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路易是个有家室并非常忠于妻子的人,所以他不会像球员那样到处撒野。
酒吧和自愿送上门的模特和他没有关系。
但好在,性不过是人生的必需品之一,有人单身几十年都没事,何况路易还把妻子带来了。
他的工作很轻松,每天看看球员的训练,两个小时后各自解散。
乔丹会拉上一群人去打高尔夫。
尤因对此甚是恐惧,因为乔丹是个精力旺盛的怪胎。他可以通宵打牌,然后不睡觉去打一個上午的高尔夫,再休息几个小时准点参加下午的训练。
在那个过程中,没有人能从他的脸上看见丝毫疲态。
路易注意到大卫·罗宾逊真的不怎么合群。
其他人好歹还有些共同语言,他除了篮球,与队友根本没有话说。
比起高尔夫、打牌、搞模特,音乐才是他闲暇时的最爱。他是个纯正的基督徒,还不喝酒,对于蒙特卡洛的每一件事,他都感到不舒服。
健身房里,路易打算和他来一场男人间的对话。
看见罗宾逊举重,路易便说:“大卫,有时候你得说出心里话,这样大家才知道你需要什么。”
“教练,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虽然罗宾逊有一身让路易羡慕的肌肉,但实际上,他对罗宾逊反感,还和一个人有关——久违的周奇先生,请出列——现在的球迷估计已经忘了,周奇刚出道的时候,如果有人说,他未来最多只有太空易的水平,那些喜欢他的人会感到不满。因为刚出道的周奇对标的球员是篮协里那个不懂球的胖子。
一般球迷都把他和那个胖子做对比了,那那些不理智的球迷又会怎么说呢?
这是路易见过的对周奇的种种预言中最荒谬的一句——此子上限大卫·罗宾逊,下限保罗·加索尔。
就连路易自己都觉得周奇会是一个在NBA里取得成功的球员,虽然没有那么夸张的期盼,但成为常年首发应该是没问题的。
结果却脱线了。
大卫·罗宾逊是第三个让路易频频想起周奇的超级中锋,前两位是因为自身的发展,而这位,则完全是因为脑残粉的言论。
难得能用一个好心态和他聊天,路易不想搞砸了。
“我的意思就是让你坦荡一点。”
罗宾逊放下了铁,坐起身,身上的肌肉看起来就像巅峰期的施瓦辛格一样漂亮。
“教练,你是觉得我不够坦荡,还是觉得我不喜欢和他们在一起乱搞是有错的?”
路易无奈地说:“至少你可以像查尔斯那样热爱生活。”
罗宾逊笑道:“我很欣赏查尔斯总是能够无所畏惧地直抒心意,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但我认为,如果他能把自己的心和灵魂献给主就更好了。这样的话,他会变得平静,远离那些麻烦,不会把球迷扔出窗户,不会向球迷吐口水,不会对老人恶语相向,或许开拓者会因此赢下今年的总冠军。”
路易特别讨厌他动不动就像个狂热的基督徒一样以主之名发主之声。
“如果伱所谓的主真的在意这些的话,你应该早就夺冠了吧?”路易问,“你这么虔诚,主为何没有将荣誉赐予你?”
“所以,为了成为冠军的那一天早点到来,我会每天为自己祈祷。”罗宾逊就像个圣人一样说,“路教练,我喜欢你们所有人,虽然我没法让你们做出改变,但我也会为你们祈祷的,我会在主的心里种下你们的种子。”
路易就像看见一个三观不合的人似的。
这有点像他的妻子洛林,她是个自大又爱炫耀的女人。当《小鬼当家》系列爆红后,她会向所有朋友推荐这部电影。如果他们不喜欢,她就把他们在心里拉黑,不再来往——她的意思是,什么样的人会不喜欢小孩子把坏蛋耍得团团转的电影?
