,非法的私刑滥刑也一直在社会各阶层存在着,只是随着时代风气不同,轻重程度有所区分而已。

    比如,历朝历代的皇帝,就没有哪个敢拍胸脯保证朕我一辈子奉公守法从来不动私刑的;各级官吏在审案子的时候,也难免会多打几板子逼出口供来,万一碰上周兴来俊臣这种酷吏,那犯人只能自怨命苦但求速死;一般的贵族甚至平民,对自家奴婢动用私刑也不算罕见。

    私刑呢,在唐代是一种无法绝迹、但始终被批评指责的行为。唐律里有种种条文,限制官员、主人滥用私刑,一旦违法要承担责任被判刑。对皇帝的滥刑行为,虽然没有什么有效的监督控制办法,但大臣和史官们议论这事时,也大多持否定态度,有些人就直接冲着皇帝喷唾沫星子去了。

    您要想对此加深理解,俺建议您调整好坐标,精确穿越到贞观元年某月日的太极宫里,大概能亲眼看到一对正在为公刑私刑吵架的君臣。

    暴跳如雷的李二:“我已经诏告天下,敢伪造简历来应聘求官的人一律砍死,喵的这好不容易抓了个典型出来,结果你竟然只判他流放!你特么的这是当面打我脸啊???”

    翻白眼的戴胄:“您老人家要是抓住那个伪造人以后当场用私刑砍死他,俺也木法;现在您既然把这人交给俺们司法机关审判了,俺们当然要按国家法律量刑——都跟您老人家似的玩激情判罚,这国家要成什么样了?”

    李二:“……好吧,打脸就打脸好了……反正俺也已经被打成肉包子脸了t_t”

    本篇附图:新疆吐鲁番出土唐代判决书文本

    本文主要参考书&深度了解推荐:《唐律疏义新注》钱大群撰

    唐穿指南:单身上街者,必是穿越女,捉来杖六十

    前几次,俺们讲的都是一些穿越成唐代男性的情形,这回来说说穿越成唐朝mm以后,要注意些啥。

    一道白光闪过,您睁开双眼,发现自己身处华宅敞屋内。揽镜自照,身材丰腴,面如满月,头上梳了高髻,颊边贴着花靥,胸前微露雪肤——好一个标准的唐朝美人,赶紧上街去秀秀自己吧。

    翻箱倒柜,找出大把绫罗绸缎,给自己穿上一条高腰红黑间色裙,小团花对襟窄袖襦,外罩锦绣半臂衫,再搭上一道细长的泥金帔巾,脚下云头缎鞋,浑身上下光鲜亮丽碧彩闪灼,正是谋杀男人眼球、与当朝皇帝太子英雄豪杰坠入情网凄美绝恋的必需装备。

    趁别人不注意,迈步开走,溜出家门上大街。听说全长安的官二代富二代都爱到西市那边繁荣第三产业?那咱逛西市去“巧遇”好了。

    沿着大街道旁的树荫下行走,果见路人纷纷投来惊讶目光,回头率高达100%。心中暗自得意,前世人们都说我胖,可从来没享受过这种待遇,穿越到唐朝真是个正确的选择啊哼哼……

    一曲“菊花残,满地伤”还没哼完,前方街角处,转出来两个带长刀、裹幞头穿圆领袍的男子,一把抓住您,不由分说推推搡搡带到长安县县衙里。法曹参军坐地问案,瞪起眼睛上下打量你一番,开口:

    “这小娘子,姓甚名谁,家住何坊?可是为贼人劫走逃还?”

    “不是。”姐自个儿乐意上街逛逛,碍你啥事了?

    “那是谁家的逃婢?”

    “也不是。”姐好好一个大活人,咋又成婢女了?不干!

    参军拍案冷笑:“又是个穿越过来的!最烦你们这种没技术的雷母了!来人啊,先带下去杖六十!”

    劈里啪啦的板子声中,您一边哭爹喊娘,一边迷糊气愤:姐不过是上街走走而已,又没裸奔,青天白日的这是犯了什么法啦!唐朝果然是个野蛮的垃圾朝代!以后姐只穿清朝,再也不来汉唐了!

