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毛给我电话的时候我正打着魔兽。
“鞋子,来不夜城。”红毛的声音已经有了醉意。
“去去去,看这时间段你小子是叫我过去帮忙抗人的吧。”我看都两点多了,也猜到了红毛的意图。
“说得好像之前就没叫你来一样。既然敢拒绝组织的任务就要接受组织的惩罚。”红毛带着醉意和我侃。
红毛这小子喝高了后倒是很能侃大山,当然我也是一个颇为爱侃的人:“少来。这些年来我就没少为组织的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过。”
“这哪是叫你去当什么董存瑞、王继光啊!你要对组织充满信心!现在不都是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民群众喜迎新生活,要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不,胖子叫来的三个二高的妹纸等着你来护花呢!”
“少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贪官强则国强,贪官之崛起才是国家的崛起。想我泱泱大国,为官贪者不过十之**,都还没全面小贪呢,还谈什么进步,发展,喜迎新生?”我胡乱的扯着,知道保不准是要去一趟不夜城的了。我的游戏正好打到了难得一见的残局,这玩下去不知道何时才能结束,所以忍痛打出了gg(good game,认输的意思),可怜我那天梯和战绩了。我问电话那头的红毛,“那么说来老鬼、疯子和巴爷都挂了?这不科学啊!难道巴爷还在意那什么徐婷的?”
红毛听我没有乱扯而是谈起正事来也转入正题:“哎……不就是她嘛!我早看那个赖可维不爽了,要不是巴爷阻着老早把他踹死。”红毛趁着醉意吆喝。巴爷对我们确实没话说,连我这么文明的人听到赖可维抢了巴爷的女人时候要不是巴爷拦着都要去给那人一棍子。红毛继续说:“现在是人民革 命走向新时代的关键时期,社会主义不就是要集中力量做大事嘛!快来,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人民更要团结起来。”红毛说这话时带着点匪气,我也就知道有些人是忍不住了。又随便扯了几句,关了电脑拿了钥匙出门。
我进包厢的时候果然老鬼、疯子和巴爷横尸沙发。红毛、胖子两人正和那三个女孩有说有笑。虽然k房灯光略微昏暗,但是我天生眼力不错还是能看清那三个女孩。一眼认出来的自然是安静坐在一边静静的听着众人乱侃的李瑶瑶。不要怀疑我为什么知道这名字,在我们小县范围内,我敢保证没有多少学生会不知道这名字。李瑶瑶长得的确漂亮,不妖不艳,气质上带着现在这个年代少有的恬静韵味。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让人产生不出一丝亵渎的淫意。而其清淡出尘又没有傲立群芳,在她身边似乎没有绿叶之说,不管是谁,和她在一起都有着说不尽的自然。就算自诩半个正人君子的我,也不忍多看的数眼。
胖子见我进来笑着说:“果然是天堂有路你不走,群芳宴中你进来。我说有美女的地方怎么少得了我们的鞋子。”说完便带着调笑的意味给我介绍了三个女孩。除了李瑶瑶之外,穿着格子衬衫牛仔裤的叫林晓初,可爱装扮的叫陈璐。胖子在平时就是个口若悬河的主,现在喝多了,虽然没有醉,但是也到了信口雌黄的境地,不过他说话虽然糙了点,却也人情通达,和我一样都是特喜欢侃大山的主子,几句下来,我们倒也熟络了不少。
“忒慢!怎么也得得罚上一瓶!”边上红毛见我坐下给我丢了一瓶易拉罐的纯生,他看起来很累的样子,眼睛有点儿松垮了。
“就一瓶!开车过来的。”所谓的车其实就是摩托。我们这里还属于三流城市,市民的日常交通工具就是摩托车。也只有巴爷这种有事业的成功人士才有小车开。
“谁不开车过来的。”胖子给了我一拳:“你小子起先居然还敢不来?”
“来了不也躺着嘛。”我吹完一瓶啤酒,很没形象的嗝出一口酒气。其实和这些人一起我是不会逃酒的。
“少来,兜兜风去。”胖子穿上外套对那三个女孩说:“走啦,不是要回去吗?留下一个看着他们。”后面一句明显是对我们说的,他指了指已经躺在沙发上呼声大作的巴爷、疯子和老鬼。
“还是我留下吧。外面忒冷的。”虽然这些女孩都不错,但是我却也提不起兴趣来,而且在我的思维定式上摊上女孩的事儿总会有着不少的麻烦。
果然羊枯老头子说得没错,世上不如意之事十有**。红毛早就已经走到那三条死尸前抱着其中一条大腿,谄媚的说:“你走开,少跟我抢和巴爷亲热的机会。”他已经不清楚自己抱的到底是不是巴爷了。
而那像是公鸭一般‘娇媚’的声音听得我毛骨悚然,根据我对他的了解也明白红毛是有九分醉意了。别看红毛大大咧咧没头没脑的样子,酒品还是不错的。知道自己醉了不会勉强自己。虽然我们喝醉飙车的事儿也是干过的,但是现在是要送人回家他倒也不敢太过火。
