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李明宇就这样走到了市区。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道路两旁的路灯和霓虹灯把整个城市装点成了不夜城。李明宇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再次来到了繁华的市中心。
此时,饥饿的肚子向他抗议了,几乎是一整天没吃东西了,有走了这么长的路,是个人都会受不了。
终于,在这个情况下,李明宇恢复了一些神智,掏出钱买了几个馒头充饥。
不过,此时他虽然清醒了过来,但是自己的那一关并没有过去。此刻他的内心依旧非常迷茫,没有雄心壮志,甚至连动都懒得动。整个人就想如此的醉生梦死,苟且偷生。
越是这样想,他越感觉自己的想法是对的。他本来就无牵无挂,更没有人关心他,爱护他。他只是为了自己一个人活,是生是死,过得怎么样,全都与其他人无关,既然这样,那他还奋斗干什么呢?这般考虑过之后,李明宇给了自己一个正大光明堕落的理由。
于是,他用自己身上剩的钱买了一瓶酒。人都说一醉解千愁,他也想解解愁。
但是他的酒量实在是不行,一瓶酒还没喝一半,就已经彻底的醉了过去。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才醒。
虽然醉酒是痛苦的,但是醉酒之后迷迷茫茫的状态确是他最舒服的时候。在这个时刻,他不用考虑生活,不用考虑未来,甚至不用考虑自己。
于是,李明宇彻底爱上了酒这玩意。整天的醉生梦死,在哪里醉倒,就睡在哪里。就这样,一直过了一个月。
这一个月里,他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全都用来买了酒。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他总共清醒的时间甚至不到十天。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时间简直就是多余品。
这天,李明宇难得的清醒了,因为没有酒了。睁开迷蒙的双眼,强烈的太阳刺得他的眼睛根本就睁不开。好一会他才适应这种环境,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此刻,他正躺在一个桥洞里。这个桥洞里堆满了垃圾,臭气熏天。现在已经是盛夏时分,一群群的苍蝇和蚊子把这里当成了乐园。
但是,这些蚊子和苍蝇却从来不去招惹李明宇。不是他特殊,能让蚊虫避退,而是他身上的气味连苍蝇和蚊子都受不了。
一个月没有洗澡再加上整日窝在垃圾堆里的他,此刻身上已经形成一层厚厚的污垢,原来的衣服也已看不出颜色,显示出令人呕吐的漆黑色。
此时的他头发又长有肮脏凌乱,头发全都结成一纠一纠的披在肩膀上。脸上也同样污秽不堪,一脸的胡子,简直比乞丐还乞丐。
“没酒了,看来要去买点酒了!”李明宇打着哈欠,望着身边的空酒瓶自言自语道。
说完,慢腾腾的站起来,一摇一晃的走出桥洞,向着最近的超市走去。看他走路摇摇晃晃的样子,真担心他会跌倒。不过,就算他摔死估计也没有人问,想必在很多人眼里,他这样的人早就该死了吧。
李明宇所住的桥洞,离最大的超市并不远,事实上桥洞里的垃圾很多就是超市里产生的。
慢慢悠悠的走到超市门口,李明宇却遇到了阻碍,超市门口的敬畏2将他拦了下来。
“干什么?你们拦我干什么?”李明宇依然有些酒意的说道。
“这里不是你这个要饭的来的地方,赶紧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门口的两个衣装周正的保安捂着鼻子远远的对李明宇说道。
“我是来买东西的,你们让开!”
“买东西?我看你是偷东西吧!”其中一个保安冷笑道。这种事情他见得多了,不过其他的小偷都穿着的很正常,平时很难发现他们。
“谁是小偷了,你别乱冤枉好人啊,我可是用钱买东西!”李明宇故意把钱这个字说的很重。
“行啊,既然你说你用钱来买东西,那你把钱拿出来给我们看看啊!”其中一个保安抱着胳膊笑道。平时他们当保安都是很枯燥的,今天来了个小丑,他们又怎么会放过这么一个戏弄他的机会呢!
李明宇一听,也来劲了,仔细的翻了翻他依旧脏乱不堪的衣服,还真让他翻出来十块钱。
得意的拿着十块钱在两个保安面前晃了晃,李明宇说道:“看到了吗,这就是我的钱,这下知道我是来买东西的了吧啊!”