“我再也不想和你说话了,大卫。”
说罢,路易转身就离开。
路易很清楚,他没有必要假装自己喜欢罗宾逊。他只需要知道,罗宾逊这个人虽然讨厌,但他不会伤害球队,更不会成为更衣室的问题。
对大部分的球队来说,运动员之间建立良好关系的途径,通常都离不开低俗的幽默,酒,女人,钱,四者有一者相通,就能熟络起来。可罗宾逊是蒂花之秀,是当之无愧的奇葩,他选择脱离美国职业篮球中固有的黑人氛围和文化,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却又可以和球队并肩作战。
路易第一次理解了罗德曼为什么不肯为他顶防奥拉朱旺。
从球队的角度来看,罗德曼是个自私的胆小鬼,你很容易得出这种结论。但,最终后世的球迷都认识到罗宾逊是一个没有杀手心态,缺乏支配比赛意愿的软蛋。因为声名狼藉的罗德曼被公牛队用一个替补中锋换到芝加哥后,成为公牛第二王朝的铁三角之一。他成功了,所以他是正确的,罗宾逊是软蛋,罗德曼在公牛甚至敢去顶防奥尼尔,他怎么可能会害怕防守奥拉朱旺呢?
罗宾逊和魔王形态的罗德曼,存在着从内到外,360度无死角的不和。这种不和不单单是两人的关系,而是性格、打法、作风、态度...将他们两人所有的特质囊括在内的不和。
路易感觉他都能猜出罗德曼当时的想法了。
罗宾逊不是很虔诚吗?
就让他的主去帮他防奥拉朱旺吧,爷可不干。
这是在路易对罗宾逊极度反感的情况下产生的联想,主观性很强,误导性也很强。
脱离篮球,路易也是个普通人,有自己的喜恶。
罗宾逊这种人就没长在他欣赏的点上,被嫌弃太正常了。
训练时间结束的时候,路易注意到乔丹会留下来加练三分。
路易相信乔丹不会忘记威尔逊抢七战里投进的那五记三分球。
虽然乔丹在最后关头用一记扳平比分的三分差点拯救开拓者,但若是他能从一开始就投进三分,开拓者的进攻会更加从容。
三分球有很多不确定因素。
一旦失手,弹出来的长篮板就不是内线能控制的了。
这是开拓者的一个战略失误。
这怪不着帕特·莱利,除了路易这种来自每场比赛出手几十记三分的时代的人,当代教练对大量长篮板对比赛所能产生的影响力一无所知。
他们不知道这会彻底改变内线篮板痴汉的工作重心。
乔丹选择加练,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
伯德去外面买了酒来喝。
梦之队下榻的酒店里就有卖酒,但那里一瓶酒14美元,外面只需要7美元。自从得知这件事,伯德在酒店里滴酒不沾,连别人请他都不喝。
他认为这是严重浪费。
悲剧师和本地的王室成员打得火热,这是他的优势,他能够和任何阶层的人无障碍交流沟通,并成为对方的朋友。
就冲他和威尔逊、乔丹、伯德(尤其是乡巴佬)的关系都很好,路易相信悲剧师的人格魅力是NBA历史独一档的。
尤因不见了,跟着不见得还有马龙和斯科蒂·皮彭。
这三人是出了名的自走打桩机,对送上门的模特从来不会说“NO”。
巴克利和莱特纳的兴趣就广泛得多,路易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做什么。
也许会在楼上打牌,也许会去酒吧小酌,也许会在外面瞎逛,也许会去看赛马...除了打球,这两人对任何事都感兴趣。
威尔逊在乔丹的对面进行自投自捡的投篮训练。
汤姆贾诺维奇想帮忙,被他拒绝。
赵远征在旁边记录他的命中率。
“我说,篮球有那么好玩吗?”伯德指的是威尔逊,“那家伙来到这以后,除了篮球就只有篮球。”
路易就像夸自己孩子一样自豪地说:“你还好意思说呢?你以为人家都得像你似的自甘堕落?你这个不求上进的乡巴佬怎么好意思坐在这挺着啤酒肚对我家Benj指指点点呢,给你脸了吗?”
