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翁得臣退学了,准备回去赶紧复读三个多月重新高考一次!”
“这么惨?为什么啊?当初他就是靠‘本校教职工子女过本一线即可投档’的优惠政策才进来的。凭他自己本事,再考一次也不可能进比师大更好的学校了吧?何况高中课程都放羊了半年多,再补三个月也不可能有去年的应试状态吧?”
“谁知道呢,多半是这次丢脸丢大了混不下去吧——被人戳着脊梁骨指指点点四年,也不是啥光彩的事情。啧啧,被精神病人堵门骂街,还上了博客和‘土豆网’街拍,不隐姓埋名换地方,那就是妥妥的校园名人了!”
翁得臣被付成才和黄洁这两颗棋子反噬的事儿,已经过去了好几天。
后续处理结果也渐渐明朗起来,逐渐成了近期校园内的重要谈资——尤其是在法学院内部。
无数学生都谈论着那天下午、翁得臣被“舍得一身剐的精神病人”闹事羞辱的桥段。或许也正是因此,让他实在没脸再在学校里待下去了,索性以“个人身体健康原因”申请了退学——
他也确实被揍得颇受了点伤,最后也从付成才家人那里逼要到了2万块医药费(精神病人伤了人还是要赔钱的,自己没钱就监护人陪。精神病免责只是免刑事责任,不是免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但精神、名誉和其他损失,却是证据不足,于法无据要回,只能是认栽。
谁让他惹的是精神病呢。
翁良卿被免去了职务,并且在小范围内通报,以示学校在办学和用人方面的公平,平息丑闻舆情。
因为证据不是非常充分,翁良卿的级别待遇还是得到了保留;但将来恢复原职是不可能的,哪怕风头过去,也就是找个没油水的同级别闲差安置,或者塞到其他更差的单位去。
冯见雄也没指望就靠一点谣言和舆情闹事就把翁家人彻底连根拔起——如果那么容易办到,也太不拿县处级当干部了。
事实上,能够达到今天的战果,冯见雄也已经是把一个重生者在网络媒体舆情引导领域的先知先觉,用到了十足十。
若不是06年的普通人不重视网上搞事儿的影响力,平时不作相应的堤防,也不至于被冯见雄如此得手。
而且,哪怕在得手之后,冯见雄也没捞到多少“威望”——从头到尾,他都没动用自己那个已经四万多粉丝的博客号,没有在任何一个环节亲自出手。一切的一切,都如“锦衣夜行”,悄悄杀人不装逼。
他知道这其中的分寸。
翁良卿之所以被扳倒,最关键的不是他们夫妻俩平时有徇私舞弊的嫌疑——徇私舞弊这种事情,周校长心里能不清楚?
每个坐到有一点用人决策权位置上的人,都会干这种事情的。
翁良卿在校领导眼里的最重要“罪行”,是纵容儿子跋扈,并且上升到了“为了个人恩怨可以牺牲学校声誉”的程度。
这就自绝于整个小利益集团了。
正如当官的光贪点钱不一定会出事。但站错队或者和小利益集团有路线冲突,与此同时再贪点钱,那么这个贪点钱多半会被拿来出事了。
冯见雄也还需要在学校里混三年多。以他的明断,怎么可能把自己摆在一个“为了扳倒私敌宁可让学校也跟着出丑”的错误立场上呢?
所以,锦衣夜行就锦衣夜行吧,闷声捞好处不装逼。
何况,锦衣夜行只是说明吃瓜群众不知道冯见雄干了啥。
但是对双方恩怨比较清楚的关系密切人士,显然不在其列。
毕竟,哪怕是真正的锦衣夜行,远看看不出穿的是“锦衣”;
但如果可以贴身挽住夜行人一起走,靠摸也能摸出人家身上的料子是“锦”不是?
