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感觉像什么呢?
大约像是一只小蚂蚁,走到了一头大象的面前,自以为熟稔地跟大象打了个招呼,告诉它我们以前是见过的。可大象垂着眼皮看了他一会儿,却迷茫地问:不好意思,你谁?
比起大象来,程白连“不好意思”这四个字都省了!
一个“哦”字,透出满满的自负与蔑视!
这种感觉真跟被人打了一巴掌没区别。
俞承没想到,三两年过去——
程白还是那个程白。
就算处境全然不如以前了,可给人的感觉竟然一点也没变。当年能微微颦蹙着眉,翻过他简历后,凭借一个微不足道的问题,就否了他的面试,让他与如日中天阶段的乘方失之交臂;如今也能微微讶然地露出些许的迷茫,理所当然又十分不将人放在眼底的问他是谁。
果然在这种大par眼底……
小律师是真的什么都不算啊。
可今时真的不同往日了。
乘方注销。
方让走了。
程白好像也没有以前那么风光了。
这一瞬间,俞承真的很想要嘲讽,但又实在有违他素来的作风。记恨程白一回事,风度又是另一回事。
所以在脸色铁青了半天之后,竟未发作。
面对程白这无论如何都会让人不爽的回问,他笑了一笑,虽然有些僵硬,但还算得上儒雅有礼:“不怪程律不记得,距离您当初面试刷掉我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有些年。重新做一下自我介绍,我是俞承,原告方的代理人,尚正道律所的普通律师。”
“普通律师”几个字咬了重音。
一旁坐着的法官和书记员都忍不住抬起头来看了一眼。
程白可是大par啊。
英国这边的原告竟然找了个“普通律师”,也不知到底是太轻敌,还是以此表达对程白的蔑视,又或者是……
这个叫俞承的律师,非常厉害。
但不管如何说,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的等级并不对等。
一个大par和普通律师……
如果赢了,别人觉得理所当然,没什么好吹嘘的;如果输了,还要被大书特书一笔,从此留下一页洗不清的黑历史。
相应的,这位普通律师便可声名鹊起了。
上一案的钱兴成不就是抱着这种想法吗?
不过俞承和钱兴成又不一样了。
俞承强调自己尚正道普通律师的身份,为的不过是讽刺她当初的有眼无珠罢了。
尚正道可是老牌儿红圈所。
一个有足够资格进红圈的人,竟然在当年面试乘方这种才建没几年的新律所的时候被刷掉,换了普通人,怕早就面红耳赤了。
但程白毫无反应。
在听完俞承的自我介绍后,她平平淡淡地点了点头,又“哦”了一声,毫无波澜地道了一声“你好”。
然后坐下了。
“……”
“……”
“……”
就、就坐下了?
没有旁听者的庭内忽然就一片诡异的安静,戴着黑框眼镜的青年男法官和这一次因为案情复杂所以同来听证据交换的合议庭成员们一时都有一种瀑布汗的冲动。
半点面子都不给人家的吗?
俞承无言地盯着她,似乎也没想到。
法官下头负责这一次庭前会议的女书记员,敏锐的嗅出了浓重的火i药味儿,差点连鸡皮疙瘩都要冒出来。
不知为什么……
虽然看上去很平静,但总觉得双方下一刻可能就要跳起来打个鼻青脸肿!
