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落尽春归去,蝶翻金粉双飞。

    子规啼月小楼西,楞帘珠箔,惆怅卷金泥。

    小月楼,灯火依旧。

    一点明光似在和夜幕之上的繁星争辉。

    任非花坐在窗前,怀里抱着他的剑,灯花“噼啪”夜已深。

    他已经一动不动的坐在这里快两个时辰了,两个时辰之前他还在杀人,剑宗的高手总是很多。

    但他杀的不是剑宗的人,而是那些渴望踏着他的尸骨名传江湖的人。

    杀人总是需要理由,成名就是一个最好的理由,为名所累的江湖人比比皆是,可那些人都已经是江湖中的老前辈了。

    他还年轻,却也感受到了这种压力,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才能卸下剑的伪装,感受着平静的生活。

    其实他不想学武,更不想和人争杀的有今日没明日,想的就是只有家里几亩地,一个大院子,养点鸡鸭。

    若是被江湖上的那些渴望成名的少年剑们知道,他是这样的想法,一定会为他的天赋抱打不平。

    只可惜,一旦入了江湖,剑上染上了别人的血,就再也回不去了。

    人真的很有意思,总是为回不去的岁月而流连忘返,却很少看看前方是不是另有风景在等待着他。

    忽地,一动不动的身形,重新换了个姿势。

    目光看向了窗外的长街上,街上没有人,却有杀气,只有杀过很多人的高手才能感受到的杀气。

    任非花刚好能感受的到。

    无人的街道上,有四处死角,这四出死角通常都是最容易被人埋伏的地方。

    他不是杀手,却也因为杀人太多,对这样的位置很有心得。

    然而结果真的是这样吗?

    此时长街的对面走出一人,是个老人,弯着腰佝偻着身子,穿着一身破旧的短褂,拄着一根秃头的竹杖。

    竹杖敲打在青石板铺成的长街上。

    “咣咣咣”的脆响,在街上回荡。

    老人走的很慢,没走几步就要停下来喘几口气。

    没有那个孝顺的子女愿意让这样的老人,深更半夜还要出门讨生活。

    但现实往往比书上写得还要残忍,十个子女若能有一个孝顺的都会被人传唱的四方皆知。

    而那些不孝顺的呢?

    没有人会去教育这些做子女的,这样不对。

    因为他们都会老,自有他们的子女继承衣钵,何必多次一举。

    所以悲剧总是会发生,而且永远不会停歇。

    老人废了很大的力气,走过了半条街,任非花估摸着已经过了快半个时辰了。

    生活总要继续,哪怕是半夜,只要能找到一口吃的,就能多活一天,没有人会嫌弃活的不够长了。

    夜空的月亮被云层遮盖,整个长街一暗。

    忽的,长街上亮起了比天上明月还要亮的亮光,凭借着丰富的经验,任非花看得出那是剑光。

    剑光一闪,就到了老人的面前。

    原来此刻就是来刺杀老人的,可这样的老人镇子里多的是,为何偏偏选中了这一位呢?

    答案出乎意料,蹒跚走路的老人突然飞身后退,速度比天上最快的云雀还要快,剑光也很快,却似乎追不上老人后退的速度。

    只是剑光不止一道,长街上,老人走过的地方一共亮起了四道。

    每一道亮起的地方,都是任非花心目中最好的伏击点。

    老人掌中的竹杖裂开,竹片纷飞,清凉的剑光比开始亮起的剑光都要明亮。

    剑是好剑,剑法更是好剑法。

    一声“呛啷”,四柄追上来的长剑就脱手而出,插在长街的屋檐上。

    老人背也不驼了,腰也不完了,不但走路如风,就连手上的力气都大的惊人。

    一剑四花,分别对上四人。

    剑法之快明明是四剑,却只听到了一声金铁互击声。

    “朋友看够了没有?”

    老人转过身来,任非花才瞧见人家怀里抱着的包裹,偶尔露出的光芒,无不表明其中有多大的财富。

    怪不得要弯腰前行,原来肚子上就是为了掩饰金银珠宝。

    任非花本不想理会,可老人不这么想,财不露白的道理,世间血泪的教训不要太多。

    “哼!是要我动手,还是你自己动手?”

    老人目光灼灼的看着半个身子露在窗户上的任非花。

    任非花无语,不就是凑巧看到了一场杀人夺宝,至于不死不休吗。

    “你不认识我?”