史妮可,虞美琴都隐约知道冯见雄干了啥,虽然觉得冯见雄有些心狠手辣,却也知道是不得不为,所以并没有圣母表地埋怨他。田海茉基本上是靠自己的洞察力猜测的,也没说什么。
而陈思聪等几个曾经给翁得臣当过马仔、对付过冯见雄的同学,则是感受到了深深的恐惧。在确认翁得臣退学之后,陈思聪陪着笑脸找冯见雄谈过一两次解释往事,就差直接纳头便拜了。
冯见雄需要暗中立信,自然不会为难他们。
不知不觉间,05级法学院这帮子新生们,都俨然把冯见雄当成了不能惹的执牛耳人物。
……
没了搅和惹事的臭虫,冯见雄的生活渐渐平顺了下来,整个3月份和4月初再没发生什么被命运推着走的麻烦事。
班上、乃至隔壁几个班的同学,都对冯见雄很尊敬,把他当成大能者仰望。
金陵师大学风尚可,大一第一学期的时候,法学院的女生们几乎都没有正式交男朋友的,或者交了也不好意思透露。
到了下学期,一旦有一两个女生找了男朋友、并且大大方方公开后,就很容易引起雪崩效应——好多妹子都以自己有魅力、钓得到男人为荣(当然这种攀比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吸引力,不一定要上床)。
以至于如果来年还有女生找不到男人,就会急,觉得丢人。
这算是女多男少型大学的一个弊端吧。只有公认的班花、系花不找男人,才会被围观者承认为是“不屑于找”而不是“找不到”。
冯见雄如此出色,也少不了被几个妹子递情书示爱什么的。不过这也没什么值得成就感的——系里女生人数是男生的三四倍,有人倒追有什么好骄傲的?
有本事去念机械系,五个男人抢一个女人,还有女人倒追,那才叫本事。
那些女生既没有才华也没有人格魅力,更谈不上比班花史妮可或者系花虞美琴更出众的姿色,自然是被冯见雄轻松地闪过了。
事业上,史妮可那边的事情越来越熟练,每个月都可以为冯见雄带来20多万的收益,也颇让他省心。
与此同时,冯见雄也担心自己的专利碰瓷大业风险过于集中,于是在这段时间里陆续又挑选了三五个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了下来——
他的申请可不是乱申请乱拼凑的。那些精挑细选的申请对象,都是根据他后世那十几年法务经验看来,很容易在地产业找到碰瓷对象、被人不小心就误用、同时如今正好介于“不为众所周知的现有技术”。
之所以非要咬死了在建筑技术领域碰瓷,主要是因为建筑领域的小侵权容易发现,而且是一案一设计,不能大批量复制,所以法律属性非常契合这种碰瓷模式——盖房子,哪怕是筒子楼,也是要每个楼盘重新设计的。不可能跟其他工业化大生产的产品那样海量复制。
这也导致了每个小案发生侵权后,索赔额比较少,也就起诉书写10万、20万,实际和解只拿数万。
而如果是挑选那些可复制性强的工业领域碰瓷,万一这个不小心侵权的公司把产业做大了,“侵权获利”数百万,而冯见雄碰瓷上门的时候依然只索赔10万,那肯定会被人当成心虚,从而坚定对方反抗的决心。
那样的话,“索赔额”和“诉讼门槛成本”之间的梯度,就不容易掌握了。说不定就导致对方梗着脖子砸钱把他的专利给宣告无效掉。
这些都是在法律界做了15年老阴哔积攒的刁毒经验。
在这个过程中,他也少不得把相当一部分“碰瓷产业链”中游的技术活儿慢慢交给史妮可去做。
把史妮可从一个只会找写字楼盘确认侵权事实、搜集证据起草起诉书的简单重复法律劳动力,培养成一个还懂得如何亲自全程跟完左右互搏“无效宣告申请”、如何亲自单独运作第一场左右互搏并让被告方认输的官司……
同时,他也不怕史妮可学会了太多本事之后甩开他。
因为他知道,随着他兴风作浪的危险大增之后,同行中最聪明的一小撮人就有可能慢慢领悟到他的商业模式,从而尝试找人合作、跟进,也来碰这种瓷。
而国家知产局的反应最多比律师和专代界的民企迟钝那么一年多,就会开始讨论收紧《专利审查指南》。
历史上,这一波碰瓷潮所用到的专利是2006年四季度才开始申请的、2007年才开始有第一波碰瓷官司,而到了2009年初国家知产局已经反应过来了,并且后来诞生了《专利审查指南2010》。
而事实上,在《专利审查指南2010》问世之前,国家知产局在内部工作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用其讨论稿的思想指导自身工作、收紧审查标准了——毕竟《专利审查指南》其实主要是知产局写给被审查对象们看的,为了让被审查对象们被驳回时更加心服口服。
就像高考大纲从来都是给考生看的,不是给命题组老师看的——出题组人在考纲正式发下来之前,就可能已经根据考纲在出题了。
所以,从第一个“把现有技术伪装成实用新型并碰瓷”的专利申请下来后,最多3年之内,国家就会把这个法律漏洞补上。将来就不会再有这么多漏洞专利得到通过了,而所有的“水雷”也都必须在这3年里埋下去——已经埋下去的,根据专利法规定的有效期,可以用10年。还没来得及埋的,过期不候。
冯见雄把国内的这波碰瓷潮提前了一年多,所以他估计到2008年底。就不会再有新的用该法律漏洞碰瓷的专利冒出来了。市面上已经通过的那些,则会成为“绝版”。
史妮可不过是个边学边干的大一法学生,要彻底学会冯见雄的这项本事,怎么也得拖到2007年了,所以她并没有足够长的单干窗口期。
冯见雄只要握住“如何选择现有技术并申请成可用于碰瓷的专利”这个产业供应链最顶端的环节不教史妮可,妹子就可以一直当他的廉价劳动力。
四月中旬,史妮可自己终于攒够了人生的第一个15万,加上她母亲的几万块钱,她准备把心仪已久的房子首付给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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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学生都谈论着那天下午、翁得臣被“舍得一身剐的精神病人”闹事羞辱的桥段。或许也正是因此,让他实在没脸再在学校里待下去了,索性以“个人身体健康原因”申请了退学——
他也确实被揍得颇受了点伤,最后也从付成才家人那里逼要到了2万块医药费(精神病人伤了人还是要赔钱的,自己没钱就监护人陪。精神病免责只是免刑事责任,不是免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但精神、名誉和其他损失,却是证据不足,于法无据要回,只能是认栽。