当然,这种事在普遍以冷静闻名的律师行业,是基本不会发生的。
更何况场上还有个老好人。
詹培恒咳嗽了一声,出来打了个圆场,也道了一声“你好”,然后作了自我介绍:“我是被告的代理人之一,詹培恒。”
“詹律您好。”
在这里看到程白,意料之中。
但在这里看到詹培恒,那就想当然震撼了。
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
俞承算不上是国际私法领域的专家,以前更没有接触过文物返还一类的官司,但在准备证据交换之前却查过了很多文物返还的相关案例,知道“詹培恒”这三个字在领域内究竟意味着什么。
他收敛了自己因为跟程白抬杠而过于外显的心绪,回以了一笑。
这一下,双方气氛才缓和下来。
时间也正好到了。
主持庭前会议的法官就是本次案件的承办法官叫张友峰,三十多岁,法院这边研究过后专门指定的。
现在的证据交换阶段一般都是法官助理主持,但每个法院具体人员编制不同,安排也就不同。
案件的难易程度不同,情况也会不同。
甄复国这个案子标的不小,算得上重大涉外民事案件,又加上案情千头万绪,所以不仅主审法官来主持,连合议庭都一起来了。
张友峰在法院数十位法官中绝对算得上是专业素质过硬。
五官端正,一脸严肃。
才到点他就开了口,简单道:“双方的证据目录和相关证据都已经相互交换,现在就请大家都仔细看看,包括合议庭这边。有异议的话及时提出,由书记员记录。今天主要就是给案件定定性,确认一下你们两边争议的焦点,再看看适用哪国法律,能不能调解。”
法院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证据交换环节算是最重要的。一是为了排除掉失真的、无关的以及非法的证据,二是为了让双方互相了解对方的证据情况,给双方足够的准备时间,确保开庭审理的时候不会有哪一方搞证据突袭,突然拿出什么关键性证据,让另一方毫无准备,以此保证公平公正。
所以某些律政剧里一些突然找到关键性证据冲入法庭随后扭转了庭审局面的剧情,纯属扯淡。
真要搞证据突袭,法庭未必承认;
就算证据经过勘验没问题,对审理的确有作用,搞突袭的律师也会被处罚。
聪明的律师,不搞证据突袭;
老辣的律师,则会利用好证据交换环节,从对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分析对方的策略,并且会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排除一些对己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
公开审理基本都是故事的尾声。
真正的较量从证据交换开始。
甄复国这个案子,双方提交的证据资料十分庞杂,涉及到英国方面提交的画作被盗时的报案记录、这几年的追查情况,甄复国手里那幅画的鉴定报告等等,证据的来源涵盖英国、意大利、中国。
程白坐下,先拉了一遍对方的证据目录。
只一眼就看到了最关键的四条——
1、一串甄复国被起诉销售假冒伪劣艺术品败诉的记录;
2、甄复国位于豫园的古玩商店,在消协、工商那边的举报投诉记录;
2、甄复国拍得的那尊“情人”雕像的艺术家,所创作的其他作品历年来能查到的成交价,全部在130万240万之间,远远低于甄复国去年出的700万;
3、意大利拍卖行方面提供的那一场拍卖的举牌记录,甄复国完全跟另一位出价者干上了,疯狂举牌,单看记录都能想象当时的激烈程度。
俞承真不是吃素的。
她顿时就皱了眉头,把这四条拉给了詹培恒看。
詹培恒便做出个无奈的表情来:这四条其实是三个点,正是他们先前经过一番讨论后分析出的对甄复国最不利的三个点。没想到,一来就被别人掐准了,直接给怼到脸上来。
不过,还好他们早有准备。
程白抓了桌上的笔,在手旁边搁着的白纸上随意地做了个记录。
才一停笔,就感觉到了一道强烈的目光。
于是她一抬头,一掀眼帘,就看见对面俞承紧绷着一张脸,一双眼晦暗到了极点,连拿着那一沓打印证据的a4纸的手指骨节,都在用力之下隐隐发白。
这世上,总是人外有人,一山更比一山高!
他能想到的点,程白又怎么可能想不到?
程白觉得他怼过去的点太犀利,他何尝不觉得程白那边扔过来的这一堆证据让人悚然!
1、一串甄复国因为贩售假冒伪劣艺术品被告上法院的记录,但都是筛选过后的,判决结果都是甄复国胜诉;
2、甄复国那家古玩店至今没有问题的营业执照,甚至是黄浦区颁发的百家优秀信誉商户的记录;
3、意大利那家拍卖行最近三年来成交价远超估值的一些拍品记录,以及雕塑类作品在全球的行情分析。
每一条都是对着最关键的点往死里捅啊!
