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娃回头看到父亲,就放下手里的弓跑了过来,一身红色牦牛衣裳,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我搓了搓手,说道:“我确实不是穷人,但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就是做生意赚了点儿钱财。这次来天门沟,主要就是为了来找走散的妹妹!我是一个汉人,也就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什么好说的。”
男人听完之后,也就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一般来往的生意人不少,毕竟这一带,多为野味出销之地。
雪狐的皮毛暖和,价格还不便宜,一件大袄最少都得值五块大洋!
在他们眼里,雪狐大袄就是为了保暖而已,可在外边,这已然成为了一种身份的象征。
我叹了口气,和苏娃打了一个招呼,苏娃抱着男人的手臂,也就是简单絮叨几句。
天门沟经常有山匪,出没,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四周山区多为雪山,其中天山上边,山匪最为霸道!
强抢民女,烧杀打劫,都是常有的事情,天门沟的人之所以不离开,就是为理念不一样。
他们都觉得,这里是养育自己的地方,不管自己去了什么地方,这里都是自己的家,有人选择离开,有人选择留下。
离开的人最多三年就会回来,不适应其他地方的生活!
男人叫吉姆,阿瓦吉姆,前缀太长,我都听不明白,苏娃刚好二十岁,之所以还没有成亲,就是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
要在天门沟生存下去,打猎是必不可少的事情,男人的本事必须在女人上边,要不然压根就没办法把姑娘娶回家。
成亲也很简单,游牧民族都是以牦牛来作为聘礼,但不是男方给女方,而是女方给男方家聘礼!
对于我们来说,确实觉得稀罕,追溯起来,其实天门沟一带,很早以前就是这样。
掌舵者多为女性,因为男人多为猎人,每一次出去多则数月之久,最少也得三天四天时间。
女子在家,只要是家里的事情,都得她们自己来完成,天门沟抗匪,就是女人聚集起来把土匪给赶离了村子!
在这个地方,女人的地位要比男人还高,男人就只有两件事情可以做,打猎,放牧。
见到吵闹,不会有男人,只有女人之间会吵,因为牦牛引发的事情,确实不少。
吉姆从外边带回来一条牦牛肉,就回了屋子里边,苏娃看了我一眼,询问道:“看你细胳膊细腿的,会打猎吗?”
我确实不会打猎,也不会用弓箭,龙城周围多有地蚨灵,要用,我们也只是用弹弓而已。
苏娃朝着前边走去,拿起弓箭就扔到了我的手里,她把手指放进嘴里,吹了一个口哨。
片刻之后,远处雪地上边,就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一条猎犬跑了过来。
苏娃说道:“看到远处山头上的白狐了吗?你要是可以打到它,我就带你去天门沟!天门沟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够进去的,要是没有这个本事,最好还是放弃吧。”
天门沟是危险,但苏娃摆明了就是让我知难而退,从这个地方到山头的白狐位置,最少都得有五百米左右。
就算我手里拿着的是黑壳子,可我也不是什么神枪手!
我皱着眉头叹了口气,看着手里的弓箭,自然没有什么把握,我还回头一看,门口的位置,挂着一个弹弓。
弹弓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个小孩子玩的玩具,比起弹弓,弓箭从古至今都是最好用的装备。
女人练箭,男人练枪,猎枪只有男人能用!
我走过去拿过弹弓,把弓箭还给了苏娃,扒开地上的雪层,找了四五个小石头。
举起手里的弹弓,瞄准远处的白狐,牦牛筋最大的好处,就是在这样的气候下边,还能有不少弹性!
当手里的石子飞了出去,我也懒得去看,对于其他东西我还真没有把握,但对于弹弓,我从来没有失手过。
苏娃见我一脸面不改色的样子,说道:“你就这么相信自己?万一没打中怎么办?”
“不可能打不中!”
一句话,就足够证明自己的本事,两分钟之后,猎犬拖着一只白狐跑了过来,猎犬把白狐放下,就坐在原地叫唤两声。
我看着地上的白狐,刚才那一下,只是打晕了它。
五百米的距离,加上寒气的缘故,我没有想过直接杀了它,俗话说得好,万物皆有灵性。
我提着白狐走到门口,从一旁挂着的外套上边撕扯下一条破布,帮忙把白狐的后腿包扎好,就拍了拍白狐的脖子!
白狐缓缓睁开眼睛,看着我也没有逃跑的意思,我叹了口气笑了笑,说道:“别看了,赶紧跑吧,以后出门小心点儿,别被抓了才好。”
我拍了拍白狐的后背,示意让它离开,白狐回头看了一眼,爬起来就跑了出去,猎犬还想追上去,却被苏娃给叫了回来。
苏娃说:“既然你要放它走,刚才为什么还要打到它?你这是做好事儿,还是应该说你虚伪?”
我笑道:“要是我没有打到它,你会带我去天门沟吗?即便我打到它,也只是把它打晕而已,它后腿上的伤是猎狗咬的!之所以要放了它,第一我不是猎人,第二,它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用处,我不喜欢它身上的皮毛,也不喜欢它身上的骚味儿,干嘛还要杀它?”
万物皆有灵性,杀害不是借口,猎人杀生是为了生存,我不是猎人,也不喜欢杀生。
苏娃说我这是歪道理,对她而言确实是这样,她是猎人我不是,想法不一样,何必要说这么多!