    阿弥佗佛,善哉善哉。看在您这一念之仁上,作者俺跟您念叨念叨吧,为啥长安的地方治安系统工作人员看到您孤身在外,就断定您不是被劫走的贵妇,就是逃亡婢女,或者是……穿越者╮( ̄▽ ̄)╭

    首先呢,是您这一身光鲜亮丽的穿戴惹的祸。

    刚才招摇过市的时候,可能您也注意到了,其实街上单身行走的妇女也有不少。挑水的,卖菜的,推小车运货的,坊里店铺柜上还有卖酒姬、售饼妇、女裁缝、开旅馆的老板娘……总之要靠自己双手劳动挣饭吃的中下层妇女,在外面抛头露面毫不稀奇,坊丁武侯也不会搭理她们(除非是有**价值的美女……)。

    但是呢,中下阶层的劳动妇女,平常可没有戴着金银珠玉、穿着绫罗绸缎在外面干活的。

    唐代女性的服装款式,上下阶层差距倒不大,中唐以前,从农妇到后妃,常服都以高腰裙和短襦上装为主。可是款式差不多,面料和颜色却差得很多——按照朝廷颁布的正式命令,贵重的绫纱锦缎、大红大紫的颜色、金银珠玉首饰,只有高级官员家妇女才能穿着,平民男女只能穿粗布、麻布,颜色则只能用浅黄、青、黑等等。

    当然,也有例外情况,比如劳动人民家里婚娶的时候,可以允许比照官员们穿些红绿锦袍什么的。每年上元节、清明节、千秋节……朝廷鼓励百姓出游狂欢,大家也会把压箱底的好衣裳拿出来穿上。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平民妇女要么得让家里的男人护送出门,要么是一群女人结伴出游,没见谁自己一个人出门办喜事去的。

    您说啥?姐家里有钱,姐就爱平时穿名牌上街?好好,要说这唐朝倒也不是没这号人,象一些富商家里的女人,或者是特殊职业的女性,虽然社会地位不高,倒真是傻有钱傻有钱,裹着绫罗珠玉在外面造一点也不心疼。但人家坊丁武侯们就问了,这位娘子啊,既然有钱穿锦绣,怎么连个婢女侍儿都不带?——可见出门非奸即盗,绝对不是正经人。

    穿得起名牌未必雇得起保姆啊——您这是现代人思维。在唐代,那是买奴用婢很简单,穿华服上街却不容易。

    唐代蓄奴成风,别说达官贵人了,城乡的中等平民人家,经济基础还过得去的,家里也普遍都有一两个男奴女婢使唤。而且当时人还特别爱买异族奴婢,象中亚的胡姬啦,朝鲜半岛的新罗婢啦,南亚东非的昆仑奴啦,在人市上都很抢手,带着出门倍儿有面子……咳,扯远了。

    上面说到,如果您穿越成劳动阶层妇女(从目前的穿越信息反馈统计似乎概率挺小?),自己一个人出门还行。如果穿越到大户人家,按当时人们普遍承认(虽然经常不遵行)的礼教来说,您作为女性就不该在外抛头露面。被无关男子看到容貌身形,是一种很跌份儿的事。

    其实别说出门去给陌生男子看,就算您好端端地呆在自己家里,有不认识的男性客人来了,只要不是您几代内的血亲,按理说您都不应该跟这种“外男”面对面厮见。bh如武则天,帝位都要拿到手里了,她跟男性大臣商量政务还得习惯性地在中间垂一道帘子;李林甫同志思想观念开放,找几个青年才俊来家,让女儿们自己选婿(很受社会舆论嘲笑的一种“家风不正”表现),李家女儿也不敢当面验货,躲在窗户后面偷窥一下就算了。

    哈哈,您觉得上当了?都说唐朝观念开放、妇女地位高,这么看来跟别的封建朝代也没区别嘛!咳……怎么说呢,封建礼教这个东西,在唐代还是人人皆知、大家表面上都承认“应该”遵守的。俺们大唐子民也是圣人教化下的文明种族,又不是边陲野蛮人……至于社会上经常出现的不遵礼教的种种现象,嗯,应该批评,很不象话,看看就算,最好别学,学了也别出来现眼,要现眼你自己现眼别拉上我,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俺只是心血来潮一时好玩嘛哈哈哈……

    总之,唐人对于礼教还是很有概念的,也有很多家风严谨的世族高门确实身体力行着这些礼教家法。所谓的“自由开放”的社会风气,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大家都对这些轻微违反礼教的行为睁一眼闭一眼,不那么认真追究而已。

