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三十三章 仇恨的滋味,你尝过吗?-姐弟恋是一场豪赌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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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恋是一场豪赌
作者:流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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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凑过去,压低声音假装跟狗说话,其实是在袁元的耳边说:“小美啊,你是喜欢体型大一点的,还是小一点的?你长得这么娇小,真得找个温柔的,别把你弄伤了。”
袁元羞臊的转开脸不理他,他还在旁边继续逗她:“对了,它几岁,成年了吗?”
袁元:“没成年!”
天赐:“我不信,拿来我再看看,我再仔细看看!”
他一手搂着她的肩膀,另一手去翻看小狗的后腿。
袁元:“喂,你往哪儿看?往哪儿看呢!”
“哈哈哈……”
软趴趴的小狗好萌乖,趴在怀里,被两个主人抢来抢去,后腿拎起来又放下,唔唔几声以示反抗。但是毫无用处,两位主人正在嬉笑,打情骂俏……
.
之后到外滩看夜景,两人坐在江边的冷饮桌,吹着舒爽的晚风。
这时有卖花的小姑娘提着篮子过来,刚一靠近还没有说话,袁元先说:“我买,篮子一起给我,多少钱?”
她买了满满一提篮的红玫瑰,放到桌上推到天赐面前。
天赐的目光从花上移到了她的脸上,问:“为什么送我玫瑰?”
“明知故问”
“我不知道啊,上次在医院时你送我康乃馨,是希望我早日康复,那现在送我玫瑰是什么意思?”
他望着她的眼睛就在等,想听她亲口说。
她咬着唇瓣,眼睛又不自觉的向两边看了看,有点害羞,胆子却不小,真说了。
“玫瑰奉献给爱情……方天赐,我爱你!”
“真的吗?”
他并没有露出笑容,眼神中有复杂深邃的暗影,甚至还有一瞬间的躲闪。
他想了想,还是不敢相信,“你真的爱我吗?我不信……”
怪哉,这么完美的男人怎么会不相信别人爱他,怎么会没自信呢?
袁元觉得好笑,又轻咳一声,非常郑重的说:“要怎样,总不会让我诅咒发誓吧?写血书?”
天赐郑重的思考,郑重的说:“我不迷信,切实一点!把你拥有的最珍贵的东西给我,我才信!”
就知道他三句话又开荤了,袁元羞恼的翻个白眼。
黑夜的路灯下,周围人来人往,灯火未谢,笙歌未停。在这座繁华到极致的城市,最年轻、最金贵、最俊逸的男人露出笑容。
他坏坏的,带点玩味的追问:“梦愔,给不给我呀?”
“您是总裁,我就一无名小卒,全家的生死大权还都擒在您手里,我能反抗吗?当然给了!”
天赐突然就开心,有点喜怒无常,指尖在她额头点了一下。
“你跑不了,给是肯定得给的,但是矜持点,不急!”
他确实不急,嘴上经常开荤,但身体没有开荤。
每每都是点到为止,不管几点晚上都是将她送回家,嘱咐她早点休息,不要忧虑。
爱一点一滴的浸入心里,她真的很爱他。
.
可是远在万里之外,还有一个女人也爱着天赐。
曦露半年多没见到天赐了,上次见面还是他回来给余秋过生日。
新秋集团和万丰集团打擂台,财经新闻每天都报道,余秋知道。这个情况,她打电话问过天赐。
天赐说是正常的商业竞争,袁世杰自己犯罪进了监狱,其他公司都在打市场争夺战,天赐当然要抢资源。他对妈妈说需要资金,余秋就把手里的全部资金,包括从景琪舞蹈公司调出来的所有现金,全部转给天赐。
余秋就是彻底放权了,信任儿子,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要钱就给钱,全力支持!
但是具体情况她没过去看,她没去S市。因为方景宇病了,一直住院治疗、做雾化。
还是老毛病,当年的那一枪伤了他的肺。
.