我们小县这边的士服务不是很周到,而且稍微有点儿乱,老实点的的士哥也不大敢晚上往空旷的地方跑,所以送一些不算太熟的女孩子(因为我们这边唱k有人喜欢叫点女孩子过来,不过一般都是比较‘开放’类型的,很少像是林晓初三人这样的‘乖乖女’)回家也算是一件很频繁的事儿。我也送过不少女孩子回家,她们有意无意‘暗送秋波’的事儿没少发生。说实话,我这人不帅,但是蛮干净的,而且在我们这边还算蛮吃得开的。好吧,你们就当是有些女孩就好我这重口味可以了吧。但是对于这些,我都因人而异,或是婉转或是直截了当的拒绝了。这也是我不喜欢送女孩子回家的缘由,太麻烦了。
当然我不会认为所有女孩子都好我这口,毕竟也不能看着她们有家不能回。
“鞋子,你送林晓初回去。”胖子指了指那个穿着牛仔裤格子衬衫的女孩,他草草的安排好了。
还算这小子有点儿良心,我的任务不算太重。心里平衡了的我示意女孩和我一起走出去。
这时候估摸着也近三点,夜黑得萧索,身后是不夜城那绕耳的dj,眼前是几盏昏黄的路灯,倒是颇有几分冰火两重天之感。只是天气晚来秋,风带了点萧瑟,女孩微微颤抖了一下,没有我见犹怜,倒是有点倔强的味儿,我忍痛脱了外套递给她:“穿上吧。”
“看你好像很不愿意的样子。”林晓初嫣然一笑,却也丝毫没有和我客气,我决定收回刚才她所谓倔强的想法。
我倒不介意继续调侃消磨时间,打消沉默:“哟,亏你还看得出来。我说现在小姑娘家的怎么就老喜欢薄着身子往外跑呢。”
“这不是给你们机会嘛。”林晓初指了指已经披在自己身上的我的外套继续和我贫嘴。
“对啊,给我们感冒的机会为医院招揽了生意,间接促进gdp上升。果然,男人征服了世界,女人拯救了世界,起码是令低迷的世界经济有了复苏的希望。”我感慨。
“呵呵呵。说得我都不好意思了。别人说你很贫还真的没错啊。”林晓初笑着说。
“这话都听了上百次了也忒没意思。”我不要脸的说:“好了,美女,去哪呢?看,征服世界的男人都成您老的司机了。”
林晓初朝我微微一笑,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以怎样的心态和我说出住址的。追溯起来我更是怀疑胖子到底是以怎样的伟大情怀叫我送林晓初回家的。什么社会主义建设,什么集中力量做大事,果然就是无耻政客的无耻谎言。受苦受难的永远是人民群众啊!总之,我在深秋的深更半夜里穿着短袖,冒着寒风载着一个女孩,非常2b的贯穿了大半个城池。
我第一次那么虔诚的感谢如来,感谢观音,感谢上帝使我出身在一个小城市——摩托只要一个半小时就可以横着贯穿小城池。那晚风像洒满狗血的电视剧一样惊人的大,这座小城池一同往常的安静。我开得很快,几乎是宁尽了油门,没有别的邪恶的深意(比如说是让林晓初紧紧的抱住我)——只不过是想让这痛苦尽早的过去。林晓初抱住了我,我忘记那双小手是什么时候环着我的腰,我也不知道林晓初抱着我时候的表情和心情,只感觉到她身体微微颤抖。年轻时住在小县城平日儿喜欢出来玩儿的朋友都知道那时的我们开摩托从来不带头盔,连张驾照都没有。寒风在我的耳边呼啸而过,林晓初牙齿都打着抖在我耳边说着什么,隐约间只听见:“谢……”记忆犹新的倒是她呵出的热气,在我耳边萦绕,温暖而柔软。
在贯穿城市南北的来回三小时里,我没有感觉到时间的流逝。一切似乎过得特别的快。就像是我穿越到了三小时后,这时候已经没有了刺骨的寒风,剩下头发凌乱的我,这是第一次,我觉得一切如梦。
回到不夜城的时候,旭日已出。不夜城门口拥挤如菜市的车也变得稀稀拉拉。这初生的太阳让我觉得有点儿郁闷。习惯性的看向对面,果然我看到胖子和红毛在对面一家奶茶店正在悠闲的喝着奶茶朝我招手。这家奶茶店也是一家妙店,几乎一天营业有20个小时,开得特别早,也是我们每次唱完k爱来的地方。周身被冻得麻木的我顿时生出一种交友不慎以及冲过去掐死他们的冲动。
“嘿嘿,怎么那么晚回来?那林晓初怎么样?我看你们挺过得来的。”胖子见我过来,熟悉的给我点了杯我喜欢的西瓜奶茶。
“过得来?我倒是感觉我和自己过不去!你tm不会是故意整我的吧。那林晓初居然住在城北街。都快冷死我了。”我搓着双手呵出热气,也好忍住给胖子一拳的冲动。
胖子眼中多了些意外和了然:“纳尼?我说怎么我都把他们送回去了你还没回来嘛!”
“还以为你们嘿嘿……”红毛思想龌蹉的说,他倒是最幸灾乐祸的主。
我喝了杯热茶身体一阵抖擞,好久才缓过气来:“去你的!巴爷最近一直消沉不是办法。”我知道他们主要目的一定是这个,便主动开始了话题。
红毛一脸蠢蠢欲动的附和:“对啊。所以才要你想想点子。你平时不是点子最多的嘛。”
“不管点子怎么样,我们先把那个赖可维乱棍敲上一顿再说。反正我、疯子和老鬼是憋不住这口气的了。特别是有时候我还能在学校看见他。”胖子也恶狠狠的说,看来赖可维是难逃一棍啊。
“没错,看我不把他打得他妈都不认识他!”红毛欲欲跃试:“草,长得连老子都比不上还敢抢巴爷的女人!”
“谁憋得住这气啊,不过这事得叫齐人来斟酌一下。”由于巴爷放出话来,不准动赖可维所以要不然赖可维现在哪能竖着。我继续吐槽:“不过红毛,你什么审美观?”
“这小子口味一直以来都这么重。”胖子笑着表示。
“草!”红毛把弄着他那炫红色的半寸短发:“偌大一个天朝,你们还看过我这么屌炸天的红毛吗?”