    举例来说,贵族妇女必须要出门上街的时候,比如娘家父母病了或者弟妹要结婚了,得回去帮父母一把。那么按规矩,您带着婢女坐二轮车里或者人力轿子里,放下帘子不让外人看见,丈夫带家奴骑马在外面,一路护送您回娘家,到日子再去接回来。

    您说这简直闷死人了,唐朝女人真能都守这规矩吗?咳嗽……不守规矩的也挺多,从唐朝建立开始,就有很多贵族妇女,甚至是妃嫔宫女,不坐车而骑马外出的……不过人家也很少公然露着大脸象您那么当街乱跑,好歹也有点遮蔽。

    武德贞观年代,宫人贵妇外出骑马,要戴一种宽檐的帽子,帽檐上垂下长长长长的罩纱(这玩意叫“幂篱”),把全身都遮住,号称可以防路人偷窥(效果咋样可以自己想像,欲擒故纵什么的……)

    后来到唐高宗时代,罩纱缩短到颈部(改称“帷帽”),只遮脸,身材就可以露外面随便让人观赏了。再到玄宗时代,连面纱都省了,美女们华服浓妆骑马驰骋,让老夫子一边掉眼球一边摇头大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其实最让正统儒家人士吐血的,还不是妇女们不带遮掩地艳妆出行,而是……后来她们干脆女扮男装,穿上了自家老公兄弟的靴袍,出门鱼目混珠扫街败家。

    不过要严重提醒您注意的是,上面所说的戴罩纱出门也好,女扮男装也好,无论什么情况下,除非您想跟人私奔或者合伙做案,否则贵族妇女出门,没有不带侍婢家奴的。

    至于跟着女主人出门的婢女,装束上有什么要求呢?如果这婢女是那种地位低贱、连普通平民都不如的贱民,那就谈不上“被看到有**份”什么的,直接穿平日的衣服骑马或者坐在车辕上都可以。如果是主人的**婢,衣着华丽,自重身份,不想随便被外人看到,那最好也戴个什么纱,或者跟女主人的装束保持同类。

    有一个比较好玩的现象是,考古发掘成果显示,从唐初开始,后妃、公主、贵妇们的侍女,经常有穿男装的形象出现。这些男装侍女,很可能是为了在内室与外庭之间传递消息方便而作如此装扮,也就是奉女主人的命令,走出二门去向男主人及其男性朋友传些话什么的。一般来说,男性客人不会把这些侍女误认为男仆(唐代男人除了宦官天阉都是留胡子的),但是似乎宾主双方都认为侍女穿上男装在外面走动,更容易让人接受,可算是对“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要求的一种变相尊重。

    所以,最后总结,如果您穿越成了唐朝的贵族女性,想出门逛个街——

    最好让家里的男性亲属陪您出门;如果男人们都没空,那您至少得带上一组奴婢,前呼后拥着出门,替您驱赶看热闹的无聊人等,显示娘子我是有身份有地位的贵人,坊丁武侯们死开,别拦着我!

    坐车最稳妥,嫌闷可以坐轿子,掀开轿帘一路看风景;最流行最有范儿的交通方式还是骑马,马要肥肥壮壮的,鬃毛尾巴梳成整整齐齐的五花三络,配一副金鞍玉辔,马前叫个昆仑奴牵着疆绳,一路慢走。

    骑在马上的您是戴幂篱还是戴帷帽还是什么都不戴还是干脆穿男装,要看您降落时代的时尚,跟着大众流行趋势走比较安全。您的贴身侍婢梳个双鬟穿青衣也行,穿男装穿胡服也行,另乘一匹马跟在您身边。

    路上看到帅哥眉目传情,您可以悄悄嘱咐侍婢,过去打听一下,跟帅哥订个约会。月黑风高,墙头马上,别忘了先架好梯子,再把自己老公或者老爹灌醉。唐人一般脾气比较火爆,打起来容易出人命。就算不出人命,被坊里武侯发觉了,一顿揪到官里去……《唐律》:“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收拾东西吧,两年苦役刑期欢迎您╮( ̄▽ ̄)╭

    本篇参考资料&深度阅读推荐:肖建勇《唐宋女性出游与出游活动研究》

    本篇附图:唐昭陵韦贵妃墓侍女壁画及《虢国夫人游春图》

    唐穿指南:“郎君啊,老夫能请你跳个舞吗?”