    老人一怔道:“我为何要认识你?前来夺我财宝的,也都是素不相识。”

    任非花忽然觉得老人说的太有道理了,抢东西需要认识吗?难道认识了就不会下手抢夺?

    为了财富兄弟相残,父子相杀的例子数都数不完。

    也正是这个觉悟,让任非花觉得老人想要杀他灭口,也成了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

    既然无论如何都要倒下一个,他认为最好倒下的是老人。

    人老了,时日无多,把更多的美好岁月,给年轻人不是更好。

    所以他翻身跳下了窗户,不但要送走老人,还要拿着他的财宝换一家更舒适的栈。

    老人看着任非花下楼是的轻功,并不意外。

    一言不发,长剑一引,剑光比刚刚一剑破四剑的更快,更凶,更狠。

    如此的快剑已经是老人一生中的剑法巅峰了,老人很满意,一位年轻人,哪有他们老人练剑的时间久。

    他自信这一剑一定能要了这位年轻人的命,一剑穿心,不会让对手有一点痛苦。

    对付四位杀手很好使的一剑,面对任非花的时候却落空了。

    剑招落空的时候,老人心底一沉,知道不妙立刻脚底借力飞身后退。

    这一退,就退回了他刚刚交手过的地方,四具尸体还在四面个方向,仰面躺着,老人暗道:难道自己要成为第五具尸体不成?

    老人在退,任非花在追,此时他的右手已经握住了剑柄,就等着出剑的时机。

    时机很快就来了,因为老人已经不退了,非但不退,又再次扑了上来。

    这次的剑光不是很明亮,但剑上的力量和速度却一样不容小觑,而任非花的剑已经出鞘。

    他的剑没有刺向老人,反而刺向了躺在地上的四具尸体。

    已经死透了的尸体,却神奇的翻身站起,又从腰间抽出了一把长剑,四具尸体就是四柄长剑,加上老人,一共五柄。

    五柄剑,瞬间组成了一道剑网,死死的困住了中央的任非花。

    争夺财富的刺杀,立刻演变成了对任非花的伏击。

    任非花的眼中露出了一丝赞赏道:“不错的想法,只可惜剑法差了一丝。”

    老人刚刚展示了一剑破四剑,任非花立刻就让这些人见识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剑法。

    丑时,月隐,星暗淡。

    任非花的剑法不是很好看,五人面对这样的剑招只觉得是对他们的侮辱。

    丑态百出都不足以形容,他们忽然发现这一趟活接下来,还准备了这么多的伏笔,还不如堂堂正正的杀上去来的简单。

    只因这样的剑法,漏洞百出,已经不是杀人的剑法,根本就是跳梁小丑,在逗他们开心。

    可惜这样的开心只持续了刹那,丑态百出的剑法也是杀人的剑法。

    五人的剑还在手中,而他们的命已经魂归故里。

    每一个人还保持着出剑的姿态,却已经剑上无力,剑光沉寂。

    任非花跃身而起,跳出了剑网收剑入鞘,老人怀里的金银洒落一地,却是看也不看一眼,转身就走。

    惨白的月光照在五位此刻的身上,仿佛披上了孝服,自己在给自己送终。

    夜更安详,任非花睡得很安稳。

    直到被第二天街道上的吵闹惊醒。

    穷人哪见过金银,一个个的都在抢夺,一些狠人已经回家拿出了菜刀。

    若是有刀法名家在此,一定会赞不绝口,只有这些凶狠的人,才能明了刀法中的真谛。

    一场厮杀没有因为捕快的到来而停歇,却因为抢到金银的人而停歇。

    金银是假的,财宝也是假的,但上面的剧毒则是真的,于是死亡就开始了。

    人为财死,岂非也是天经地义的?

    任非花突地心头一惊,若不是昨晚自己听出来了金子落地的声音,认为都是假货,是不是现在也和这些中毒的人一样,死的凄惨?