两名保安顿时傻眼了,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既然李明宇拿出了钱,就说明他是顾客,他们不能拦着不让顾客进去。但是以李明宇的样子,如果让他进去了,估计所有的客人都会被他吓走,这样的责任他们可担不起。
就在这时,一个保安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大声的对着旁边进进出出的顾客叫喊道:“谁的钱丢了,谁的钱丢了!”
果然,他这么一喊,很多人围了过来。很多人都说自己的钱丢了,有的说丢了五十,有的说丢了一百,更离谱的是居然有人说他丢了一万。
“看到了吧,你这钱肯定是偷来的!”这个小保安得意一笑,趾高气扬的望着李明宇。
李明宇大怒,上去就要抢那十块钱,可是他连走路都有些打晃,又怎么能快过身强力壮的保安呢!还且还被他踹了一脚,李明宇当即就捂着肚子倒在地上。
“最看不起这样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
“是啊是啊,这样的人简直就是社会毒瘤,人民公害!”
“就是,绝大多数罪犯就是这些人!”
周围的人,看到李明宇被踹倒在地,不但没有同情他,反而对他指手画脚的骂道。
李明宇仰着头看着这些衣着光鲜的人们,听着他们唾沫直飞的批判,心里真是百感交集。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奔驰跑车停在了不远处,发出了吱的一声。很快,一个打扮时髦的年轻男子在身后一大堆的随从人员的簇拥下缓步走进超市。
围观李明宇的人们顿时发生巨大骚乱,全都放弃了批判李明宇,一个个像疯了一样涌向那个年轻人,嘴里还大叫着:“张若行,我爱你!”
事后李明宇才知道这个叫张若行的年轻男子是一个明星,今天是超市请他来表演的。
看看人家一身光鲜,被万人簇拥,而自己则是一身邋遢,被人唾弃。李明宇自嘲的笑了笑,摇摇头捡起混乱中被挤掉那十块钱,拍了拍上面沾染的灰尘,站起身准备离开。既然这里的人不卖酒给他,那他就到其他地方去。
就在这时,一个老婆婆从他面前经过。看她身上穿的衣服,显然是一个清洁工。李明宇并没有在意他,谁知就在他准备离开时,老婆婆的一句话让他停了下来。
“如果你愿意,你可以比那个张若行还要强!”
李明宇霍然转过身,略显迷茫的眼睛紧紧的盯着老婆婆。老婆婆淡然的用她浑浊的双眼迎视着他。
突然,李明宇笑了。他怎么能跟一个扫大街的老婆婆在这里这么干耗着,摇了摇头,抬步就要离开。
“年轻人,做什么事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更不可能一步登天,你所获得的,必定与你所付出的相等。如果你连尝试和努力都不去做的话,你永远不可能进步!”老婆婆平淡的说道,朴实的话里却饱含人间至理。
自嘲一笑,李明宇说道:“努不努力,结果都是一样的,我又何必为了这已知的,没有希望的结果去努力呢?”
“小伙子,知道我为什么在这里打扫大街吗?”老婆婆问道,顺手从身边的包里拿出半瓶酒递给他。
狐疑的接过酒,李明宇没有立刻打开它,而是对老婆婆问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小伙子,你愿意听我讲个故事吗?”