    人人都道穿越好,古人弱智易骗倒,梯田火药随手搞,十字针法也夸巧,沁园春雪惊四座,踢踏舞娘惹**。东风破罢发如雪,帝王将相桌下找,麻将双扣新娱乐,天上人间做**。真穿过去再一看——井底之蛙惹人笑!

    穿越是个技术活儿,真的,古人才不象某些人想象得那么严肃呆板枯燥无趣。在古代当一个贵族人家的子弟,需要练级的技能灰常多,别的不说,您就穿到唐朝去参加一场宴会试试,那一个接一个才艺展示环节就能把您打击得抓狂崩溃掉。

    您不信?那咱们今天就去赴一回宴。

    请客的主人是一位德高望重的三品以上大官,您呢,这次穿越质量比较高,穿成了郡王国公级人物。仆从如云地进了人家正堂,一番揖让以后入席,高居贵客位,环顾满室宾朋,颇有傲视群雄感。

    为了表示重视,主人除了自己养的家妓以外,特意又请了一位九城闻名的艺妓娘子来陪客。这名妓满头珠翠,光艳照人地坐在您身边侑酒,香风阵阵袭来,弄得您意马心猿的,一心想显摆显摆自己这个穿越者的能耐。

    开宴的仪式、送上桌的食物酒水,咱留着以后慢慢再八卦哈,反正这些都跟您关系不大,您默默围观随大流就行。

    但是当鼓乐齐奏,主人准备的艺伎们开始演奏、唱歌、跳舞,这时候您就不好再埋头苦吃一言不发了。忝为身份高贵的主要客人,您怎么也得对主人家精心准备的文艺节目评论几句啊,否则就太失礼了。

    看堂上正在领舞的美人,梳九骑仙髻,穿孔雀翠衣,佩七宝璎珞,垂手旋转,嫣然纵送,舞女们斜曳裙裾,如花似云。随着曲调节奏加快,她们的舞步也渐趋激昂热烈,曲终四弦一声戛然而止,软舞如鸾凤收翅般结尾。

    堂上席前一片喝彩叫好声,您也频频点头,称赞:“这孔雀舞跳得不错嘛,快赶上杨丽萍了……”

    主人的脸色顿时一滞,您身边的名妓娘子团扇捂嘴而笑,附耳低语:“郎君糊涂了,这是霓裳羽衣舞。”

    “…………”

    好吧,这也不能怪您,毕竟在您面前领舞的不是杨玉环mm,也没有一个姓安的大胖子猛烈敲鼓惊破舞曲。宴会场地太简陋,连个打唱词、介绍节目名字和内容的电子屏幕都没有,怎么能怨您这个穿越者孤陋寡闻嘛╮( ̄▽ ̄)╭

    室外又传来鼓乐声,下一曲乐舞是在正堂外面台阶下的空地上进行的。

    128位俊男披甲持戟,执纛健步,交错屈伸,首尾回互,往来刺击,像战阵之形。一边的伴奏乐队吹筚篥、擂大鼓,声震百里,凛然竦动。伎人们边舞边放声高唱,声韵慷慨:“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

    雄浑壮烈的声势激荡下,堂上宾客们纷纷起立,您也坐不住了,跟着站起来,嘀咕一句:“怎么整得跟升国旗奏国歌似的……”

    “郎君又忘了,此乃太宗文皇帝御制《秦王破阵乐》,”名妓叹气,“郎君不可妄言,当心坐罪‘大不敬’”。

    “…………”

    “啊哈哈,这个舞我终于认识了,这是舞狮子,五头獅子一起跳!”

    “郎君,这是立部伎里的《太平乐》……”

    “这个在小毯子上转圈转圈一直转圈的,是新疆舞吧?”

    “那是胡旋……新疆是什么?”

    “这是舞剑,总没错了吧?周瑜当年就舞过呵呵!”