“QN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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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和自愿送上门的模特和他没有关系。
但好在,性不过是人生的必需品之一,有人单身几十年都没事,何况路易还把妻子带来了。
他的工作很轻松,每天看看球员的训练,两个小时后各自解散。
乔丹会拉上一群人去打高尔夫。
尤因对此甚是恐惧,因为乔丹是个精力旺盛的怪胎。他可以通宵打牌,然后不睡觉去打一個上午的高尔夫,再休息几个小时准点参加下午的训练。
在那个过程中,没有人能从他的脸上看见丝毫疲态。
路易注意到大卫·罗宾逊真的不怎么合群。
其他人好歹还有些共同语言,他除了篮球,与队友根本没有话说。
比起高尔夫、打牌、搞模特,音乐才是他闲暇时的最爱。他是个纯正的基督徒,还不喝酒,对于蒙特卡洛的每一件事,他都感到不舒服。
健身房里,路易打算和他来一场男人间的对话。
看见罗宾逊举重,路易便说:“大卫,有时候你得说出心里话,这样大家才知道你需要什么。”
“教练,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虽然罗宾逊有一身让路易羡慕的肌肉,但实际上,他对罗宾逊反感,还和一个人有关——久违的周奇先生,请出列——现在的球迷估计已经忘了,周奇刚出道的时候,如果有人说,他未来最多只有太空易的水平,那些喜欢他的人会感到不满。因为刚出道的周奇对标的球员是篮协里那个不懂球的胖子。
一般球迷都把他和那个胖子做对比了,那那些不理智的球迷又会怎么说呢?
这是路易见过的对周奇的种种预言中最荒谬的一句——此子上限大卫·罗宾逊,下限保罗·加索尔。
就连路易自己都觉得周奇会是一个在NBA里取得成功的球员,虽然没有那么夸张的期盼,但成为常年首发应该是没问题的。
结果却脱线了。
大卫·罗宾逊是第三个让路易频频想起周奇的超级中锋,前两位是因为自身的发展,而这位,则完全是因为脑残粉的言论。
难得能用一个好心态和他聊天,路易不想搞砸了。
“我的意思就是让你坦荡一点。”
罗宾逊放下了铁,坐起身,身上的肌肉看起来就像巅峰期的施瓦辛格一样漂亮。
“教练,你是觉得我不够坦荡,还是觉得我不喜欢和他们在一起乱搞是有错的?”
路易无奈地说:“至少你可以像查尔斯那样热爱生活。”
罗宾逊笑道:“我很欣赏查尔斯总是能够无所畏惧地直抒心意,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但我认为,如果他能把自己的心和灵魂献给主就更好了。这样的话,他会变得平静,远离那些麻烦,不会把球迷扔出窗户,不会向球迷吐口水,不会对老人恶语相向,或许开拓者会因此赢下今年的总冠军。”
路易特别讨厌他动不动就像个狂热的基督徒一样以主之名发主之声。
“如果伱所谓的主真的在意这些的话,你应该早就夺冠了吧?”路易问,“你这么虔诚,主为何没有将荣誉赐予你?”
“所以,为了成为冠军的那一天早点到来,我会每天为自己祈祷。”罗宾逊就像个圣人一样说,“路教练,我喜欢你们所有人,虽然我没法让你们做出改变,但我也会为你们祈祷的,我会在主的心里种下你们的种子。”
路易就像看见一个三观不合的人似的。
这有点像他的妻子洛林,她是个自大又爱炫耀的女人。当《小鬼当家》系列爆红后,她会向所有朋友推荐这部电影。如果他们不喜欢,她就把他们在心里拉黑,不再来往——她的意思是,什么样的人会不喜欢小孩子把坏蛋耍得团团转的电影?