双方花了一个小时左右看证据。
临结束的时候两边律师的纸上都落下了满满当当的标注。
法官先没问双方对证据的异议,先问了双方诉求。
没得说,原告要被告返还画作,但被告觉得自己拥有这幅画的所有权。
定性倒是很简单。
所有权纠纷。
只是法律适用方面……
法官张友峰皱了眉道:“此案案情复杂,从英国、意大利到中国,在法律的适用上可能存在争议和分歧。按照现行的处理原则,优先采用意思自治。你们可以协商一下适用法律的选择,看看是否能达成一致。”
俞承直接道:“我方认为可以直接适用与文物返还有关的国际公约。”
詹培恒脸色难看地看了他一眼。
程白笑出声来:“国际公约?原告律师觉得,该案适用那一份国际公约呢?”
俞承听出了这笑声里的漫不经心,刚想要回答,程白那笑容就变得讽刺起来。
根本都没还等俞承开口,她就接上了自己方才的话。
“我国1995年签订的《国际统一司法协会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吗?”
“嗯,这个是好。
“直接规定了文物的返还事宜应当适用文物原属国法,换到本案也就是英国法,对你方十分有利。
“可我怎么……
“不好意思,我知道中国早已是缔约国之一,但英国后来有没有加入来着?”
她眉梢微微一挑,轻嗤。
俞承一张斯文的脸上顿时阴云密布。
英国当然没有加入。
一般来讲,发达国家都是各类文物艺术品的非法流入大国,而历史文化悠久又正好处于发展中的国家则基本是文物流出国。
英国无疑是前者。
这份公约直接规定了文物返还一类诉讼直接适用文物原属国的法律,而中国、印度之类的国家各自制定的相关法律自然都十分有利于追回被盗文物。
英国作为文物流入大国,怎么可能为自己戴上枷锁?
别说是英国。
美国、法国等国至今也没加入这份公约。
但怎料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文物流入大国也有文物被盗的时候。
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国际公约都只在缔约国与缔约国之间生效,英国连签都没签,还想适用国际公约?怕是做梦来得快点吧!
1979年倒是有一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移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简称“巴黎公约”,英国磨磨蹭蹭地在2002年加入了。
可惜这份公约过于简陋。
它只规定了文物被盗国能通过外交手段向文物流入国索还,在法律诉讼上却缺少相关的规定。
外交途径返还?
那能有个屁用。
谁不知道外交有多能扯皮?
大国之间比的就是谁更流氓。
英国连1995年公约都没有签署,大英博物馆里还不知道放着多少中国流入的文物,前两年英国的拍卖行甚至还在公开拍卖圆明园的劫掠文物,中国方面反对申斥都无人搭理,照拍不误。
现在你国文物丢了,要外交途径返还?
对不起。
咱外交部门挺忙的,您且一边儿先歇歇,一帮大佬啥时候忙完了啥时候再来搭理你,甭着急。
程白不用问都能猜到。在英美两国都是签署了1970年巴黎公约的情况下,英国文物被盗不走外交途径索回,还要苦哈哈远赴重洋来中国打跨国官司,明摆着就是在外交部那边吃了一顿闭门羹了,指不定还被那硬邦邦的大门“哐”一声磕掉了一排牙。
真是。
早把公约签了不就完了吗?
弄得现在这凄凄惨惨的劲儿。
能说什么?
就两个字:贱得!
她是不知道对面那位汤森·希德里听得懂多少中文,但在她方才那一番话出口之后,这位已经有些发福的英国律师脸已经拉了下来,一双湛蓝的瞳孔微微缩紧,直直地望着她。
程白表情都没变。
她直接从手边那一堆排开的证据资料里翻出了一份书面申请,递交书记员。然后扯开唇角向对面一笑,明明温和的神情,却好似一咧嘴露出了尖利的獠牙。
“按《民诉法》规定,涉外民事案件的确应该优先适用国际公约。但很遗憾,可适用于此案的公约,英国全部没有加入。
“所以,我方向法院提出申请——
“本案关键交易地点位于意大利,应当适用《意大利民法典》,第三编所有权,第八章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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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像是一只小蚂蚁,走到了一头大象的面前,自以为熟稔地跟大象打了个招呼,告诉它我们以前是见过的。可大象垂着眼皮看了他一会儿,却迷茫地问:不好意思,你谁?