医学真相:枪伤并不像我们想象的,一颗子弹穿透人体,打了一个小孔,缝一缝就可以了。
当年那一枪没有打到动脉,也没有打到心脏,但是穿透了他的肺。子弹在高速的暴击下,穿透胸腔时,给胸腔肺部造成了鸡蛋那么大的一个创伤面积。当时血灌满了肺部,当场就无法呼吸,鼻腔里喷出的都是鲜血,那都是当年天赐亲眼所见的。
到医院,从肺部向外排血就排了几个小时,连下三次病危通知书,准备好死亡等待!!
仇恨?什么是仇恨?如果有人用枪打了你父亲,害死你妹妹,你会是什么心情?三天的煎熬,才脱离生命危险。那种滋味,余秋牵着天赐的手,两个人坐在重症监护室外,三天没有离开一步。死神就站在你面前,就要带走你父亲,那种记忆,那种仇恨永远永远都不能忘……
.
虽然捡回一条命,但是方景宇留下了严重的旧伤和后遗症。
方景宇现在去拍X光片,肺部还有一块阴影。常常发作炎症,就会咳嗽高热。
年轻的时候还好些,每年犯一两次病。现在年龄越来越大了,身体免疫力下降,每年都要犯三四次,严重时高热不退,还咳过血。
天啊!
医生说这个病根没法治愈,就是终生跟着他,或者做手术将肺切除一部分。
不到万不得已,开膛破肚的手术,轻易谁敢去做?人体器官是那么容易就能切除的吗?
唉……
余秋心疼,每次看到小宇生病住院,她的心都要疼碎了。
儿子那边的事,她也管不了。生意而已,赔了赚了都无所谓,让儿子自己去忙吧。
余秋专心陪方景宇去医院雾化、打针、熬中药。
.
曦露工作的初中是重点中学,每学期都有外派出差学习。曦露是年轻老师,经常参加出差任务。
这次她去的城市就是S市。
思念都在心里,她半年多没见到天赐了。这次出差正好有顺路、合理的借口来见一面,看看他的生活、他的工作。
曦露也时常关心财经新闻,也听余于秋提起,知道天赐最近在打商战,公司肯定挺忙的,就见一面,只要看一眼就好。
算算年头,从天赐到S市读大学到工作将近6年了,曦露第一次来S市。
没有提前告诉天赐,她就来了……
袁元羞臊的转开脸不理他,他还在旁边继续逗她:“对了,它几岁,成年了吗?”
袁元:“没成年!”
天赐:“我不信,拿来我再看看,我再仔细看看!”
他一手搂着她的肩膀,另一手去翻看小狗的后腿。
袁元:“喂,你往哪儿看?往哪儿看呢!”
“哈哈哈……”
软趴趴的小狗好萌乖,趴在怀里,被两个主人抢来抢去,后腿拎起来又放下,唔唔几声以示反抗。但是毫无用处,两位主人正在嬉笑,打情骂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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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到外滩看夜景,两人坐在江边的冷饮桌,吹着舒爽的晚风。
这时有卖花的小姑娘提着篮子过来,刚一靠近还没有说话,袁元先说:“我买,篮子一起给我,多少钱?”
她买了满满一提篮的红玫瑰,放到桌上推到天赐面前。
天赐的目光从花上移到了她的脸上,问:“为什么送我玫瑰?”
“明知故问”
“我不知道啊,上次在医院时你送我康乃馨,是希望我早日康复,那现在送我玫瑰是什么意思?”
他望着她的眼睛就在等,想听她亲口说。
她咬着唇瓣,眼睛又不自觉的向两边看了看,有点害羞,胆子却不小,真说了。
“玫瑰奉献给爱情……方天赐,我爱你!”
“真的吗?”
他并没有露出笑容,眼神中有复杂深邃的暗影,甚至还有一瞬间的躲闪。
他想了想,还是不敢相信,“你真的爱我吗?我不信……”
怪哉,这么完美的男人怎么会不相信别人爱他,怎么会没自信呢?
袁元觉得好笑,又轻咳一声,非常郑重的说:“要怎样,总不会让我诅咒发誓吧?写血书?”
