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在煎熬中流逝,转眼到了她十八岁那年,真不知道这几年的时光她是怎么承受下来的,伴随雪凤的除了痛苦和绝望应该没有第三样东西出现在她身边。在这几年的时间里瘸子因为生病早早的离开了人世,雪凤再次以低价转手到了村里另一户人家,伴随她的依然是黑暗和冰冷的铁链。中间雪凤生过一次孩子,是个女孩,可是这个孩子最终被老人放在痰盂里给闷死了,要是男孩的话估计还能留一条命,真是封建迷信害死人,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没了。
看着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孩子,而且还是在自己面前被活活弄死,雪凤发怒了,当时她见谁靠近就会张口去咬,后然有人给她的脖子里挂了个狗圈,只要雪凤发疯就使劲勒住那绳子,以防被她的毒嘴咬到。雪凤已经没有了人生存的尊严,每一个夜晚她都会嘶声力竭的喊她班主任的名字,可是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搭救她,迎接她的只是那重重的敲门声和一阵谩骂。
雪凤离开家门的那一天,没有一个人会去在意这么低下的一个孩子,等到开学后班主任才知道了这一事,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他果断报了警,可是茫茫两地却被千山万水阻挡,就算你在那边把整个城市翻遍也找不到雪凤的一丝踪迹。纵有千重山,相隔两地,漫长的800公里路程,无异于大海中的一叶扁舟。
在雪凤十八岁的那年,雪凤再次怀孕,这一次糟蹋她的是两个人,可以说是上阵父子兵,最后这个小孩因为雪凤身子不堪重负的原因,提前夭折了。看到雪凤的处境终于有一个人动容了,就是糟蹋她两人的老爷,在一个夜晚,趁着亲人的熟睡,他偷偷打开了关雪凤的屋门,老头把雪凤的锁打开后,又给了她两个窝窝头和五块钱,说道:“孩子,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吧,到城市里去找政府给你做主,到时他们会给你安置的。”
政府这一词对雪凤来说很陌生,她只知道老爷叫她逃离这个地方,她跪下身子,对老爷磕了三个头,拿着几个窝窝头跑了出去,刚出虎穴却又到了狼穴,在逃跑的路上他被人贩子给逮到了。
两个人贩子一看雪凤的容貌,当即有一个人就开始脱裤子,旁边的一个人拉住他道:“算了吧,你看她都瘦成什么样了,就不怕把你的家伙给整痛了。”
之后雪凤被带到了另一个城市,也就是段子枫所处的这个城市,几经转手,她被带到了梅花的手里。
梅花也是看她有几分姿色就花钱把她买了过来,再把她安置在一个农村的小屋里,叫一个小弟看管了起来,梅花每一次都会借着酒劲过来找雪凤发泄,梅花不在的时候,这个小兄弟也会提枪上马。
这样的生活已经不是一个正常人过的,雪凤的精神也在这一刻崩溃,她有了杀人的狠心。后然她悄悄藏了一只筷子在身上,趁着没人,她就在那墙上使劲的磨,她要杀了这些禽 兽,反正光明已经不会降临在她身上,又何惧一死呢。
很快机会就来临了,只能说梅花实在是倒霉,要是了解雪凤的过去,或许梅花会放她一马,可是有时候事情就偏偏那么巧。
梅花关押雪凤的这个地方可以说还算是一个人住的地方,就连床也是新买的,只是梅花做出来的事已经碰到了雪凤的最底线,因此所有的积压和不满全都撒在了梅花的身上。
也就是元宵节这天晚上的九点多,梅花刚发泄完就倒在旁边呼呼大睡起来,这对于雪凤来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当即就抽出筷子把梅花给弄死了,她还掏出梅花身上的打火机,把屋子给点燃了,**重生为凤凰,可惜这一切已经触犯了刑法。
大火还没烧起来就被赶到的村民给扑灭了,看来雪凤这个孩子真不知道怎么放火,村民冲进屋里看到躲在墙角的雪凤,闻到一股子焦味,一看床上死了一个人,村名们一起联手当即就把雪凤五花大绑给扭送到了公安机关。