谁让他惹的是精神病呢。
翁良卿被免去了职务,并且在小范围内通报,以示学校在办学和用人方面的公平,平息丑闻舆情。
因为证据不是非常充分,翁良卿的级别待遇还是得到了保留;但将来恢复原职是不可能的,哪怕风头过去,也就是找个没油水的同级别闲差安置,或者塞到其他更差的单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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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哪怕在得手之后,冯见雄也没捞到多少“威望”——从头到尾,他都没动用自己那个已经四万多粉丝的博客号,没有在任何一个环节亲自出手。一切的一切,都如“锦衣夜行”,悄悄杀人不装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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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良卿之所以被扳倒,最关键的不是他们夫妻俩平时有徇私舞弊的嫌疑——徇私舞弊这种事情,周校长心里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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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良卿在校领导眼里的最重要“罪行”,是纵容儿子跋扈,并且上升到了“为了个人恩怨可以牺牲学校声誉”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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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见雄也还需要在学校里混三年多。以他的明断,怎么可能把自己摆在一个“为了扳倒私敌宁可让学校也跟着出丑”的错误立场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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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妮可,虞美琴都隐约知道冯见雄干了啥,虽然觉得冯见雄有些心狠手辣,却也知道是不得不为,所以并没有圣母表地埋怨他。田海茉基本上是靠自己的洞察力猜测的,也没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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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间,05级法学院这帮子新生们,都俨然把冯见雄当成了不能惹的执牛耳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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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导致了每个小案发生侵权后,索赔额比较少,也就起诉书写10万、20万,实际和解只拿数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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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他也不怕史妮可学会了太多本事之后甩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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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这一波碰瓷潮所用到的专利是2006年四季度才开始申请的、2007年才开始有第一波碰瓷官司,而到了2009年初国家知产局已经反应过来了,并且后来诞生了《专利审查指南2010》。
而事实上,在《专利审查指南2010》问世之前,国家知产局在内部工作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用其讨论稿的思想指导自身工作、收紧审查标准了——毕竟《专利审查指南》其实主要是知产局写给被审查对象们看的,为了让被审查对象们被驳回时更加心服口服。
就像高考大纲从来都是给考生看的,不是给命题组老师看的——出题组人在考纲正式发下来之前,就可能已经根据考纲在出题了。
所以,从第一个“把现有技术伪装成实用新型并碰瓷”的专利申请下来后,最多3年之内,国家就会把这个法律漏洞补上。将来就不会再有这么多漏洞专利得到通过了,而所有的“水雷”也都必须在这3年里埋下去——已经埋下去的,根据专利法规定的有效期,可以用10年。还没来得及埋的,过期不候。
冯见雄把国内的这波碰瓷潮提前了一年多,所以他估计到2008年底。就不会再有新的用该法律漏洞碰瓷的专利冒出来了。市面上已经通过的那些,则会成为“绝版”。
史妮可不过是个边学边干的大一法学生,要彻底学会冯见雄的这项本事,怎么也得拖到2007年了,所以她并没有足够长的单干窗口期。
冯见雄只要握住“如何选择现有技术并申请成可用于碰瓷的专利”这个产业供应链最顶端的环节不教史妮可,妹子就可以一直当他的廉价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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