“倒是没见过那么2的”我岔进话题:“干他我是没意见的,但是这事一定要做好。别忘记巴爷的话。”
“所以才找你商量嘛。不然打个人什么的何必兴师动众。”胖子很自豪自己能够用上个成语。
“那赖可维是什么情况?”我问红毛,虽然胖子和赖可维同校,但是我不想红毛继续进入他帅不帅的话题。
果然红毛正经说:“我打听过。赖可维是二高的。也就是和昨天那三个妹纸同校。高三五班,是飞腾那班人的,和卓振武很要好。平时自己带着班里的几个混子在二高作威作福。其实在一个星期前就和徐婷好上了。”
“草!不就个卓振武嘛!还敢和巴爷叫嚣!我早就听说他在老子学校装逼了。只是之前没兴趣弄他。”胖子撇撇嘴,能让他看见别人作威作福还真不容易,这小子在校时间极其短,旷课那是家常便饭。
我们这边的小县城因为教育落后,而且我们这代人深受香港古惑仔的影响,很多初中高中生都以当混混做为人生理想并且在日常生活中落实他。但是很少会发展成黑社会组织,不过是小p孩之间的小打小闹,通常都以网吧、桌球室为聚集地,主要日常工作就是大伙儿聚在一起上网,偶尔也去桌球室,再好点的就像我们这样泡酒吧。还有个共同点的,那就是:打架。我们这群人在小县里有个职业称号:混子。
老实说,我和红毛这班子人成熟很多,已经过了要装逼的年纪,也几乎不喜欢一堆人聚集在网吧门口抽烟什么的。不过我以前去过飞腾上网,倒是隐约记得卓振武就是飞腾网吧那伙人的老大。
“我记得那个卓振武人缘还不错。和附近的混子都蛮好的。”我边说边又叫了一杯西瓜奶茶。
“好有个p用。谁敢撞巴爷的脸,老子就给他一棍子。”胖子吸干奶茶,掏出烟来递了一根给红毛,自己也点了根。他知道我不抽,没有给我。
“问题就是我们不能打着巴爷的名声去。甚至我们都不能自己去。巴爷对徐婷你又不是不清楚。”我喝口奶茶:“居然赖可维那么喜欢作威作福那我们推他一下。比如……”我把我的想法给两人说了,说白了也就是推波助澜,借刀杀人的计量。
“鞋子果然是鞋子,满肠子的坏水。”胖子和红毛听了我的想法一块笑了。
“去去去。少来挤兑我。这还是先稳住疯子和老鬼。特别是疯子,他最爱胡来。然后我们就慢慢看好戏吧……都那么大了,动个手都懒啊。世界是我们的,也是年轻人的,但是终归是年轻人的啊!”我看着旭日,似乎看到了他上升的动态:一点一点的往上爬,每次移动,我都能看到。恍然间,我才醒悟,其实我也是个高中生,而且比赖可维小上一岁。旁边的胖子和红毛都笑了。
这时我才注意到旁边桌上的一个女孩也笑了。她没有点什么,只是坐在那里。长发飘飘,说不上漂亮但是很清秀,明眸皓齿,笑起来眼睛像是月牙。阳光散在她的笑脸上,让我产生了这个世界是虚幻的错觉。怎么说呢?嗯,就像是清晨开出了昙花,美则美矣,但是更多的却是不现实。我努力的甩甩头,再次看向女孩的方向的时候,她已经离开,走向涌着光的东边,光影婆娑,很是刺眼。
告别了胖子和红毛,离开奶茶店的时候差不多八点了。由于是十一黄金周,没有了赶早的学生,小县还是热闹起来。我开着摩托穿梭在我生活了十多年的小县,一宿未眠,不知为何毫无睡意。
开到芜河泮的时候我被一个声音叫住:“谢长安!”
我一直觉得苏琴叫我的名字时声音特别好听,她叫了十数年的,脱口即出的带着一股青梅竹马的气味,让我喜欢上了这三个字。她平时也叫我鞋子,只有在距离我较远处才会喊我谢长安,我回头寻觅声源,果然她就站在远处的一棵树荫之下。
我和苏琴就是传说中的青梅竹马,一如所有洒满狗血的剧本上写的那样,我们住在一个小区,而且还是邻居。也忘记了是从一起玩泥沙,还是弹珠子,或是因由父母开始认识的。那时我父母都还在小县工作,近邻如亲,我妈就整天带着我去她家闹。我抢过她玩具,她拿过我珠子,隔三差五的折腾两家的冰箱。一起上树掏鸟窝,下河捞鱼虾。她知道我很多糗事,我也听过她许多秘密。我们曾经睡在一张床上讨论过长大的愿望,也一起骑着小自行车‘私奔’式的蹦跶到小县外面的郊区。如果要陷入我这十七年来的回忆,那么她绝对可以成为一条主线,甚至比心中的‘我’更有分量,因为,是的,我爱她。我没有谈过恋爱,对爱也懵懂不清,但是我爱她,我一直都这样子认为。
男人会喜欢上告诉他什么是女孩的女孩,会爱上告诉他什么是女人的女人。恰巧,苏琴把这两样都告诉我了。我还没准备好,还没长大,情窦都没开的时候,在我好小好小,还没有女神这个概念性词的时候,她已经走近了我的心里了,占据了我心中女神的宝座。
苏琴是一个聪明的人,从小都是,起码她比同龄的人早熟得太多,甚至我觉得她就是一个千年老妖。那些年,在我都还沉浸在奥特曼、亚古兽、圣斗士星矢里面不可自拔的时候她已经喜欢上了看时尚杂志。那时我们才六岁,在其他女孩都还要妈妈打理头发扎小辫儿的时候,她早就善待自己的头发。甚至,她很少哭泣。我认识她那么久,和她一起走过那么漫长的一段年月,只有在她外祖父去世的时候见她哭过。不是小孩式的大喊大叫,黄河式的咆哮,她哭起来异常安静,和平时活跃的她完全不同。那年我们七岁,我模糊不知何为死亡,自然也不知道她为何而哭。只是见她红了眼眶,我还记得我当时的心情,心底莫名的涌上一股我不知如何形容的感觉。
我们背着书包一起走过那段回家的路,来回反复,走过不能回头的童年。肆无忌惮,没心没肺。
我没有继续回忆下去,而是调转车头开到她旁边,看她一身清新的打扮:“晨跑?”
苏琴曲脚微微旋转膝盖说道:“是啊,最近胖了一点。”苏琴从小就注重自己的体型。她长得也很漂亮,能够与之媲美的,至今为止我见过的也就只有李瑶瑶一人而已。不同于李瑶瑶的淡然恬静,苏琴就像是一株玫瑰,美得不可方物。
我指了指她的身材:“你看你现在就一难民。”我搞不懂为什么女生会因为胖了那么一两斤而感觉到危机。
“一看就知道你没有买过菜,不知道瘦肉比肥肉贵,排骨比瘦肉贵吗?我这叫提升自我价值,实现人生理想。”
虽然父母都已经出去从商,我是一个人住,但是却真的很少关注这些价格,不过嘴还是要贫的,“你的人生理想还真骨感。”
“那是,哪个女孩不喜欢自己每天睡觉起来都瘦上几斤的。”苏琴撇撇嘴,然后才继续道:“对了,今天有空不?请你吃饭。”
“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你有什么阴谋。”苏琴耍小聪明的时候会不由自主的翕动一下琼鼻,她的这个小动作我清楚得很,哪能这么容易上当。
“喂喂喂,在你心中我就那么不堪吗?”苏琴作了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以前我被她这副模样骗了不少次,心中自然有数:“没办法,谁叫你这请客那么突兀,而且还有前科,是个惯犯,我能猜不到吗?”
苏琴痛心疾首的看着我,遗憾的埋怨道:“你呀,就是不会装苯,这样哪能追到女孩子啊!”
“女孩子需要追吗?”我自恋的说:“一般都是她们追我。”
“就你还喘呢!”苏琴用纤长的手指刮了刮白皙的脸,然后才说:“我爸妈今天去出差啦,来我家吃饭。”
原来如此。我笑着说:“你就直接说你不会做饭不就好了嘛。”她请客我做饭,很符合她的性子。我学着她刚才的表情说:“你呀,就是不会做饭,这样子怎么嫁的出去啊!”
