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深秋。
道家言: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勾陈、腾蛇六神聚日乃为黄道吉日。无论是王公贵族还是平民黔首在婚嫁葬娶之前皆需卜卦,请六神,选诸事皆宜之日。
蜀中王方演之子方安同大婚。由道家第一仙,道佛生亲自为其占卜选在青龙为首,六神齐聚,财贵运福,诸事皆宜之日。
入夜,皓月楼里外灯红酒绿,方安同喝的酩酊大醉躺在座椅上呼呼大睡。风硕和萧寒策因为要保护方安同,虽然有些浅醉,但依旧清醒。两人盘坐在方安同的座椅两侧,其他来自江湖各个门派的宾也都醉醺醺地带着满足逐渐散去。
微风吹到枫林小院,院外的台阶上坐着丫鬟小香。虽然已经是十月深秋季节,但仍然有一些蚊虫。小香连拍几个蚊虫,嘴里骂骂咧咧:“真的不知道凭什么,一个疯子还能嫁人!”她透过半掩着的房门,看着房内坐在床边的林霜。
一身凤霞霓裳,鸳鸯戏水花纹盖头虽然遮住了林霜的脸,却掩盖不住少女惊艳世俗的身段和其独有的气质。床前的圆桌上一对红烛在窗沿拂过的微风中摇曳,灯光明亮,满屋堂皇。
烛火下照见烛身的鎏金字体“契阔,与子成说,之手,与子偕老。”是出自当朝书法大师颜正鑫手笔,几个字雍容华贵,看似写情爱婚礼之繁华,实则是写这王朝鼎盛春秋。有当年诗仙秀口吞吐半个盛唐之意,又有白衣卿相辞赋汴梁水美人间之景,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八字挥洒的栩栩如生。
这也能看出来蜀王世子大婚的手笔之大。
小香想来越加不快,她微微推开门,走到圆桌前随手拿起红烛两侧的桂圆和红枣放入口中。心里不快敢在林霜的新房之中表现出来,已经证实了外界传言的皓月门门主之女疯掉不假。
院外房屋的窗户下方子轩和颜如玉两人蹲守了许久,见小香进去时机已到,颜如玉拿出一根类似于竹筒一样的东西。
“迷魂香!”
方子轩知道颜如玉就是这样“诡计多端”。
利用迷香迷昏小香和林霜两个人便可以在小香毫不察觉的情况下将林霜带出来,同时还能让方安同洞房花烛之夜扑空,想到这里颜如玉心里一阵狂喜,迅速将迷魂香筒盖打开,缓缓伸手塞进窗户缝里。
迷魂香气味较淡,小香吃了几粒红枣之后将新郎新娘喝的交杯酒一口闷掉,在迷香的作用下开始有些头昏。她以为是酒太过猛烈,揉了揉太阳穴便趴在了圆桌前。
一会林霜也感到有些头昏扶住床沿倒了下去。
颜如玉一脚踹开房门,一阵香味扑面而来,吓得他赶紧捂住口鼻。转而又想到迷香气味很淡,这扑鼻的香味应该不是迷香,看着侧躺在床边的林霜,那婚服贴在林霜的的身上,了玲珑曲线尽显,颜如玉忽然感到一阵晕厥,胸口气血疯狂翻滚起来,心脏也扑通扑通跳个不停,竟然有些站不住。
“金屋兄弟救我!”颜如玉挣扎着呼气。方子轩点住其几处穴位,拦腰抱起林霜,又解开颜如玉的穴位。
“你喝多了吧。”方子轩没好气地瞥了一眼颜如玉,颜如玉的鼻血流到了嘴边都没有自我察觉。“把你的鼻血擦擦!”
颜如玉擦拭掉鼻血,急忙喊道:“去后山!”
颜如玉很小的时候躲避追杀逃至皓月山被林如剑收养,可以说对皓月门后山的地形了如指掌。现在将林霜从大婚的房间救出来,很快方安同等人就会发现林霜失踪,那么如果走山门大道很快便会陷入危机,逃到后山再寻出路才是正确的选择。
皓月门后山平道过后有一片很大的山林,约莫占据半个后山,秋深时节没有茂密的树丛枝干遮挡,倒是颇有些一马平川的情势。
颜如玉走在方子轩的前面带路,他记得小时候有一处山洞,谁也找不到。虽然现在自己好像也找不到了!
方子轩抱着林霜,能感知到林霜体质的孱弱,应该是长期没有进食所致。可是现在颜如玉找不到栖身的地方,就连给林霜找食物的机会都没有。林霜现在的身体不能再耗下去了,方子轩催促着颜如玉。
“要不先歇会?”