天赐郑重的思考,郑重的说:“我不迷信,切实一点!把你拥有的最珍贵的东西给我,我才信!”
就知道他三句话又开荤了,袁元羞恼的翻个白眼。
黑夜的路灯下,周围人来人往,灯火未谢,笙歌未停。在这座繁华到极致的城市,最年轻、最金贵、最俊逸的男人露出笑容。
他坏坏的,带点玩味的追问:“梦愔,给不给我呀?”
“您是总裁,我就一无名小卒,全家的生死大权还都擒在您手里,我能反抗吗?当然给了!”
天赐突然就开心,有点喜怒无常,指尖在她额头点了一下。
“你跑不了,给是肯定得给的,但是矜持点,不急!”
他确实不急,嘴上经常开荤,但身体没有开荤。
每每都是点到为止,不管几点晚上都是将她送回家,嘱咐她早点休息,不要忧虑。
爱一点一滴的浸入心里,她真的很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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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远在万里之外,还有一个女人也爱着天赐。
曦露半年多没见到天赐了,上次见面还是他回来给余秋过生日。
新秋集团和万丰集团打擂台,财经新闻每天都报道,余秋知道。这个情况,她打电话问过天赐。
天赐说是正常的商业竞争,袁世杰自己犯罪进了监狱,其他公司都在打市场争夺战,天赐当然要抢资源。他对妈妈说需要资金,余秋就把手里的全部资金,包括从景琪舞蹈公司调出来的所有现金,全部转给天赐。
余秋就是彻底放权了,信任儿子,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要钱就给钱,全力支持!
但是具体情况她没过去看,她没去S市。因为方景宇病了,一直住院治疗、做雾化。
还是老毛病,当年的那一枪伤了他的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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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真相:枪伤并不像我们想象的,一颗子弹穿透人体,打了一个小孔,缝一缝就可以了。
当年那一枪没有打到动脉,也没有打到心脏,但是穿透了他的肺。子弹在高速的暴击下,穿透胸腔时,给胸腔肺部造成了鸡蛋那么大的一个创伤面积。当时血灌满了肺部,当场就无法呼吸,鼻腔里喷出的都是鲜血,那都是当年天赐亲眼所见的。
到医院,从肺部向外排血就排了几个小时,连下三次病危通知书,准备好死亡等待!!
仇恨?什么是仇恨?如果有人用枪打了你父亲,害死你妹妹,你会是什么心情?三天的煎熬,才脱离生命危险。那种滋味,余秋牵着天赐的手,两个人坐在重症监护室外,三天没有离开一步。死神就站在你面前,就要带走你父亲,那种记忆,那种仇恨永远永远都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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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捡回一条命,但是方景宇留下了严重的旧伤和后遗症。
方景宇现在去拍X光片,肺部还有一块阴影。常常发作炎症,就会咳嗽高热。
年轻的时候还好些,每年犯一两次病。现在年龄越来越大了,身体免疫力下降,每年都要犯三四次,严重时高热不退,还咳过血。
天啊!
医生说这个病根没法治愈,就是终生跟着他,或者做手术将肺切除一部分。
不到万不得已,开膛破肚的手术,轻易谁敢去做?人体器官是那么容易就能切除的吗?
唉……
余秋心疼,每次看到小宇生病住院,她的心都要疼碎了。
儿子那边的事,她也管不了。生意而已,赔了赚了都无所谓,让儿子自己去忙吧。
余秋专心陪方景宇去医院雾化、打针、熬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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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露工作的初中是重点中学,每学期都有外派出差学习。曦露是年轻老师,经常参加出差任务。
这次她去的城市就是S市。
思念都在心里,她半年多没见到天赐了。这次出差正好有顺路、合理的借口来见一面,看看他的生活、他的工作。
曦露也时常关心财经新闻,也听余于秋提起,知道天赐最近在打商战,公司肯定挺忙的,就见一面,只要看一眼就好。
算算年头,从天赐到S市读大学到工作将近6年了,曦露第一次来S市。
没有提前告诉天赐,她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