苏琴倒也很有默契的撇撇嘴:“哪需要我做饭啊?多少男人争先恐后给我做呢!我这可是对你莫大的宠信哦!”
“谢谢娘娘的恩泽,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我装模作样的作辑。
苏琴笑得花枝乱颤,右手轻摆:“小鞋子平身。”
反正这儿离市场也不远,我和苏琴便一块去买菜。苏琴抱着很为我考虑的心态没有要求吃特别难以处理的菜样,我们只是简单的买了些普通的材食我便载她回去。
父母外出从商之后我建议不需要那么大的房子,我自己另外租了一间房子,两房一厅。虽然不再是苏琴的邻居,但是也没少来苏琴家,对她家的格局我还是很了解的。熟悉的把鞋放上鞋柜,再拿出拖鞋穿上,又把苏琴的拖鞋丢给了她,苏琴此时倒像是客人。把菜都放好,看看时间才不过九点,回到客厅苏琴蜷着双腿在沙发上看电视,看我出来便问:“要不要先睡会?看你德性就知道昨晚又通宵了吧!”是肯定句,因为她知道我不可能在假期这么早的开着摩托乱逛。
“困倒是不困。”我懒洋洋的坐在她身边:“你吃早餐没?”
“就这个,你要不?”苏琴扬扬手中的苹果。
“别,我消受不起。嗯,反正一直都没怎么吃早餐。”
“我帮你下个面条吧。就当是福利哦~”
“……”我犹豫了一下说:“你家还有没有吃肚子痛的药?”
“去去去!我下面条可是世界级水准。”苏琴嘟着嘴赏了我个白眼。
最后还是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情吃了苏琴下的面条,虽然没有所谓的世界级水平,但是这对苏琴来说已经很不容易了。然后我陪苏琴看了一部文艺片,现在的爱情片都几乎一个节奏,看得本来毫无困意的我被催眠了。也算我没有少陪苏琴看电影,总是能在电影快要结束的最后几分钟前醒来,然后把结局看完。果然苏琴就带着我觉得是检查式的心态来和我讨论剧情。笑话,在我看了开头和结局后哪有多少片子能跳出框架?我小心琢磨回答,倒也没有多少大局上的错误。还有些时候是我直接睡过头了,被苏琴叫醒,我会很正直的告诉苏琴我是在影片快要结束的时候睡下去的。我可以根据苏琴的面部表情来判断剧情的发展。这个方法屡试不爽,结论是女孩的表情总比男人来的多。
我做饭虽然不算是很出色,但是也是能够解决温饱问题的。这也得感谢我开明的父母让我初三的时候就独自居住。刀在我手,我自然是意气风发,挥斥方遒。一连对苏琴下了几道打下手的命令。苏琴倒也很配合的挺直腰板,对我行了个军礼:“是的,长官。”
看着她笨手笨脚的洗着菜,作为一个谦虚的男人,我不由发出了得意的笑声,然后被恼羞成怒的苏琴追得满屋子跑。本来我们打算做的是土豆鸡块,但是由于我没能抵住苏琴的挑衅,过度的炫耀我的刀功,把土豆切成了丝,最后只能勉强的换成土豆丝炒鸡块。炒青菜的时候苏琴却很安分,我自然是知道理由的,因为菜是她洗的,她觉得洗出了水平,洗出了艺术,还很自豪的对我露出一个专业洗菜五十年的微笑,虽然我感觉更像是新东方来搞推销的。
一顿饭有惊无险的渡过,吃完时已经是中午两点了,我擦了擦嘴,装作一副很认真的模样用惋惜的语气说:“我有点事情,可能要先走了。”脸上配合的露出了遗憾的表情。
苏琴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点头同意还不忘来一句关怀:“都一整天没睡了,别老乱跑,早点休息。”
我连连点头,头也不会的一溜烟跑下楼去开了我的摩托,后面是苏琴的怒吼:“谢长安,你给我回来洗碗!!!啊!!你死定啦!!!”
我觉得我绝对是奥斯卡影帝级别的存在。
回到家,这时困意才猛然来袭,几乎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触摸到柔软的床的一瞬间就倒了下去。
我是被林晓初的电话给闹醒的,我使劲的摸着手机,好让那闹心的铃声停止。
“hi~~吵到你睡觉啦?”电话那头的声音听起来却很愉悦。
“……没有”我迷糊的随便搪塞。
“我知道一般男人说没有的时候都是反话。”林晓初虽然听出了我略显睡意而低沉的声音,但是她似乎没有表现出一点应有的歉意。
“嗯,你这孩纸还蛮懂规矩的嘛。那你就是故意整我的咯。”
“你还真是睡觉都不忘记吐槽啊。”林晓初清脆的笑。
“吐槽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指针。没有吐槽你让那些自以为是的政客公知的如何过活?你让作家写个p书。”我看了看时间,已经下午五点多了,原来自己也没睡多久,不过还是挣扎着起来了。
“好吧,说吧。找我什么事情呢?人都被你闹醒了,不给我合理理由的话我可要和你犟着的。”
“没事情就不可以找你吗?”
“你说这种庸俗的问题我要怎么回答好?”
“嗯”林晓初在那边思考着:“你是说有事也不要找你咯?”
“嗯,真聪明。”我满意的回答。
“去死吧。”林晓初对着手机嚷。然后就是“嘟嘟嘟……”的免提声。
我看了看肚皮,虽然2点多才吃完午饭,但是衡量了一下还是决定打回去。嗟来之食君子不吃白不吃!
“呵,还知道打回来。”林晓初对我的行动在语气上表达了嘉许。
“左右毕竟是餐饭,不能浪费粮食嘛。再说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我伸着懒腰,打着哈欠。顺便幻想着要是每天都有人这么热情的请我吃饭,我是不是要考虑一下直接辍学蹭吃等死好了的打算。
“你怎么知道我要请你吃饭?”林晓初有点惊讶。
“猜的。”笑话,这种老套的情节要是我都不知道我还混个p啊。当然我是不会告诉林晓初的。
林晓初也很快进入话题:“还蛮聪明的嘛!那你答应不?”
我故作犹豫:“嗯……这个嘛,考虑一下。”
“哪需要考虑啊。想请我吃饭的人都排到珠穆朗玛峰了。你应该感到荣幸的同时欣然答应才对。”
“但是貌似珠穆朗玛峰一年压根就没几个人去过。”我道出实情。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要欣然答应!”林晓初补充:“嗯,而且顺便来上俩句赞美。”
“哟,那我还真是受宠若惊啊。”我顺势答应下来。
“好,那就是答应咯。那你来我家吧!”