    “这是公孙大娘剑器浑脱……”

    ………………

    咳,其实呢,不认得这些在唐朝最负盛名、人尽皆知的乐舞,还不算多大的麻烦,最多惹得旁边席上的客人侧目而视,背后嘲笑您是“田舍汉”啥的。毕竟这是由专业半专业的伎人们表演的舞蹈,您只负责围观、评论、回帖就行。

    真正让您丢脸,甚至可能带来更严重后果的事,还在后面。

    歌舞助兴,宾主谈笑,宴会气氛越来越热烈了。白胡子一大把的主人颤巍巍起身,拿一只鎏金仕女狩猎纹八瓣银杯,案边的婢女立刻往杯中倒满酒,主人擎着杯子就冲您过来了:

    “郎君啊,你我这是第三日欢宴了,君可满饮此杯,再为老夫歌一曲否?”

    您也慌忙站起来,举起自己的酒杯,正不知说啥好,身后的名妓提点:

    “主人劝郎君酒,郎君不辞,但请主人先歌?”

    主人抚着胡子呵呵一笑,举杯就唱,毫不扭捏:

    “前日君家饮,昨日王家宴。今日过我庐,三日三会面。当歌聊自放,对酒交相劝。为我尽一杯,与君发三愿——”

    唱到这里,主人举杯相邀,您还算见机得快,赶紧把自己的杯中酒喝完,耳边才听到主人继续唱:

    “……一愿世清平,二愿身强健。三愿临老头,数与君相见!”

    一曲歌毕,满堂喝彩。主人笑眯眯地端着杯子站在您面前,看样子没有回席的意思,显然这个劝酒程序还没走完。您这就发呆了,心里暗骂:酒都喝完了,死老头子你不回去还等啥……

    名妓之所以为名妓,就是因为她在这种场合反应快、会调和气氛不让宾主难堪。就见她帔巾一拂,娇俏笑问:“郎君怎地还不回敬主人?莫非主人奉上的佳酿太过新烈,郎君入口即醉了么?”

    原来是要我回敬他——您在满堂笑声中恍然大悟,连忙向主人敬酒,主人举杯回应:

    “劝我酒,我不辞;请君歌,歌莫迟!”

    对啦,人家劝你喝酒都是唱着歌哒,您好意思就这么干巴巴的说两句“吃好喝好啊”就完了?唱歌吧你!问题是这种场合,这种气氛,又有主人家珠玉在前,您好意思开口吼啥“菊花残,满地伤”?还是唱“不该嗅到她的美擦掉一切陪你睡”?或者“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一点也不稀奇”?

    (要我说您还不如唱“五星红旗迎风飘扬”算了……)

    咳,正经给您出个主意,您呢,摘下自己身上比较贵重的东西,金银玉佩啥的,偷偷塞给身后的名妓,求她出面再给您解一次围。她八成会再让您喝一大杯酒,然后替您唱一曲回敬主人:

    “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呼,擦汗,这一场算是应付过去了——可别觉得完事了,下面还有更坑爹的活计。

    主人依次唱歌敬酒,客人们也纷纷回敬,歌声此起彼伏,跟堂上堂下的奏乐舞姿交融在一起,气氛欢乐热烈到了极点。突然之间,只见主人席上……

    哎哟喂,年纪一大把的白胡子主人,这老不修的家伙,真是喝过头了,他他他他他他居然把酒席一推,站起来扎手扭腿的开开开开开始——跳舞!

    神马风气!神马态度!神马世道!贵人大官的威严仪态到哪里去了哟!高门士族的端庄举止到哪里去了哟!尼玛你以为自己是那些乐户贱民啊,还下场跳舞!要不要哥给你丢几个赏钱啊有木有!有木有!有木有!

    代表着真理正义的您,内心十万头神兽奔腾呼哮而过,义愤填膺地左右扭头,希望在众多宾客脸上找到跟您灵犀相通的嘲笑鄙视表情,却见别人都津津有味地欣赏着主人的舞姿,不时击节喝彩,竟然似乎好象都觉得这是一种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行为?

    没错,一直到唐代,有身份的贵族高官,在宴会上当众唱歌跳舞,还都是一种很正常很风雅很有品位的活动,根本不会有人因此而嘲笑他们。其实别说是贵族高官了,当年李靖灭dt厥的时候,李渊李世民父子开party庆贺,已经当了几年皇帝的李二同学就在席上当众天魔乱舞,太上皇老李给弹琵琶伴奏,大臣们一个接一个地敬酒起舞。同样的场面,十几年后在新太子李治刚得长子的时候,又重演了一遍,当爷爷的李二跑到儿子的东宫去带头跳舞==||||