下午吃完牛肉以后,我们三人就坐在屋子里边烤火,火不算暖和,毕竟这么低的温度。
吉姆询问我有什么打算,我说:“明天我打算去天门沟走一趟,要是还找不到她们,只能继续朝着下一个地方出发。两位的救命之恩,我不知道如何去报答,这根金条,就当是还了这个人情。以后若是你们有机会去龙城,就来找我,我一定好好招待两位。”
我搓了搓手,说道:“我确实不是穷人,但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就是做生意赚了点儿钱财。这次来天门沟,主要就是为了来找走散的妹妹!我是一个汉人,也就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什么好说的。”
男人听完之后,也就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一般来往的生意人不少,毕竟这一带,多为野味出销之地。
雪狐的皮毛暖和,价格还不便宜,一件大袄最少都得值五块大洋!
在他们眼里,雪狐大袄就是为了保暖而已,可在外边,这已然成为了一种身份的象征。
我叹了口气,和苏娃打了一个招呼,苏娃抱着男人的手臂,也就是简单絮叨几句。
天门沟经常有山匪,出没,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四周山区多为雪山,其中天山上边,山匪最为霸道!
强抢民女,烧杀打劫,都是常有的事情,天门沟的人之所以不离开,就是为理念不一样。
他们都觉得,这里是养育自己的地方,不管自己去了什么地方,这里都是自己的家,有人选择离开,有人选择留下。
离开的人最多三年就会回来,不适应其他地方的生活!
男人叫吉姆,阿瓦吉姆,前缀太长,我都听不明白,苏娃刚好二十岁,之所以还没有成亲,就是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
要在天门沟生存下去,打猎是必不可少的事情,男人的本事必须在女人上边,要不然压根就没办法把姑娘娶回家。
成亲也很简单,游牧民族都是以牦牛来作为聘礼,但不是男方给女方,而是女方给男方家聘礼!
对于我们来说,确实觉得稀罕,追溯起来,其实天门沟一带,很早以前就是这样。
掌舵者多为女性,因为男人多为猎人,每一次出去多则数月之久,最少也得三天四天时间。
女子在家,只要是家里的事情,都得她们自己来完成,天门沟抗匪,就是女人聚集起来把土匪给赶离了村子!
在这个地方,女人的地位要比男人还高,男人就只有两件事情可以做,打猎,放牧。
见到吵闹,不会有男人,只有女人之间会吵,因为牦牛引发的事情,确实不少。
吉姆从外边带回来一条牦牛肉,就回了屋子里边,苏娃看了我一眼,询问道:“看你细胳膊细腿的,会打猎吗?”
我确实不会打猎,也不会用弓箭,龙城周围多有地蚨灵,要用,我们也只是用弹弓而已。
苏娃朝着前边走去,拿起弓箭就扔到了我的手里,她把手指放进嘴里,吹了一个口哨。
片刻之后,远处雪地上边,就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一条猎犬跑了过来。
苏娃说道:“看到远处山头上的白狐了吗?你要是可以打到它,我就带你去天门沟!天门沟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够进去的,要是没有这个本事,最好还是放弃吧。”
天门沟是危险,但苏娃摆明了就是让我知难而退,从这个地方到山头的白狐位置,最少都得有五百米左右。
就算我手里拿着的是黑壳子,可我也不是什么神枪手!
我皱着眉头叹了口气,看着手里的弓箭,自然没有什么把握,我还回头一看,门口的位置,挂着一个弹弓。
弹弓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个小孩子玩的玩具,比起弹弓,弓箭从古至今都是最好用的装备。
女人练箭,男人练枪,猎枪只有男人能用!
我走过去拿过弹弓,把弓箭还给了苏娃,扒开地上的雪层,找了四五个小石头。
举起手里的弹弓,瞄准远处的白狐,牦牛筋最大的好处,就是在这样的气候下边,还能有不少弹性!
当手里的石子飞了出去,我也懒得去看,对于其他东西我还真没有把握,但对于弹弓,我从来没有失手过。
苏娃见我一脸面不改色的样子,说道:“你就这么相信自己?万一没打中怎么办?”
“不可能打不中!”
一句话,就足够证明自己的本事,两分钟之后,猎犬拖着一只白狐跑了过来,猎犬把白狐放下,就坐在原地叫唤两声。
我看着地上的白狐,刚才那一下,只是打晕了它。
五百米的距离,加上寒气的缘故,我没有想过直接杀了它,俗话说得好,万物皆有灵性。
我提着白狐走到门口,从一旁挂着的外套上边撕扯下一条破布,帮忙把白狐的后腿包扎好,就拍了拍白狐的脖子!
白狐缓缓睁开眼睛,看着我也没有逃跑的意思,我叹了口气笑了笑,说道:“别看了,赶紧跑吧,以后出门小心点儿,别被抓了才好。”
我拍了拍白狐的后背,示意让它离开,白狐回头看了一眼,爬起来就跑了出去,猎犬还想追上去,却被苏娃给叫了回来。
苏娃说:“既然你要放它走,刚才为什么还要打到它?你这是做好事儿,还是应该说你虚伪?”
我笑道:“要是我没有打到它,你会带我去天门沟吗?即便我打到它,也只是把它打晕而已,它后腿上的伤是猎狗咬的!之所以要放了它,第一我不是猎人,第二,它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用处,我不喜欢它身上的皮毛,也不喜欢它身上的骚味儿,干嘛还要杀它?”
万物皆有灵性,杀害不是借口,猎人杀生是为了生存,我不是猎人,也不喜欢杀生。
苏娃说我这是歪道理,对她而言确实是这样,她是猎人我不是,想法不一样,何必要说这么多!
下午吃完牛肉以后,我们三人就坐在屋子里边烤火,火不算暖和,毕竟这么低的温度。
吉姆询问我有什么打算,我说:“明天我打算去天门沟走一趟,要是还找不到她们,只能继续朝着下一个地方出发。两位的救命之恩,我不知道如何去报答,这根金条,就当是还了这个人情。以后若是你们有机会去龙城,就来找我,我一定好好招待两位。”