“纳尼!”我楞住了,只听到电话那头清脆的笑声,像风铃一样。
……
“鞋子,来不夜城。”红毛的声音已经有了醉意。
“去去去,看这时间段你小子是叫我过去帮忙抗人的吧。”我看都两点多了,也猜到了红毛的意图。
“说得好像之前就没叫你来一样。既然敢拒绝组织的任务就要接受组织的惩罚。”红毛带着醉意和我侃。
红毛这小子喝高了后倒是很能侃大山,当然我也是一个颇为爱侃的人:“少来。这些年来我就没少为组织的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过。”
“这哪是叫你去当什么董存瑞、王继光啊!你要对组织充满信心!现在不都是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民群众喜迎新生活,要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不,胖子叫来的三个二高的妹纸等着你来护花呢!”
“少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贪官强则国强,贪官之崛起才是国家的崛起。想我泱泱大国,为官贪者不过十之**,都还没全面小贪呢,还谈什么进步,发展,喜迎新生?”我胡乱的扯着,知道保不准是要去一趟不夜城的了。我的游戏正好打到了难得一见的残局,这玩下去不知道何时才能结束,所以忍痛打出了gg(good game,认输的意思),可怜我那天梯和战绩了。我问电话那头的红毛,“那么说来老鬼、疯子和巴爷都挂了?这不科学啊!难道巴爷还在意那什么徐婷的?”
红毛听我没有乱扯而是谈起正事来也转入正题:“哎……不就是她嘛!我早看那个赖可维不爽了,要不是巴爷阻着老早把他踹死。”红毛趁着醉意吆喝。巴爷对我们确实没话说,连我这么文明的人听到赖可维抢了巴爷的女人时候要不是巴爷拦着都要去给那人一棍子。红毛继续说:“现在是人民革 命走向新时代的关键时期,社会主义不就是要集中力量做大事嘛!快来,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人民更要团结起来。”红毛说这话时带着点匪气,我也就知道有些人是忍不住了。又随便扯了几句,关了电脑拿了钥匙出门。
我进包厢的时候果然老鬼、疯子和巴爷横尸沙发。红毛、胖子两人正和那三个女孩有说有笑。虽然k房灯光略微昏暗,但是我天生眼力不错还是能看清那三个女孩。一眼认出来的自然是安静坐在一边静静的听着众人乱侃的李瑶瑶。不要怀疑我为什么知道这名字,在我们小县范围内,我敢保证没有多少学生会不知道这名字。李瑶瑶长得的确漂亮,不妖不艳,气质上带着现在这个年代少有的恬静韵味。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让人产生不出一丝亵渎的淫意。而其清淡出尘又没有傲立群芳,在她身边似乎没有绿叶之说,不管是谁,和她在一起都有着说不尽的自然。就算自诩半个正人君子的我,也不忍多看的数眼。
胖子见我进来笑着说:“果然是天堂有路你不走,群芳宴中你进来。我说有美女的地方怎么少得了我们的鞋子。”说完便带着调笑的意味给我介绍了三个女孩。除了李瑶瑶之外,穿着格子衬衫牛仔裤的叫林晓初,可爱装扮的叫陈璐。胖子在平时就是个口若悬河的主,现在喝多了,虽然没有醉,但是也到了信口雌黄的境地,不过他说话虽然糙了点,却也人情通达,和我一样都是特喜欢侃大山的主子,几句下来,我们倒也熟络了不少。
“忒慢!怎么也得得罚上一瓶!”边上红毛见我坐下给我丢了一瓶易拉罐的纯生,他看起来很累的样子,眼睛有点儿松垮了。
“就一瓶!开车过来的。”所谓的车其实就是摩托。我们这里还属于三流城市,市民的日常交通工具就是摩托车。也只有巴爷这种有事业的成功人士才有小车开。
“谁不开车过来的。”胖子给了我一拳:“你小子起先居然还敢不来?”
“来了不也躺着嘛。”我吹完一瓶啤酒,很没形象的嗝出一口酒气。其实和这些人一起我是不会逃酒的。
“少来,兜兜风去。”胖子穿上外套对那三个女孩说:“走啦,不是要回去吗?留下一个看着他们。”后面一句明显是对我们说的,他指了指已经躺在沙发上呼声大作的巴爷、疯子和老鬼。
“还是我留下吧。外面忒冷的。”虽然这些女孩都不错,但是我却也提不起兴趣来,而且在我的思维定式上摊上女孩的事儿总会有着不少的麻烦。
果然羊枯老头子说得没错,世上不如意之事十有**。红毛早就已经走到那三条死尸前抱着其中一条大腿,谄媚的说:“你走开,少跟我抢和巴爷亲热的机会。”他已经不清楚自己抱的到底是不是巴爷了。
而那像是公鸭一般‘娇媚’的声音听得我毛骨悚然,根据我对他的了解也明白红毛是有九分醉意了。别看红毛大大咧咧没头没脑的样子,酒品还是不错的。知道自己醉了不会勉强自己。虽然我们喝醉飙车的事儿也是干过的,但是现在是要送人回家他倒也不敢太过火。