比起大象来,程白连“不好意思”这四个字都省了!
一个“哦”字,透出满满的自负与蔑视!
这种感觉真跟被人打了一巴掌没区别。
俞承没想到,三两年过去——
程白还是那个程白。
就算处境全然不如以前了,可给人的感觉竟然一点也没变。当年能微微颦蹙着眉,翻过他简历后,凭借一个微不足道的问题,就否了他的面试,让他与如日中天阶段的乘方失之交臂;如今也能微微讶然地露出些许的迷茫,理所当然又十分不将人放在眼底的问他是谁。
果然在这种大par眼底……
小律师是真的什么都不算啊。
可今时真的不同往日了。
乘方注销。
方让走了。
程白好像也没有以前那么风光了。
这一瞬间,俞承真的很想要嘲讽,但又实在有违他素来的作风。记恨程白一回事,风度又是另一回事。
所以在脸色铁青了半天之后,竟未发作。
面对程白这无论如何都会让人不爽的回问,他笑了一笑,虽然有些僵硬,但还算得上儒雅有礼:“不怪程律不记得,距离您当初面试刷掉我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有些年。重新做一下自我介绍,我是俞承,原告方的代理人,尚正道律所的普通律师。”
“普通律师”几个字咬了重音。
一旁坐着的法官和书记员都忍不住抬起头来看了一眼。
程白可是大par啊。
英国这边的原告竟然找了个“普通律师”,也不知到底是太轻敌,还是以此表达对程白的蔑视,又或者是……
这个叫俞承的律师,非常厉害。
但不管如何说,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的等级并不对等。
一个大par和普通律师……
如果赢了,别人觉得理所当然,没什么好吹嘘的;如果输了,还要被大书特书一笔,从此留下一页洗不清的黑历史。
相应的,这位普通律师便可声名鹊起了。
上一案的钱兴成不就是抱着这种想法吗?
不过俞承和钱兴成又不一样了。
俞承强调自己尚正道普通律师的身份,为的不过是讽刺她当初的有眼无珠罢了。
尚正道可是老牌儿红圈所。
一个有足够资格进红圈的人,竟然在当年面试乘方这种才建没几年的新律所的时候被刷掉,换了普通人,怕早就面红耳赤了。
但程白毫无反应。
在听完俞承的自我介绍后,她平平淡淡地点了点头,又“哦”了一声,毫无波澜地道了一声“你好”。
然后坐下了。
“……”
“……”
“……”
就、就坐下了?
没有旁听者的庭内忽然就一片诡异的安静,戴着黑框眼镜的青年男法官和这一次因为案情复杂所以同来听证据交换的合议庭成员们一时都有一种瀑布汗的冲动。
半点面子都不给人家的吗?
俞承无言地盯着她,似乎也没想到。
法官下头负责这一次庭前会议的女书记员,敏锐的嗅出了浓重的火i药味儿,差点连鸡皮疙瘩都要冒出来。
不知为什么……
虽然看上去很平静,但总觉得双方下一刻可能就要跳起来打个鼻青脸肿!