李明宇默默点了点头,随后与老婆婆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坐了下来。
“从前啊,有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天生丽质,又出身于书香门第。因此,到了她出嫁的年龄,上门提亲的人简直要把他家的门槛踏破。这些上门提亲的人,非富即贵,更不缺少才子文豪。最后,在她的选择下,嫁给了一位很有才的诗人,还生了一对儿女。”老婆婆缓缓说道,声音悠长。
李明宇默然,虽然他不知道老婆婆说着故事有什么寓意,但他还是耐性的听了下去。
“可是,好景不长,不久她患了一种奇怪的病。这种病找遍了所有有名的医生都瞧不好。而这种病还有传染性,她的孩子与丈夫全都相继染上了这种病。最后,他的丈夫忍受不了病痛的折磨,亲手杀死了他们的孩子,之后自绝而亡。”老婆婆说着,眼角滚出两行浊泪。
说到这里,李明宇大概已经猜到了她说的是谁,这应该就是她自己的故事。
此时,饥饿的肚子向他抗议了,几乎是一整天没吃东西了,有走了这么长的路,是个人都会受不了。
终于,在这个情况下,李明宇恢复了一些神智,掏出钱买了几个馒头充饥。
不过,此时他虽然清醒了过来,但是自己的那一关并没有过去。此刻他的内心依旧非常迷茫,没有雄心壮志,甚至连动都懒得动。整个人就想如此的醉生梦死,苟且偷生。
越是这样想,他越感觉自己的想法是对的。他本来就无牵无挂,更没有人关心他,爱护他。他只是为了自己一个人活,是生是死,过得怎么样,全都与其他人无关,既然这样,那他还奋斗干什么呢?这般考虑过之后,李明宇给了自己一个正大光明堕落的理由。
于是,他用自己身上剩的钱买了一瓶酒。人都说一醉解千愁,他也想解解愁。
但是他的酒量实在是不行,一瓶酒还没喝一半,就已经彻底的醉了过去。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才醒。
虽然醉酒是痛苦的,但是醉酒之后迷迷茫茫的状态确是他最舒服的时候。在这个时刻,他不用考虑生活,不用考虑未来,甚至不用考虑自己。
于是,李明宇彻底爱上了酒这玩意。整天的醉生梦死,在哪里醉倒,就睡在哪里。就这样,一直过了一个月。
这一个月里,他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全都用来买了酒。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他总共清醒的时间甚至不到十天。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时间简直就是多余品。
这天,李明宇难得的清醒了,因为没有酒了。睁开迷蒙的双眼,强烈的太阳刺得他的眼睛根本就睁不开。好一会他才适应这种环境,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此刻,他正躺在一个桥洞里。这个桥洞里堆满了垃圾,臭气熏天。现在已经是盛夏时分,一群群的苍蝇和蚊子把这里当成了乐园。
但是,这些蚊子和苍蝇却从来不去招惹李明宇。不是他特殊,能让蚊虫避退,而是他身上的气味连苍蝇和蚊子都受不了。
一个月没有洗澡再加上整日窝在垃圾堆里的他,此刻身上已经形成一层厚厚的污垢,原来的衣服也已看不出颜色,显示出令人呕吐的漆黑色。
此时的他头发又长有肮脏凌乱,头发全都结成一纠一纠的披在肩膀上。脸上也同样污秽不堪,一脸的胡子,简直比乞丐还乞丐。
“没酒了,看来要去买点酒了!”李明宇打着哈欠,望着身边的空酒瓶自言自语道。
说完,慢腾腾的站起来,一摇一晃的走出桥洞,向着最近的超市走去。看他走路摇摇晃晃的样子,真担心他会跌倒。不过,就算他摔死估计也没有人问,想必在很多人眼里,他这样的人早就该死了吧。
李明宇所住的桥洞,离最大的超市并不远,事实上桥洞里的垃圾很多就是超市里产生的。
慢慢悠悠的走到超市门口,李明宇却遇到了阻碍,超市门口的敬畏2将他拦了下来。
“干什么?你们拦我干什么?”李明宇依然有些酒意的说道。
“这里不是你这个要饭的来的地方,赶紧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门口的两个衣装周正的保安捂着鼻子远远的对李明宇说道。
“我是来买东西的,你们让开!”
“买东西?我看你是偷东西吧!”其中一个保安冷笑道。这种事情他见得多了,不过其他的小偷都穿着的很正常,平时很难发现他们。
“谁是小偷了,你别乱冤枉好人啊,我可是用钱买东西!”李明宇故意把钱这个字说的很重。
“行啊,既然你说你用钱来买东西,那你把钱拿出来给我们看看啊!”其中一个保安抱着胳膊笑道。平时他们当保安都是很枯燥的,今天来了个小丑,他们又怎么会放过这么一个戏弄他的机会呢!
李明宇一听,也来劲了,仔细的翻了翻他依旧脏乱不堪的衣服,还真让他翻出来十块钱。
得意的拿着十块钱在两个保安面前晃了晃,李明宇说道:“看到了吗,这就是我的钱,这下知道我是来买东西的了吧啊!”
