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笔随心动

    金轮乾坤笔,是诗魔从江南带回。

    这支笔,很老很旧了。

    它的年龄比大魏还老。

    外观上看来,它和普通毛笔没什么区别。

    它是一支剔红龙纹毛笔,笔身呈圆形,形体修长,通体施红漆,漆色暗红,精光内敛。

    此毛笔工艺精湛,笔管以剔红为之,浮雕祥云为地,方寸之间云朵层次分明,或聚或散,疏密有致。

    雕饰穿花龙纹,只见猛龙张牙舞爪、须发前冲,正傲然立于如意云纹之中,方寸之地,却颇具气势。

    只是放得久了,不辨原形,红漆被掩盖,龙纹被尘垢覆盖,显得老旧。

    诗魔去一趟江南,吃荠菜听小曲都是小事,主要就是为了萧权这支笔。

    这支笔十分厉害,是七八十年前,诗魔路过昆仑山捡的,只是几十年前就丢失了。

    诗魔已经达到了触及昆仑诗海的级别,所向披靡,打遍天下无敌手,兵器丢了就丢了,他也不在意。

    结果他没想过,这辈子还能收到一个有文心的徒儿。

    他恍惚记起这支笔,于是毁了寒潭后,前往江南,动用全身的力量,在一处泥潭找到了它。

    这么好的笔,不知被谁偷了,又被扔在泥潭里。

    没有文心的人,兵器只能用利器,例如刀刀剑剑。

    有文心的人,一支笔,足以。

    口诛笔伐,师父用嘴,徒儿用笔。

    完美。

    萧权未触及昆仑诗海,必然是不能口诛。

    可是笔伐,萧权却可以。

    以前这支笔没有名字,因为诗魔压根不用兵器。

    现在徒儿要用,不能随意,诗魔便赐了名。

    希望,萧权不要辜负师父的一片心意。

    此笔出自昆仑山,太久没用,需要用护才之名开笔。

    开笔,便是唤醒它。

    任何以昆仑山矿石为原料打造的兵器,皆有灵气,受主人驱动。

    金轮乾坤笔更是有灵性的兵器,任何和昆仑山有联系的人和物,皆能唤醒它。

    名字是一个人留在世上的记号,人,出生落地时是光着身子,成长的一切皆依赖外力,姓名当然也是外力之一。

    倘若将姓名比喻为身上的衣服,那么穿上一件适合自己,量身订做的衣服,让自己感觉舒服,让别人看起来顺眼,如此无形于内,散发于外,则其力量不言可喻。

    对于金轮乾坤笔,书写同样来自昆仑山的护才之名,它能知晓护才的一生。

    蒙骜和曹操,一生一死,特别是曹操,是最近才死的人,死得那般不甘和迅速,萧权一直心有遗憾,笔遂主人的心动,必然能唤醒它。

    选蒙骜,纯属是因为他笔画比白起多,不能便宜了萧权这天天惹是生非的小子。

    要抄,就抄最多的。

    唤醒它和驱动它,便是萧权现在要学习的任务。

    萧权万万没想到,心心念念的兵器,竟然就是他桌子上那支乌漆墨黑的破笔。

    李牧关着他,外面还上了锁。

    要想出去,萧权不写完名字怕是不可能了。

    写就写!

    一万遍就一万遍!

    萧权拿起那支笔,妈呀,一拿,手立马就黑了。

    知道它脏,没想到这么脏!

    李牧也是抠,罚他也不愿意给支像样的笔。

    萧权平心静气,开始研磨、提笔、书写。

    曹操。

    曹操。

    曹操。

    屋子外,月明星稀,鸟雀叫着:“啊、啊、啊......”

    鸟雀在树枝上扑棱扑棱着,京都一夜无事,朝阳升起。

    昨夜,李牧给荣园送了帖子,让魏清今日来护才府拜诗魔为师。

    幸福来得太突然。

    激动万分、无比兴奋的魏清,早早就起了来,沐浴更衣。

    在古代,沐浴被视为一件礼仪大事,比如祭祀和朝见天子之前必须沐浴净身,以示内心洁净虔诚。

    见重要的人或者资历老的人,也需要沐浴。

    魏清人要当诗魔徒儿的消息,传到了皇帝耳朵里。

    正要上早朝的皇帝,停住了脚步:“什么?”

    “没错,诗魔突然说,要收王爷做徒弟。”马公公眉头一皱,从不收徒的诗魔收萧权为徒,已经够让人惊讶了,现在这么快就收第二个。

    难道,真如传闻所言,诗魔不要萧权这个徒儿了?

    世人不知,诗魔收萧权,是因为萧权有文心。

    收魏清?

    嗯,那是要揍他。

    世人都觉得当诗魔的徒儿了不起,诗魔却觉得没多了不起,萧权也是这么觉得的。

    收徒看的是缘分,缘分到了,自然就收了。

    诗魔和萧权,是善缘。

    和魏清,嘿嘿,恐怕是一场孽缘咯。

    不过,孽缘也是缘嘛,嘿嘿。

    诗魔如何想,皇帝太清楚了。

    先皇和皇帝说过,诗魔这个人难以捉摸,十分不羁,不是善茬。这个师父,和心狠手辣又多变的萧权没什么两样。

    “让魏清不要去。”

    魏清虽是聪明,有文采,可远没有萧权这般才华横溢,诗魔又怎么会看上魏清?

    皇帝一声令下,马公公领命而去。

    白鹭州,皇帝要。

    魏清这个兄弟,皇帝也是想保住的。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诗魔要是将魏清如何,都是有身份有立场的,皇帝真拿诗魔没办法。

    唯有在拜师礼前,拦下魏清。

    好巧,马公公前去阻拦的时候,魏清就在半路。

    坐在马车里的魏清一脸高兴:“马公公,你来可是向我道喜?”

    这是个喜事啊!

    大喜事!

    他拜诗魔为师,萧权必然没有地位了!

    看来传言是对的,诗魔不要萧权这个徒儿了,现在要再找一个新的!

    这样的话,在公主面前,在京都所有才子面前,他的地位那是蹭蹭蹭地往上涨啊!

    马公公面露难色,低声将皇帝的意思传达。

    诗魔,不可近。

    更不可拜其为师。

    这话像一大盆冰水,浇在了魏清的头上,他扭头冷言:“让陛下不用操心,我不会有事。诗魔性格乖张,我早已知晓。”

    “我既然敢拜他为师,必然也会做好心理准备。”

    “在此多谢陛下的一番好意,马公公,告辞。”

    皇帝拦着魏清送死,魏清还一脸挡着我成功的嫌弃,命人速速前往护才府。

    “王爷!你!”

    马公公一跺脚,阻拦不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开。

    幽暗的屋子。

    萧权揉了揉眼睛,光线不好,写了这么久,眼睛无比酸痛。

    一夜过去,曹操之名,才写了一千遍。

    这还是萧权奋笔书疾的结果。

    这一千遍,萧权并未用心,毕竟这是惩罚,用心作甚?

    “可怜曹操,能成为一代枭雄的。”

    累极了的萧权,在椅子上仰着头,无比惋惜。

    临死前,曹操的双眼,熠熠生辉,似乎将萧权当成了同样有雄心壮志的知己。

    可惜。

    可惜......

    萧权叹了一口气,可惜他忠心耿耿,跟了诗痴这样的主人,死在诗痴手里。

    萧权心微微一动,忽然手指被什么扯了扯。

    “卧槽!”萧权吓得一个激灵!

    笔动了?

    笔自己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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