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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诸如此类,种种琐事无时无刻在占用他的业余时间,减缓开往谷地的速度。

    普森这支巡逻小队有十五个人组成,像这样的队伍有十几支,分不同方向进行巡逻,偶尔距离长一些的,一个来回要好几天才能完成。

    他有一个笔记本,上面潦草的图画和字迹,都是沿途经过地方的信息,比如地形和特殊建筑。

    正值最炎热的季节,这群兄弟们没那么多讲究,坦胸漏乳的,步枪背在身后或者当扁担扛着。

    也有一两个把枪横在双肩上面,嘴里悠闲地叼着狗尾草,哼哼唧唧地吹着小调。

    这支小分队阵型杂乱,或者说没有阵型。

    有可能隔着两米一个,也有可能间隔四五米后有两三个。

    反正异常懒散,如果不是必须前往预定地点侦查,真就是在旅行。

    距离普森最近的那个没穿上衣,衣服拧成绳子系在腰间,把后背上的铁锹和步枪通通系住。

    此时正握着一块饼干啃,咔嚓咔嚓的直往下掉碎屑。

    这群人一条长龙,在田埂上面行走,远处看就是一副油画,画的是农民种田回家的事情。

    普森过去给了这个没穿上衣的副队长一巴掌,副队长茫然失措,还在不开眼地咀嚼饼干。

    “你如果再在我思考问题的时候吃这玩意,我保证会打你一顿。”

    普森凶巴巴的,对着副队长胸口点指。

    副队长大口吞咽,因为下咽的太快了,饼干卡在喉咙里,那些饼干粉末有一部分滑落进了气管,人不停咳嗽,眼睛红红的,似乎要吐出来。

    普森不管他是不是难受,一脚踹过去给人踹进了稻田。

    “书生!书生!赶紧过来,要不我也把你踹进去。”

    他大声嚷嚷起来。

    一个瘦弱的士兵从队伍对后面一路小跑,身上的零碎哗哗作响。

    其他士兵偷笑,被队长叫过去准没好事。

    士兵书生离普森一米远的地方跟着,不敢再往前面近一步了。

    普森等了会,心有不耐,回过头揪住书生的耳朵提溜着走。

    书生被揪的一直喊疼。

    “知道疼了?”普森惺惺的放开手,把他那个笔记本掏出来,翻到折了书签的一页,指着上面说:“给看看写的怎么样。”

    书生赶忙双手接过来,马上朗读:“亲爱的老婆,部队的生活……”

    普森听着脸色通红,一巴掌狠狠扇过去,对着书生破口大骂:“我去你奶奶的,我让你读出来了?让你读了?老子让你看,看!听不懂吗?”

    队伍里的其他兄弟们憋着笑,一个敢出声的都没有。

    书生被打怕了,低着头看笔记本上的字,头低着没抬,也就看不见路,走着走着翻进了田埂一侧的田地里面,泥泞充满水的稻田一下子绊住了脚,整个人趴在泥水里面。

    这给普森气的,一只手过去拎他,边拎边愤恨:“我的笔记本!你个蠢蛋,要是这个信湿了,老子一准打死你!”

    重回田埂的书生百口莫辩,身上脸上都是泥,战战兢兢地拍打笔记本上面的泥渍。

    可惜,笔记本上面的东西无论如何都清理不干净,脏兮兮的手只会弄出新的痕迹出来。

    书生已经吓坏了,腿直打哆嗦。

    普森抢过笔记本,一页一页的翻,好在只有表面和侧面有水迹,可还是心疼无比,那是连夜赶出来给贝拉的回信。

    他抬手就要打,书生忙两个胳膊举起来防御。

    巴掌着亮几下,普森放弃了,拿出一支笔,连同笔记本一股脑塞给书生,并放出狠话:“我那封信湿透了,你得给老子重新写,要写的声情并茂,写完了老子还要检查。”