经过勘察,雪凤故意杀人和纵火的证据确凿,当即就被拘押了起来,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威严。
负责雪凤这件案子的警官叫许为民,他是一个好警察,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和段子枫是好朋友同时也是敌人,民间有一句话:恶人活前年,好人不长命。这样一句话印证在了许警官的身上,现在先不说这个,还是回到雪凤的案子上。
雪凤对于案件的本身是供认不讳,同时也道出了她的身世,这一刻许为民震惊了,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的故事,他立刻上报局里,获准同意后马上带着人飞赴雪凤的家乡,从那里了解到雪凤所说的一切属实,但是只是在她的身世上,对于雪凤所说的被人贩子倒手和中间所受的折磨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
雪凤的班主任听说雪凤杀了人,脑袋只感觉嗡的一声,因为在雪凤离家的那一天才十三岁,一个善良的孩子居然杀了人,那么这些年雪凤肯定是受到了什么打击,否则这个杀人动机很难自圆其说。班主任自言自语道:王法何在,难道就没有天理了吗?静下心来后,他意识到雪凤已经杀了人而且证据确凿,在法律面前再大的亲情也撼动不了法律的公正。班主任握住许警官的手说道:“许警官,我能去看雪凤一眼吗?”
许警官毫不犹豫的说道:“等我们回去的时候,你就和我们一起回去。”从后然的走访调查中,许警官多年的从警经验告诉他,雪凤所说的可能属实,可是想要获取证据确是难度很大,而且雪凤自己也交待她只知道人贩子,根本就不知道叫什么,这一刻许为民意识到要是拿不出证据,雪凤的案子可能会希望渺茫。
第二天许为民带着班主任和几个干警再次来到雪凤的村庄,可是乡亲们都闭口不提雪凤的事,眼看着开庭的日期将至,许为民实在是无能为力,只能带着不舍回去复命了,要是他手上有雪凤这几年受到非人折磨的证据说不定可以替雪凤减轻罪行。
在女子监狱,雪凤和看护她的管教聊天,期间一直追问她是不是会死,女教官告诉她:“雪凤,你的这个案子法律自有公正,我也不敢断定你会不会死,你就安心等待吧。”这时的雪凤已经换上了一身新衣服,这是她第一次穿上新衣服,然而确是在监狱里,第一次吃上肉是在垃圾桶里。
“雪凤实在是太可怜了,这次杀了人联系案情本身不可能判枪决的,最多就是判死缓。”这是监狱工作人员在私下里议论的,雪凤的新衣服也是她们掏钱买的,虽然是囚犯,但是她在这里体会了家的温馨,同一个班房里的大姐也都是对她无微不至的照顾,都开导她安心等待法律的判决,到时还可以上诉。
上天或许就爱开这样的玩笑,在一个受尽苦楚,终于看到光明的那一刻,也是走向长眠的时刻。
当班主任的身影出现在雪凤面前的时候,雪凤竟然变得有点胆怯,班主任喊了一声她的名字,雪凤眨了一下眼睛,转而看向她的教官,教官凑到雪凤的耳朵旁轻声的说道:“雪凤,你不要怕,这是你以前上学时的班主任。”
雪凤的脸上勉强挤出了那么些许微笑,轻轻的抽泣了两声,随即雪凤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开始嚎啕大哭起来,班主任上去一把抱住雪凤,哭泣着说道:“孩子,你受苦啦,都是老师不好,这一切都是老师造成的,希望你在这里面好好改造。”
雪凤抱住班主任的脖子,在那哭着说道:“老师,我杀人了,我把一个人杀死了,还把他家的屋子给烧了,我不想死,老天爷为什么对我这么不公。”求生的欲望时刻围绕在雪凤的脑海,同时也体现了她杀梅花不是出于她的本意,她这是在恳求。
班主任的心被什么给揪住了,可他实在想不到用什么言语来安慰这个受尽折磨的孩子,两颗热泪夺眶而出,雪凤的教官看着心里也是酸酸的,她上去用手拍了一下雪凤,当雪凤抬起那满是泪水的脸庞时,教官把一串钥匙在她面前晃了一下,她能做的就是这么多,尽量给雪凤一点自由,打开锁后教官退到了门外,用手擦拭了一下湿润的眼眶,就静静的站在门外等待了起来。