“我再也不想和你说话了,大卫。”
说罢,路易转身就离开。
路易很清楚,他没有必要假装自己喜欢罗宾逊。他只需要知道,罗宾逊这个人虽然讨厌,但他不会伤害球队,更不会成为更衣室的问题。
对大部分的球队来说,运动员之间建立良好关系的途径,通常都离不开低俗的幽默,酒,女人,钱,四者有一者相通,就能熟络起来。可罗宾逊是蒂花之秀,是当之无愧的奇葩,他选择脱离美国职业篮球中固有的黑人氛围和文化,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却又可以和球队并肩作战。
路易第一次理解了罗德曼为什么不肯为他顶防奥拉朱旺。
从球队的角度来看,罗德曼是个自私的胆小鬼,你很容易得出这种结论。但,最终后世的球迷都认识到罗宾逊是一个没有杀手心态,缺乏支配比赛意愿的软蛋。因为声名狼藉的罗德曼被公牛队用一个替补中锋换到芝加哥后,成为公牛第二王朝的铁三角之一。他成功了,所以他是正确的,罗宾逊是软蛋,罗德曼在公牛甚至敢去顶防奥尼尔,他怎么可能会害怕防守奥拉朱旺呢?
罗宾逊和魔王形态的罗德曼,存在着从内到外,360度无死角的不和。这种不和不单单是两人的关系,而是性格、打法、作风、态度...将他们两人所有的特质囊括在内的不和。
路易感觉他都能猜出罗德曼当时的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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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路易对罗宾逊极度反感的情况下产生的联想,主观性很强,误导性也很强。
脱离篮球,路易也是个普通人,有自己的喜恶。
罗宾逊这种人就没长在他欣赏的点上,被嫌弃太正常了。
训练时间结束的时候,路易注意到乔丹会留下来加练三分。
路易相信乔丹不会忘记威尔逊抢七战里投进的那五记三分球。
虽然乔丹在最后关头用一记扳平比分的三分差点拯救开拓者,但若是他能从一开始就投进三分,开拓者的进攻会更加从容。
三分球有很多不确定因素。
一旦失手,弹出来的长篮板就不是内线能控制的了。
这是开拓者的一个战略失误。
这怪不着帕特·莱利,除了路易这种来自每场比赛出手几十记三分的时代的人,当代教练对大量长篮板对比赛所能产生的影响力一无所知。
他们不知道这会彻底改变内线篮板痴汉的工作重心。
乔丹选择加练,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
伯德去外面买了酒来喝。
梦之队下榻的酒店里就有卖酒,但那里一瓶酒14美元,外面只需要7美元。自从得知这件事,伯德在酒店里滴酒不沾,连别人请他都不喝。
他认为这是严重浪费。
悲剧师和本地的王室成员打得火热,这是他的优势,他能够和任何阶层的人无障碍交流沟通,并成为对方的朋友。
就冲他和威尔逊、乔丹、伯德(尤其是乡巴佬)的关系都很好,路易相信悲剧师的人格魅力是NBA历史独一档的。
尤因不见了,跟着不见得还有马龙和斯科蒂·皮彭。
这三人是出了名的自走打桩机,对送上门的模特从来不会说“NO”。
巴克利和莱特纳的兴趣就广泛得多,路易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做什么。
也许会在楼上打牌,也许会去酒吧小酌,也许会在外面瞎逛,也许会去看赛马...除了打球,这两人对任何事都感兴趣。
威尔逊在乔丹的对面进行自投自捡的投篮训练。
汤姆贾诺维奇想帮忙,被他拒绝。
赵远征在旁边记录他的命中率。
“我说,篮球有那么好玩吗?”伯德指的是威尔逊,“那家伙来到这以后,除了篮球就只有篮球。”
路易就像夸自己孩子一样自豪地说:“你还好意思说呢?你以为人家都得像你似的自甘堕落?你这个不求上进的乡巴佬怎么好意思坐在这挺着啤酒肚对我家Benj指指点点呢,给你脸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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