    书生算是逃过一顿毒打,望着笔记本上根本没有湿掉的那页信,有些想哭地冲动。

    战友们打他身边路过,不是坏笑就是不怀好意地摸摸肩膀。

    副队长从稻田里爬出来迅速追赶队伍,路过书生时诡异一笑。

    这个队伍很有特点,队长怎么来,士兵们怎么学。

    就比如有一个老兵和一个新兵。

    老兵身上背着一杆步枪,也只有这么一把枪而已,晃悠着身子甩着不知道哪里找来的一根木棍。

    老兵身后跟着一个新兵,新兵背上鼓鼓囊囊的,有两个行军包,两把铁锹,一把斧头和一杆步枪,走起路来遮天蔽日。

    新兵来到这支小分队没多久,他走路走累了,费了好大力气才在背囊里面扯出了一个纸袋子,袋子里面是家里给寄过来的牛肉干。

    他走着晃着吃着,捏着两根手指夹起肉干来,一小口一小口的。

    吃的周围人眼馋不已。

    老兵搂住新兵的脖子,这整个手夹在脖子和背囊中间,压的新兵一阵难受。

    “兄弟,你知不知道前天晚上你惹了多大麻烦?”老兵眉宇间都是叹息。

    他们几个前晚结伴去了谷地,在一家夜店里面玩到了后半夜才回来。

    新兵心里一紧,思考着回答:“我惹麻烦了?”

    老兵直咂嘴,拍拍新兵的头说:“你忘了?这可不对,那晚你也没喝多少啊?断片了?”

    新兵用沾着油的手指挠挠脸,好像真的记不起来了。

    “唉~”老兵叹气,“我给你回忆回忆,那天晚上咱们是不是看见了两个女的?”

    新兵轻轻点头,似乎有这么回事。

    普森听着对话,也不去管,眼睛看着前面,前面的田地里面已经有人在忙碌了。

    老兵点头:“对吧?你也想起来了。你知不知道那晚喝了酒后你去干了什么?你把其中一个按在墙上啊!兄弟,不得不佩服,你是有胆量的,我就干不出这个事。”

    新兵听了目瞪口呆,他不确信是不是真有此事,可老兵的表情实实在在告诉他这就是真的。

    “你知不知道那个女的什么人啊?我想起来都后怕的。”老兵摆出痛彻心扉的悔恨,“我要是知道兄弟你酒量不行,打死了也不会带你去那种地方的。就你按墙上那个女的,她男人是骑兵的一个营长,当时就在旁边的,身后还跟着一堆骑兵兄弟。”

    新兵听着心里打鼓,要真是那样的话,自己不得缺胳膊少腿?

    新兵战栗询问:“那……那后来?”

    普森已经可以看到那群劳作的人的样子了,是在城市里绝对无法见到的民巴。

    这群民巴挽着破烂的裤腿,男的女的都有,甚至还有孩子,民巴人数众多,全都弯着身子,一望无际的如同一种大型鸟类。

    有一个民巴抬头看到了这支队伍,忙招呼其他民巴放下工作,稀稀拉拉对着这支队伍的方向鞠躬。

    老兵还在讲述:“兄弟我,当时把你拽开了,一个劲给那个营长说好话,也幸亏兄弟你没做出出格的举动,要不然我无论怎么说都是没有用的。冲这点,你怎么感谢我?”

    新兵一愣一愣的,居然回忆起来,好像是有这么回事。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位老兵可是救命恩人。

    新兵也不知道该如何报答,看了看手里的牛肉干,非常不舍的递过去:“要不,这个送给你吧。”

    老兵十分渴望地看着肉干,痛心疾首的说道:“我不是真要你报答啊!这毕竟是家里给你寄过来的,这样吧,你再吃两块,再吃两块。”

    普森认真打量民巴中的一个,那是个分不清男女的小孩子,小孩腿上趴着一只蚂蟥,因为在给自己鞠躬,所以咬着牙坚持不动。

    而且,普森注意到,小孩身上衣不遮体的位置,有很多血红的痕迹和正在愈合的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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