班主任抓着雪凤的手,说道:“孩子,老师特意请了假过来看你,临走之时教育局的领导还特意嘱咐我,一定要请最好的律师帮你申辩,因为你实在是太苦了。”
老师的话一下就让浮躁的雪凤安静了不少,雪凤对于他班主任的话是深信不疑,对生活的渴望也时刻提醒她要好好的活下去,正因为班主任的出现,雪凤往后的一段时间相比以往来说是开朗了不少。在不知觉间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这已经打破了看守所探监的记录,鉴于雪凤的案件比较特殊,看守所的领导上报市委征求市委的同意后,看守所给雪凤腾出了一个小房间,还让班主任留在看守所里陪雪凤好好说话。
吃晚饭的那会大家一起动手,包括几个教官和监狱的最高领导,大家给雪凤呈现了一幅温馨的画面,可以说这是在法律的威严下表现出来的一种大爱,这种爱是至高的,也是纯洁的,这已经不是常人所说的同情心,而是直达心灵最深处的关怀。
很快法院就开庭了,最后判下来的结果是死刑,这一刻所有人都懵了,这超乎了所有人的预料,也是大家万万没想到的。听到这一结果后雪凤晕在了审判席上,仅存的一丝希望顷刻灰飞烟灭,精神也变得萎靡不振,最后雪凤在教官的开导下决定上诉,可是上诉却被驳回,经由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核准了雪凤的死刑,而且是立即执行。
听到这一消息后,很多人都为她喊起了不平,走的最积极的当属许为民,他可是动用了他一切的关系,却犹如石沉大海,在法律的无情面前终究是徒劳无力。
雪凤的行刑日期定在了一星期后的下午,那一天太阳高照,气温也比以往上升了不少,让人感觉不到一点冬的气息。当雪凤被押出来的时候她面容憔悴,她已经无法面对这一事实,当时监狱长问她还有什么想说或者有什么没有解决的事情的时候,雪凤跪了下去,她哭泣着说道:“我想有一个家,我想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我不想死,求求你们放过我吧,我一定好好的改造……给我一次机会吧,我想活下去。”一字一句都敲打着现场每一个人的心坎。
当这句话说到第二遍的时候,监狱长转过了身,眼里是闪烁的泪花,她的这个要求一点都不过份,可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愿望他却给不了任何的答复。一个即将临死的人,说出来的这几句心里话一下就击中了全场人的泪点,雪凤的女教官一下过去抱住雪凤,哭着说道:“孩子,路上当心点。”很多人都已经泣不成声,就连过来押解他的武警战士也是泪流满面,可是……
押着她的囚车开去了刑场,这一刻老天哭了,原本还是晴空万里的天空居然飘起了雪花,走上刑场的那一刻雪凤变得坦然了起来,没有表现出一丝害怕,雪凤跪在地上,旁边两个武警拉着她的手臂,感受到脑后那黑洞洞的枪口,雪凤脸上挂起了这五六年来唯一一次发自内心的笑容,这个笑容或许是对生活的无奈,却是她对命运最好的诠释。随着清脆的枪响,被打掉头盖骨的她沉重的倒在了地上。
许警官当时给这个案件的理由是正当防卫,可是在法律的角度却不是这样认为的,首先该案件从法律上讲正当防卫不成立(至少已经是防卫过当了),正当防卫的标准是针对正在发生的犯罪,并且是针对犯罪者本人。梅花该死,但在他睡觉时杀他要说成正当防卫也是需要一些别的条件,至少需要证明雪凤当时无法逃跑,这样才可以证明是对正在发生侵害的正当防卫。
在杀死梅花后再烧房子的事情,就太难解释为正当防卫了,而且这样做的后果可能会波及邻居的房屋。按照法律的角度来讲梅花只属于强女干,他限制了雪凤的人生自由,就算他该死那也有法律来判处他。
当然,在那种情况下,让一个弱女子保持理性,确实苛刻了点,但法律确实是这么定的。她的行为情有可原,但不能说没有一点社会危害,要是大火烧起来,把周围村民的房子引燃了这个责任谁来负责?