    如果这五位杀手出手大方一点,或许他们已经成功的完成了刺杀。

    任非花从没想过,自己能活下来只是因为杀人者的舍不得。

    “有舍才有得,古人诚不欺我。”

    **

    厉前行认为自己的计划很完美。

    但不完美的却是人,每一个计划都要人去执行,若能算透人心自然天衣无缝,只可惜,一个人安逸的久了,就会大意,而大意就意味着出错,甚至是万劫不复。

    李有才回到林晚秋他们临时租赁的院子时,没有人因为他的夜不归宿而关心。

    十六岁的男孩已经是成年人了,成年人就得为他自己的生活习惯负责。

    一晃就是三天,三天的时间足以发生任何事情,但在李有才的身上只有练剑,提升境界。

    这天赵寒松神秘兮兮的找上李有才。

    “听说十里香的酒很不错,要不咱们去尝尝?”

    “那走啊。”

    李有才当然不会拒绝这样的好事,当一个人身上的银子不够喝酒的时候,若是有人请,就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十里香。

    酒的名字也叫十里香,香飘十里有些夸张,但只要喝过的人都会觉得对得住它们付出的酒钱。

    十两银子一斤,两个人一口气就喝了十斤。

    每人五斤,都已面红耳赤,酒不是水,无论是谁喝多了都会醉。

    而醉了的人通常都是不付账的那个人,很多喝酒的穷鬼都有这种经验,李有才的经验更加丰富。

    他已经用这种方法逃过了十几次酒钱。

    只是这一次赵寒松比他更熟练,在他还没有趴下,假装醉倒的时候,第一个倒在桌子上呼呼大睡。

    此时醒着的人就很尴尬了,不过李有才一点也没有尴尬的意思。

    因为他也趴了下来,熟睡的鼾声比赵寒松更大。

    响雷般的鼾声,只在赵寒松的耳边响起,半刻,一刻······

    在三刻钟的时候,赵寒松一跃而起,拍打着桌子道:“以前都是我请你喝酒,这一次一定要你请我。”

    李有才醉眼朦胧的道:“你看我像有钱人吗?”

    赵寒松道:“我记得你钱袋子里有不少银子,那还是上次在别人身上扒下来的。”

    李有才苦笑道:“早送出去了。”

    赵寒松道:“送给谁?”

    李有才道:“不认识。”

    赵寒松上下打量了一下李有才,送给不认识的人,那一定是个女人,于是眼中就有了鄙夷。

    “自己都不够吃喝,还白送被人银子,那个女人一定很漂亮吧?”

    李有才沉默了半响才道:“不漂亮,你应该是见过她的,在松鹤楼上。”

    赵寒松失声,松鹤楼上的女人只有一个,那是刘忙新纳的小妾,确实不怎么漂亮,原以为这人眼光不咋的,却全是套路。

    突地他有些同情起这个少年了,自己喜欢的女人,出卖了他,还让别人来向他挑战。

    怎一出狗血了得。

    若不是他出门银子带的少,今天又馋了酒,一定不会让这个少年出一文钱。

    赵寒松又道:“我知道,你应该也会给自己留下点生活费。”

    李有才道:“生活费是有一些,可不凑巧前几天用了。”

    赵寒松用手拍打着脸颊,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

    “用了?不会又用在了女人身上吧?”

    李有才立刻露出了一种,你果然懂我的表情。

    赵寒松只能叹气,除了叹气他再也找不到一点能表达他心情的方式,忽然发现这个小少年和他的师父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不但懂酒,更懂女人。

    他自己在人家这个年龄的时候,可是青涩的像刚刚长开的青桃,酸的可以,也涩的让人难以接受。

    正当他打算后者脸皮逃单的时候,掌柜的忽然走了过来,陪着笑脸道:“两位不比苦恼,两位的酒钱,已经有人付了。”

    是谁付的账?为什么要替他们付账?他们连问都没有问,想都没有想。

    对他们来说,能够白吃白喝,总是一件很令人愉快的事情。

    就在他们喝完酒,快要出酒楼的时候,对面忽然来了一个女人,一个很好看的女人,戴着面纱,但走路摇摆的风情,对男人来说,正是最致命的那种。

    李有才和赵寒松两人都看直了眼。

    女人很快穿过了街道,来到了李有才的身旁道:“我刚刚看到你和朋友喝酒,没忍住了没有打扰,酒钱我已经给你付了,你不会见怪吧?”

    赵寒松傻了眼,能遇到一个可以为不认识的女人花钱的男人,接着又认识了一位可以为穷鬼花钱的女人。

    是这个世界太疯狂,还是他少见多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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