当然,这种事在普遍以冷静闻名的律师行业,是基本不会发生的。
更何况场上还有个老好人。
詹培恒咳嗽了一声,出来打了个圆场,也道了一声“你好”,然后作了自我介绍:“我是被告的代理人之一,詹培恒。”
“詹律您好。”
在这里看到程白,意料之中。
但在这里看到詹培恒,那就想当然震撼了。
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
俞承算不上是国际私法领域的专家,以前更没有接触过文物返还一类的官司,但在准备证据交换之前却查过了很多文物返还的相关案例,知道“詹培恒”这三个字在领域内究竟意味着什么。
他收敛了自己因为跟程白抬杠而过于外显的心绪,回以了一笑。
这一下,双方气氛才缓和下来。
时间也正好到了。
主持庭前会议的法官就是本次案件的承办法官叫张友峰,三十多岁,法院这边研究过后专门指定的。
现在的证据交换阶段一般都是法官助理主持,但每个法院具体人员编制不同,安排也就不同。
案件的难易程度不同,情况也会不同。
甄复国这个案子标的不小,算得上重大涉外民事案件,又加上案情千头万绪,所以不仅主审法官来主持,连合议庭都一起来了。
张友峰在法院数十位法官中绝对算得上是专业素质过硬。
五官端正,一脸严肃。
才到点他就开了口,简单道:“双方的证据目录和相关证据都已经相互交换,现在就请大家都仔细看看,包括合议庭这边。有异议的话及时提出,由书记员记录。今天主要就是给案件定定性,确认一下你们两边争议的焦点,再看看适用哪国法律,能不能调解。”
法院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证据交换环节算是最重要的。一是为了排除掉失真的、无关的以及非法的证据,二是为了让双方互相了解对方的证据情况,给双方足够的准备时间,确保开庭审理的时候不会有哪一方搞证据突袭,突然拿出什么关键性证据,让另一方毫无准备,以此保证公平公正。
所以某些律政剧里一些突然找到关键性证据冲入法庭随后扭转了庭审局面的剧情,纯属扯淡。
真要搞证据突袭,法庭未必承认;
就算证据经过勘验没问题,对审理的确有作用,搞突袭的律师也会被处罚。
聪明的律师,不搞证据突袭;
老辣的律师,则会利用好证据交换环节,从对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分析对方的策略,并且会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排除一些对己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
公开审理基本都是故事的尾声。
真正的较量从证据交换开始。
甄复国这个案子,双方提交的证据资料十分庞杂,涉及到英国方面提交的画作被盗时的报案记录、这几年的追查情况,甄复国手里那幅画的鉴定报告等等,证据的来源涵盖英国、意大利、中国。
程白坐下,先拉了一遍对方的证据目录。
只一眼就看到了最关键的四条——
1、一串甄复国被起诉销售假冒伪劣艺术品败诉的记录;
2、甄复国位于豫园的古玩商店,在消协、工商那边的举报投诉记录;
2、甄复国拍得的那尊“情人”雕像的艺术家,所创作的其他作品历年来能查到的成交价,全部在130万240万之间,远远低于甄复国去年出的700万;
3、意大利拍卖行方面提供的那一场拍卖的举牌记录,甄复国完全跟另一位出价者干上了,疯狂举牌,单看记录都能想象当时的激烈程度。
俞承真不是吃素的。
她顿时就皱了眉头,把这四条拉给了詹培恒看。
詹培恒便做出个无奈的表情来:这四条其实是三个点,正是他们先前经过一番讨论后分析出的对甄复国最不利的三个点。没想到,一来就被别人掐准了,直接给怼到脸上来。
不过,还好他们早有准备。
程白抓了桌上的笔,在手旁边搁着的白纸上随意地做了个记录。
才一停笔,就感觉到了一道强烈的目光。
于是她一抬头,一掀眼帘,就看见对面俞承紧绷着一张脸,一双眼晦暗到了极点,连拿着那一沓打印证据的a4纸的手指骨节,都在用力之下隐隐发白。
这世上,总是人外有人,一山更比一山高!
他能想到的点,程白又怎么可能想不到?
程白觉得他怼过去的点太犀利,他何尝不觉得程白那边扔过来的这一堆证据让人悚然!
1、一串甄复国因为贩售假冒伪劣艺术品被告上法院的记录,但都是筛选过后的,判决结果都是甄复国胜诉;
2、甄复国那家古玩店至今没有问题的营业执照,甚至是黄浦区颁发的百家优秀信誉商户的记录;
3、意大利那家拍卖行最近三年来成交价远超估值的一些拍品记录,以及雕塑类作品在全球的行情分析。
每一条都是对着最关键的点往死里捅啊!