法律要求一种普遍适用性,在法律正常被遵守的情况下,雪凤受侵害时可以获得法律的救济,而梅花等人侵害雪凤时也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但是很遗憾,在那个时候,法律没有起到它的作用,公权力也没有保护它的民众。如果彻底置法律不顾,将法律从人们的行为中剥离,雪凤当然没有错,她采取的不过是私人复仇方式。
退一万步讲,死缓应该是对她最大的处罚,可惜严打情况下又另当重认,好了雪凤的故事就到这,继续我们之前的故事,时间上虽然有点冲突,但是大家可以把它单独当作一个故事,至于故事的原版和真实性,我不能保证绝对真实,因为这个故事线索是我从网上收集过来的,之后又被我重新整理了,所以它只能是个故事,只是存在于小说当中,不存在和社会有什么冲突。
看着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孩子,而且还是在自己面前被活活弄死,雪凤发怒了,当时她见谁靠近就会张口去咬,后然有人给她的脖子里挂了个狗圈,只要雪凤发疯就使劲勒住那绳子,以防被她的毒嘴咬到。雪凤已经没有了人生存的尊严,每一个夜晚她都会嘶声力竭的喊她班主任的名字,可是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搭救她,迎接她的只是那重重的敲门声和一阵谩骂。
雪凤离开家门的那一天,没有一个人会去在意这么低下的一个孩子,等到开学后班主任才知道了这一事,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他果断报了警,可是茫茫两地却被千山万水阻挡,就算你在那边把整个城市翻遍也找不到雪凤的一丝踪迹。纵有千重山,相隔两地,漫长的800公里路程,无异于大海中的一叶扁舟。
在雪凤十八岁的那年,雪凤再次怀孕,这一次糟蹋她的是两个人,可以说是上阵父子兵,最后这个小孩因为雪凤身子不堪重负的原因,提前夭折了。看到雪凤的处境终于有一个人动容了,就是糟蹋她两人的老爷,在一个夜晚,趁着亲人的熟睡,他偷偷打开了关雪凤的屋门,老头把雪凤的锁打开后,又给了她两个窝窝头和五块钱,说道:“孩子,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吧,到城市里去找政府给你做主,到时他们会给你安置的。”
政府这一词对雪凤来说很陌生,她只知道老爷叫她逃离这个地方,她跪下身子,对老爷磕了三个头,拿着几个窝窝头跑了出去,刚出虎穴却又到了狼穴,在逃跑的路上他被人贩子给逮到了。
两个人贩子一看雪凤的容貌,当即有一个人就开始脱裤子,旁边的一个人拉住他道:“算了吧,你看她都瘦成什么样了,就不怕把你的家伙给整痛了。”
之后雪凤被带到了另一个城市,也就是段子枫所处的这个城市,几经转手,她被带到了梅花的手里。
梅花也是看她有几分姿色就花钱把她买了过来,再把她安置在一个农村的小屋里,叫一个小弟看管了起来,梅花每一次都会借着酒劲过来找雪凤发泄,梅花不在的时候,这个小兄弟也会提枪上马。
这样的生活已经不是一个正常人过的,雪凤的精神也在这一刻崩溃,她有了杀人的狠心。后然她悄悄藏了一只筷子在身上,趁着没人,她就在那墙上使劲的磨,她要杀了这些禽 兽,反正光明已经不会降临在她身上,又何惧一死呢。
很快机会就来临了,只能说梅花实在是倒霉,要是了解雪凤的过去,或许梅花会放她一马,可是有时候事情就偏偏那么巧。
梅花关押雪凤的这个地方可以说还算是一个人住的地方,就连床也是新买的,只是梅花做出来的事已经碰到了雪凤的最底线,因此所有的积压和不满全都撒在了梅花的身上。
也就是元宵节这天晚上的九点多,梅花刚发泄完就倒在旁边呼呼大睡起来,这对于雪凤来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当即就抽出筷子把梅花给弄死了,她还掏出梅花身上的打火机,把屋子给点燃了,**重生为凤凰,可惜这一切已经触犯了刑法。
