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以后,在市政法委干预下,市公安局终于同意,让刑警队协助交警大队,调查高崎那起事故。
事故已经进入定案阶段了,只是因为高崎迟迟不肯签字,才无法进入起诉程序。
这么简单的案子,还要再审查一遍,交警部门也有情绪,这不是浪费警力和资源吗?
他们只同意刑警部门派一个有经验的警官过来,复核一下案件卷宗。如果发现问题,他们才会同意重新调查。
于是,胡波就被派过来,查看那些原本就要入档的卷宗。
交警部门给了他一间独立的临时办公室,需要什么尽管吩咐。除此之外,大家都有手头的工作,脱不开身,就没有人陪他审阅这些卷宗了。
胡波知道,这是高崎能做的最大努力了,他也把所有翻案的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
可是,卷宗做的十分严谨,证据充分。从卷宗和现有的资料里,胡波找不到一点疑点。
原先他关于驾驶室那个床单用途的推测,对高崎和胡丽丽讲讲可以,对专业办案人员再这样说,就缺乏严谨。
没有其他有力证据来佐证他这个观点,这个甚至连疑点都算不上。
你说床单是肇事司机用来固定身体用的,肇事司机不承认呢?从专业上来说,任何其他的机械拉扯方式,也有可以把床单弄成那个样子的可能。
这仅仅一个还有着许多其他可能的推测,根本不足以推翻这个案子。
想要推翻这个案子,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要寻找更多的疑点,和案件中其他不合理的地方。
这就是一个浩繁的工作了,仅凭着他一人之力,短期内是很难有实质性突破的。
可是,案件已经发生了一个月了。随着时间流逝,案件发生时的,许多没被注意到的有力证据,比如交警队以外的其他监控资料,目击证人的寻找和其对事件回忆的真实可靠性,等等,都会逐渐变的模糊而不可靠,甚至有些遗留在自然环境下的,尚未被发现的证据,也会渐渐消失。
现实已经容不得他有充足的时间,来吸收消化这个案件,慢慢分析。时间拖的久了,交警部门也会提出异议。
他只能去思考如何快速突破这个案子。
他曾经设想过提审肇事司机,利用自己的突审能力,从肇事司机身上,迅速打开缺口。
可是,如果肇事司机果然是受雇杀人,就一定会有人包庇他,甚至会有人专门教他如何对抗审讯,提前演练一套对抗审讯的套路。
这时候就提审肇事司机,万一肇事司机按着提前准备好的套路对付他,一口咬定床单不是他的,就是一个很大的麻烦。
思来想去,胡波还是无奈地回到了,从可以得到的资料入手这条道上来。他开始调看事故那天晚上,肇事大卡车出现过的地方,所有交通探头的录像,逐帧进行分析,试图找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影像资料很多,边看边思考,从早上来交警队报到,这一看可就是十几个小时。除了去食堂打饭,他就没出过那间办公室。
他是副处级干部,二级警督,晚上不下班,交警队也只好派个警员陪着他。
最后,连陪着他的警员都不耐烦了,劝他说:“胡队,我知道你和高老板是同学,还是很好的朋友。您不在这个案子上找出什么来,对高老板不好交代。可是,我们也知道高老板手眼通天,对这个案子,我们也是全力以赴的。这个案子真的不复杂,就是碰巧了,事实很清楚的。您这样熬夜,对身体不好不说,实在是也没什么必要。”
胡波揉着有些发红的眼睛,严肃着脸对他解释说:“在我眼里,这就是一个案子,至于案子的当事人到底是谁,我是不会考虑的。你记着,咱们是人民警察,每一个案件,都牵扯到人民的根本利益。案件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人民的一员,咱们都有义务和职责,去保护他们的权益。
办案过程中,咱们稍有疏忽,冤枉了任何一个人,都是对人民的不忠诚,都是对咱们人民警察这个称号的亵渎。咱们的疏忽,关乎到案件嫌疑人的切身利益,没准就会把人家毁了,甚至毁灭一个家庭。
所以,咱们必须得慎之又慎,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他都把话说到上纲上线的份上了,警员也就只好闭嘴,舍命陪君子了。
熬到半夜,看警员实在熬不住,胡波就让他先去宿舍休息,有事情他再打电话叫他。
警员走后,胡波仍旧沉迷在那一大堆资料里,反复寻找,也没有找到任何的破绽,他甚至都怀疑是自己疑神疑鬼了。这没准儿还真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可是,接着他就想到。高崎对他讲的,不是没有道理。这件事情,与胡金川找高峰的事同时发生,的确有些过于巧合了。
他还是选择相信高崎。但他也意识到,这样沉迷在资料里反复推敲,已经毫无意义了。他应该换一种思路来思考问题,那就是假定有罪,反向推导。
他就坐在办公桌跟前的椅子上,半闭着眼睛,慢慢思想。假如他是那个肇事司机,被人雇佣,准备撞死高崎,他应该怎么做?