双方花了一个小时左右看证据。
临结束的时候两边律师的纸上都落下了满满当当的标注。
法官先没问双方对证据的异议,先问了双方诉求。
没得说,原告要被告返还画作,但被告觉得自己拥有这幅画的所有权。
定性倒是很简单。
所有权纠纷。
只是法律适用方面……
法官张友峰皱了眉道:“此案案情复杂,从英国、意大利到中国,在法律的适用上可能存在争议和分歧。按照现行的处理原则,优先采用意思自治。你们可以协商一下适用法律的选择,看看是否能达成一致。”
俞承直接道:“我方认为可以直接适用与文物返还有关的国际公约。”
詹培恒脸色难看地看了他一眼。
程白笑出声来:“国际公约?原告律师觉得,该案适用那一份国际公约呢?”
俞承听出了这笑声里的漫不经心,刚想要回答,程白那笑容就变得讽刺起来。
根本都没还等俞承开口,她就接上了自己方才的话。
“我国1995年签订的《国际统一司法协会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吗?”
“嗯,这个是好。
“直接规定了文物的返还事宜应当适用文物原属国法,换到本案也就是英国法,对你方十分有利。
“可我怎么……
“不好意思,我知道中国早已是缔约国之一,但英国后来有没有加入来着?”
她眉梢微微一挑,轻嗤。
俞承一张斯文的脸上顿时阴云密布。
英国当然没有加入。
一般来讲,发达国家都是各类文物艺术品的非法流入大国,而历史文化悠久又正好处于发展中的国家则基本是文物流出国。
英国无疑是前者。
这份公约直接规定了文物返还一类诉讼直接适用文物原属国的法律,而中国、印度之类的国家各自制定的相关法律自然都十分有利于追回被盗文物。
英国作为文物流入大国,怎么可能为自己戴上枷锁?
别说是英国。
美国、法国等国至今也没加入这份公约。
但怎料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文物流入大国也有文物被盗的时候。
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国际公约都只在缔约国与缔约国之间生效,英国连签都没签,还想适用国际公约?怕是做梦来得快点吧!
1979年倒是有一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移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简称“巴黎公约”,英国磨磨蹭蹭地在2002年加入了。
可惜这份公约过于简陋。
它只规定了文物被盗国能通过外交手段向文物流入国索还,在法律诉讼上却缺少相关的规定。
外交途径返还?
那能有个屁用。
谁不知道外交有多能扯皮?
大国之间比的就是谁更流氓。
英国连1995年公约都没有签署,大英博物馆里还不知道放着多少中国流入的文物,前两年英国的拍卖行甚至还在公开拍卖圆明园的劫掠文物,中国方面反对申斥都无人搭理,照拍不误。
现在你国文物丢了,要外交途径返还?
对不起。
咱外交部门挺忙的,您且一边儿先歇歇,一帮大佬啥时候忙完了啥时候再来搭理你,甭着急。
程白不用问都能猜到。在英美两国都是签署了1970年巴黎公约的情况下,英国文物被盗不走外交途径索回,还要苦哈哈远赴重洋来中国打跨国官司,明摆着就是在外交部那边吃了一顿闭门羹了,指不定还被那硬邦邦的大门“哐”一声磕掉了一排牙。
真是。
早把公约签了不就完了吗?
弄得现在这凄凄惨惨的劲儿。
能说什么?
就两个字:贱得!
她是不知道对面那位汤森·希德里听得懂多少中文,但在她方才那一番话出口之后,这位已经有些发福的英国律师脸已经拉了下来,一双湛蓝的瞳孔微微缩紧,直直地望着她。
程白表情都没变。
她直接从手边那一堆排开的证据资料里翻出了一份书面申请,递交书记员。然后扯开唇角向对面一笑,明明温和的神情,却好似一咧嘴露出了尖利的獠牙。
“按《民诉法》规定,涉外民事案件的确应该优先适用国际公约。但很遗憾,可适用于此案的公约,英国全部没有加入。
“所以,我方向法院提出申请——
“本案关键交易地点位于意大利,应当适用《意大利民法典》,第三编所有权,第八章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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