大火还没烧起来就被赶到的村民给扑灭了,看来雪凤这个孩子真不知道怎么放火,村民冲进屋里看到躲在墙角的雪凤,闻到一股子焦味,一看床上死了一个人,村名们一起联手当即就把雪凤五花大绑给扭送到了公安机关。
经过勘察,雪凤故意杀人和纵火的证据确凿,当即就被拘押了起来,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威严。
负责雪凤这件案子的警官叫许为民,他是一个好警察,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和段子枫是好朋友同时也是敌人,民间有一句话:恶人活前年,好人不长命。这样一句话印证在了许警官的身上,现在先不说这个,还是回到雪凤的案子上。
雪凤对于案件的本身是供认不讳,同时也道出了她的身世,这一刻许为民震惊了,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的故事,他立刻上报局里,获准同意后马上带着人飞赴雪凤的家乡,从那里了解到雪凤所说的一切属实,但是只是在她的身世上,对于雪凤所说的被人贩子倒手和中间所受的折磨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
雪凤的班主任听说雪凤杀了人,脑袋只感觉嗡的一声,因为在雪凤离家的那一天才十三岁,一个善良的孩子居然杀了人,那么这些年雪凤肯定是受到了什么打击,否则这个杀人动机很难自圆其说。班主任自言自语道:王法何在,难道就没有天理了吗?静下心来后,他意识到雪凤已经杀了人而且证据确凿,在法律面前再大的亲情也撼动不了法律的公正。班主任握住许警官的手说道:“许警官,我能去看雪凤一眼吗?”
许警官毫不犹豫的说道:“等我们回去的时候,你就和我们一起回去。”从后然的走访调查中,许警官多年的从警经验告诉他,雪凤所说的可能属实,可是想要获取证据确是难度很大,而且雪凤自己也交待她只知道人贩子,根本就不知道叫什么,这一刻许为民意识到要是拿不出证据,雪凤的案子可能会希望渺茫。
第二天许为民带着班主任和几个干警再次来到雪凤的村庄,可是乡亲们都闭口不提雪凤的事,眼看着开庭的日期将至,许为民实在是无能为力,只能带着不舍回去复命了,要是他手上有雪凤这几年受到非人折磨的证据说不定可以替雪凤减轻罪行。
在女子监狱,雪凤和看护她的管教聊天,期间一直追问她是不是会死,女教官告诉她:“雪凤,你的这个案子法律自有公正,我也不敢断定你会不会死,你就安心等待吧。”这时的雪凤已经换上了一身新衣服,这是她第一次穿上新衣服,然而确是在监狱里,第一次吃上肉是在垃圾桶里。
“雪凤实在是太可怜了,这次杀了人联系案情本身不可能判枪决的,最多就是判死缓。”这是监狱工作人员在私下里议论的,雪凤的新衣服也是她们掏钱买的,虽然是囚犯,但是她在这里体会了家的温馨,同一个班房里的大姐也都是对她无微不至的照顾,都开导她安心等待法律的判决,到时还可以上诉。
上天或许就爱开这样的玩笑,在一个受尽苦楚,终于看到光明的那一刻,也是走向长眠的时刻。
当班主任的身影出现在雪凤面前的时候,雪凤竟然变得有点胆怯,班主任喊了一声她的名字,雪凤眨了一下眼睛,转而看向她的教官,教官凑到雪凤的耳朵旁轻声的说道:“雪凤,你不要怕,这是你以前上学时的班主任。”
雪凤的脸上勉强挤出了那么些许微笑,轻轻的抽泣了两声,随即雪凤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开始嚎啕大哭起来,班主任上去一把抱住雪凤,哭泣着说道:“孩子,你受苦啦,都是老师不好,这一切都是老师造成的,希望你在这里面好好改造。”
雪凤抱住班主任的脖子,在那哭着说道:“老师,我杀人了,我把一个人杀死了,还把他家的屋子给烧了,我不想死,老天爷为什么对我这么不公。”求生的欲望时刻围绕在雪凤的脑海,同时也体现了她杀梅花不是出于她的本意,她这是在恳求。
班主任的心被什么给揪住了,可他实在想不到用什么言语来安慰这个受尽折磨的孩子,两颗热泪夺眶而出,雪凤的教官看着心里也是酸酸的,她上去用手拍了一下雪凤,当雪凤抬起那满是泪水的脸庞时,教官把一串钥匙在她面前晃了一下,她能做的就是这么多,尽量给雪凤一点自由,打开锁后教官退到了门外,用手擦拭了一下湿润的眼眶,就静静的站在门外等待了起来。