“就在这附近的啊。”颜如玉疑惑道,忽然听见一声狼叫。
“后山有狼?”方子轩也听见了狼叫。
按理来说,皓月山在东南平原一带,有狼很不正常,但是两个人明明听见的一声狼叫怎么也不可能是假的。
不过既然有狼就代表附近有其他动物,那么山洞之类的栖息地倒也好找。
颜如玉继续往前走,他拨开一通杂草堆,一块光滑的石板映入眼帘。他想起来自己最后一次来这是被林如剑带回去的,为了防止自己再跑来玩,林如剑便用石板将这山洞封了起来。
“金屋兄弟,能打开这块石板吗?”颜如玉从方子轩怀里接过林霜,这是他最近一次和林霜接触,竟然有些接不住林师姐。
方子轩轻微扶住颜如玉,手中的黑鞘剑一剑斩断石板,洞口显露在二人眼前。
“是这了!”
颜如玉让方子轩掏出火折子点一把干草扔进洞内,火未灭,说明这洞中有可以呼吸的空气。方子轩抱回林霜将其平放在洞内的青石板上,林霜闭着眼,姣好的容貌在微微的星光下像一位静睡的仙子,一屏一息都散发着如清水般的纯澈,只是好像多了几分憔悴,让人心生怜爱。
“还看?”方子轩拍一拍颜如玉。“林师姐怕是受了不少苦。”
言罢方子轩踏出洞外,将火折子丢到颜如玉的手中。
“附近有狼,遇到了点火。”
颜如玉握住火折子,点了点头,看着方子轩的背影,内心无比坚定。
后山虽无密林,但山路依旧蜿蜒曲折。就如星光暗淡,却能照亮夜晚的路。
有好有坏,才叫人生。一帆风顺,什么也不是。
过去了快一个时辰,方安同还没有发现林霜失踪派人来找吗?
方子轩疑惑地看着不远处却没有动静的皓月门,心中不解。按理来说方安同对林霜的痴迷不该这样,大婚该是方安同梦寐以求的事情。可是大婚之日方安同却喝的酩酊大醉,到现在都还没前去枫林小院洞房花烛,这些连接在一起怎么也想不通的。
除非……
方子轩不敢多想,因为一只狼和他正面碰上了。
狼的青色瞳孔在黑夜犹如两颗明珠,深邃的眼神中透露着狠意,它死死地盯着方子轩,就好像将方子轩视作仇人。
这是方子轩第一次和野兽相持,还是一只独狼。
狼一个善于群攻的动物,而这皓月山怎么会有一只独狼。
独狼没有嚎叫,明显四周没有他的伙伴。
这倒是让方子轩放心了许多,因为如果只是一只独狼,那他方子轩一剑便可杀死这家伙。
只是独狼为何会出现在皓月门后山?
方子轩手中的黑鞘剑脱出剑鞘,剑身在微弱的星光下通透明亮。独狼后撤一步,咧开嘴露出一排的獠牙,死死盯着方子轩却又有些害怕面前的这个人类向前靠近。
真是只奇怪的狼,明明害怕着自己却只后撤一步,没有继续退缩的意思。
方子轩好奇,握着剑逼近一步,独狼却不再后退,朝着方子轩发出浑厚的呼噜声。这是在恐吓对手,如果再向前一步,它就要攻击了。
狼!最智慧的群居动物,它们生性残暴,喜食肉。在身处危险的时候总会群起而攻之。而独狼几乎很难存活下来,因为一只狼杀不死和它同体型的动物,也跑不过很多比它小很多的食草动物。就好像人,从来都是群居为主,那些面对千斤重担却又孤独的人往往一塌糊涂。
方子轩没有再去逼近那只狼,因为独狼的身后一只年幼的小狼从干枯的草堆里爬了出来,贴着独狼的腿转圈。
就像自己的父皇,在世的时候征战北域多年,身边的大臣没有一位阻拦没有一位帮扶,连同身后的中原武林几乎个个都盼着他身死北域。可是无畏生死的父皇拼了命的征战北域,又暗中培养羽林卫和皓月门势力。
就像这只狼,纵然身边身后没有多少懂他和愿意帮助他的人,他也不会退却一步。
只为给方子轩将来铺路。
如今皓月秘宝之事在江湖之中传的沸沸扬扬,朝堂武林之间多少人原形毕露,多少人深藏不露,想想人心真是可怕。
方子轩打心底佩服这只狼,他收起黑鞘剑,后撤三步。脚下突然踩空,跌落在洼洞之中。
睡梦中好像被什么湿漉漉的东西在自己的手背上来回摩擦,他微微睁开眼,月光拨开云雾照进洞中,小狼在他的右手边舔着他的手背。
而洞口处,独狼盘坐着,依旧是看着方子轩,眼神却没有刚刚那样可怕。
方子轩心头一紧:“莫不是被这只狼和狼崽给当成盘中餐了吧!”