首先,他得知道高崎的样貌和行踪。这个不难,雇佣他的人,会为他提供的。
然后呢,他需要寻找一个干掉高崎的方式。高崎是武术高手,拿着刀子直接去捅了他,基本属于去找死。
用枪和爆破物呢?从肇事司机的履历来看,这人没受过什么军事训练。再说这不是十年以前,警方早就严格管控枪支,在市面上找支可以伤人的高压气枪都难,上哪儿去找枪?
至于爆破物,在山上采石头,他倒是可以接触到炸药,甚至有可能会使用炸药。
按理说,这的确是一个他可能想到的办法。可是,他为什么没用呢?这么做过于危险?那么,制造撞车事故,是他可以单独想到的吗?
想到这里,胡波眼前突然就是一亮。肇事司机只是个初中毕业生,设计这么巧妙的一个讨薪、偷车的故事,用来达到撞死高崎的目的,这个对他来说,恐怕过于困难了。
那么,这个事故和故事的设计者,应该另有其人,十有八九,是雇佣他的人设计的。
应该是这样,雇佣肇事司机的那个人,有了干掉高崎的动机之后,想到了利用车祸来杀掉高崎。然后,他才根据自己的这个设计,找到了肇事司机这个合适人选!
这样假设的话,整个事件就通顺了。
雇凶杀人者设计好了计划,根据这个计划,物色到了肇事司机。
肇事司机在菜石场里干了三个月,没有领到薪水,正走投无路,很可能答应与雇凶杀人者合作,以换取高额的报酬。
然后,雇凶杀人者负责监控高崎的行踪,向肇事司机提供高崎的实时位置,并遥控肇事司机在那个恰当的时机,开着偷来的大卡车,和高崎的雷克萨斯迎面相撞,达到他杀掉高崎的目的!
这个雇凶杀人者,的确有些像司老大。
先放下司老大,再想这个肇事司机。
讨薪、偷车这个故事是如何编制出来的呢?有两条途径。
一条途径,是肇事司机参与了这个故事的制定,要不然雇凶杀人者不会了解到这么多关于他的事情。
另一条途径,就是那个采石场老板也参与了进来,而且是事先参与进来的,并且向雇凶杀人者提供了这个肇事司机的情况,让肇事杀人者最终选定了肇事司机,所有人合谋,编造了这个讨薪、偷车的故事。
采石场老板,有没有是共谋的可能呢?
从供词上分析,他与肇事司机之间,为了薪水问题,曾经发生过多次争吵,甚至还动过手。这一点,从采石场其他工人那里,也得到了证实。
他们存在共谋关系的可能性不大。。
那就只有一个途径了。也就是说,肇事司机接受了杀死高崎的雇佣之后,和雇凶杀人者经过了共谋,一起根据肇事司机的自身情况,设计了这个撞车事故。
制造车祸,需要一辆车,最好是一辆大卡车保险一些。这车从哪里来?肇事司机想到了采石场老板那辆大卡车。
明明知道采石场老板没有钱,去讨薪也讨不来,他还是喝了酒,去了采石场。
去采石场的真正目的,不是讨薪,而是为偷车找个合适的理由。
从肇事司机的审讯笔录上来看,他是下午五点,和几个朋友去酒馆喝酒之后,心情郁闷,在九点左右,独自到了山上的采石场,找留守在那里的采石场老板要钱。
和朋友喝酒是真的,就是为了醉驾提前埋伏笔,也为了事故发生以后,有更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肇事司机喝酒和讨薪,是随机行为,从而掩盖了他谋杀的真正动机。
和肇事司机喝酒的几个人都找到了,也做了证明。
唯一遗憾的是,交警没有询问当时这场酒是谁掏的钱。
如果是肇事司机掏的钱,他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还请人喝酒,就更加暴露了这场酒的不合理性,那就是纯粹为了谋杀而喝酒了。
不过这也不要紧,只要需要,胡波可以随时找到当时喝酒的那几个人,问清这个细节就可以了。
现在,就假定这是一场阴谋,且这阴谋已经开始了。
肇事司机到采石场的时候,差不多是晚上九点以后了。
想到这里的时候,胡波再次闭上眼睛,想象着肇事司机在和采石场老板见面以后,发生的所有事情,试图找出里面不合理的地方来。
事故已经进入定案阶段了,只是因为高崎迟迟不肯签字,才无法进入起诉程序。
这么简单的案子,还要再审查一遍,交警部门也有情绪,这不是浪费警力和资源吗?