班主任抓着雪凤的手,说道:“孩子,老师特意请了假过来看你,临走之时教育局的领导还特意嘱咐我,一定要请最好的律师帮你申辩,因为你实在是太苦了。”
老师的话一下就让浮躁的雪凤安静了不少,雪凤对于他班主任的话是深信不疑,对生活的渴望也时刻提醒她要好好的活下去,正因为班主任的出现,雪凤往后的一段时间相比以往来说是开朗了不少。在不知觉间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这已经打破了看守所探监的记录,鉴于雪凤的案件比较特殊,看守所的领导上报市委征求市委的同意后,看守所给雪凤腾出了一个小房间,还让班主任留在看守所里陪雪凤好好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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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凤的行刑日期定在了一星期后的下午,那一天太阳高照,气温也比以往上升了不少,让人感觉不到一点冬的气息。当雪凤被押出来的时候她面容憔悴,她已经无法面对这一事实,当时监狱长问她还有什么想说或者有什么没有解决的事情的时候,雪凤跪了下去,她哭泣着说道:“我想有一个家,我想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我不想死,求求你们放过我吧,我一定好好的改造……给我一次机会吧,我想活下去。”一字一句都敲打着现场每一个人的心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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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警官当时给这个案件的理由是正当防卫,可是在法律的角度却不是这样认为的,首先该案件从法律上讲正当防卫不成立(至少已经是防卫过当了),正当防卫的标准是针对正在发生的犯罪,并且是针对犯罪者本人。梅花该死,但在他睡觉时杀他要说成正当防卫也是需要一些别的条件,至少需要证明雪凤当时无法逃跑,这样才可以证明是对正在发生侵害的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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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那种情况下,让一个弱女子保持理性,确实苛刻了点,但法律确实是这么定的。她的行为情有可原,但不能说没有一点社会危害,要是大火烧起来,把周围村民的房子引燃了这个责任谁来负责?
法律要求一种普遍适用性,在法律正常被遵守的情况下,雪凤受侵害时可以获得法律的救济,而梅花等人侵害雪凤时也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但是很遗憾,在那个时候,法律没有起到它的作用,公权力也没有保护它的民众。如果彻底置法律不顾,将法律从人们的行为中剥离,雪凤当然没有错,她采取的不过是私人复仇方式。
退一万步讲,死缓应该是对她最大的处罚,可惜严打情况下又另当重认,好了雪凤的故事就到这,继续我们之前的故事,时间上虽然有点冲突,但是大家可以把它单独当作一个故事,至于故事的原版和真实性,我不能保证绝对真实,因为这个故事线索是我从网上收集过来的,之后又被我重新整理了,所以它只能是个故事,只是存在于小说当中,不存在和社会有什么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