道家言: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勾陈、腾蛇六神聚日乃为黄道吉日。无论是王公贵族还是平民黔首在婚嫁葬娶之前皆需卜卦,请六神,选诸事皆宜之日。
蜀中王方演之子方安同大婚。由道家第一仙,道佛生亲自为其占卜选在青龙为首,六神齐聚,财贵运福,诸事皆宜之日。
入夜,皓月楼里外灯红酒绿,方安同喝的酩酊大醉躺在座椅上呼呼大睡。风硕和萧寒策因为要保护方安同,虽然有些浅醉,但依旧清醒。两人盘坐在方安同的座椅两侧,其他来自江湖各个门派的宾也都醉醺醺地带着满足逐渐散去。
微风吹到枫林小院,院外的台阶上坐着丫鬟小香。虽然已经是十月深秋季节,但仍然有一些蚊虫。小香连拍几个蚊虫,嘴里骂骂咧咧:“真的不知道凭什么,一个疯子还能嫁人!”她透过半掩着的房门,看着房内坐在床边的林霜。
一身凤霞霓裳,鸳鸯戏水花纹盖头虽然遮住了林霜的脸,却掩盖不住少女惊艳世俗的身段和其独有的气质。床前的圆桌上一对红烛在窗沿拂过的微风中摇曳,灯光明亮,满屋堂皇。
烛火下照见烛身的鎏金字体“契阔,与子成说,之手,与子偕老。”是出自当朝书法大师颜正鑫手笔,几个字雍容华贵,看似写情爱婚礼之繁华,实则是写这王朝鼎盛春秋。有当年诗仙秀口吞吐半个盛唐之意,又有白衣卿相辞赋汴梁水美人间之景,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八字挥洒的栩栩如生。
这也能看出来蜀王世子大婚的手笔之大。
小香想来越加不快,她微微推开门,走到圆桌前随手拿起红烛两侧的桂圆和红枣放入口中。心里不快敢在林霜的新房之中表现出来,已经证实了外界传言的皓月门门主之女疯掉不假。
院外房屋的窗户下方子轩和颜如玉两人蹲守了许久,见小香进去时机已到,颜如玉拿出一根类似于竹筒一样的东西。
“迷魂香!”
方子轩知道颜如玉就是这样“诡计多端”。
利用迷香迷昏小香和林霜两个人便可以在小香毫不察觉的情况下将林霜带出来,同时还能让方安同洞房花烛之夜扑空,想到这里颜如玉心里一阵狂喜,迅速将迷魂香筒盖打开,缓缓伸手塞进窗户缝里。
迷魂香气味较淡,小香吃了几粒红枣之后将新郎新娘喝的交杯酒一口闷掉,在迷香的作用下开始有些头昏。她以为是酒太过猛烈,揉了揉太阳穴便趴在了圆桌前。
一会林霜也感到有些头昏扶住床沿倒了下去。
颜如玉一脚踹开房门,一阵香味扑面而来,吓得他赶紧捂住口鼻。转而又想到迷香气味很淡,这扑鼻的香味应该不是迷香,看着侧躺在床边的林霜,那婚服贴在林霜的的身上,了玲珑曲线尽显,颜如玉忽然感到一阵晕厥,胸口气血疯狂翻滚起来,心脏也扑通扑通跳个不停,竟然有些站不住。
“金屋兄弟救我!”颜如玉挣扎着呼气。方子轩点住其几处穴位,拦腰抱起林霜,又解开颜如玉的穴位。
“你喝多了吧。”方子轩没好气地瞥了一眼颜如玉,颜如玉的鼻血流到了嘴边都没有自我察觉。“把你的鼻血擦擦!”
颜如玉擦拭掉鼻血,急忙喊道:“去后山!”
颜如玉很小的时候躲避追杀逃至皓月山被林如剑收养,可以说对皓月门后山的地形了如指掌。现在将林霜从大婚的房间救出来,很快方安同等人就会发现林霜失踪,那么如果走山门大道很快便会陷入危机,逃到后山再寻出路才是正确的选择。
皓月门后山平道过后有一片很大的山林,约莫占据半个后山,秋深时节没有茂密的树丛枝干遮挡,倒是颇有些一马平川的情势。
颜如玉走在方子轩的前面带路,他记得小时候有一处山洞,谁也找不到。虽然现在自己好像也找不到了!
方子轩抱着林霜,能感知到林霜体质的孱弱,应该是长期没有进食所致。可是现在颜如玉找不到栖身的地方,就连给林霜找食物的机会都没有。林霜现在的身体不能再耗下去了,方子轩催促着颜如玉。
“要不先歇会?”