他们只同意刑警部门派一个有经验的警官过来,复核一下案件卷宗。如果发现问题,他们才会同意重新调查。
于是,胡波就被派过来,查看那些原本就要入档的卷宗。
交警部门给了他一间独立的临时办公室,需要什么尽管吩咐。除此之外,大家都有手头的工作,脱不开身,就没有人陪他审阅这些卷宗了。
胡波知道,这是高崎能做的最大努力了,他也把所有翻案的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
可是,卷宗做的十分严谨,证据充分。从卷宗和现有的资料里,胡波找不到一点疑点。
原先他关于驾驶室那个床单用途的推测,对高崎和胡丽丽讲讲可以,对专业办案人员再这样说,就缺乏严谨。
没有其他有力证据来佐证他这个观点,这个甚至连疑点都算不上。
你说床单是肇事司机用来固定身体用的,肇事司机不承认呢?从专业上来说,任何其他的机械拉扯方式,也有可以把床单弄成那个样子的可能。
这仅仅一个还有着许多其他可能的推测,根本不足以推翻这个案子。
想要推翻这个案子,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要寻找更多的疑点,和案件中其他不合理的地方。
这就是一个浩繁的工作了,仅凭着他一人之力,短期内是很难有实质性突破的。
可是,案件已经发生了一个月了。随着时间流逝,案件发生时的,许多没被注意到的有力证据,比如交警队以外的其他监控资料,目击证人的寻找和其对事件回忆的真实可靠性,等等,都会逐渐变的模糊而不可靠,甚至有些遗留在自然环境下的,尚未被发现的证据,也会渐渐消失。
现实已经容不得他有充足的时间,来吸收消化这个案件,慢慢分析。时间拖的久了,交警部门也会提出异议。
他只能去思考如何快速突破这个案子。
他曾经设想过提审肇事司机,利用自己的突审能力,从肇事司机身上,迅速打开缺口。
可是,如果肇事司机果然是受雇杀人,就一定会有人包庇他,甚至会有人专门教他如何对抗审讯,提前演练一套对抗审讯的套路。
这时候就提审肇事司机,万一肇事司机按着提前准备好的套路对付他,一口咬定床单不是他的,就是一个很大的麻烦。
思来想去,胡波还是无奈地回到了,从可以得到的资料入手这条道上来。他开始调看事故那天晚上,肇事大卡车出现过的地方,所有交通探头的录像,逐帧进行分析,试图找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影像资料很多,边看边思考,从早上来交警队报到,这一看可就是十几个小时。除了去食堂打饭,他就没出过那间办公室。
他是副处级干部,二级警督,晚上不下班,交警队也只好派个警员陪着他。
最后,连陪着他的警员都不耐烦了,劝他说:“胡队,我知道你和高老板是同学,还是很好的朋友。您不在这个案子上找出什么来,对高老板不好交代。可是,我们也知道高老板手眼通天,对这个案子,我们也是全力以赴的。这个案子真的不复杂,就是碰巧了,事实很清楚的。您这样熬夜,对身体不好不说,实在是也没什么必要。”
胡波揉着有些发红的眼睛,严肃着脸对他解释说:“在我眼里,这就是一个案子,至于案子的当事人到底是谁,我是不会考虑的。你记着,咱们是人民警察,每一个案件,都牵扯到人民的根本利益。案件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人民的一员,咱们都有义务和职责,去保护他们的权益。
办案过程中,咱们稍有疏忽,冤枉了任何一个人,都是对人民的不忠诚,都是对咱们人民警察这个称号的亵渎。咱们的疏忽,关乎到案件嫌疑人的切身利益,没准就会把人家毁了,甚至毁灭一个家庭。
所以,咱们必须得慎之又慎,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他都把话说到上纲上线的份上了,警员也就只好闭嘴,舍命陪君子了。
熬到半夜,看警员实在熬不住,胡波就让他先去宿舍休息,有事情他再打电话叫他。
警员走后,胡波仍旧沉迷在那一大堆资料里,反复寻找,也没有找到任何的破绽,他甚至都怀疑是自己疑神疑鬼了。这没准儿还真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可是,接着他就想到。高崎对他讲的,不是没有道理。这件事情,与胡金川找高峰的事同时发生,的确有些过于巧合了。
他还是选择相信高崎。但他也意识到,这样沉迷在资料里反复推敲,已经毫无意义了。他应该换一种思路来思考问题,那就是假定有罪,反向推导。
他就坐在办公桌跟前的椅子上,半闭着眼睛,慢慢思想。假如他是那个肇事司机,被人雇佣,准备撞死高崎,他应该怎么做?