我们小县这边的士服务不是很周到,而且稍微有点儿乱,老实点的的士哥也不大敢晚上往空旷的地方跑,所以送一些不算太熟的女孩子(因为我们这边唱k有人喜欢叫点女孩子过来,不过一般都是比较‘开放’类型的,很少像是林晓初三人这样的‘乖乖女’)回家也算是一件很频繁的事儿。我也送过不少女孩子回家,她们有意无意‘暗送秋波’的事儿没少发生。说实话,我这人不帅,但是蛮干净的,而且在我们这边还算蛮吃得开的。好吧,你们就当是有些女孩就好我这重口味可以了吧。但是对于这些,我都因人而异,或是婉转或是直截了当的拒绝了。这也是我不喜欢送女孩子回家的缘由,太麻烦了。
当然我不会认为所有女孩子都好我这口,毕竟也不能看着她们有家不能回。
“鞋子,你送林晓初回去。”胖子指了指那个穿着牛仔裤格子衬衫的女孩,他草草的安排好了。
还算这小子有点儿良心,我的任务不算太重。心里平衡了的我示意女孩和我一起走出去。
这时候估摸着也近三点,夜黑得萧索,身后是不夜城那绕耳的dj,眼前是几盏昏黄的路灯,倒是颇有几分冰火两重天之感。只是天气晚来秋,风带了点萧瑟,女孩微微颤抖了一下,没有我见犹怜,倒是有点倔强的味儿,我忍痛脱了外套递给她:“穿上吧。”
“看你好像很不愿意的样子。”林晓初嫣然一笑,却也丝毫没有和我客气,我决定收回刚才她所谓倔强的想法。
我倒不介意继续调侃消磨时间,打消沉默:“哟,亏你还看得出来。我说现在小姑娘家的怎么就老喜欢薄着身子往外跑呢。”
“这不是给你们机会嘛。”林晓初指了指已经披在自己身上的我的外套继续和我贫嘴。
“对啊,给我们感冒的机会为医院招揽了生意,间接促进gdp上升。果然,男人征服了世界,女人拯救了世界,起码是令低迷的世界经济有了复苏的希望。”我感慨。
“呵呵呵。说得我都不好意思了。别人说你很贫还真的没错啊。”林晓初笑着说。
“这话都听了上百次了也忒没意思。”我不要脸的说:“好了,美女,去哪呢?看,征服世界的男人都成您老的司机了。”
林晓初朝我微微一笑,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以怎样的心态和我说出住址的。追溯起来我更是怀疑胖子到底是以怎样的伟大情怀叫我送林晓初回家的。什么社会主义建设,什么集中力量做大事,果然就是无耻政客的无耻谎言。受苦受难的永远是人民群众啊!总之,我在深秋的深更半夜里穿着短袖,冒着寒风载着一个女孩,非常2b的贯穿了大半个城池。
我第一次那么虔诚的感谢如来,感谢观音,感谢上帝使我出身在一个小城市——摩托只要一个半小时就可以横着贯穿小城池。那晚风像洒满狗血的电视剧一样惊人的大,这座小城池一同往常的安静。我开得很快,几乎是宁尽了油门,没有别的邪恶的深意(比如说是让林晓初紧紧的抱住我)——只不过是想让这痛苦尽早的过去。林晓初抱住了我,我忘记那双小手是什么时候环着我的腰,我也不知道林晓初抱着我时候的表情和心情,只感觉到她身体微微颤抖。年轻时住在小县城平日儿喜欢出来玩儿的朋友都知道那时的我们开摩托从来不带头盔,连张驾照都没有。寒风在我的耳边呼啸而过,林晓初牙齿都打着抖在我耳边说着什么,隐约间只听见:“谢……”记忆犹新的倒是她呵出的热气,在我耳边萦绕,温暖而柔软。
在贯穿城市南北的来回三小时里,我没有感觉到时间的流逝。一切似乎过得特别的快。就像是我穿越到了三小时后,这时候已经没有了刺骨的寒风,剩下头发凌乱的我,这是第一次,我觉得一切如梦。
回到不夜城的时候,旭日已出。不夜城门口拥挤如菜市的车也变得稀稀拉拉。这初生的太阳让我觉得有点儿郁闷。习惯性的看向对面,果然我看到胖子和红毛在对面一家奶茶店正在悠闲的喝着奶茶朝我招手。这家奶茶店也是一家妙店,几乎一天营业有20个小时,开得特别早,也是我们每次唱完k爱来的地方。周身被冻得麻木的我顿时生出一种交友不慎以及冲过去掐死他们的冲动。
“嘿嘿,怎么那么晚回来?那林晓初怎么样?我看你们挺过得来的。”胖子见我过来,熟悉的给我点了杯我喜欢的西瓜奶茶。
“过得来?我倒是感觉我和自己过不去!你tm不会是故意整我的吧。那林晓初居然住在城北街。都快冷死我了。”我搓着双手呵出热气,也好忍住给胖子一拳的冲动。
胖子眼中多了些意外和了然:“纳尼?我说怎么我都把他们送回去了你还没回来嘛!”
“还以为你们嘿嘿……”红毛思想龌蹉的说,他倒是最幸灾乐祸的主。
我喝了杯热茶身体一阵抖擞,好久才缓过气来:“去你的!巴爷最近一直消沉不是办法。”我知道他们主要目的一定是这个,便主动开始了话题。
红毛一脸蠢蠢欲动的附和:“对啊。所以才要你想想点子。你平时不是点子最多的嘛。”
“不管点子怎么样,我们先把那个赖可维乱棍敲上一顿再说。反正我、疯子和老鬼是憋不住这口气的了。特别是有时候我还能在学校看见他。”胖子也恶狠狠的说,看来赖可维是难逃一棍啊。
“没错,看我不把他打得他妈都不认识他!”红毛欲欲跃试:“草,长得连老子都比不上还敢抢巴爷的女人!”
“谁憋得住这气啊,不过这事得叫齐人来斟酌一下。”由于巴爷放出话来,不准动赖可维所以要不然赖可维现在哪能竖着。我继续吐槽:“不过红毛,你什么审美观?”
“这小子口味一直以来都这么重。”胖子笑着表示。
“草!”红毛把弄着他那炫红色的半寸短发:“偌大一个天朝,你们还看过我这么屌炸天的红毛吗?”