“就在这附近的啊。”颜如玉疑惑道,忽然听见一声狼叫。
“后山有狼?”方子轩也听见了狼叫。
按理来说,皓月山在东南平原一带,有狼很不正常,但是两个人明明听见的一声狼叫怎么也不可能是假的。
不过既然有狼就代表附近有其他动物,那么山洞之类的栖息地倒也好找。
颜如玉继续往前走,他拨开一通杂草堆,一块光滑的石板映入眼帘。他想起来自己最后一次来这是被林如剑带回去的,为了防止自己再跑来玩,林如剑便用石板将这山洞封了起来。
“金屋兄弟,能打开这块石板吗?”颜如玉从方子轩怀里接过林霜,这是他最近一次和林霜接触,竟然有些接不住林师姐。
方子轩轻微扶住颜如玉,手中的黑鞘剑一剑斩断石板,洞口显露在二人眼前。
“是这了!”
颜如玉让方子轩掏出火折子点一把干草扔进洞内,火未灭,说明这洞中有可以呼吸的空气。方子轩抱回林霜将其平放在洞内的青石板上,林霜闭着眼,姣好的容貌在微微的星光下像一位静睡的仙子,一屏一息都散发着如清水般的纯澈,只是好像多了几分憔悴,让人心生怜爱。
“还看?”方子轩拍一拍颜如玉。“林师姐怕是受了不少苦。”
言罢方子轩踏出洞外,将火折子丢到颜如玉的手中。
“附近有狼,遇到了点火。”
颜如玉握住火折子,点了点头,看着方子轩的背影,内心无比坚定。
后山虽无密林,但山路依旧蜿蜒曲折。就如星光暗淡,却能照亮夜晚的路。
有好有坏,才叫人生。一帆风顺,什么也不是。
过去了快一个时辰,方安同还没有发现林霜失踪派人来找吗?
方子轩疑惑地看着不远处却没有动静的皓月门,心中不解。按理来说方安同对林霜的痴迷不该这样,大婚该是方安同梦寐以求的事情。可是大婚之日方安同却喝的酩酊大醉,到现在都还没前去枫林小院洞房花烛,这些连接在一起怎么也想不通的。
除非……
方子轩不敢多想,因为一只狼和他正面碰上了。
狼的青色瞳孔在黑夜犹如两颗明珠,深邃的眼神中透露着狠意,它死死地盯着方子轩,就好像将方子轩视作仇人。
这是方子轩第一次和野兽相持,还是一只独狼。
狼一个善于群攻的动物,而这皓月山怎么会有一只独狼。
独狼没有嚎叫,明显四周没有他的伙伴。
这倒是让方子轩放心了许多,因为如果只是一只独狼,那他方子轩一剑便可杀死这家伙。
只是独狼为何会出现在皓月门后山?
方子轩手中的黑鞘剑脱出剑鞘,剑身在微弱的星光下通透明亮。独狼后撤一步,咧开嘴露出一排的獠牙,死死盯着方子轩却又有些害怕面前的这个人类向前靠近。
真是只奇怪的狼,明明害怕着自己却只后撤一步,没有继续退缩的意思。
方子轩好奇,握着剑逼近一步,独狼却不再后退,朝着方子轩发出浑厚的呼噜声。这是在恐吓对手,如果再向前一步,它就要攻击了。
狼!最智慧的群居动物,它们生性残暴,喜食肉。在身处危险的时候总会群起而攻之。而独狼几乎很难存活下来,因为一只狼杀不死和它同体型的动物,也跑不过很多比它小很多的食草动物。就好像人,从来都是群居为主,那些面对千斤重担却又孤独的人往往一塌糊涂。
方子轩没有再去逼近那只狼,因为独狼的身后一只年幼的小狼从干枯的草堆里爬了出来,贴着独狼的腿转圈。
就像自己的父皇,在世的时候征战北域多年,身边的大臣没有一位阻拦没有一位帮扶,连同身后的中原武林几乎个个都盼着他身死北域。可是无畏生死的父皇拼了命的征战北域,又暗中培养羽林卫和皓月门势力。
就像这只狼,纵然身边身后没有多少懂他和愿意帮助他的人,他也不会退却一步。
只为给方子轩将来铺路。
如今皓月秘宝之事在江湖之中传的沸沸扬扬,朝堂武林之间多少人原形毕露,多少人深藏不露,想想人心真是可怕。
方子轩打心底佩服这只狼,他收起黑鞘剑,后撤三步。脚下突然踩空,跌落在洼洞之中。
睡梦中好像被什么湿漉漉的东西在自己的手背上来回摩擦,他微微睁开眼,月光拨开云雾照进洞中,小狼在他的右手边舔着他的手背。
而洞口处,独狼盘坐着,依旧是看着方子轩,眼神却没有刚刚那样可怕。
方子轩心头一紧:“莫不是被这只狼和狼崽给当成盘中餐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