两名保安顿时傻眼了,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既然李明宇拿出了钱,就说明他是顾客,他们不能拦着不让顾客进去。但是以李明宇的样子,如果让他进去了,估计所有的客人都会被他吓走,这样的责任他们可担不起。
就在这时,一个保安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大声的对着旁边进进出出的顾客叫喊道:“谁的钱丢了,谁的钱丢了!”
果然,他这么一喊,很多人围了过来。很多人都说自己的钱丢了,有的说丢了五十,有的说丢了一百,更离谱的是居然有人说他丢了一万。
“看到了吧,你这钱肯定是偷来的!”这个小保安得意一笑,趾高气扬的望着李明宇。
李明宇大怒,上去就要抢那十块钱,可是他连走路都有些打晃,又怎么能快过身强力壮的保安呢!还且还被他踹了一脚,李明宇当即就捂着肚子倒在地上。
“最看不起这样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
“是啊是啊,这样的人简直就是社会毒瘤,人民公害!”
“就是,绝大多数罪犯就是这些人!”
周围的人,看到李明宇被踹倒在地,不但没有同情他,反而对他指手画脚的骂道。
李明宇仰着头看着这些衣着光鲜的人们,听着他们唾沫直飞的批判,心里真是百感交集。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奔驰跑车停在了不远处,发出了吱的一声。很快,一个打扮时髦的年轻男子在身后一大堆的随从人员的簇拥下缓步走进超市。
围观李明宇的人们顿时发生巨大骚乱,全都放弃了批判李明宇,一个个像疯了一样涌向那个年轻人,嘴里还大叫着:“张若行,我爱你!”
事后李明宇才知道这个叫张若行的年轻男子是一个明星,今天是超市请他来表演的。
看看人家一身光鲜,被万人簇拥,而自己则是一身邋遢,被人唾弃。李明宇自嘲的笑了笑,摇摇头捡起混乱中被挤掉那十块钱,拍了拍上面沾染的灰尘,站起身准备离开。既然这里的人不卖酒给他,那他就到其他地方去。
就在这时,一个老婆婆从他面前经过。看她身上穿的衣服,显然是一个清洁工。李明宇并没有在意他,谁知就在他准备离开时,老婆婆的一句话让他停了下来。
“如果你愿意,你可以比那个张若行还要强!”
李明宇霍然转过身,略显迷茫的眼睛紧紧的盯着老婆婆。老婆婆淡然的用她浑浊的双眼迎视着他。
突然,李明宇笑了。他怎么能跟一个扫大街的老婆婆在这里这么干耗着,摇了摇头,抬步就要离开。
“年轻人,做什么事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更不可能一步登天,你所获得的,必定与你所付出的相等。如果你连尝试和努力都不去做的话,你永远不可能进步!”老婆婆平淡的说道,朴实的话里却饱含人间至理。
自嘲一笑,李明宇说道:“努不努力,结果都是一样的,我又何必为了这已知的,没有希望的结果去努力呢?”
“小伙子,知道我为什么在这里打扫大街吗?”老婆婆问道,顺手从身边的包里拿出半瓶酒递给他。
狐疑的接过酒,李明宇没有立刻打开它,而是对老婆婆问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小伙子,你愿意听我讲个故事吗?”
李明宇默默点了点头,随后与老婆婆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坐了下来。
“从前啊,有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天生丽质,又出身于书香门第。因此,到了她出嫁的年龄,上门提亲的人简直要把他家的门槛踏破。这些上门提亲的人,非富即贵,更不缺少才子文豪。最后,在她的选择下,嫁给了一位很有才的诗人,还生了一对儿女。”老婆婆缓缓说道,声音悠长。
李明宇默然,虽然他不知道老婆婆说着故事有什么寓意,但他还是耐性的听了下去。
“可是,好景不长,不久她患了一种奇怪的病。这种病找遍了所有有名的医生都瞧不好。而这种病还有传染性,她的孩子与丈夫全都相继染上了这种病。最后,他的丈夫忍受不了病痛的折磨,亲手杀死了他们的孩子,之后自绝而亡。”老婆婆说着,眼角滚出两行浊泪。
说到这里,李明宇大概已经猜到了她说的是谁,这应该就是她自己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