“倒是没见过那么2的”我岔进话题:“干他我是没意见的,但是这事一定要做好。别忘记巴爷的话。”
“所以才找你商量嘛。不然打个人什么的何必兴师动众。”胖子很自豪自己能够用上个成语。
“那赖可维是什么情况?”我问红毛,虽然胖子和赖可维同校,但是我不想红毛继续进入他帅不帅的话题。
果然红毛正经说:“我打听过。赖可维是二高的。也就是和昨天那三个妹纸同校。高三五班,是飞腾那班人的,和卓振武很要好。平时自己带着班里的几个混子在二高作威作福。其实在一个星期前就和徐婷好上了。”
“草!不就个卓振武嘛!还敢和巴爷叫嚣!我早就听说他在老子学校装逼了。只是之前没兴趣弄他。”胖子撇撇嘴,能让他看见别人作威作福还真不容易,这小子在校时间极其短,旷课那是家常便饭。
我们这边的小县城因为教育落后,而且我们这代人深受香港古惑仔的影响,很多初中高中生都以当混混做为人生理想并且在日常生活中落实他。但是很少会发展成黑社会组织,不过是小p孩之间的小打小闹,通常都以网吧、桌球室为聚集地,主要日常工作就是大伙儿聚在一起上网,偶尔也去桌球室,再好点的就像我们这样泡酒吧。还有个共同点的,那就是:打架。我们这群人在小县里有个职业称号:混子。
老实说,我和红毛这班子人成熟很多,已经过了要装逼的年纪,也几乎不喜欢一堆人聚集在网吧门口抽烟什么的。不过我以前去过飞腾上网,倒是隐约记得卓振武就是飞腾网吧那伙人的老大。
“我记得那个卓振武人缘还不错。和附近的混子都蛮好的。”我边说边又叫了一杯西瓜奶茶。
“好有个p用。谁敢撞巴爷的脸,老子就给他一棍子。”胖子吸干奶茶,掏出烟来递了一根给红毛,自己也点了根。他知道我不抽,没有给我。
“问题就是我们不能打着巴爷的名声去。甚至我们都不能自己去。巴爷对徐婷你又不是不清楚。”我喝口奶茶:“居然赖可维那么喜欢作威作福那我们推他一下。比如……”我把我的想法给两人说了,说白了也就是推波助澜,借刀杀人的计量。
“鞋子果然是鞋子,满肠子的坏水。”胖子和红毛听了我的想法一块笑了。
“去去去。少来挤兑我。这还是先稳住疯子和老鬼。特别是疯子,他最爱胡来。然后我们就慢慢看好戏吧……都那么大了,动个手都懒啊。世界是我们的,也是年轻人的,但是终归是年轻人的啊!”我看着旭日,似乎看到了他上升的动态:一点一点的往上爬,每次移动,我都能看到。恍然间,我才醒悟,其实我也是个高中生,而且比赖可维小上一岁。旁边的胖子和红毛都笑了。
这时我才注意到旁边桌上的一个女孩也笑了。她没有点什么,只是坐在那里。长发飘飘,说不上漂亮但是很清秀,明眸皓齿,笑起来眼睛像是月牙。阳光散在她的笑脸上,让我产生了这个世界是虚幻的错觉。怎么说呢?嗯,就像是清晨开出了昙花,美则美矣,但是更多的却是不现实。我努力的甩甩头,再次看向女孩的方向的时候,她已经离开,走向涌着光的东边,光影婆娑,很是刺眼。
告别了胖子和红毛,离开奶茶店的时候差不多八点了。由于是十一黄金周,没有了赶早的学生,小县还是热闹起来。我开着摩托穿梭在我生活了十多年的小县,一宿未眠,不知为何毫无睡意。
开到芜河泮的时候我被一个声音叫住:“谢长安!”
我一直觉得苏琴叫我的名字时声音特别好听,她叫了十数年的,脱口即出的带着一股青梅竹马的气味,让我喜欢上了这三个字。她平时也叫我鞋子,只有在距离我较远处才会喊我谢长安,我回头寻觅声源,果然她就站在远处的一棵树荫之下。
我和苏琴就是传说中的青梅竹马,一如所有洒满狗血的剧本上写的那样,我们住在一个小区,而且还是邻居。也忘记了是从一起玩泥沙,还是弹珠子,或是因由父母开始认识的。那时我父母都还在小县工作,近邻如亲,我妈就整天带着我去她家闹。我抢过她玩具,她拿过我珠子,隔三差五的折腾两家的冰箱。一起上树掏鸟窝,下河捞鱼虾。她知道我很多糗事,我也听过她许多秘密。我们曾经睡在一张床上讨论过长大的愿望,也一起骑着小自行车‘私奔’式的蹦跶到小县外面的郊区。如果要陷入我这十七年来的回忆,那么她绝对可以成为一条主线,甚至比心中的‘我’更有分量,因为,是的,我爱她。我没有谈过恋爱,对爱也懵懂不清,但是我爱她,我一直都这样子认为。
男人会喜欢上告诉他什么是女孩的女孩,会爱上告诉他什么是女人的女人。恰巧,苏琴把这两样都告诉我了。我还没准备好,还没长大,情窦都没开的时候,在我好小好小,还没有女神这个概念性词的时候,她已经走近了我的心里了,占据了我心中女神的宝座。
苏琴是一个聪明的人,从小都是,起码她比同龄的人早熟得太多,甚至我觉得她就是一个千年老妖。那些年,在我都还沉浸在奥特曼、亚古兽、圣斗士星矢里面不可自拔的时候她已经喜欢上了看时尚杂志。那时我们才六岁,在其他女孩都还要妈妈打理头发扎小辫儿的时候,她早就善待自己的头发。甚至,她很少哭泣。我认识她那么久,和她一起走过那么漫长的一段年月,只有在她外祖父去世的时候见她哭过。不是小孩式的大喊大叫,黄河式的咆哮,她哭起来异常安静,和平时活跃的她完全不同。那年我们七岁,我模糊不知何为死亡,自然也不知道她为何而哭。只是见她红了眼眶,我还记得我当时的心情,心底莫名的涌上一股我不知如何形容的感觉。
我们背着书包一起走过那段回家的路,来回反复,走过不能回头的童年。肆无忌惮,没心没肺。
我没有继续回忆下去,而是调转车头开到她旁边,看她一身清新的打扮:“晨跑?”
苏琴曲脚微微旋转膝盖说道:“是啊,最近胖了一点。”苏琴从小就注重自己的体型。她长得也很漂亮,能够与之媲美的,至今为止我见过的也就只有李瑶瑶一人而已。不同于李瑶瑶的淡然恬静,苏琴就像是一株玫瑰,美得不可方物。
我指了指她的身材:“你看你现在就一难民。”我搞不懂为什么女生会因为胖了那么一两斤而感觉到危机。
“一看就知道你没有买过菜,不知道瘦肉比肥肉贵,排骨比瘦肉贵吗?我这叫提升自我价值,实现人生理想。”
虽然父母都已经出去从商,我是一个人住,但是却真的很少关注这些价格,不过嘴还是要贫的,“你的人生理想还真骨感。”
“那是,哪个女孩不喜欢自己每天睡觉起来都瘦上几斤的。”苏琴撇撇嘴,然后才继续道:“对了,今天有空不?请你吃饭。”
“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你有什么阴谋。”苏琴耍小聪明的时候会不由自主的翕动一下琼鼻,她的这个小动作我清楚得很,哪能这么容易上当。
“喂喂喂,在你心中我就那么不堪吗?”苏琴作了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以前我被她这副模样骗了不少次,心中自然有数:“没办法,谁叫你这请客那么突兀,而且还有前科,是个惯犯,我能猜不到吗?”
苏琴痛心疾首的看着我,遗憾的埋怨道:“你呀,就是不会装苯,这样哪能追到女孩子啊!”
“女孩子需要追吗?”我自恋的说:“一般都是她们追我。”
“就你还喘呢!”苏琴用纤长的手指刮了刮白皙的脸,然后才说:“我爸妈今天去出差啦,来我家吃饭。”
原来如此。我笑着说:“你就直接说你不会做饭不就好了嘛。”她请客我做饭,很符合她的性子。我学着她刚才的表情说:“你呀,就是不会做饭,这样子怎么嫁的出去啊!”
苏琴倒也很有默契的撇撇嘴:“哪需要我做饭啊?多少男人争先恐后给我做呢!我这可是对你莫大的宠信哦!”