    好吧,爱跳就跳,反正丢脸的不是哥——您注视着主人扭身扬臂、袍袖甩动、旋转腾踏、招手遥送……哎哎,这是啥意思?为什么他越转离哥越近了?直冲着过来啦?这是转晕了头还是啥?他他他他他又想干嘛?救命啊——哥要逃席——

    晚啦,老实站起来接招吧,主人这是在向您“打令”呢。

    诶诶,至于的嘛,您也不用哭啊……您问“打令”又是啥?这个呢,其实是唐人的一种通俗性叫法,在唐以前它被文雅地称为“以舞相属”,存在时间很长很长啦。

    主人在酒席上先起舞,舞到客人身边,示意邀请客人来舞。客人起身,跟主人一起左转右转手舞足蹈一番,再去邀请下一个客人起身来舞……如果主人热情的话,一直要把宴会上所有客人都邀请一遍才肯罢休。

    您说您不会,不肯跟主人一起跳舞?还是让名妓娘子替您跳的好?作者俺郑重劝说您,不要拿这个架子,这会被视为对主人的严重侮辱,后果可能会很惨痛。不信的话,回头您去狗哥度婶一下,田玢拒绝灌夫邀舞以后有何感想,蔡邕不肯跟王智跳舞的下场是什么,陶谦跟张盘舞步配合不好的杯具……总之,您不跳是不行哒,硬着头皮上吧。

    顺着主人的手势迈步,一步,两步,转圈……再转……继续转……主人退后了,现在您可以独舞啦。

    诶,您不要傻站在当地好吧。实在不会,跟着俺的口令来,俺教您一种最简单的舞姿。

    把碍事的外衣脱了,**上身,往头上绑个红带子系紧头发,跟着俺喊出声:

    “一二三”——拍肩膀——“一二三”——拍胸口——“一二三”——拍胳膊——“一二三”——拍腰背——“一二三”——拍大腿——“一二三”——拍腰背——

    干啥干啥?说俺在耍您玩?>_<作者俺要生气了!这可是从南北朝起就大大流行于民间的“拍张舞”,擅长此舞的高手,一边拍身体还能一边往空中扔刀子,五六把刀子随接随抛随拍随舞,厉害着呢!象您这种初出茅庐的新手,咱还是安全第一,先练徒手,不用刀刃了。

    咦咦,您一边听一边倒是按次序拍各部位啊,怎么光顾着拍胸啦?“一二三”——拍胸膛——“啪啪啪”——拍胸膛——“吼吼吼”——拍胸膛……大哥您知道您这叫啥舞不?——这叫“返祖现象”~ ̄▽ ̄~

    结尾的几段唠叨:

    其实您呐,今天是运气不好,赶上了主人特别高兴,一场宴会观赏歌舞、邀歌请舞样样俱全。唐代不是每场宴会都必须让主人客人亲自下场歌舞的,有的只让唱歌,有的只让跳舞,有的宴会客人就可以端坐不动,欣赏专业歌舞伎表演就行。碰上特别穷的主人请客,每人一碗白水蔬菜汤,别的啥也没有。

    唐代(和唐以前)贵族男子在公众场所跳交谊舞很常见,贵族妇女一般不会在公众面前跳舞(以歌舞技能上位的一些半职业性质的妃妾除外),也没有看到过贵族男女混合伴舞的记载。

    那么在非公众场合,比如贵妇们自己的聚会里,没有外男在场,这些女人会不会唱歌跳舞呢?作者俺觉得八成会,因为当时贵族家庭对小孩子(男女都包括)进行歌舞方面的教育,还是挺普遍的现象。有个资料记载说武女皇庆寿的时候,她一堆几岁的孙儿孙女们纷纷在朝堂上跳舞祝寿。

    上面说的是矜持的贵族们在舞技方面的表现,平民呢,受拘束更少,公开跳舞的时候更多。唐代民间流行一种“踏歌”,对啦,就是“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的“踏歌”。一般是一群男男女女手臂相挽,有节奏地整齐跺踏地面,边踏边唱歌,气氛非常热烈,高兴的时候能从傍晚一直唱到第二天早晨。

    至于以歌舞谋生的职业伎人们,就不多说了,无论哪种活动仪式上都能见到他(她)们的身影。

    本篇参考资料&深度阅读推荐:《中国古代宴饮礼仪》吕建文编著

    本篇附图:敦煌壁画中的嫁娶宴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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