首先,他得知道高崎的样貌和行踪。这个不难,雇佣他的人,会为他提供的。
然后呢,他需要寻找一个干掉高崎的方式。高崎是武术高手,拿着刀子直接去捅了他,基本属于去找死。
用枪和爆破物呢?从肇事司机的履历来看,这人没受过什么军事训练。再说这不是十年以前,警方早就严格管控枪支,在市面上找支可以伤人的高压气枪都难,上哪儿去找枪?
至于爆破物,在山上采石头,他倒是可以接触到炸药,甚至有可能会使用炸药。
按理说,这的确是一个他可能想到的办法。可是,他为什么没用呢?这么做过于危险?那么,制造撞车事故,是他可以单独想到的吗?
想到这里,胡波眼前突然就是一亮。肇事司机只是个初中毕业生,设计这么巧妙的一个讨薪、偷车的故事,用来达到撞死高崎的目的,这个对他来说,恐怕过于困难了。
那么,这个事故和故事的设计者,应该另有其人,十有八九,是雇佣他的人设计的。
应该是这样,雇佣肇事司机的那个人,有了干掉高崎的动机之后,想到了利用车祸来杀掉高崎。然后,他才根据自己的这个设计,找到了肇事司机这个合适人选!
这样假设的话,整个事件就通顺了。
雇凶杀人者设计好了计划,根据这个计划,物色到了肇事司机。
肇事司机在菜石场里干了三个月,没有领到薪水,正走投无路,很可能答应与雇凶杀人者合作,以换取高额的报酬。
然后,雇凶杀人者负责监控高崎的行踪,向肇事司机提供高崎的实时位置,并遥控肇事司机在那个恰当的时机,开着偷来的大卡车,和高崎的雷克萨斯迎面相撞,达到他杀掉高崎的目的!
这个雇凶杀人者,的确有些像司老大。
先放下司老大,再想这个肇事司机。
讨薪、偷车这个故事是如何编制出来的呢?有两条途径。
一条途径,是肇事司机参与了这个故事的制定,要不然雇凶杀人者不会了解到这么多关于他的事情。
另一条途径,就是那个采石场老板也参与了进来,而且是事先参与进来的,并且向雇凶杀人者提供了这个肇事司机的情况,让肇事杀人者最终选定了肇事司机,所有人合谋,编造了这个讨薪、偷车的故事。
采石场老板,有没有是共谋的可能呢?
从供词上分析,他与肇事司机之间,为了薪水问题,曾经发生过多次争吵,甚至还动过手。这一点,从采石场其他工人那里,也得到了证实。
他们存在共谋关系的可能性不大。。
那就只有一个途径了。也就是说,肇事司机接受了杀死高崎的雇佣之后,和雇凶杀人者经过了共谋,一起根据肇事司机的自身情况,设计了这个撞车事故。
制造车祸,需要一辆车,最好是一辆大卡车保险一些。这车从哪里来?肇事司机想到了采石场老板那辆大卡车。
明明知道采石场老板没有钱,去讨薪也讨不来,他还是喝了酒,去了采石场。
去采石场的真正目的,不是讨薪,而是为偷车找个合适的理由。
从肇事司机的审讯笔录上来看,他是下午五点,和几个朋友去酒馆喝酒之后,心情郁闷,在九点左右,独自到了山上的采石场,找留守在那里的采石场老板要钱。
和朋友喝酒是真的,就是为了醉驾提前埋伏笔,也为了事故发生以后,有更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肇事司机喝酒和讨薪,是随机行为,从而掩盖了他谋杀的真正动机。
和肇事司机喝酒的几个人都找到了,也做了证明。
唯一遗憾的是,交警没有询问当时这场酒是谁掏的钱。
如果是肇事司机掏的钱,他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还请人喝酒,就更加暴露了这场酒的不合理性,那就是纯粹为了谋杀而喝酒了。
不过这也不要紧,只要需要,胡波可以随时找到当时喝酒的那几个人,问清这个细节就可以了。
现在,就假定这是一场阴谋,且这阴谋已经开始了。
肇事司机到采石场的时候,差不多是晚上九点以后了。
想到这里的时候,胡波再次闭上眼睛,想象着肇事司机在和采石场老板见面以后,发生的所有事情,试图找出里面不合理的地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