“谢谢娘娘的恩泽,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我装模作样的作辑。
苏琴笑得花枝乱颤,右手轻摆:“小鞋子平身。”
反正这儿离市场也不远,我和苏琴便一块去买菜。苏琴抱着很为我考虑的心态没有要求吃特别难以处理的菜样,我们只是简单的买了些普通的材食我便载她回去。
父母外出从商之后我建议不需要那么大的房子,我自己另外租了一间房子,两房一厅。虽然不再是苏琴的邻居,但是也没少来苏琴家,对她家的格局我还是很了解的。熟悉的把鞋放上鞋柜,再拿出拖鞋穿上,又把苏琴的拖鞋丢给了她,苏琴此时倒像是客人。把菜都放好,看看时间才不过九点,回到客厅苏琴蜷着双腿在沙发上看电视,看我出来便问:“要不要先睡会?看你德性就知道昨晚又通宵了吧!”是肯定句,因为她知道我不可能在假期这么早的开着摩托乱逛。
“困倒是不困。”我懒洋洋的坐在她身边:“你吃早餐没?”
“就这个,你要不?”苏琴扬扬手中的苹果。
“别,我消受不起。嗯,反正一直都没怎么吃早餐。”
“我帮你下个面条吧。就当是福利哦~”
“……”我犹豫了一下说:“你家还有没有吃肚子痛的药?”
“去去去!我下面条可是世界级水准。”苏琴嘟着嘴赏了我个白眼。
最后还是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情吃了苏琴下的面条,虽然没有所谓的世界级水平,但是这对苏琴来说已经很不容易了。然后我陪苏琴看了一部文艺片,现在的爱情片都几乎一个节奏,看得本来毫无困意的我被催眠了。也算我没有少陪苏琴看电影,总是能在电影快要结束的最后几分钟前醒来,然后把结局看完。果然苏琴就带着我觉得是检查式的心态来和我讨论剧情。笑话,在我看了开头和结局后哪有多少片子能跳出框架?我小心琢磨回答,倒也没有多少大局上的错误。还有些时候是我直接睡过头了,被苏琴叫醒,我会很正直的告诉苏琴我是在影片快要结束的时候睡下去的。我可以根据苏琴的面部表情来判断剧情的发展。这个方法屡试不爽,结论是女孩的表情总比男人来的多。
我做饭虽然不算是很出色,但是也是能够解决温饱问题的。这也得感谢我开明的父母让我初三的时候就独自居住。刀在我手,我自然是意气风发,挥斥方遒。一连对苏琴下了几道打下手的命令。苏琴倒也很配合的挺直腰板,对我行了个军礼:“是的,长官。”
看着她笨手笨脚的洗着菜,作为一个谦虚的男人,我不由发出了得意的笑声,然后被恼羞成怒的苏琴追得满屋子跑。本来我们打算做的是土豆鸡块,但是由于我没能抵住苏琴的挑衅,过度的炫耀我的刀功,把土豆切成了丝,最后只能勉强的换成土豆丝炒鸡块。炒青菜的时候苏琴却很安分,我自然是知道理由的,因为菜是她洗的,她觉得洗出了水平,洗出了艺术,还很自豪的对我露出一个专业洗菜五十年的微笑,虽然我感觉更像是新东方来搞推销的。
一顿饭有惊无险的渡过,吃完时已经是中午两点了,我擦了擦嘴,装作一副很认真的模样用惋惜的语气说:“我有点事情,可能要先走了。”脸上配合的露出了遗憾的表情。
苏琴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点头同意还不忘来一句关怀:“都一整天没睡了,别老乱跑,早点休息。”
我连连点头,头也不会的一溜烟跑下楼去开了我的摩托,后面是苏琴的怒吼:“谢长安,你给我回来洗碗!!!啊!!你死定啦!!!”
我觉得我绝对是奥斯卡影帝级别的存在。
回到家,这时困意才猛然来袭,几乎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触摸到柔软的床的一瞬间就倒了下去。
我是被林晓初的电话给闹醒的,我使劲的摸着手机,好让那闹心的铃声停止。
“hi~~吵到你睡觉啦?”电话那头的声音听起来却很愉悦。
“……没有”我迷糊的随便搪塞。
“我知道一般男人说没有的时候都是反话。”林晓初虽然听出了我略显睡意而低沉的声音,但是她似乎没有表现出一点应有的歉意。
“嗯,你这孩纸还蛮懂规矩的嘛。那你就是故意整我的咯。”
“你还真是睡觉都不忘记吐槽啊。”林晓初清脆的笑。
“吐槽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指针。没有吐槽你让那些自以为是的政客公知的如何过活?你让作家写个p书。”我看了看时间,已经下午五点多了,原来自己也没睡多久,不过还是挣扎着起来了。
“好吧,说吧。找我什么事情呢?人都被你闹醒了,不给我合理理由的话我可要和你犟着的。”
“没事情就不可以找你吗?”
“你说这种庸俗的问题我要怎么回答好?”
“嗯”林晓初在那边思考着:“你是说有事也不要找你咯?”
“嗯,真聪明。”我满意的回答。
“去死吧。”林晓初对着手机嚷。然后就是“嘟嘟嘟……”的免提声。
我看了看肚皮,虽然2点多才吃完午饭,但是衡量了一下还是决定打回去。嗟来之食君子不吃白不吃!
“呵,还知道打回来。”林晓初对我的行动在语气上表达了嘉许。
“左右毕竟是餐饭,不能浪费粮食嘛。再说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我伸着懒腰,打着哈欠。顺便幻想着要是每天都有人这么热情的请我吃饭,我是不是要考虑一下直接辍学蹭吃等死好了的打算。
“你怎么知道我要请你吃饭?”林晓初有点惊讶。
“猜的。”笑话,这种老套的情节要是我都不知道我还混个p啊。当然我是不会告诉林晓初的。
林晓初也很快进入话题:“还蛮聪明的嘛!那你答应不?”
我故作犹豫:“嗯……这个嘛,考虑一下。”
“哪需要考虑啊。想请我吃饭的人都排到珠穆朗玛峰了。你应该感到荣幸的同时欣然答应才对。”
“但是貌似珠穆朗玛峰一年压根就没几个人去过。”我道出实情。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要欣然答应!”林晓初补充:“嗯,而且顺便来上俩句赞美。”
“哟,那我还真是受宠若惊啊。”我顺势答应下来。
“好,那就是答应咯。那你来我家吧!”
“纳尼!”我楞住了,只听到电话那头清脆的笑声,像风铃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